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检查学校工作总结

2011年物价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宁海县物价监督检查分局

2007年以来,在县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省、市价格政策和价格调控措施,不断提高价格调控监管能力,强化民生价格监管,改善价格公共服务,促进社会诚信和谐,为保持全县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07年—2011年,我局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20件,实现经济制裁349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48.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80万元,罚款20万元,同时加强价格投诉、举报工作,共受理投诉、咨询、举报688件,均作了及时处理和反馈。其中2011年,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21件,实现经济制裁55.56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44.1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12万元,罚款4.3万元;
受理价格咨询、投诉、举报106件,现将2011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今年,面对复杂严峻的价格形势,我局紧紧围绕着上级物价部门的决策部署,把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首要任务,全力落实稳价政策,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努力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一)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为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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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稳定物价,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我局开展节日市场巡查,重点检查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的商品和服务,查处利用节日之机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向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发放《关于稳定市场物价,加强价格自律的提醒告诫函》,出动检查人员650多人次,检查零售商场、旅游景点、交通运输、餐饮等1800余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0份。针对出租车在节日期间投诉比较多,不打表、乱收费等情况,我局在春节前专门印发出租车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对客运公司及车主进行上门宣传。在年货展销会期间专门指派2名同志进场巡查,规范年货市场价格行为,及时处理价格纠纷。

(二)紧急开展食盐市场价格重点检查。3月16日开始我县市场上出现食盐抢购现象,为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我局第一时间内对超市、商场、农贸市场、食盐经营网点等进行检查,出动检查人员28人次,检查超市、卖场、社区便利店、农村地区食盐特许经销商户95家,查处食盐价格违法案件4起,共罚款2100元。同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积极地宣传价格法规政策,曝光典型违规案例,有效地震慑和教育不法经营者,为平抑食盐市场价格起到积极的舆论宣传作用。

(三)开展旅游景区明码标价检查。配合5.19中国旅游节,5月10日至17日期间,我局组织检查人员对旅游景点开展价格检查行动,以前童古镇等景区为重点区域,主要规范景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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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的餐饮业、零售业,具体内容涉及餐饮收费,超市零售、景区内游乐设施收费等明码标价情况。

对景区内明码标价不规范的商家,检查人员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及时进行了纠正和规范。

(四)规范学校小卖部(超市)商品价格。针对学校内小卖部(超市)商品价格较高的现象,会同教育局、工商等部门对宁海学校内小卖部商品价格进行调研,走访了16家学校内的小卖部,5家校外超市,并形成了调研报告。

(五)评选明码标价最佳示范户。为规范建材市场的价格行为,完善建材市场明码标价监督管理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月份我局在红枫生资建材综合市评选10家明码标价最佳示范户,进一步推进建材市场明码标价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六)开展调查宾馆代办电信收费情况。协助省物价局调查宾馆代办电信收费情况,对在调查中发现的部分宾馆饭店电话服务收费没有做到明码标价的责令纠正。

(七)开展明码实价工作。9月20日我局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召开了推进商品明码实价会议,乐购、联华、小小超市、三江超市、加贝等7家企业签署了《明码实价承诺书》,将严格遵守明码实价承诺书。

二、开展价格专项重点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在省、市价格主管部门统一部署下,我局结合实际,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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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加大力度,采取了直接检查、重点检查、联合检查等检查工作方式,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了涉农、医疗等价格和收费等专项检查。

(一)开展农负专项检查。在县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等部门的配合下,于6月初开始开展农负专项检查。对全县18家街道、镇乡进行了全面的农负检查。通过听汇报,抽取村社账目及原始凭证,仔细检查了农居点建设收费中向农民收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等其他有关加重农民负担的情况。从检查情况看,总体良好,有关涉农政策执行到位,基本上没有发现违价行为,涉农收费公示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较好,对已调整收费标准的项目,我局重新调整公示牌。

(二)开展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1.配合市局开展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涉农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由市局下查与本局检查相结合,在三月份我局配合市局完成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检查了建设、民爆公司、广播电视台、水务集团、水利、环保、国土等多家涉农涉企收费单位,发现价格违法案件3起。2.会同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办公室开展检查。会同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办对人防、规划等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相关服务性收费开展检查。

