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待遇总结

为切实保障村干部待遇,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xx县将提高村干部待遇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的切入点,做到“四创新两落实”。

1、创新村干部报酬机制。从200x年开始,村干部工资由x财政每年分别按照各乡镇前三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5倍的标准、组干部工资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在每村5名村干部、每组1名组长的职数以内按实有人数核拨村组干部工资。重新核定后,乡镇村队干部报酬较年初预算增加了24.71万元。村干部人均年报酬最高为5200元,最低为3000元(闽宁镇村干部工资自XX年起按照人均3000元起步),村干部的工资比以前翻了一番。

2、创新村组干部工资支付机制。村干部工资实行“基础工资(60%)+绩效工资(40%)”的工资结构。基础工资由x财政按月以“一卡通”的方式统一发放,村干部绩效工资和组长工资(全部实行绩效工资)由各乡镇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向x财政局上报工资表后,由x财政统一发放。绩效工资以乡镇为单位实行总量控制,发放总额不能少于规定的核拨总金额。

3、创新村干部工资增长机制。村干部工资增幅严格按照各乡镇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比例核拨下年度村组干部工资。同时,鼓励各乡镇、各村积极发展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将村干部工资增幅与村集体经济、农民增收挂钩,明确规定村集体经济增长部分的30%以内,用于提高村(组)干部工资待遇,由各乡镇自行审核批准发放。容许有条件的乡镇从财政中提取部分资金,适当提高村(组)干部工资待遇。

4、创新村干部工资发放考核监督机制。将村级干部工资待遇落实情况纳入党建目标责任书和双文明考核内容,并要求各乡镇将村干部待遇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干部群众查询和监督。同时还建立了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财政、人事、审计、农经部门各负其责的协调监督机制,必要时县委将安排审计部门对村组干部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5、落实村干部离任补贴制度。对在职满一届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年龄达到男60周岁、女55周岁,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照x委[200x]xx号文件要求和规定标准发放离任补贴。发放离任补贴年限计算到200x年xx月xx日终止。对已离任的村干部,离任补贴由乡镇按有关规定逐年解决。

6、落实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自200x年xx月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及时为参保村干部办理了参保手续。目前,其他村干部的养老保险也正在办理中。

琅琊区村干部经济待遇管理办法(试行)

琅琊区村干部经济待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调动和保护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村干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骨干带头作用,根据《安徽省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皖组字[2005]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是指在区核定的村干部职数内的在职村“两委”中的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委员以及计生专干。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经济待遇是指村干部的补贴、保险和离职待遇。

第三条

村干部经济待遇管理的目标是:逐步建立报酬合理的增长机制、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和老有所养的保障机制。

第四条

村干部经济待遇管理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村干部经济待遇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

(二)村干部经济待遇资金来源以农村税费改革、免征农业税转移支付及相关补助为主,区、街道财政补助为辅,村级补助为补充的原则;

(三)村干部经济待遇坚持按岗分配、按绩取酬,并随着区级经济发展和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适时稳步提高的原则。

第五条

严格控制村干部职数,原则上每村为5—7 人。3000人以上的村,一般控制在7人以内;
3000人以下的村,一般控制在5人以内。

村干部经济待遇由区制定标准,统一发放。村干部职数由街道党工委核准,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建档、备案。

第二章

补 贴

第六条

村干部补贴由固定补贴和绩效补贴两部分构成。根据2007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全区村“两委”中正职干部月补贴标准为660元,村“两委”中的副书记、副主任及计生专干月补贴标准为560元,村“两委”中的委员月补贴标准为500元。其中:固定补贴占70%,按月打卡发放;
绩效补贴占30%,由所在街道根据工作实绩进行发放。具体标准、发放时间由各街道自定。绩效补贴扣罚的部分,纳入村干部补贴帐上作调剂金使用。

第七条

建立村干部补贴正常增长机制,实现村干部补贴与社会经济同步增长。按照每三年一个任期适当上浮补贴标准,村“两委”正职干部补贴一般为上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倍,村“两委”中的副书记、副主任及计生专干补贴一般不低于正职的80%,村“两委”中的委员补贴一般不低于正职的70%。村干部补贴增长幅度原则上与前三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增长幅度同步。

第八条

村干部补贴以省转移支付的村级补助资金作为主渠道,补贴正常增长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街道根据经济基础和经济生产发展状况,可以适当提高村干部绩效补贴标准。

第九条

村干部补贴资金由区财政局按照标准测算核定到街道,及时划入村干部补贴帐户。街道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对违规动用村干部补贴专项资金的,将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章

第十条

在区核定职数内、符合年龄要求的在职村干部参照企业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不愿参加养老保险的,由村干部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审批,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一条

养老保险费按年交纳,以村为参保单位。其养老保险费由区财政、街道、村、个人承担。即:区财政、街道、村共同承担缴费基数的20%费用,个人承担缴费基数的8%;
区财政定补部分,由区财政局以转移支付方式直接拨至街道。参保单位按我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申报缴费基数。保险手续由街道统一办理。

第十二条

交纳养老保险费累计年限不少于15年。缴纳年限不满15年的,不享受养老金待遇。

第十三条

参加养老保险的村干部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的,经批准,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参加养老保险的村干部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最多可延长不超过5年的缴费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15年后,经批准,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从批准的次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不愿延长缴费的,到规定年龄后不享受基本养老金,个人帐户存储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十四条

