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加快发展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

  镇加快发展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农村工作,夯实村级组织的物质基础,巩固基层的执政地位,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xx委〔201x〕33号)文件精神,结合三河实际,特制订全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制订优惠措施,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村级经济实力,改变村集体落后面貌,扎实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三年规划 到201x年底,全镇9个村(居)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突破20万元;村平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45万元以上,年增幅30%以上;争取建成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百万元以上村(居)1个以上,占10%以上;全镇村级创业点达9个以上,覆盖率达100%以上。

 (二)201x年目标 201x年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为0-10万元、10-50万元、50-100万元的村,今年要分别新增5万元、8万元、10万元。

 三、发展路径 坚持“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一村一策”的原则,探索各具特色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之路。

 (一)因地制宜,挖掘资源性收入。加大土地整理、土地流转工作力度,充分挖掘本村土地、水面等各种资源,努力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二)盘活利用,拓展资产性收入。盘活闲置校舍、村部以及废弃厂房等各种存量资产,进行综合开发、有效利用。

 (三)建设载体,提高持续性收入。鼓励支持购买商铺门面、建设标准厂房、兴办农(渔)家乐等,发展村级工商业,培植经济增长点。

 (四)提供劳务,增加服务性收入。鼓励村集体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组织、专业服务队和产业服务公司等,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

 (五)发展商贸,获取转移性收入。鼓励村(居)集体充分利用村内能人大户、外地客商等资源,发展总部经济项目,增加税收返还收入。

 (六)向上争取,增加资助性收入。利用各种方式,主动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通过“输血”方式增强自身“造血”功能。

 四、扶持政策 1、对招引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享受与进县经济开发区企业同等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2、对村集体到县镇购买商铺店面等三产服务类物业或投资兴办农贸市场等项目,其实现税收所形成的县镇可用财力的50%返还给村作为集体收入。

 3、对村集体经济收入低于15万元且没有享受过省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的经济薄弱村,建设标准厂房或购置商铺等三产服务类物业,在经过县壮村办确认后,给予三年期贴息。

 4、对村招商引资的项目,各镇要按照不低于企业缴纳税收形成的镇可用财力的30%补助给村集体。对驻村指导员或挂钩帮扶单位帮助引进的项目,要按照不低于企业缴纳税收形成的镇可用财力的15%补助给村集体。

 5、对村集体以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入股的方式(占总股份30%以上),与企业、农业承包大户等各类投资主体联合开发经营项目,其实现税收所形成的镇可用财力的30%返还给村作为集体收入。

 6、对村集体招引的总部经济项目,其缴纳税收所形成的地方可用财力全额返还到村。

 7、对村集体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和村庄整治增加的有效耕地面积,主要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对新增的建设用地指标,可按照不低于15%的标准以货币形式奖励给村集体,作为村集体收入。

 8、对征收村组集体土地,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5%安排留用地,优先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留用地指标的落实,可以供地,也可以采取等价置换货币或工商业用房的方式进行补偿。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帮扶指导。实行镇班子成员、镇直单位挂钩帮扶机制,一定三年不变。镇领导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联系点,帮助挂钩村分析薄弱原因、指导发展路径,督促相关单位为薄弱村实施增收项目。镇领导班子包村,镇直单位负责人并明确为驻村指导员,具体负责壮村工作。各帮扶单位要突出项目、资金帮扶,帮助挂钩村新上潜力足、效益好的可持续创收项目,特别是商铺物业等三产服务类项目和工业项目。挂钩单位与村形成结对互助,帮助村(居)介绍项目信息。

 (二)强化配套支持。镇财政每年配套一定数额的专项经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配套和表彰奖励等。对上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镇财政配套资金必须足额到位,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必须明确到村。

 (三)强化激励引导。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取得突出成绩的村党总支书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大学生村官,按照县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对帮助、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并取得突出贡献的企业老板、能人大户,申报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四)强化班子建设。按照政治素质好、发展能力强的标准,选优配强“双强”型村党组织书记。优化村干部队伍,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提高村干部收入待遇和保障。

 (五)实行保证金制度。镇班子成员每人缴纳保证金3000元,各村书记主任、挂钩帮扶责任单位负责人缴纳保证金2000元。通过县考核要求的,在返还保证金的基础上,镇财政按1:1给予配套奖励,未完成任务的保证金全额扣除。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发展杨梅山镇村级集体经济,着力提高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农村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x〔201x〕x号) 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1x年市委、市政府推进“民生大提质民生xx工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通知》(郴农部〔2015〕6号)、宜章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x年xx县委、县政府推进“民生大提质民生100工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夯实基层基础的部署要求,以“强组织、增收入、夯基础、促发展”为主题,坚持“立足优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镇村两级联动,凝聚各方力量,多措并举,进一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集体发展活力,努力实现村级组织有钱办事、有实力办事、有能力办事的目标,着力提升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二、发展目标 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于201x年底全面消灭村集体经济空白村,70%的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到4万元以上,其它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不低于2万元,其中富里坪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到6-10万元,香花村、枧坪村、鸭婆蛋村、高枧村等4个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到4-6万元,杨梅山村、炉背岭村等2个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不低于2万元。

