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佐证材料复印装订建议格式

  附件2:佐证材料复印装订建议格式

 所有材料仅要求复印件,均需申报单位盖章确认,若无特殊规定均用A4纸纵向(从上至下)复印。本说明中一个大方框代表一张A4纸,为确保审核效率和信息准确,建议按图样格式准备相关材料。

 佐证材料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包括:在京方在职证明材料,京内方在京方符合两地分居条件证明材料,婚姻证明,京外方京内单位同意接收函,随迁子女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准生证)、在校证明,双方常住户口卡。若调京后京外方户口不落入京内方单位集体户口的,提供所落地址的户口本或房产证、户主同意落户的证明。

 第二部分包括:京外方京外单位同意调出的意见,京外方干部/工人身份证明(报到证或招工表),京外方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京内方、京外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

 装订先按第一、第二部分分大类,大类中按照材料介绍顺序

 用长尾夹装订。

  第一部分

 一、在京方在职证明材料

 (一)在京方报到证

 (二)若无报到证、或报到证单位为非现工作单位,准备现有岗位聘任合同,双面复印。

 二、京内方在京方符合两地分居条件证明材料

 如符合多项条件,建议优先以学历/学位条件申报。

 (一)以学历/学位条件申报

 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若为国外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学历认证证明材料与国内初始学历/学位证书。

 (二)以其他条件申报

 证书、任免文件均应严格依据A4纸张纵向(从上至下)格式复印。

 三、婚姻证明

 (一)结婚证

  若结婚证上登记身份证号码为15位,还需提供身份证号码为18位的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二)其他婚姻证明

 1.若为初婚,可不需其他婚姻证明。

 2. 若非初婚,需同时提供(1)离婚证,(2)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和法院判决书必须有民政局盖章)。

 四、京外方京内单位同意接收函

 五、随迁子女出生证、独生子女证或准生证、在校证明

 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非独生子女提供二胎准生证)及子女在校就读证明(在校就读证明由所在学校出具,出国留学的需提供学校证明和公证处等部门出具的中文译文)。

 六、双方户口复印件

 (一)京内方户口复印件

 (二)京外方户口复印件

  格式同上。

 (三)“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页若有变动,需复印提供。若无内容,可不提供。

 第二部分

  整体格式参照第一部分。

 报 到 证

 (封面页)

  注意事项

 本证由。。。。。。。。。。。

 (封面页)

 

 专业:

 学历:

 培养方式:

 报到地址:

 档案材料:

 (右内页)

  :

  按照国家制定的 就业方案,现有 (校)毕业生 性别 到你处报到

 (左内页)

  结婚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予以登记,发给此证。

 登记机关

 婚姻登记员

 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姓名 性别

 国籍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姓名 性别

 国籍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持证人

 登记日期

 结婚证字号

 备注

 户主页

 户别 户主姓名

 户号 住址

 常用人口登记卡

推荐访问:内部控制佐证材料附件 佐证 装订 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