村干部在村级工作年度考评中,因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被一票否决、受到党纪处分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取消其当年区财政、街道、村的参保经费,由个人承担。村干部离职的,其养老保险按照第四章规定执行。

参加养老保险的村干部,此前如参加各类商业保险的,其公费部分必须先行退出。

第十五条

到达规定年龄且经批准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的村干部,若任期未满或重新当选的,从领取养老金的当月起,其补贴标准为现任职务补贴与养老金的差额,养老金高于现任职务补贴的,只享受养老金,不再增加补贴费用。

第十六条

在职村干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本保费由所在村承担。

第四章

第十七条

村干部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离职:

(一)因年龄、身体原因不再任职;

(二)在选举中落选;

(三)在缴费期间身故;

(四)因工作失职被免职、罢免;

(五)擅自离岗超过一个月;

(六)因违纪违规,受到撤销党内外职务以上处分;

(七)受到刑事处罚;

(八)属于其它情况。

第十八条

离职村干部从离职次月起一律不再享受补贴待遇。

第十九条

离职村干部的养老保险从离职之日起,应由区、街道、村交纳部分随即停止。

(一)凡属第十七条第

一、

二、

四、

五、

六、八款情况的离职村干部,若自愿续保,所交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累计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达到规定年龄的,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可按规定领取养老金。如本人不愿意续保的,达到规定年龄时,个人交纳部分全部退给本人,不享受养老金待遇。

(二)凡属第十七条第三款的村干部,养老保险不得转保,村干部个人帐户缴费部分一次性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

(三)凡属第十七条第七款的村干部,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个人交纳的保险金及利息退还给本人。

第二十条

凡未参加养老保险的村干部,给予离职补助。离职补助标准按离职前职务计算。对连续任职不足10年的村干部,离职后按照每任职1年补助1个月补贴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对连续任职10年以上(含10年)的村干部,离职后按每任职1年补助月补贴的1.5倍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补助标准可按经济基础和经济生产发展状况作相应调整。补助资金由区、街道财政各承担50%。离职补助金按其金额50%、30%、20%的比例分三次发放,具体发放时间由街道确定。

离任村干部要积极支持村“两委”的工作,凡不支持工作并造成消极影响的,要严肃处理,并取消相关待遇。

第五章

第二十一条

村干部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村干部任职年限,由街道初步确定,报经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审定。村干部确需调整,各街道在不超过职数的前提下进行调整。调整方案须报经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同意,再行调整。调整后要及时将调整情况报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

第二十二条

今后村改社区的村干部,自撤村当月起不再享受本办法第

二、三章规定的待遇;
在社区任职的,享受《琅琊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琅办发[2007]29号)规定的待遇;
不在社区任职的,按本办法第四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村干部经济待遇管理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区民政局、区农委、区财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涉农街道共同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如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建立村干部结构补贴制度,完善激励保障措施。①建立村干部报酬结构补贴制度。村干部报酬由“基本补贴+绩效补贴+奖励补贴”三部分构成。基本补贴部分,山区村主要干部按每人每月200元、川原地区每人每月按260元标准确定,村副职和村文书(村事务助理)按村主要干部基本补贴的80%确定;
绩效补贴部分,依据本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和人均集体收入确定,具体政策由各县区制定;
奖励补贴部分,由乡镇依据年度考核和村民民主评议结果确定,奖励补贴标准一般可掌握在每人每年800-1000元。村干部基本补贴和奖励补贴所需经费由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和市县财政负担,基本补贴采取工资卡的形式由乡镇按月发放。绩效补贴所需资金在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②逐步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考虑到县区之间的差异,目前全市范围内制定一个普遍适用的制度条件尚不成熟,但应鼓励有条件的县区、乡村在这方面可以先行一步。当前,应重点解决好任职时间长、工作实绩突出、正常离职且年满60岁的离任村干部的养老问题。③政治上采取激励措施。建议对连续任职30年、15年以上的优秀村主要干部,分别由市、县区授予荣誉称号。对政绩突出、议政能力强的村党组织书记积极推荐他们作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4、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村干部报酬待遇普遍有所提高。建议在继续保持各级财政村级转移支付资金渠道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村干部报酬所占份额,并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提高村干部报酬所需资金。具体来讲:①可由市财政给每名村干部每月补助基础补贴100元。全市如果按1802个村、每村3.5人计算,市财政约需拿出奖金760万元。②村干部基础补贴其余部分和奖励补贴由转移支付和县区财政负担。经初步匡算,如果在2004年村级组织财政转移支付金额、支付渠道不变的情况下,川原各县区每年约需增加财政开支50-60万元,山区县每年约需增加财政开支20-30万元。③村级办公所需经费建议由县区财政予以保证。川原村不足5000元的补足5000元,山区村不足3000元的补足3000元。

5、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自我支付能力。(略)

6、妥善化解村级不良债务,积极解决村干部报酬拖欠问题。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消化”的原则,积极开展村级不良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坚决杜绝举债建设“政绩工程”。制定优惠政策,加大盘活村级闲置资产的力度,对债权债务分类处置,强化对农村“两税”尾欠的清收力度,稳妥地开展化解工作。建议市、县区财政政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对村干部个人贷款用于修路、建校等公益事业形成的债务进行逐年化解。