(三)开展教育系统收费检查。我局会同县教育、纠风等部门,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共抽查中小学,幼儿园等学校近20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件,没收违法所得50100元,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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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10000元。

(四)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检查。1.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我局与县纠风办、县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宁价[2010]38号),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于2011年1月20日前做好自查工作。2011年3月7日起我们三家单位联合检查组共抽查了1家县级医院和6家乡镇卫生院。从检查情况看,药品价格各单位均能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在医疗服务收费中少数乡镇卫生院存在分解收费项目、自立项目收费等现象,如如产科建册2元、妇科建卡20元、儿保手册1元、儿童体检105元/套,荧光检查其他费5元。2.配合市局开展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检查。配合市局下查县第一人民医院、县妇保医院医疗收费检查。

(五)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5月份,我局对城区内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商品房经营者能够做到明码标价,但也存在没有按照标准格式进行标示,标示不够醒目、标示摆放混乱等问题。

(六)开展高速服务区价格行为专项检查。我局于2011年8月23日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宁海高速服务区价格行为开展检查。宁海高速服务区加油部、餐饮部、购物部、汽车维修价格行为较规范,但其餐饮、商品价格普遍较本地快餐店、超市高,例如伊利纯牛奶250ml宁海高速服务区4.5元,本地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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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为2.2元。

(七)开展涉车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我县有汽车维修企业28家、汽车销售企业36家(已开业4S店7家)、汽车驾驶培训学校5家。从检查情况看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汽车销售没有明码标价;
二是代办服务收费没有明码标价。汽车销售行业代办保险、代办按揭存在代办服务收费没有上墙明码标价情况,采取口头告知的形式;
三是部分汽车维修企业存在明码标价不全现象,汽车维修只表示部分维修价格。我局对明码标价不规范的企业发放责令整改书,限期责令企业改正;
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其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

(八)开展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价格行为专项检查。检查了民营企业协会、行业协会等17家,测绘、会计等社会中介组织15家。发现收费违规单位一家,责令县民营企业协会长街分会退还收取的5家村经济合作社会员费2500元。

三、加强价格举报工作,认真解决民生价格诉求问题

(一)及时受理举报案件。今年共受理价格咨询、投诉、举报106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并及时回复投诉者,对消费者咨询的价格问题都及时进行了解答,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办结回复率100%。

(二)加大价格法宣传力度。在3〃15消费者权益日,“5〃1”《价格法》实施十三周年期间,我局制订了《宁海县物价局关于开展纪念纪念实施十三周年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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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价格监管年活动,向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发放《关于稳定市场物价,加强价格自律的提醒告诫函》采取上街设摊咨询,悬挂横幅标语及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等形式,积极宣传《价格法》,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悬挂了宣传标语75条,在有条件的地方利用LED视频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向市民宣传价格法律知识。

(三)开展“12358”价格举报电话宣传活动。今年是“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10周年,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宣传活动方案。一是通过撰写我县“12358”开通十周年以来取得的成果及价格监督检查的动态信息在《今日宁海》等媒体上进行宣传。二是发放宣传资料,在5.1节前向零售商业经营者印发规范明码标价,加强价格自律的提醒告诫函,并对较大商场、专业市场及旅游景区进行走访宣传,发放提醒告诫函400余份。

四、加强价格公共服务,开创价格工作新局面

(一)开展价格服务进市场活动。8月份我局制定了《宁海县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服务进市场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上门服务,做好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帮助企业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自身价格行为,引导企业积极参加与“价格诚信先进单位”、“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建立健全市场价格监管服务网络,在宁海红枫生资市场建立了价格服务站,聘请了义务价格监督员,发挥市场价格服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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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社会价格监督服务工作。随着宁波市社会价格监督服务总站成立大会的召开,我县社会价格监督服务总站也相应成立,同时在乡镇街道也设立了社会价格监督服务分站,聘请义务价格监督员,协助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市场价格信息,收集、反映群众对价格、收费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化解基层价格矛盾,价格监督员每月进行市场价格巡查工作。

五、加强自身建设,夯实价检基础工作

强化干部学习教育,坚持学习制度,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全体检查干部认真学习市物价局《宁波市物价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创建群众满意站所,通过创建活动,充分调动检查人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性,严格依法行政,所办的案件无一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不断提高检查工作水平。在今年宁波市物价局举行的行政执法案卷考评中,我局被评为全市价格监督检查案卷评查优秀单位。

