人社局半年工作总结(2020)

  人社局半年工作总结(五篇)

 人社局半年工作总结(五篇) (篇一)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人社工作会议部署及区委六届七次全会和区“两会”的部署,坚持以“事项标准化、平台智能化、机制一体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精细化”建设工作为重心,紧紧围绕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理清思路、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现将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坚持就业优先,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把稳就业作为首要任务和头等大事,全力保持就业形势的总体稳定。

  坚持城乡统筹、培训服务齐抓、需求供给对接、就业创业并举,全面促进发展。

  截止6月底,全区新增就业219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9%;控制在4.4%目标以内;失业人员再就业率、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就业率分别达到60%和70%以上;开发公益性岗位300个;开发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310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南谯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实施促进就业规划为抓手,建立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各项就业重点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

  2、实施就业提升工程,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紧紧抓住承接产业转移契机,健全重大转移项目与用工联动制度,重点推进镇企对接、校企对接,引导本地农村劳动就地就近就业和省内合理流动。

  开展本地农村劳动力调查摸底,建立完善了农村人力资源信息库,实行动态监测,为合理开发和配置本地人力资源提供了可靠依据。

  二是加强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扶助以制度化、长效化、精细化为目标,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和工作保障制度。

  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实施促进就业民生工程,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形成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动态管理、针对性帮扶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全区有关部门及镇办共开发公益性岗位300个,新增安置35名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

  三是全面开展就业脱贫工程。

  制定本地就业脱贫实施方案,通过实施就业援助帮扶、就业技能培训促进、产业发展带动、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等措施,开展就业脱贫工作。

  完成全区贫困劳动者的调查摸底和建档工作,争取扶贫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就业扶贫工作,针对性的开展就业帮扶,重点开发了居家辅助性岗位100个,现已安置贫困劳动者53名在家门口辅助性岗位就业,共拨付扶贫就业补助资金25.36万元。

  3、加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提升就业服务水平。

  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制度,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区、镇(办)、社区(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联动机制,把帮扶企业招工与促进就业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信息发布和招聘活动,积极推进企业用工和本地人力资源的有效对接,着力化解“就业难”和“用工难”的结构性矛盾。

  今年以来,开展“春风行动”等专场招聘活动5场,深入镇(办),利用民俗庙会、逢集等共组织开招聘活动10场,进场市、区企业68家,提供岗位7500个,帮扶市、区企业招工2983余人。

  4、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针对有创业要求和具有一定创业能力但缺乏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提高其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拓宽创业贷款扶持对象范围和标准,降低贷款门槛。

  发放创业贷款536万元,扶持各类创业实体56个。

  5、积极推进人力资源管理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稳定就业和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南谯区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政策(试行)》及两个配套文件,以区委办、政府办印发,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稳定全区就业和促进就业创业。

  6、加强就业技能提升培训及鉴定工作。

  截止6月底共组织开展培训1030人,其中完成培训1030人,占目标任务的103%,直补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资金30.8万元;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补贴5.84万元,共计拨付培训补贴资金36.64万元。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602人。

  7、发挥失业保险调稳作用。

  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稳岗位”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353名失业职工享受到249万元的失业保险待遇。

  3名取得执业资格等级证书的企业参保职工,享受到3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首批25家企业享受到38万元失业保险金返还。

  (二)坚持民生为本,大力推进社保体系建设。

  1、不断扩大五项保险覆盖范围。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0420人、25501人、19266人、19067人、18093人,五项保险征缴保险费为7804.96万元、4146.74万元、94.97万元、154.4万元、331.53万元。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稳步推进。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41万人,缴纳保费2852.67万元,人均缴费445元,五档缴费占比32.42%。

  领取养老金4.42万人,发放养老金2103.14万元,养老金发放率100%,做到应保尽保。

  3、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我区纳入保障范畴的被征地农民14975人,其中:

 参加“城保”的728人,参加“低保”772人,领取养老金4695人。

  上半年全区共发放被征地养老金850.91万元,其中市财政拨统筹资金767.15万元。

  4、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

  全区共有152家单位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缴纳保险费3780人,征缴基本保险险费2622.89万元,职业年金600.87万元。

  全区125家单位2072名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共发放养老金5042.06万元;全区共63家单位337名改革后退休人员进行养老金重算,共计补发养老金225.63万元。

  5、认真做好“老字号”群体、复退军人、两参人员等补助发放工作。

  截至到5月底,到龄领取补助的离任村干部1584人,原农村民师836人,农村放映员59人,拖拉机手154人,农民技术员82人,老兽医17人,养护工65人,退出村医232人,共3029名八个“老字号”发放补助资金372.21万元。