补贴由三部分构成

文件规定,全市村干部(指按有关规定和法律程序选举、任命的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及村文书等常设干部)报酬实行结构补贴制度,由基本补贴、绩效补贴、奖励补贴三部分构成。基本补贴部分,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按山区村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川原村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确定。其他村干部按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基本补贴的80%确定。基本补贴采取工资折(卡)的形式,由县(区)统一拨付到乡镇财务管理中心,按月发放到人。绩效补贴部分,由县(区)依据每个村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和集体收入水平,确定具体标准和办法。奖励补贴部分,由乡镇依据年度工作考核和村民民主评议结果,确定对村干部是否奖励及奖励标准,奖励补贴标准一般每人每年800至1000元。基本补贴和奖励补贴所需经费由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和县(区)财政负担,市上给予适当补助;
绩效补贴所需经费主要在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

离任补贴不低于600元

文件还规定,实行村干部离任补贴制度。连续或累计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20至30年且正常离任的,年龄满60岁后,每年给予不低于600元的生活补贴;
连续或累计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31年以上且正常离任的,或被评为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或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党组织书记标兵、优秀共产党员标兵,且正常离任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年龄满60岁后,每年给予不低于800元的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县(区)财政解决。对其他村干部的离任补贴,由各县(区)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标准和实施办法。

文件要求,各级财政要增加对村干部报酬的预算,提高村干部报酬和村级办公经费在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中的份额。从今年起,由市财政使用每年市对县(区)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增量部分,全额用于补助县(区)解决村干部报酬和历史拖欠问题。村干部报酬资金补助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依据各县(区)人均财力情况、财政困难状况和村干部报酬发放工作力度确定,每3年核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要统一建立村干部报酬财政专户。各级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发放村干部报酬的资金,县(区)安排的村干部报酬专项资金,要及时划入财政专户。

特别优秀的可兼任乡镇领导

文件要求,各级党政组织要从政治上关心支持村干部,为他们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坚持村干部定期学习培训制度和对优秀村干部表彰奖励制度。对政绩突出、议政能力强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可推荐他们作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对表现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由市、县(区)有关部门组织他们外出参观或疗养,特别优秀的可以兼任乡镇领导职务。提倡有条件的村为村干部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另外,文件还就适度合并村组、精简村干部职数以及村级办公经费、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拖欠村干部报酬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今年以来,我县针对基层反映突出的村(居)干部待遇问题,制定实施了村干部队伍建设“1+5”系列文件,全面加强村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考核工作,重点从三个方面改革提高村干部的经济待遇,极大地调动了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改革后财政每年共需承担资金541万元,比改革前增加支出1倍多。

一是全面改善村(居)干部工资待遇。对在职的村(居)三职干部,实行月工资制度。村(居)干部工资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职务工资党组织书记每月270元,主任每月250元,文书每月230元;
级别工资根据任职年限的不同设计为10个档次,每档级差40元,最低档为20元,最高档为380元。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由县财政按月统一解决;
绩效工资由乡镇财政根据村(居)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工资改革后,村(居)三职干部年人均工资由以前的3800元左右增加到5300元左右,增长近50%。县财政每年共需承担资金366万元,比改革前的242万元增加124万元。

二是积极推行村(居)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对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村(居)三职干部,按照自愿缴纳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并实施县级统筹、专户管理、独立运行的村(居)三职干部养老保险制度。村(居)三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按2007年度全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每三年按增长5%的标准调整一次。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为15%,其中个人缴纳比例为3%,乡镇缴纳比例为6%,县财政缴纳比例为6%。全县年缴费金额总计160万元,其中村(居)三职干部承担32万元(个人年缴费仅396元),县乡两级财政承担128万元。连续缴费10年后,村(居)三职干部每月最低可领取养老金413元。

三是大幅度提高离任村(居)干部生活补贴。对1996年以前离任的连续任职20年以上,1996年以后离任的连续任职15年以上,正常离任的党组织书记和主任,进一步完善生活补贴制度。离任村(居)两职干部生活补贴分三个级差:连续任职15至20年的村两职干部每年补贴480元;
连续任职21至25年的每年补贴600元;
连续任职26年以上的每年补助720元。为此,离任村(居)两职干部年人均补贴由以前的171元增加到692元,比改革前增长了三倍;
县财政每年共需承担资金47万元,比改革前的15万元增加了32万元。

为进一步稳定村干部队伍,切实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江北区在村两委会换届后,及时建立起村干部经济待遇综合保障体系。其主要内容:

一是对村干部报酬实行分类计酬。规定:

1、村级可用资金在5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主要领导,以“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的办法进行计酬。基本工资每月固定发放,津贴按村干部不同岗位确定,如村支书每月200元、村主任、社长每月180元。

