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八大看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体现

论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及其在中国的发展——从十八大看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体现
  
  陶 烨,赵永健(昆明理工大学,昆明 650000)
  
  摘 要:在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看来,科学的幸福观应该是:劳动和创造的统一,物质和精神生活的统一,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的统一。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举着马克思主义的旗帜,积极地学习和总结马克思主义的幸福观,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立场和方法对幸福进行研究和实践,极大地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凝聚力,取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胜利。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十八大;幸福感
  
  中图分类号:B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3-0032-02
  
  备受瞩目的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于2012年11月8日在北京开幕,胡锦涛同志向大会做题为《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报告全面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期待。那么,幸福到底是什么?幸福是人们对生活状态的一种肯定评价,是欲望得到满足时的心理状态。马克思主义认为,幸福不是需要和欲望的简单满足,从一定意义上讲,幸福是经过人的努力,经过劳动创造而获得的需要满足所引起的愉悦心情,是人们在劳动创造过程中由于创造能力的发挥、人生价值的实现而得到的满足。
  
  我们所有人都在追求着幸福,那么什么才是幸福呢?每个人对幸福都有自己的理解和看法。有人认为为社会做贡献是人生最大幸福,有人认为家庭和美、事业成功是最大幸福,也有人认为舒适安逸是最大幸福。这种对幸福观的理解和看法也就是幸福观。“幸福”这个词是很抽象的,主体不同,幸福的内涵也就不同。然而,正因为幸福有着抽象的概念,有着不确定的含义,才适合作为人类的终极价值目标。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把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统一起来,把劳动创造作为人类实现幸福的基本途径,把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看成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内在要求,把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当成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终极目标,这些都是对前人幸福追求的总结和超越,更是把人类的幸福追求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台阶。
  
  当今,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都应该科学地认识马克思主义的幸福观,以指导我们的工作、生活和人生走向,向着建设幸福中国的宏伟目标阔步前进。
  
  一、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科学内涵
  
  何谓幸福?马克思说过:“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谋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是为大家而献身;那么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默默地,但是永恒发挥作用地生存下去,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1]这是马克思的幸福观,深刻体现了马克思对幸福的理解。
  
  1.人获取幸福的基本途径——劳动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把人的本质规定为劳动。他说:“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2]在这里,“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指的就是劳动,劳动是人与动物的主要区别之一,人类的劳动是有目的、有意识的。要想得到幸福,就要使生产力得到发展,使劳动技术得到改进,生产效率得到提高。而劳动能够有目的地促进工具的产生和发展,使生产力得到提升,劳动技术得到提高,生产效率得到提高,人类的幸福感也就得到了相应的增加。“一句话,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单纯地以自己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3]从这里可以看出,我们人类的劳动和动物的本能行为是不一样的,因为人类的劳动是有目的,也是有意识的,劳动可以让人类生存得更好,而动物的本能行为只是为了谋求生存,所以,劳动其实是人性的体现,更是人类对幸福的自觉追求,有了劳动,才有了实现幸福的基础。
  
  劳动是自我社会化的过程,它证明了人类自身存在的价值。人类的劳动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的实践行为,而不是单个人进行的活动,马克思认为人是社会中的现实的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在整个社会中,人类通过劳动能够得到自我价值的肯定,人类通过劳动过程当中的团结合作,互利共赢,巩固和加强了社会关系,也提高了自我社会化程度。自我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可以让人类的自我实现的可能性增强,自我价值得到肯定,从而使人类幸福感得到增强。
  
  劳动的主观能动性决定了劳动是自我创造、自我实现的过程。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在《人性能达的境界》一书中对人的自我实现问题进行了详尽的分析,他提出的“需求层次论”将人的需求由低级到高级划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情感需求和归属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五个层次。我们可以根据他的“需求层次理论”把人的需求划分为两类:第一类属于人的社会生存需求,这是人的较低层次的需求;第二类属于人的自我实现的需求,这是人的最高层次的需求。劳动是人类的主观能动的过程,人类通过劳动,不断地进行自我认识和自我创造,从而达到自我实现。而自我实现的人在物质和精神层面都得到了满足,幸福感自孕期中。
  
  2.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核心——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有机统一
  
  个人的存在和发展是不能脱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的,因为个人和社会是互为辩证统一的关系的。如果离开了个人的存在和发展,那么社会也将无法生存下去。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就说过:“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的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由此可见,人是社会中的现实的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现实生活中的人是个体和社会的统一体。所以人类的幸福包括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在社会幸福和个人幸福的辩证关系中,社会幸福的意义远远大于个人幸福,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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