  全区未参保退休人员81人、复退军人11人、两参人员8人,上半年共发放生活补助费39.61万元。

  (三)坚持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1、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上半年接待来信来访投诉105起,受理投诉105起,结案103起,涉及劳动者286人;其中,处理群体性事件12起,涉及劳动者82人,涉及金额564万元;处理农民工投诉案件48起,涉及农民工235人;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3起,立案3起,移交公安机关3起。

  2、做好日常巡查工作。

  检查各类用人单位65户,纠正违法单位数12家,发出询问通知书1份,整改指令书12份。

  3、开展劳动保障年审工作。

  审查用人单位网上提交报送的书面材料75户,涉及劳动者2152人,合格企业25户,基本合格企业45户,不合格企业5户。

  4、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6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通过专项检查,未发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存在“黑中介”和以职业中介为名骗取求职者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5、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积极主动出击,联合区住建局对南谯新区建筑工地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在检查中要求各建设工地规范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工伤保险参保、农民工工资发放等相关材料,对涉嫌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住建部门和人社部门启动了约谈程序,并下达了整改指令书,规定时间给予全额付清。

  为维护社会稳定,打造和谐南谯、乐业南谯,保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对全区各类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基础上,对出现集体讨要工钱的行为我们均能立即赶赴现场,及时予以调查处理。

  6、加强劳动仲裁调解工作。

  上半年立案处理劳动争议90起,案件数比去年同期上升25%。

  3月份,以春季人力资源管理培训班为契机,开办“HR应知应会”专题讲座,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基层、企业自身化解劳动争议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劳动争议。

  7、开展庭审旁听、以案释法活动。

  为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方略,仲裁院建立庭审旁听制度。

  通过庭审观摩,以案说法,让社会群体感受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的法定权威,借以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守法自觉性。

  通过制定方案,抽取相应仲裁案件,通过媒体公布庭审时间,组织社会人士观摩庭审。

  至6月底,先后安排12场劳动仲裁庭审现场,接受相关人士旁听。

  8、加强裁审衔接,提高仲裁公信力。

  对仲裁案件涉及的争议和焦点,及时与区法院民庭对接,力争一把尺子裁判。

  3月18日,分管领导牵头,赴人民法院,建立裁审衔接机制。

  双方约定,每年不定期由双方交叉召集,举办不少于1期座谈交流,区法院加强对案前诉讼的指导,对涉及民生和社会影响的集体仲裁案件,法院民事审判庭提前介入,邀请仲裁机构工作人员观摩庭审办案程序。

  (四)坚持人才为重,实施人才强区战略。

  1、拓宽进人渠道,为人才队伍增添新生力量。

  根据年初的招考计划,开展2019年三支一扶招募(计划数为4个)工作,目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已结束,下一步按照公告和市人社局要求开展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工作。

  根据安排开展了全区事业单位需求人员的摸底调查,结合现有人才队伍状况、编制情况以及各单位需求,开展面向全省公开选调47名全额事业单位人才工作,目前报名工作已结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正在准备中,此次招聘工作计划与市人社局一起开展,等市人社局开展招聘工作,我区将同步启动。

  2、注重人才培养与选拔,不断增强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为192名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及时下文了任职文件。

  同时要求各单位按照制定的竞聘实施方案,对空缺岗位开展内部竞聘,让优者能脱颖而出。

  已为280名岗位变动人员履行聘用备案手续。

  3、正确使用评价机制,激励人干事创业。

  为正确评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我局于年初下发《关于开展**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在文中明确考核对象、依据、程序及要求等,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及时为副科级以下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3182人履行年度考核备案手续。

  及时转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

  指导2家企业高层次人才申报第八批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

  4、结合创新平台建设做好引博工作,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开展博士后工作站培育和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制定了企业高层次人才调研走访实施方案,结合“三进三服务”活动,深入高教科创城、安徽恒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安徽瑞联科技有限公司、滁州市美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点对点、面对面的了解企业,宣传博士后工作站、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

  引导企业重视人才,尤其让企业意识到高层次人才对企业创新发展的关键性作用。

  上半年共引进13名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到我区企业服务。

  5、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为南谯籍2019年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三方协议22份,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45份,调出人事档案和材料43份,为10人办理研究生政审和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五)大力推行人社改革创新。

  1、深入推进人力资源改革。

  继续推进人力资源改革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区委办、政府办印发了《南谯区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政策(试行)》(南办发〔2019〕14号)及《关于印发南谯区创业园(孵化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南谯区支持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企业用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南政办〔2019〕5号)配套文件,稳定就业和促进就业创业。

  2、开展“互联网+调解”的试点工作。

  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互联网+调解”试点工作。

  认真做好本地持证上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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