2、村级可用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以50万元为底数按比例计算,超出部分再按递减比例计算年薪。村主任、社长年薪以村支书年薪为基准,适当拉开;
其他干部报酬,由村两委会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二是对村干部养老保险统筹实行补偿。村支部书记统一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其保险金按村级可用资金不同档次由个人和集体按相应比例承担,超龄而不能参加社保的支部书记,按村主任社保补偿金标准的120%发给;
编制以内的村干部,按村级年度可用资金不同档次,以年固定数额进行补偿。同时,对擅自离岗、不服从调配或在职期间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不享受社保补偿。

三是对村干部通讯费实行报销。各镇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的村干部住宅电话、移动电话报销办法,报销额度按村级年度可用资金不同档次予以确定,如某镇规定村级年度可用资金在80万元以上的,村书记、村主任(社长)月住宅电话报销额度分别为150和120元;
手机费分别为300元和200元。

四是对离任村干部发放安置费。对脱产并在村任职3年或3年以上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经济合作社社长及村两委会成员,若在工作期间无任何处分并无重大失误的,按村党支部书记每年400元、村委会主任和经济合作社社长每年350元、其他两委会成员每年200元乘工作年限计算离任安置费,一次性发放;
发放最高年限为15年。

提高和保障村干部待遇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复杂工作。通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要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多方努力、共同配合,保证村干部待遇的提高和落实。

1、发展村级经济,实现自我供血。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解决和提高村干部待遇的根本途径。村级组织要找准村级主导产业,通过招商引资、退耕还林、盘活资产、资源开发等途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县区和乡镇要结合新农村建设,集中整顿集体经济薄弱村,努力推进村级债务结零。出台促进村级发展集体经济的具体措施,通过以奖代补、以奖代投等方式,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2、完善发放制度,保证经济待遇。市、县区要多方筹集资金,加大对村级的转移支付力度,保证村干部工资发放所需资金。县区、乡镇要建立健全工资报酬发放制度,确保村干部经济待遇的提高和落实。一是完善在职村干部报酬发放制度。对在职村干部,建立健全基本补贴、绩效补贴与奖励补贴相结合的工资补贴制度。基本补贴按照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按每人每月不少于200元,其他村干部按每人每月不少于160元的标准补贴到人。基本补贴原则上从县区财政对村的转移支付资金中统筹解决。绩效补贴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具体标准和办法,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奖励补贴由乡镇根据年度岗位目标考核情况进行奖励,由乡镇财政负责。二是建立离任村主干困难补助发放制度。连续任职10年以上或累计任职15年以上,正常卸职、离任且现年满60周岁以上,家庭人均纯收入、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村民平均水平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按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困难补助,由县乡核定,落实到人。资金从县区财政中统筹解决。三是建立特困村干部救助金发放制度。采取财政拨一点,党费拿一点,机关单位出一点的办法,设立特困村干部救济基金,对严重疾病或生活极度困难的村干部予以救助,并实行定期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3、择优选拔录用,提供发展平台。要探索、完善从村干部中招录国家公职人员的办法,每年可以拿出一部分指标,专门面向村干部招考,从优秀年轻村干部中录用公务员,用于解决村干部提升难问题。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又不符合招考条件的村干部,可以采取“升职不挪位”的方式,考虑聘用为乡镇工作人员,但仍然留在村里任职。要重视从乡镇和机关下派到村任职的干部,凡下村三年以上,工作成绩特别突出,深受群众拥护和上级组织肯定的,可以提拔任用。

4、落实社会保障,解决后顾之忧。要建立健全村干部的三条保障线,解决其后顾之忧,让其安心本职工作。一是在职时进入养老保险。对村干部采取分年入保的办法,纳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范畴,入保资金由县乡财政、个人按比例分担,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县区从本地实际出发确定。二是生病时实行医疗救助。大力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全市农村要全面覆盖,努力提高参合率,村干部及其家庭成员要全部纳入合作医疗范畴。三是贫困时纳入农村低保。对符合条件的村干部要优先纳入低保范围。

5、强化共同配合,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村干部的工作,定期组织“优秀村干部”评选表彰活动,优先将政绩突出、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提高村干部的荣誉感和社会地位。民政、农业、公安等部门要关注村干部,及时关心、解决村干部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村干部的合法权益。要广泛宣传报道优秀村干部的先进事迹,在社会上营造理解、关心、支持村干部工作的良好氛围。

石泉县采取“一规范、一选聘、一评选、一补贴”的方式,不断提高村干部政治经济待遇,确保村干部在经济上“有甜头”、政治上“有奔头”、离职后“有想头”。

“一规范”即规范在职村干部误工补贴。实行村主职干部“基础+绩效+奖励”的结构误工补贴制度,基础误工补贴按月发放,绩效误工补贴根据工作进度按季度发放,奖励误工补贴年终考核后一次发放,其他村干部的误工补贴控制在村干部误工补贴总额的10%左右。推行在职村干部误工补贴限额制,每年最低不少于3000元,最高可达2.5万余元,兼职村干部可享受所兼任职务相应误工补贴。

“一选聘”即选聘村干部担任乡镇长助理。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在全县任职满3年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文书中选拔3名优秀村干部担任乡镇长助理。选聘的乡镇长助理为“乡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也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实行年薪制,每年2.5万元。实行试用期和聘用制管理,一旦解聘和不在续聘,所任职务自行消失,不在享受任何待遇。