 三、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陈熙任组长,镇长欧强彬、镇人大主席黄志军、镇纪委书记杨兴波、副镇长刘明发任副组长,李萍、周志勇、廖平方、曾云中及各村支书为成员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经站,由副镇长刘明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镇农经站站长李萍同志负责。各村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推进计划,做到“一村一策”,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

 四、发展途径 各村以“服务产业、土地流转、盘活‘三资’、能人带动、兴办实体、开源节支”为重点,积极探索实践“以资源转资本、以服务促创收”的多元化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商则商,既坚持推广现有成功模式,又要鼓励探索创新,找准符合发展实际、各具特色的强村富民增收之路。

 1.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各村利用完善二轮延包的有利时机,留足机动地,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合长期外出创业人员的承包土地集中流转,鼓励村集体统一经营农户自愿转让的土地,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并结合村庄整治,开展土地整理和宅基地整治、零星自然村落迁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对新增的有效耕地由村集体所有和经营,以增加集体资产收益。

 2.培植农业主导产业。村级组织结合农业综合开发,领办和创办烤烟、粮食、蔬菜、水果等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示范项目,带动农民发展优势明显和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形成“一村一品”、“一带一业”,把农民增收和集体增利结合起来,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

 3.盘活“三资”,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各村进一步核实资金、资产、资源存量,充分挖掘潜力,实现集体“三资”保本增值。对村级集体所有的长期闲置的门店、仓库、房屋以及小农场、小林场和小牧场等集体资产资源,以独立经营、联合经营、股份合作或租赁承包等形式,不断壮大集体经济。

 4.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鼓励村级组织牵头成立各种专业合作社,开展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等生产经营服务,以有偿、微利的服务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5.挖掘自然资源潜力。各村坚持开发利用资源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统一,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挖掘村域内的自然资源特别是“三荒”(荒水、荒地、荒滩)资源潜力,充分利用辖区内的独特的气候和旅游资源创办集体经济实体,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6.通过能人带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实施村干部创业工程,着力培育一批致富能力强,带富能力强的“双强”型村干部,努力把村干部培养成为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带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同时,充分发挥本村在外成功创业人士的“能人效应”,通过他们的带动帮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五、政策保障 1.强化土地流转服务。村级组织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大户带动、循序渐进、流转有偿的原则,积极为土地流转提供服务,并建立“企业(合作组织)+支部+农户+基地”的新型利益联接机制,约定的利益分成可作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2.加强产业行业服务。进一步加强对订单农业的服务和管理,凡涉农企业(制种企业需取得准入资格)或个人到村进行制种、落实基地面积和原料供应的,在规范合同签订、约定服务管理内容的前提下,村级组织领取的技术服务费全部纳入集体经济收入。

 3.鼓励盘活集体“三资”。允许村级组织对现有的资金以及闲置房屋、设施等资产实行承包、租赁、拍卖、参股、联营、股份合作等多种经营方式联合经营,所获得股利或租金等收入作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允许村级组织在集体土地上通过招商引资、能人领办、入股联营等形式兴办企业,以土地使用权入股,所得股利作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严禁农民无序开垦集体荒地,对农户在集体土地上已开垦的荒地要加强管理,并通过公开协商进行承包,适当收取一定数额承包金。

 4.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积极向上级争取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农村商业银行要把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社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之一。在税收优惠上,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在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上,积极鼓励有实力合作社参与农业建设项目的竞标。

 5.强化奖励机制。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好、增速快、后劲大的村,实行一次性奖励。对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纯收入超过4万元的村,可从村集体当年纯收益中列支5%的资金,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村干部。对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好,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村干部,允许探索实行年薪制。

 六、实施步骤 (一)确定对象(201x年6月底前)。通过调查摸底,并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确定富里坪村、香花村、枧坪村、杨梅山村、高枧村等5个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到4万元以上,鸭婆蛋村、炉背岭村等2个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不低于2万元。

 (二)制订方案(201x年7月6号前)。各村从本地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因村制宜,结合政策,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实行一村一策,以达到集体经济最大化为目标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报镇组织办、农经站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x年7月-11月)。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协助各村因村制宜采取得力措施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相关工作人员要精心指导、大力扶持、严格督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x年11月25日)。11月20日前,各村先自行安排自查,抓好档案收集整理,做好经验总结,成果展示等工作;11月25日前,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进行全面验收,搞好经验总结推广,迎接市、县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人员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加大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2+1”结对帮扶作用,要积极协调双联单位帮助村上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理思路、帮资金、引项目,在帮扶“输血”的同时,注重提高村级自身“造血”功能,帮助村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新农村建设。

 3.强化督查考核。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经常抓、时时抓”,实行动态管理,经常督导,半年通报,年终考核,并且要实行分类指导,制定考核细则,强化督查考评,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缓慢的村级组织不予以评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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