加强廉政建设,搞好廉洁执法。廉政工作对于执法部门尤为重要,检查干部严格遵守 “五不准”规定和本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坚持文明执法、秉公执法,树立了价格执法人员良好形象。

六、2012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思路

(一)引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推进明码实价工作,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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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做好价格诚信建设,严厉打击商业零售促销中的违法行为。

(二)规范涉企涉农价费,加强资源性产品价格监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三)继续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情况,加强日常和节日市场巡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四)健全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组织,加强城乡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深入推进价格服务进市场,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市场价格环境。

(五)完善价格举报制度,拓宽价格诉求渠道,注重分析价格舆情,提高价格矛盾快速调处能力,妥善化解价格矛盾和纠纷。

(六)以贯彻实施新修改出台的价格法规规章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管法制建设,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七)加强队伍建设,争创群众满意站所示范单位。不断充实物价检查队伍,提高检查业务整体水平,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价检分局2010年度工作总结

及2011年工作计划

今年上半年,物价检查工作在局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省价格检查工作会议和年初工作计划部署,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努力抑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服务,强化民生价格监管,整顿市场价格秩序,努力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开展春节期间市场价格检查。组织人员到主要菜市场和超市对主要农副产品和节日消费品的供应和价格情况进行巡查。会同交通局、市容局向各客运站和出租车公司发放了春运价格提醒函,要求车站和客运车辆内都要张贴价格表并公布价格举报电话,同时与交通局组织人员上路对农村客运班线春运价格进行了检查,并接受了滁州市物价局的督查,使得今年春运价格进一步得到了规范,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二)、开展了农机服务收费专项检查。根据安徽省物价局皖价电[2010]12号《关于全面开展农机服务收费重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派员于2010年3月23日——3月25日对我市农机局农机服务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自立项目收取照相费、驾驶证补审费、服务费(喷漆)和提高标准收取驾驶证换证和补证费的问题,以及职业技能培训费用超标准的问题。另外,我们还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是否存在收费的问题开展了调查了解,并走访了09

1 年购机的部分农民,他们对我市农机部门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提供的服务表示满意,在机具目录确定、农机补贴申请、发放、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等各环节均不存在收费问题。

(三)、开展涉农价格与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根据省局要求重点对农村高中收费、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农村医药价格进行了检查。到目前检查了三所农村高中,发现在择校生录取费用、借读费、代办费收支结余未退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问题。针对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问题,我们在农委的配合下到植保站和畜牧中心进行了检查了解,由于我市植物产品检测中心刚建成,人员正在培训,单位资质尚未取得,所以多项检验工作还未开展,只是对粮种产品进行检验检疫,收费也远没到位,动物防疫检疫收费也未超标准。

由于我市是医改试点市,从今年元月1日起,乡镇卫生院所有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为此我们将对部分乡村的药品销售价格进行了检查,发现乡镇卫生院执行情况较好,但部分村卫生室药价政策未执行到位。

(四)、配合市物价局做好涉企收费检查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统一安排和省市物价局的布置,今年对涉企收费进行重点检查,并采取下查的方式,计划对工商、环保、质监、公安、消防、气象、供电七个部门2009年元月1日以来的收费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截止目前已完成了工商、环保、气象三个部门的检查。

(五)、认真做好价格方面的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工作。对待群众来访,严格按程序做好接待、受理、办理、答复、复查、复核工作, 2 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如上半年接到中安在线的举报,反映乔田自来水入户费和铜城九方社区接水接电价格的投诉,我们和价格股及时上门调查了解,掌握情况后作出了相应的处理,并及时答复举报人,并向省局进行了回复。

二、2011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配合市物价局搞好涉企收费检查工作。下一步将着手对质监、公安、消防、供电部门进行价费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

(二)、秋季学期开学时,加强学校收费的巡查工作,并对城市高中在执行“三限”政策方面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在国庆、中秋重大节日到来前组织市场价格检查。

(四)、秋收时节,加强粮食收购市场价格检查,确保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的落实。并做好化肥、汽柴油等农资市场价格的巡查工作。

