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及预案: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及预案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及预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前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顺利实施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摸底工作,努力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劳有所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保对象

  凡具有我镇户籍,年满16周岁,非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及预案。

  二、实施步骤

  宣传动员

  1、通过上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方式,让城乡居民知晓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查摸底工作的重要意义,使他们自愿、自觉配合调查摸底工作。

  2、x月8日在镇政府召开动员会议,选调人员,明确每个村、社区经办人员及工作职责,对调查摸底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完成业务培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及预案。

  摸底登记

  经办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工作,以家庭为单位,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入户调查表。对于部分城乡居民尤其老年居民没有身份证或者没有户籍的情况,要抓紧动员这部分人员补办身份证和户籍手续后再做登记。

  信息录入和资料整理归档

  x月5日前将全镇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汇总数据、总结材料报市人社局社保所。

  三、保障措施

  、加强领导

  镇政府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摸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和督察全镇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摸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所,负责全镇参保工作的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及预案。

  、明确分工

  镇财政分局:负责补助资金的统筹和拨付工作;

  镇公安分局:负责参保居民户籍认定工作;

  镇民政所:负责五保、低保、重度残疾人身份认定工作;

  镇计生办:负责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后未再生育夫妻、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认定工作。

  延伸阅读: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能转移、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套、以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为目的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是从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居民普遍参保。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市北碚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xx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xx、区劳动社保局局长xx任副组长;成员由区监察局局长xx、区财政局副局长xx、区信访办主任xx、区公安分局副局长xx、区广播电视台台长xx、区社会保险局局长xx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劳动和社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劳动和社保局局长xx兼任,副主任由区财政局副局长xx、区社会保险局局长xx兼任。

  三、工作阶段划分及主要工作任务

  调查摸底阶段。完成对全区符合参保人员的调查摸底,逐步建立我区居民养老保险人员信息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及预案。

  宣传动员,工作准备阶段。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此项工作;完成对镇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政策宣传;经办机构完成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人员和设备的调配等准备工作。

  实施阶段。正式开始受理居民养老保险申报、办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完善社会保障工作服务平台建设,落实工作人员。一是各镇要高度重视,及时调整、整合、充实社会保障服务所的工作力量,开设专门工作窗口,保证参保工作的需要;二是各镇要抽调人员突击此项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及预案。三是社保部门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做好对镇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培训;四是完成养老保险“金保工程”信息系统向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的延伸,方便城乡居民就地参保。

  明确责任分工

  1.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整个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资料的印发等。责任人:区劳动社保局局长付国斌。

  区社会保险局具体负责对各镇经办工作进行指导,做好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数据汇总分析和上报、基金管理、养老待遇发放等工作。责任人:区社会保险局局长周俐利。

  2.公安部门负责对参保人员的户籍状况进行认定,并向各镇提供城乡居民的基础信息,同时做好社会稳定工作。责任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萧禾。

  3.区财政部门负责对已经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所需政府补贴资金的筹措、划转和使用的监管;负责各类工作设备的政府采购,并确保各项专项经费及时到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及预案。责任人:区财政局副局长李继兰。

  4.新闻媒体部门负责媒体宣传的组织策划。责任人:区广播电视台台长伍渝。

  5.信访部门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牵头办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责任人:区信访办主任王学平。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

  6.监察部门负责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人:区监察局局长钟德林。

  7.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镇的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镇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受理参保登记、缴费标准申报及变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报、参保人员有关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以及领取养老待遇人员资格核查等工作。

  村委会、农村合作社要做好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协助居民办理参保。

  组织宣传发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全区的宣传培训活动;镇要通过制作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标语和组织指导社区居委会上门宣传等形式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活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及预案。有条件的镇还应在村设立代办点和协办员,负责参保政策的宣传解释,并帮助村参保人员做好有关参保工作。

  落实经费保障。区和镇两级要将工作经费纳入区政府对各镇街的财政预算。村工作经费按参保并缴费人数拨付,标准为区级财政按15元/人核拨,各镇街根据自身实际作出补充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及预案。

  工作考核。区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XX年参保率达到40%,XX年达到65%,到XX年参保率力争达到90%,确保80%。

  五、参保范围

  凡具有本区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

  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年满xx周岁以上城镇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同一时段不再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六、基金筹集与缴纳