“一评选”即评选享受科级干部经济待遇。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乡镇推荐、组织考察、县委审定、结果公示等4个环节进行,每年从全县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中评选出15名特别优秀的村干部当年享受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年误工补贴1.8万元。享受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的村干部工作不离村,身份不变,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评选,工作成绩突出的可以连续评选连续享受。

“一补贴”即实行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制度。制定《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申报发放办法》,将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对任职20年以上且年满60周岁的离任村干部每人每年发放600元生活补贴,由乡镇委托银行按月代发到人,享受生活补贴的离任村干部名单每年集中审核审批一次,实行动态管理。

落实村干部待遇问题的思考

落实村干部待遇问题的思考 行政村干部待遇问题,关系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农村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村干部待遇的落实已显得更为重要:一是计划经济时代的那种无私奉献、义务工的观念逐渐淡薄;
二是农村工作日益复杂化,牵涉精力过多,工作难度加大;
三是农村能人已不安于独守责任田,而是走南闯北打天下,没有一定的待遇很难留住他们服务于基层工作。诸多原因势必要求各级政府把落实村干部待遇问题摆上议事日程。

九十年代中期,村干部待遇问题有了明文规定,按地域不同、村庄规模分别界

定了不等的工资待遇,但共同的一点就是分别由各村自行解决,虽然有据可依,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存在颇多问题。

一、集体经济薄弱村还占有相当比重,村干部待遇难以兑现和落实到位经济落后和部分规模较小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相当薄弱。近几年,市、镇两级统筹费用收取越来越困难,为了完成上级任务,村中仅有的微薄收入只能抵作未收足部分用于上交,这在基层组织班子不够健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方是普遍存在现象,形成了村级集体的空壳,造成了部分村干部几年拿不到工资和误工补贴,甚至有的自己拿出积蓄垫付集体上交费用,挫伤了工作积极性,辞职不干者

颇多,影响了基层组织的稳定。[本文来源于那一世范文网-,,找范文请到那一世范文网.]

二、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均,制度执行不严,待遇标准不一 经济基础不一,地域不同,势必造成村

级集体经济实力不均。近几年,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执行,虽然三令五申,但在具体操作上不够规范和严肃,加之乡镇监管力度不够,村干部素质存在差异,因此在村干部工资待遇问题上各行其是者较严重。一是滥发乱支现象较普遍。以各种名目诸如税费征收奖励、计生罚款提成、违章建筑处理提成、干部误工补贴等,名目繁多,群众反响强烈,损坏了干部形象,影响了干群关系。二是攀比之风蔓延,规定制度不执行,村与村、干部与干部之间互相攀比,不量力而行,失去心理平衡,造成经济实力好的村乱发奖金和补贴,经济条件差的村也打肿脸充胖子,挖空心思到老百姓中收取各项罚没款和不合理费用,败坏了党风。

三、村干部职数过多,次职干部工资五花八门虽然市、乡两级对行政村两委干部职数都有控制,但因支委、村委交叉兼职和村两委成员与各级交叉兼职的规定没有落实到位,造成干部职数过多。

僧多粥少,待遇难以满足要求。次职干部工资没有统一标准,基本上各村视本村实际自行制定标准,为了有利工作,有些村次职干部待遇提得过高,一个乡镇中标准不一,造成工作被动,也出现一些干部一年到头没有在村工作,而年终薪水少不了一份的负面现象。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在落实村干部待遇中应因地制宜、统筹兼顾。

一、主、次职干部分类管理

1、主职干部实行乡镇工资统发。村支书、主任作为最基层组织的党政一把手,肩负着村级工作的重担,他们待遇的落实直接关系到工作的积极性和各项任务的顺利落实,而且也有利于行政村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主职干部工资实行乡镇统筹,按村庄大小、人口等确定不同的工资标准,由村集体经济上交乡镇财政统发;
乡镇财政的每年支出预算中切出一块作为村主职干部工资基金,一部分作为贫困村扶持,一部分补助统筹不足;
严格考核机制,制订切实可行的责任制,

奖罚分明把工作业绩和待遇挂钩,既有利于提高工作积极性,亦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

2、次职干部实行固定工资+误工的计资方式。根据村庄大小、岗位不同分别确定岗位固定工资,再按实际误工适当补助。对个别无实质性工作的岗位,可以只计误工,这样既可以减少村级开支,也可以杜绝攀比歪风。

二、建立村级财务核算中心,严格监督 帐前审计制度执行多年,村多繁琐,人少任务重,不可避免流于形式。乡镇政府设立村级财务核算中心,既可以精兵简政,压缩村会计人员,也可以加强管理,把一月一次的审计把关前移到帐务发生的过程中,更可以加强监督力度,同时,乡镇能够统一村干部待遇标准,禁止滥发乱支弊病。财务公开,群众更放心、更信任。

三、精减村干部职数,压缩开支 始,两费征收取消,村级工作从繁重的收费中解脱出来,村干部工作量相对减

轻,从目前情况看,两委职数控制在3—5名已能够适应工作需要,必须大刀阔斧精减人员。干部交叉兼职,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村级经济轨道上来。