(五)、认真做好价格方面的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方面工作。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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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上半年全省物价检查工作总结<?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职能定位,围绕保持市场价格稳定,促进江西经济发展这一目标,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特别是在“非典”时期,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部门的职能作用,举全力以维护全省防治“非典”药品和相关商品的价格秩序,起到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为稳定市场、稳定人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据统计,上半年全省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2666件,实行经济制裁金额2310.51万元,其中:退还用户1303.4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16.99万元,罚款190.05万元。上交财政1007.04万元。上半年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突出重点,全力以赴,稳定了非常时期的市场价格秩序

上半年,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致使国内部分商品市场价格出现了异常波动,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和生活。为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防治“非典”药品和相关商品价格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我省物价部门迅速研究部署,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以超前的工作意识和强烈的事业心,投入到防治“非典”市场价格专项检查中去,坚决制止、打击各种借防“非典”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做到了反应快速、措施有力、行动果断、成效明显。

(一)反应快速。今年2月份,受广东省“非典”的影响,我省市场中出现了抢购食用醋、板兰根颗粒(冲剂)、食盐等情况,致使价格快速上涨,针对此情况,我省及时制定应对措施,一是省所组织检查力量分赴各医药公司及各大药店调查了解情况,开展销售价格情况检查,告知各销售单位价格政策,同时敦促各方全力备货以稳定市场;
二是立即给全省各设区市物价检查所紧急电传通知文件,要求各地严格监督相关商品的生产、批发、零售各环节的销售行为,对乘势哄抬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三是通过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告诫经营者不得乱涨价,市民不必过分恐慌。在各方努力下,抢购**平息了下来,价格迅速回落到正常水平。4月下旬,我省上下全力开展防治“非典”疫情之际,各级物价部门领导亲上市场,检查和督导各项工作,全体物价检查干部以战斗在一线的医务人员为榜样,加班加点,全身心地投入到防“非典”价格专项检查中。

(二)措施有力。“非典”时期,我省根据市场价格动态,一是果断地在全省启动了价格行政干预措施,对防治“非典”药品和相关商品进行限价销售。各设区市随之制订了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工作预案,做到早认识、早预防、早部署、早检查。如南昌市物价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防“非典”指挥系统网络图和应急预案网络图,新余市防“非典”领导小组下设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小组和检查应急分队,启动价格监测预警机制;
二是加强了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许多地方成立了市场联合执法队,以加大执法力度,如吉安市成立了由物价、工商、药监部门组成的市场价格监管小组,联合公布了6条提醒制度。各级物价部门在当地政府防“非典”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了多项联合执法检查,查处力度大为加强;
三是召集防“非典”药品和相关商品的主要经营者,向社会发布公开承诺书,承诺在其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价格行政干预措施,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对其他中小经营者起到示范作用,来稳定市场价格秩序;
四是充分发挥价格举报电话“12358”的作用,公开了“12358”电话的服务承诺和价格举报奖励制度,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联系群众,为市场价格检查提供了大量线索;
五是加强工作宣传力度,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为顺利开展防“非典”价格专项检查起了重要作用,各地按照“澄清事实、引导舆论”的方针,及时发布与防治“非典”药品及相关商品的供求情况和价格信息,积极宣传遵纪守法的榜样,曝光价格违法行为,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三)行动果断。在防治“非典”这一特殊时期,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精神,我省一是按通知指示简化了价格检查行政处罚程序,加大查处力度,克服办案经费、设备的不足,想方设法提高办案效率;
二是由省计委抽调机关各处及检查所人员组成11个市场价格检查督导组,分赴全省各设区市进行检查、督导、调查。并将全省11个设区市检查督导工作责任到人,分片包干,只要市场价格还未恢复到正常秩序,检查督导工作就不能停;
三是快速高效地做好价格举报的查处工作,做到了市内举报投诉半小时到场,一般举报案件两小时办结,从重从快地打击了价格违法行为,体现出了全省物价检查干部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成效明显。全省物价检查干部在此次专项检查中不怕苦黑,连续作战,对少数经营者借防“非典”发“黑心财”的行为,进行了坚决打击,对违法行为采取了从重罚款、公开曝光、责令停业整顿等严厉措施。据不完全统计,此次专项检查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28680人次,检查单位19430个,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227件,实行经济制裁268.46万元(其中:退还用户130.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8.38万元,罚款110.03万元),曝光价格违法案件38起,责令暂停相关营业1家,提请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1家。物价检查部门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省市场价格秩序恢复正常,为安定人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围绕当前政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治理

