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20年社区矫正中心工作总结

2020年,社区矫正中心在县司法局的领导下,着力推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在执法保障、执法管理和执法手段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努力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教育质量和效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95人,累计解除416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数79人。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社区矫正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审前社会调查。审前社会调查是审判机关对有关人员依法适用社区矫正的重要依据,是关系到罪犯能否在社区矫正的重要环节。按照《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全县各乡镇司法所在开展审前调查工作中,深入派出所、村委会、村小组和村民中,采取走访、座谈和召开会议等形式,了解罪犯(被告人)的家庭背景、现实表现、个性特点、案件情况、帮教条件、判断分析能否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形成书面调查评估报告,作为法院判决非监禁刑的重要依据,截止目前,共接受委托办理审前调查92份。二是及时做好衔接接收工作。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衔接接收工作,是做好社区矫正的基础。矫正中心在收到法院、监狱、看守所的有关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后,及时地填写《报到通知单》和《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手机定位监管告知书》和《接受手机定位监管承诺书》,发放《社区服刑人员手册》、《限期报到告知书》和定位手机,告知其在社区服刑期间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等,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控。首先,建立档案分级管理。根据要求为社区服刑人员建立档案,一人一档。同时,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不同背景、不同文化程度、所犯罪的法律性质为他们量身定制个人矫正方案和不同管理等级,根据其自身情况进行矫正管理。并严格按照矫正规定,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每月书面汇报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如有外出,必须按要求及时请销假;

其次,建立社区服刑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为所有社区服刑人员发放了定位手机,并给监管人员配备手机实行24小时无缝监控,确保监管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知其位、听其声。同时要求监管人员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登录《管理系统》查看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范围,随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失控,并重点预防其重新犯罪。第三依法严格监管,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保平安、保稳定”的警示原则,在节假日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中,对全县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重点监管,确保了重点时期我县的社会稳定。四是抓好教育矫正工作。①加强身份意识教育,使社区服刑人员明确社区矫正的性质、适用范围和任务以及矫正原则与手段,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意识,进一步端正态度,服从社区矫正管理教育。②加强学习社区矫正规章,使社区服刑人员懂得社区矫正制度规范对自身改造的重要性,了解并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依法接受社区矫正。③开展真诚认罪服法教育,使其社区服刑人员了解犯罪与刑法的关系,明确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认识认罪服法的必要性和标准,真诚悔改,改恶从善。④加强教育学习,使其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法律意识。帮助社区服刑人员纠正错误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其以正确的思想去支配行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了解基本法律知识,增强其法律意识,培养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二)安置帮教工作目前,我县共有安置帮教人员人员433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271名,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60名,看守所刑满释放2名。对刑满释放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工作台帐,分类列入、统一管理。对重点帮教对象实行走访制度;

定期不定期地上门走访重点帮教对象,了解情况。为了更好地做好帮教安置工作,使有限的人力资源发挥出更大的作有用,我们采用分级管理方法,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犯罪情节、狱中表现、家庭状况等,综合分析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危害性和重新违法犯罪可能性,确定帮教等级。特别做好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实行个性化帮教措施,增强了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主动接受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一是按规定向人民检察院抄送有关执法文书,并及时告知、通报相关情况。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社区矫正人员变更居住地的法律文书,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减刑的建议书及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等,及时抄送人民检察院。二是为人民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便利、创造条件。定期通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邀请人民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

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人员检查制度,定期向人民检察院提供本辖区社区矫正人员的人数和名单;

配合人民检察院建立检察官与社区矫正人员谈话制度,支持检察官直接向社区矫正人员调查了解社区矫正执行情况,听取和妥善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三是认真处理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书的,及时认真地纠正、整改,并将有关情况告知人民检察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矫正工作缺少相应的法律依据和措施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无法可依,工作人员对矫正对象无执法资格,缺乏权威性和强制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区矫正对象配合的积极性,不利于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其工作长期处于探索阶段,法律滞后问题越来越突出,社区矫正“有法可依”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矫正队伍人员奇缺,矫正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司法所日常工作量大,人手缺乏,任务繁重,社会志愿者更是物以稀为贵,人力资源十分有限。而且,部分司法所人员被抽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不出事是偶然,出事是必然,一旦出事,这个锅又会找谁来背?社区矫正工作既是执法工作,又是教育矫正人的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目前,很多地方普遍存在社区矫正工作专业人员不足问题,这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行为的矫治效果难以得到保证,矫正效果很大程度上被打了折扣。而且现有的工作人员大多是经过简单的培训便上岗工作,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不能有效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开展工作。目前能够开展社会工作又懂法律的社区“义工”十分稀少,尤其缺乏“心理矫正”人才。(三)矫正经费短缺经费保障是矫正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虽然,我县已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但在实际操作中,目前的矫正经费仍然很短缺。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矫正资金目前主要依靠政府拨款和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经费调剂,专项工作经费不能满足必要需求,加之司法所没有必要交通工具和教育设施,甚至因为资金缺乏,无法开展正常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仍处于监控状态,矫正只能做到基本的“控制”,无法实现较高水平的“教育”和“矫正”。下一步,我们将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为契机,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教育,落实帮扶安置措施,全面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一)加强规范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为刑罚执行活动,我们将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规范运行,维护刑罚执行的统一性、严肃性(二)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图片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党的宽严相济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社区矫正的工作经验和实际效果,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认同度。(三)增强工作能力,进一步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沟通作用。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履职考评制度,加强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公、检、法等部门之间的支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协作机制。研究制定有关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扶解困,技能培训,就业安置等方面的具体措施,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提高社区矫正效果。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组织社会各基层组织和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鼓励和动员企业接纳安置社区服刑人员,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减少和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千善司法所2011年社县矫正工作总结

2011年,我街道社县矫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开展社县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千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我街道现有在册社县矫正对象0名,其中男性0名,女性0名;
假释0名,剥夺政治权利0名,暂予监外执行0名。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我街道社县矫正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社县矫正试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我街道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省、市、县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街道领导小组与社县负责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社县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

(三)加强管控,力促社县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社县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街道积极探索社县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实现社县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县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县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由街道综治办牵头,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县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社县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是两者在管理上共通的四部曲,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多方联动,不断开拓新的就业渠道。社县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搞好社县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给社县矫正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结合我街道实际,街道社县矫正领导小组与各社县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并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

三、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下半年我们会继续积极做好社县矫正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社县矫正人员的情况和动态,不断完善社县矫正帮教措施,强化过程管理。认真解决社县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作出最大的努力。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社县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省、市、县社县矫正试点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社县矫正工作者要积极探索积累社县矫正工作经验,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社县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2、夯实工作基础,抓好组织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监管和帮教工作水平。要积极根据各种有利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构筑较为完善的社县矫正平台,为社县矫正工作提供良好载体,提高对矫正工作的认识。同时,要加强矫正工作办公室内部台帐资料和矫正对象卷宗资料的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遗失卷宗资料现象的发生。

3、深入拓展社县矫正工作管理,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社县矫正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探索社县矫正工作新途径,摸索新的管理模式。要针对矫正对象在转入矫正期,心理上都有一种失落感,认为自己被社会、家庭抛弃,不安心改造的情况。要依法落实奖惩制度,对表现好的,服从监管的矫正对象,给予行政奖励、减刑等。

千善司法所 201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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