四、足额收取村提留费用

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解决村干部待遇问题的重要途径。但具体实践中是一个棘手问题,资源薄弱村即使有通天本领也无计可施。村集体唯一的经济来源在于村提留费用,诸如大田承包款、五保户统筹款等。因此,必须足额收取村提留费,以弥补村干部待遇的不足,这亦是天经地义之事。在提留收取的过程中,必须把水费、电费等生产成本费用的收取区分开来,它们不在农民负担之列,以免造成群众误解。

落实村干部待遇问题的思考

落实村干部待遇问题的思考

行政村干部待遇问题,关系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农村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村干部待遇的落实已显得更为重要:一是计划经济时代的那种无私奉献、义务工的观念逐渐淡薄;
二是农村工作日益复杂化,牵涉精力过多,工作难度加大;
三是农村能人已不安于独守责任田,而是走南闯北打天下,没有一定的待遇很难留住他们服务于基层工作。诸多原因势必要求各级政府把落实村干部待遇问题摆上议事日程。

九十年代中期,村干部待遇问题有了明文规定,按地域不同、村庄规模分别界-,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定了不等的工资待遇,但共同的一点就是分别由各村自行解决,虽然有据可依,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存在颇多问题。

一、集体经济薄弱村还占有相当比重,村干部待遇难以兑现和落实到位经济落后和部分规模较小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相当薄弱。近几年,市、镇两级统筹费用收取越来越困难,为了完成上级任务,村中仅有的微薄收入只能抵作未收足部分用于上交,这在基层组织班子不够健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方是普遍存在现象,形成了村级集体的空壳,造成了部分村干部几年拿不到工资和误工补贴,甚至有的自己拿出积蓄垫付集体上交费用,挫伤了工作积极性,辞职不干者

颇多,影响了基层组织的稳定。[本文来源于那一世范文网-,,找范文请到那一世范文网.] 二、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均,制度执行不严,待遇标准不一

经济基础不一,地域不同,势必造成村-,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级集体经济实力不均。近几年,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执行,虽然三令五申,但在具体操作上不够规范和严肃,加之乡镇监管力度不够,村干部素质存在差异,因此在村干部工资待遇问题上各行其是者较严重。一是滥发乱支现象较普遍。以各种名目诸如税费征收奖励、计生罚款提成、违章建筑处理提成、干部误工补贴等,名目繁多,群众反响强烈,损坏了干部形象,影响了干群关系。二是攀比之风蔓延,规定制度不执行,村与村、干部与干部之间互相攀比,不量力而行,失去心理平衡,造成经济实力好的村乱发奖金和补贴,经济条件差的村也打肿脸充胖子,挖空心思到老百姓中收取各项罚没款和不合理费用,败坏了党风。

三、村干部职数过多,次职干部工资五花八门虽然市、乡两级对行政村两委干部职数都有控制,但因支委、村委交叉兼职和村两委成员与各级交叉兼职的规定没有落实到位,造成干部职数过多。-,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僧多粥少,待遇难以满足要求。次职干部工资没有统一标准,基本上各村视本村实际自行制定标准,为了有利工作,有些村次职干部待遇提得过高,一个乡镇中标准不一,造成工作被动,也出现一些干部一年到头没有在村工作,而年终薪水少不了一份的负面现象。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在落实村干部待遇中应因地制宜、统筹兼顾。

一、主、次职干部分类管理 1、主职干部实行乡镇工资统发。村支书、主任作为最基层组织的党政一把手,肩负着村级工作的重担,他们待遇的落实直接关系到工作的积极性和各项任务的顺利落实,而且也有利于行政村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主职干部工资实行乡镇统筹,按村庄大小、人口等确定不同的工资标准,由村集体经济上交乡镇财政统发;
乡镇财政的每年支出预算中切出一块作为村主职干部工资基金,一部分作为贫困村扶持,一部分补助统筹不足;
严格考核机制,制订切实可行的责任制,-,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奖罚分明把工作业绩和待遇挂钩,既有利于提高工作积极性,亦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

2、次职干部实行固定工资+误工的计资方式。根据村庄大小、岗位不同分别确定岗位固定工资,再按实际误工适当补助。对个别无实质性工作的岗位,可以只计误工,这样既可以减少村级开支,也可以杜绝攀比歪风。

二、建立村级财务核算中心,严格监督 帐前审计制度执行多年,村多繁琐,人少任务重,不可避免流于形式。乡镇政府设立村级财务核算中心,既可以精兵简政,压缩村会计人员,也可以加强管理,把一月一次的审计把关前移到帐务发生的过程中,更可以加强监督力度,同时,乡镇能够统一村干部待遇标准,禁止滥发乱支弊病。财务公开,群众更放心、更信任。

三、精减村干部职数,压缩开支

始,两费征收取消,村级工作从繁重的收费中解脱出来,村干部工作量相对减-,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轻,从目前情况看,两委职数控制在3—5名已能够适应工作需要,必须大刀阔斧精减人员。干部交叉兼职,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村级经济轨道上来。

四、足额收取村提留费用

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解决村干部待遇问题的重要途径。但具体实践中是一个棘手问题,资源薄弱村即使有通天本领也无计可施。村集体唯一的经济来源在于村提留费用,诸如大田承包款、五保户统筹款等。因此,必须足额收取村提留费,以弥补村干部待遇的不足,这亦是天经地义之事。在提留收取的过程中,必须把水费、电费等生产成本费用的收取区分开来,它们不在农民负担之列,以免造成群众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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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村干部