(一)为调查农民减负的落实情况,今年2月省所有重点地开展了部分县(市)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检查的范围涉及土地、建设、计生、教育、农机、农业、水利、电力等部门的价格和收费执行情况,共直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9件,查出价格违法金额数百万元,检查组及时向当地政府通报了检查情况,责令有关部门自行整改纠正。省所同时要求各地物价检查部门高度重视涉农价格和收费的检查工作,要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使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价格政策得到具体落实,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根据我省农网改造和农业体制改革的情况,今年2月,省计委和省电力公司联合下文,在全省开展了电力价格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对省委、省政府第二封公开信的贯彻执行情况、城乡同网同价情况、城网改造收费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四大类:一是各类电价如商业电价、排灌电价、农改后农村直供到户电价等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准收取;
二是农网改造方面存在收取校表费、农改材料加价,将国家投资的材料费计入一户一表的材料费中等问题;
三是收购小水电方面存在压低收购小水电价、收取小水电、吸收无功电量电费等问题;
四是扩大范围收取城市建设附加费。目前,全省电力价格检查还在进行当中。

(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我省从2004年3月起,对全省范围内的农业生产性费用和农民建房收费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结果看,总的情况好于往年,特别是去年省委、省政府发布《致全省农民朋友的第二封公开信》后,各地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效果良好。但仍然有少数乡(镇)费税比较混乱,主要问题是继续执行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和个别地方政府越权制定收费项目和标准等。

(四)根据我省教育乱收费问题依然是举报投诉第一热点情况,我省决定在下半年开展一次全省教育行业价格检查,目前,省所正在开展检查的试点工作,对省城南昌几个大中专院校进行摸底调查,发现不少问题,乱收费的情况比较普遍,检查组目前正在整理试点阶段的调查情况。

(五)全省各地在全力做好国家和省专项检查外,根据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行业,研究开展了一些针对性的价格检查。如南昌市采取“分阶段检查与联合监察部门协同办案”的办法,开展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检查,切实减轻企业和消费者的负担;
宜春市开展了城市环卫、市政、园林等收费检查;
萍乡市开展了液化气价格专项检查和房管收费检查。通过这些专项治理,有效地遏制了各种乱收费行为,净化了市场价格环境。

三、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塑造12358品牌工程

在今年5月1日《价格法》实施五周年和5月8日“12358”电话开通二周年之际,全省物价检查部门紧紧抓住这一契机,结合全国防治“非典”战役的深入开展,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多渠道地大力宣传“12358”价格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12358”电话服务承诺和举报奖励制度,积极鼓励群众拨打12358电话反映情况,维护自身的价格权益,省所还对各地12358电话进行了不定期的抽查,对管理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确保了12358电话的畅通无限。同时,各地价格举报工作实行了首问负责制和专人接听制度,大力加强了硬件建设,使价格举报工作效率再上了一个台阶。据统计,上半年我省各级价格举报中心共受理12358价格举报和咨询3352件,查处1508件,实行经济制裁855.901万元,其中:退还用户622.28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12.883万元,罚款120.731万元。尤其是在全省防治“非典”价格专项检查中,富有成效的价格举报工作为查处“非典”时期的价格违法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此,省所举报中心主任龚强因表现突出,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防治“非典”工作先进个人。

四、以开展“双信”活动为重点,大力促进社会价格诚信体系建设

今年元月,我省“双信”评委会和各设区市“双信”评委会隆重召开了“双信”工作表彰会,评选出一批“信誉优良、管理科学、明码标价、计量准确”的示范单位,倡诚信之风,树诚信标兵,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成效明显。同时,继续在全省大力开展行业明码标价工作,推进价格公示制的落实,目前正在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行业的价格公示。

五、加强队伍建议,创新工作方式

搞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关键在于提高队伍的素质。上半年,我省主要采取了两方面措施: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健全制度,完善监督,促进自律,在系统内部营造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氛围,树立团结、务实、廉结、高效的工作作风;
二是着重抓好业务技能学习,坚持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原则来提高全省人员的业务水平。

