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疫情防控个人工作计划1

  肺炎疫情防控个人工作计划1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相关事项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计划如下:

  一、要实施更严的措施,坚决堵住源头。重点扎牢“三个圈”:一是“三站一场”及国、省、县乡道;二是乡村、社区小街小巷;三是家庭。要通过这“三个圈”,扎实做好摸排工作,确保外来人员一个不漏,不让一个乡村、社区和居家人员乱走。

  二、要实施更严的办法管好自家院、自家人。全镇所有村(居)、单位,要对本单位办公场所、集中屋场做好严格防护,要详细了解本辖区群众、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的来往情况和发热、发病情况,并及时向所属村(居)或单位报告。各村(居)、单位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既做好辖区、单位的防控工作,又做好自身家庭的管控,切实管好每个家庭、每个成员。

  三、要实施更严的集中医学观察和隔离措施。一是即日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密切接触者和可疑暴露者,必须在集中医学观察场所进行为期14天的隔离观察,不得居家观察。特别是集中外出又有发病人员的家庭和人群要提前隔离和干预。二是前期居家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和可疑暴露者,经县疾控中心评估后,如有不适宜居家观察的,一律集中医学隔离观察。三是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公安机关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四是根据国家规定,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散发病例且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村庄,要采取疫区封锁措施。

  四、要实施更严的不聚集措施。一是各类公共聚集性活动,赶集,文化活动室、广场等公共场馆要临时闭馆。二是暂停所有举办的各类集体性餐饮经营活动(含农村自办集体性宴席),延期举办婚事,从简举办丧事并报村(居)委会备案,暂停举办其他人员聚集性事务,公职人员必须带头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聚会、聚餐活动,对违规人员要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各公共场所经营者必须在场所入口处开展体温预检服务,凡是体温超过37.3℃的一律禁止进入,并立即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必须在入口处设置佩戴口罩的提示,对未佩戴口罩入场者应当予以劝阻,同时服务人员必须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护措施。四是各类公共场所、超市、养老机构等必须严格实施日消毒制度,落实“一日一清洗,一周一大扫除”,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五、要实施更严的开工开学上班制度。一是严格执行企业开工的时间令,落实到每个企业。二是严格执行开学时间令,对没有到开学时间返校的学生和老师要严格劝返。

  六、要实施更严的医护人员和一线干部职工管理措施。一是防护设施必须到位才能上岗;二是休息和用餐时间不能聚集;三是每天必须检测体温情况和观察身体情况;四是实施轮休制,保持必要的体力和精力;五是工作环境不能聚集,保持必要的宽松和隔离,特别是各村(居)要忙而不乱。

  六、要实施更严的市场保障措施。一是市场要有充足的必需品供给;二是市场价格要严格按要求稳控;三是市场供给人员和进出人员要严格按防控要求到位。

  七、要实施更大力度、更大范围的宣传。要多管齐下,利用村村通广播、滚动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各种宣传途径,实施全覆盖宣传。

推荐访问:疫情防控工作计划 肺炎 疫情 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