  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个人缴费

  以我区开展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时间起计算,根据其不同年龄,分两种情况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及预案。

  1.年满16周岁、不满xx周岁的人员,养老保险费年缴费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个人自愿选择。

  缴费方式原则上按年缴纳。当年度因病、因灾等原因未按时缴纳的可在次年内补缴,逾期不再补缴。

  2.已年满xx周岁及其以上的人员,不用缴费,但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为鼓励多缴多得,有条件的年满xx周岁及其以上人员,也可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按个人账户月养老金标准确定,分别为40元、60元、90元3个档次,由参保个人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的缴费月数按本人距75周岁余命的实际月数计算,距75周岁的实际月数小于60个月和超过75周岁的,统一按60个月计算。

  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政府补贴

  政府在参保人缴费的基础上,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重度残疾人,政府对其缴纳最低标准的保险费再补贴4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及预案。

  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随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加适时调整。

  七、个人账户的建立及管理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

  区社会保险局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资助、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实行全积累。

  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前出国出境定居或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退给本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无指定受益人和法定继承人的,全部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及预案。

  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有余额的,除政府补贴外,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无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全部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八、养老金待遇

  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年满xx周岁、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XX年x月1日前,已年满xx周岁、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已参保缴费;选择缴费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XX年x月1日前,本人年龄距xx周岁不足xx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在本人年满xx周岁时,可按上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到xx年;本人年龄距xx周岁超过xx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xx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及预案。

  养老金标准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除中央财政补贴和市财政补贴外,其余部分由区财政承担,具体补助办法按市财政局另行制定办法执行。基础养老金标准随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2.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XX年x月1日前,已年满xx周岁且选择缴费的人员,其个人帐户养老金按参保缴费时选择的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发给。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明的父母领取基本养老待遇时,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年满xx周岁及其以上的,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发养老待遇。凡提供有效死亡证明的,发给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为死亡时本人上月养老待遇乘以12个月,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及预案。

  九、基金管理

  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参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建立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帐、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

  区社会保险局负责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和支付,按规定编制基金收支预、决算,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劳动保障等行政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十、养老保险关系的转接

  参保人员在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内转接的:

  1.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转移的,只转个人账户基础信息,不转个人账户资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及预案。若转入地尚未建立居民养老保险的,由区社会保险局将其个人账户暂时封存并按规定计息。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

  2.跨省转移的,国家尚未出台有关规定前,暂由转出地居民养老保险将其个人账户封存并按规定计息,国家出台规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参保人员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转移衔接,以个人帐户为核心,转移前后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具体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的办法执行

  阅读拓展:

  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动员

  坚持政府主导,各村要成立以支部书记任组长、主任任副组长的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工作小组,组建专班,落实专人,明确工作任务,掌握操作流程,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及预案。要及时召开小额人身保险动员大会,发放宣传资料,讲清讲透开展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

  目的和意义,尤其要借助春节期间大量务工人员返乡之机,开展声势浩大的动员工作。加强联络沟通,迅速开展业务培训;要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和印发宣传单、办宣传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策,为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认真组织实施,努力扩大承保面

  坚持以户籍为单位统一参保,原则上参保的人数应占家庭参保对象总数的100%,各村承保面必须达到60%以上,以村出具保险合同,各村、社区必须指定一名专人,负责做好单证的发放与管理、保险费的收取与上交及业务指导等工作。村业务经办人先在我乡领取《小额人身保险登记表》,将该表填好后由投保人签字,连同保险费一并交回乡;乡经办人员核对无误后返还登记表一联,并发放相应数量的《小额人身保险告知书》;《小额人身保险告知书》交由投保人保管,作为投保人续期交费和办理理赔的凭证。

  由于小额人身保险的时效性强,各村业务经办人在收取保险费后次日必须将保险费交到乡经办人处,由乡经办人将保险费通过当地信用社用汇票方式汇入中国人寿县支公司的指定账户,汇费由中国人寿支公司承担。

  三、做好理赔服务工作,推动持续发展

  理赔服务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全乡小额人身保险工作能否长期、持续开展,客户出险后保险公司要迅速理赔,各村要协助出险客户家属准备相关资料,协助查勘理赔,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保险理赔金送达到投保人手中。在赔付过程中要加强媒体宣传报道,以点带面,示范推广,切实解决广大群众后顾之忧,踊跃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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