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重点在全省开展好教育行业价格检查,认真研究教育乱收费的有效对策,缓解社会矛盾。

二、组织开展部分地区涉农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防止问题反弹。

三、围绕经济发展的大局,适时组织开展经济适用房价格和物业管理收费、劳动就业收费等价格检查。

四、以制止价格欺诈为重点,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大力开展行业明码标价工作,推进价格公示制的落实。

五、在全省布置开展成品油市场价格专项检查。

****** 物 价 检 查 所

2011年工作要点

根据局里的要求,现将物价检查所2011年工作要点安排如下:

一、抓重点

2011年,以价格监督检查为重点,抓好如下几方面监督检查。

一是继续查处教育乱收费,重点检查乡镇小学学前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及高完中的收费政策执行及停止收取高三补习费的落实情况。

二是检查全区医疗卫生单位的收费及药品价格执行情况,规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收费行为。

三是检查乡镇天然气价格及安装费等价费政策执行情况。 四是检查客运价格执行情况。

五是按市检查分局安排抓好专项检查。

六是积极争取并配合市检查分局抓好联合检查。

二、攻难点

2011年,区物价检查所以“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力攻市场监管难点。

一是抓好明码标价、明码实价示范店,明码标价示范街,价格诚信单位创建工作。

二是规范标价行为,市场商品标价率达90%以上。

三是加大处罚力度,查处不标价、虚假标价、价格欺诈、垄断价格、串通合谋涨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主要以查处不标价、使用异地价签、使用自制价签为突破口。

三、解热点

2011年,将继续以“12358”为平台和纽带,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价费问题。

一是专人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专人负责办理价格举报案件,专人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和来访。办理及回复率达100%。

二是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价格举报奖励制度。

三是建立重大价格违法行为公布制度。以舆论、宣传媒体为载体,向群众公布重大价格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结果。

四、造亮点

2011年持续深入地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价格服务进万家”的作用及意义。

二是建立社区价格义务监督员队伍。建立相关制度,对城区23个社区的价格义务监督员进行有效管理,充分发挥价格义务监督员的作用。

三是继续开展涉农、涉企、景区景点价费公示工作。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文章标题:2006年市物价检查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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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检查所成立于——年——月,与市价格举报中心属于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物价检查所现有

职工8人。人员分工为:副所长1人,大专文化,主持工作;
价格监督检查干部5人,其中,4人为大专文化,1人为大学本科文化;
工勤人员1人,大专文化;
职工监督检查人员1人,高中文化。检查所拥有独立的办公地点,财务独立单设,检查交通工具是一辆2000型桑塔纳轿车,现有电脑4台,办公基本上实行了电脑化操作。

市物价检查所工作作风严谨,单位制度健全。制定的工作制度有:上下班签到制度;
物价检查所工作职责;
物价检查所所长、副所长工作职责;
价格举报工作的有关规定等。

市物价检查所全所工作人员团结协作,积极进取,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在局领导的带头下,全所同志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省的价格检查重心为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克服了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监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2006年,——市物价检查所全所同志认真学习、贯彻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按照省、州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精神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充分发挥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大力整顿市场价格秩序,先后开展了教育收费检查、成品油价格检查、节假日市场检查、春运期间客运票价检查、电力价格检查、民用爆破器材价格检查、化肥价格检查、出租汽车收费价格检查、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等专项检查工作以及积极开展价格监督进社区、价格服务进万家的宣传、工作,圆满的完成了上级部署的各项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为国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秩序和生产经营环境、投资环境、消费环境,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检查工作,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取得了突出的成绩。2006年上缴财政罚没款37.2万元,为——市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价格收费环境。

一、做好教育收费价格检查,遏制教育乱收费势头

2006年1月,我所对2005年春秋两季违规收取外来务工子女借读费的九所学校作出了收缴违法所得90220元的处罚决定。目前,违法所得款90220元已上缴国库,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我市的教育乱收费的势头。