待遇

探讨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农村已经顺利展开,在总结经验的同时,对在换届选举工作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也应引起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高度重视。村干部待遇问题就是其中之一。

一、现状及问题

1、待遇差距悬殊,付出与所得失衡。村民委员会是一种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不是一级政权机构,而是基层政权(乡、镇)之下的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其作用是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物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对于村委会干部的具体职责未详细制定,但村干部承担了过多的政府职能工作,计划生育、税收清缴、综合治理等,部分村干部工作几十年,不论是从工作的难度方面,还是从工作的繁重程度方面看,都远远地大于乡镇机关工作人员,但在待遇方面,则远远不如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在国家工作人员工资大幅度上涨以后,这种差距就更大,导致心理失衡。

2、政绩好坏难分,干好与干坏一样对待。村干部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后,不论是因为违纪违法,犯错误落选,还是因为村干部敢说敢管,得罪人落选;
还是宗族势力横行、歪风邪气盛行,被排挤落选;
还是因为自身条件限制,因病、因事难以坚持工作,从村干部岗位上退下来后都一样,均无任何补贴,什么待遇都没有,严重的失落感让退位者伤心、后继者寒心。

3、后顾之忧难解,养老与生活保障欠缺。村干部后顾之忧难以解决,大多数村干部已人到中年,几十年来为村里各项工作默默无闻地做了大量的工作,与其他干部相比,退休无保障,收入差距大。农村人际关系越来越复杂,“得罪领导政治上要命,得罪妻室生活上要命,得罪歹人全家不安宁”,村干部感到后顾有忧。

由于以上问题的存在,导致了现有村干部不想干,短期行为严重,工作得过且过,撞钟混日子,心情不畅等现象的发生。

一是部分村干部感到委屈。干工作几十年,辛辛苦苦、磕磕碰碰,活没少干,气没少受,上级、群众、家庭都不理解,得不到社会应有的尊重与认同。

二是村干部跳槽严重,后继乏人。随着农村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农村工作尚在调整时期,还未真正进入正规,为此出现了没能力的人想当村干部但干不了,有一定能力的合适人选又大多不愿意干,能人纷纷外出务工经商,发家致富,导致村干部撂挑子现象时有发生,后备干部严重匮乏,严重地影响了村干部素质的进一步提高。

三是村干部选举频繁,村干部具体解决问题的能力素质下降,短期行为加重,债务增加,信誉度降低,甚至出现一个公章结交一次刻一刀的现象。

四是农村控制力明显降低,部分地方歪风邪气盛行,得不到有效地遏制,村委会被恶势力把持的现象也屡见报端。

二、几点建议

“基础不稳,地动山摇”,失去群众基础,我们的事业就无法进步,代表人民利益也就无从谈起。村干部待遇问题虽然反应不是十分强烈,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1、转变政府职能。“大包大揽”和“甩手不管”都是错误的。在经营项目的选择上更应尊重农民的自主权和生产经营内容的选择权,而不必在这些方面越俎代庖,去干那些诸如“催种催收”,干不了、干不好、不需干的事情,基层干部要把精力放在制定规划、政策服务、解决纠纷上,力争做到凡是市场能办到的决不代劳,凡是市场失灵的也决不退缩,帮助农民把方方面面的政策搞清楚,把生产、销售等环节的信息收集起来,完善农村经营组织,大力支持和发展专业协会组织,使农民群众比较快地适应市场。如此才能从根本上彻底减轻基层干部负担,使其能有更多的精力用到调解纠纷、统一规划公益事业等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上来,真正解民忧、维民权、聚民力、造民福、得民心,才能使农村经济发展在世界经济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2、完善村干部待遇机制。村干部的误工补贴全部由国家承担,在当前的情况下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解决这一问题主要途径还是要靠村提留,但根据各地村级经济情况来看,在实行误工补贴由村提留支付办法的同时,尚须实行村两委主要人员在职期间交纳养老保险费制度,其费用由政府统筹专款支付。对于有条件的村,可根据本村经济发展情况,通过村民大会,适当提高村干部的误工补贴,对于集体经济有重大贡献者,应当重奖。对其他老村干根据工作年限,以现有的“三老”待遇对待,彻底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充分调动新、老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一措施绝不仅仅是几个钱的问题,它代表着党对老村干们关怀,是老村干们视为生命备加珍惜的政治荣誉。

3、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一方面要任人唯贤,更新观念,实事求是,完善对村干部的选拔、培养制度。根据农村当前情况,选拔任用部分素质高、能力强的国家公务员到村委会兼任是一条可行之路,但同时,随着基层组织职能的转变,在村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要减少形式主义的条条框框,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在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标准的基础上,放宽对村干部的年龄、文化程度的限制,一切以是否有利于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是否有利于改善干群关系,是否有利于稳定农村大局为出发点,立足点,加大基层干部及后备干部的培养力度。另一方面要严格纪律,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完善对村干部的考核、奖惩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及各种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机制,对个别无所作为、拉帮结派、违法乱纪干部要予以坚决撤换,奖勤罚懒。制定完善的村干部管理办法,区别对待因不同原因落选的村干部。对于违法违纪村干部与其它干部要有区别,对于因违纪违法而落选的,则应当收回其由政府支付的养老保险金,起到奖优罚劣,弘扬正气的作用,确保踏踏实实干工作的农村基层村干部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能安心农村基层工作。

