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局中层领导集体谈话会上讲话】

 在公安局中层领导集体谈话会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上午好!

 大家期待已久的公安局中层领导领导定级工作现已经完成,今天终于可以与大家见面了。首先,让我代表县委对你们,并通过你们向战斗在基层派出所、看守所一线上的广大干警表示慰问和感谢,对提升级别和重新任命的中层领导表示热烈的祝贺。

 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的意见》(桂发[ⅩⅩ]27号)文件精神,县委从讲政治的高度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县委组织部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整个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推荐、考察和公示等程序,并且经过多方征求意见,调查走访、了解情况,通过了层层关卡,道道程序,广泛听取上下左右的意见最后定下来的,可以说这个政治级别是来之不易的,希望大家好好珍惜自己的岗位,不要辜负党和人民的希望。当然这次重新任命还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一方面是职位有限,一些工作也很优秀的同志未能提拔到所希望的级别,另一方面对岗位的调整不可能满足在座每一位同志的愿望,因为在调整班子时既要考虑个人条件,更要根据班子建设的总体需要,因此,一些比较优秀、条件比较成熟的而又没提拔调整到理想级别和岗位的同志要正确对待。下面,我给大家提几点希望与大家共勉。

 一、局党委、乡(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当前,全县正在轰轰烈烈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们在座的各位所领导基本上都是中共党员,公安战线的共产党员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保持先进性?我想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服从县乡(镇)党委、政府和局党委的领导,维护辖区内的社会稳定,为当地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应该肯定地说,我县的绝大部分公安干警能恪尽职守、辛勤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公安工作任务,有效地维护了全县的社会稳定,为我县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一些问题,个别派出所领导与辖区内党委、政府沟通不够,造成误解,希望通过这次定级工作,多向局党委和乡镇党委、政府汇报,与县、乡党委、政府保持一致,坚决服从、积极主动地接受局党委和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做好各项工作。因此,我们公安干部队伍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大局开展工作,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全力以赴为推进改革开放、实现经济发展目标创造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千万不要认为自己是正科级干部,与当地党委、政府平起平坐,这次把公安派出所、看守所正副职领导按正副科级配备,主要是加强公安工作和从政治上解决从优待警的问题,但我们的工作性质、任务并未改变。相比之下,提高级别待遇以后,大家应懂得担子更重,责任更大,因为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值更高因此,更应积极努力工作,才不会辜负县委、县政府及人民群众的期望。

 二、牢记宗旨,文明执法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根本宗旨。这就要求党的领导干部心里时刻装着人民群众,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我们想得对不对,工作做得好不好的衡量尺度。近年来,我县公安机关抓宗旨教育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个别所也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个别公安干警工作态度粗暴蛮横。因此,我们要继续加强对《人民警察法》的学习,对照国家公安部“五条禁令”,认真对照检查思想、纪律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从人民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事情改起,结合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好事,提高公安执法质量。

 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公安工作整天都忙于办案,确实没有多少时间来学习。但从时代的发展需要,从肩负的责任来看,公安干部更应不断地加强学习。首先,要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办案技巧和办案水平。其次要学习理论知识。成克杰、胡长清作为党的高级干部为什么会走上犯罪道路?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放松了理论学习,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要以任长霞为榜样,不愧人民的卫士的光荣称号。再次要学习一切反映当代世界发展的新知识,拓宽知识面,拓宽我们的办案手段。总之,希望大家能够持之以恒,勤奋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处理复杂局面的才干。

 四、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公安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公安干警能勤政为民、廉洁奉公,但也出现了个别同志因收受贿赂、走上犯罪道路的事情,确实令人痛心。今天在座的都是中青年干部,上有老,下有小,家庭负担比较重,公安的位置又比较特殊,大家手中又都有一定的权力,面临诱惑也比较多。因此,要提醒大家要时刻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洁身自好,在思想上筑起防腐拒变的坚固防线。

 最后,祝大家在新的岗位上工作顺利,事业有成。

推荐访问:会上 中层 公安局 谈话 领导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