二、认真开展成品油价格收费检查,加大成品油市场监管力度根据西发改委价检[2006]111号《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全省成品油市场价格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我所对中石油、中石化及10个乡镇的15家加油站进行了检查,发放《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文件15份。经查,中石油、中石化所属的各加油站,都较好的执行了国家价格政策,没有发现有违规的价格销售行为。而各乡镇的加油站因为是个体经营户,进货价就高,“高进高出”,所以大部分加油站都超标准的销售成品油。对这些违规的价格行为,我所已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屡教不改的3家个体经营户进行了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加大对节日市场的巡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春节、五一黄金周再加上版纳的泼水节、国庆中秋共有四个黄金周节假日,为了维护广大游客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所对每个节假日都提前准备,充分应对。节日前夕,抽调大量人员,由所领导带队,层层落实开展检查;
据统计,四个节假日,我所共出动检查人员206人次,检查公路客运企业1家,宾馆酒店11家,药店6家,旅游景点4个,加油站以及市区各大商场、超市,肉、禽、蛋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市场价格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未发现节假日期间趁机哄抬物价和欺诈消费者的价格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不规范经营者都依法进行了现场教育、纠正处理和规范。对违法经营者保持高压态势。节假日期间安排检查干部24小时值班接听举报电话,从根本上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开展电力价格检查,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西双版纳州发改委《关于开展农村电价和农网改造相关收费清理检查的通知》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省发改委关于治理整顿涉农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意见,我所于二00五年十二月十四日至二00六年一月十六日对——市电力公司下属的八个供电所、云南天然橡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电力分公司及下属各供电所、电厂进行价格收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市电力公司、云南天然橡胶产业有限公司电力分公司均有擅自制定电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我所对这一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罚款25.1万元已上缴国库。

五、加强价格

举报工作,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价格举报工作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价格工作的窗口。2006年,我们把做好价格举报接待、受理工作作为密切党群关系、服务群众、维护部门形象的大事来抓。对群众来访、来电、来信,凡属我们工作职责内的立即安排落实,绝不推萎、不拖拉、不转移矛盾,一般7日内办结,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举报者

。努力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从而取信于民。如今年7月,群众举报——市国土资源局对党政机关、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取征地管理费,未执行国家优惠政策。我所对这一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收缴违法所得75924.48元。对——市建设物证收取建筑卫生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本费的价格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到目前为止,我所共受理价格举报21件,其中,上级有关部门转办1件,来电15件,来访5件,办结21件,办结率100。

六、全面推广价格收费公示制度,推进价格监督进社价格服务进万家开展价格监督进社区活动是今年价格工作的一件大事。是价格部门坚持执政为民宗旨意识的具体体现,也是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解民忧,办实事,促监督,打造价格诚信建设工程的一项具体措施。通过价格监督进社区活动,宣传国家价格政策,为社区居民提供多方面的价格咨询服务,及时有效地解除社区居民对价格、收费问题的疑虑,预防和制止乱涨价、乱收费问题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共建和谐社区和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所确定将市区内的白象湖社区做为我市此项工作的试点社区,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加大了价格监督进社区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在社区设立了宣传专栏、宣传点、发放宣传材料和宣传动员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物价政策法规宣传活动;

2、开展物业服务收费公示、教育收费公示、医疗收费公示、停车场收费公示、电信收费公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等系列工作,将水、电、燃气、物业管理收费、停车场收费、教育收费、医疗收费等与社区居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价费政策,在社区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收费清单、收费手册、社区网络等方式和渠道予以公示,提高收费的透明度;

3、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社区居民群众的投诉举报,并将社区列入日常价格巡查的范围,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查处社区内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4、聘请社区物价义务监督员,建立和完善社区价格监督网络,听取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社区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七、做好商品明码标价工作,防止价格欺诈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提高价格透明度,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我所一直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我市城区商品明码标价普及率已达到了100,力争在明年使乡镇普及率也达到100。今年我市共查处明码标价违法案件8件,罚款金额1050元。——市物价检查所全体工作人员在价格监督检查中,依法行政,清正廉洁,严格执行物价检查人员守则和廉洁自律的规定,从未发生过对被检查单位和个人进行吃、拿、卡、要的现象,保持了物价检查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所办的案件严格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的二十四字方针,从立案到结案都严格按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办理,案卷材料都能按规范化的要求及时整理归档。历年来所办的案件,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06年度,在全所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其他县市检查所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我们将不断探索适应市场经济新形势下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把实现好、维护好、开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开创——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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