4、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老干部,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不仅在生活上予以关心,而且要在政治上予以关怀,在工作上予以充分的信任,以感情动人、以感情留人,老村干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荣誉感增强,在农村普遍形成一种尊敬老村干、爱护老村干的好风气,老村干就能在农村经济繁荣、发展、稳定的社会实践中继续发挥余热,贡献出自己的光和热。

5、强化舆论引导,多宣传、少丑化。要大力弘扬基层村干部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以身作则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加大宣传力度,以村民身边村干部的感人事迹,扭转近些年来一些由新闻媒介、文艺作品造成的社会舆论丑化或贬低乡村干部形象的风气,减轻其心理压力,树立基层村干部的真实形象。

6、抓好村支部建设。一些地方单纯搞村党支部书记下派,不是办法,统一进行,将产生较大的副作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只能靠基层党员干部一步一个脚印地苦干实干,靠与群众同甘共苦,奋力拼搏的精神,以扎实的工作发动群众,鼓舞群众、教育群众,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这就要求党支部每个党员及村干部要时刻站在各项工作前面,用自身高尚的品德、良好的作风、辛勤的汗水去组织、引导农民发展经济,为村民排忧解难,成为村民的主心骨,通过自身“三个代表”的实践,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真正具有号召力、战斗力和凝聚力。

行政村干部待遇问题,关系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农村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村干部待遇的落实已显得更为重要:一是计划经济时代的那种无私奉献、义务工的观念逐渐淡薄;
二是农村工作日益复杂化,牵涉精力过多,工作难度加大;
三是农村能人已不安于独守责任田,而是走南闯北打天下,没有一定的待遇很难留住他们服务于基层工作。诸多原因势必要求各级政府把落实村干部待遇问题摆上议事日程。

九十年代中期,村干部待遇问题有了明文规定,按地域不同、村庄规模分别界定了不等的工资待遇,但共同的一点就是分别由各村自行解决,虽然有据可依,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存在颇多问题。

一、集体经济薄弱村还占有相当比重,村干部待遇难以兑现和落实到位经济落后和部分规模较小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相当薄弱。近几年,市、镇两级统筹费用(教育费、兵役费、公路建管养费)收取越来越困难,为了完成上级任务,村中仅有的微薄收入只能抵作未收足部分用于上交,这在基层组织班子不够健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方是普遍存在现象,形成了村级集体的空壳,造成了部分村干部几年拿不到工资和误工补贴,甚至有的自己拿出积蓄垫付集体上交费用,挫伤了工作积极性,辞职不干者

颇多,影响了基层组织的稳定。[本文来源于文秘写作-www,wmxz.cn,找范文请到xiexiebang.com]

二、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均,制度执行不严,待遇标准不一

经济基础不一,地域不同,势必造成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均。近几年,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执行,虽然三令五申,但在具体操作上不够规范和严肃,加之乡镇监管力度不够,村干部素质存在差异,因此在村干部工资待遇问题上各行其是者较严重。一是滥发乱支现象较普遍。以各种名目诸如税费征收奖励、计生罚款提成、违章建筑处理提成、干部误工补贴等,名目繁多,群众反响强烈,损坏了干部形象,影响了干群关系。二是攀比之风蔓延,规定制度不执行,村与村、干部与干部之间互相攀比,不量力而行,失去心理平衡,造成经济实力好的村乱发奖金和补贴,经济条件差的村也打肿脸充胖子,挖空心思到老百姓中收取各项罚没款和不合理费用,败坏了党风。

三、村干部职数过多,次职干部工资五花八门虽然市、乡(镇)两级对行政村两委干部职数都有控制,但因支委、村委交叉兼职和村两委成员与各级交叉兼职的规定没有落实到位,造成干部职数过多。僧多粥少,待遇难以满足要求。次职干部工资没有统一标准,基本上各村视本村实际自行制定标准,为了有利工作,有些村次职干部待遇提得过高,一个乡镇中标准不一,造成工作被动,也出现一些干部一年到头没有在村工作,而年终薪水少不了一份的负面现象。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在落实村干部待遇中应因地制宜、统筹兼顾。

一、主、次职干部分类管理

1、主职干部实行乡镇工资统发。村支书、主任作为最基层组织的党政一把手,肩负着村级工作的重担,他们待遇的落实直接关系到工作的积极性和各项任务的顺利落实,而且也有利于行政村干部的管理和监督。(1)主职干部工资实行乡镇统筹,按村庄大小、人口等确定不同的工资标准,由村集体经济上交乡镇财政统发;
(2)乡镇财政的每年支出预算中切出一块作为村主职干部 工资基金,一部分作为贫困村扶持,一部分补助统筹不足;
(3)严格考核机制,制订切实可行的责任制,奖罚分明把工作业绩和待遇挂钩,既有利于提高工作积极性,亦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

2、次职干部实行固定工资+误工的计资方式。根据村庄大小、岗位不同分别确定岗位固定工资,再按实际误工适当补助。对个别无实质性工作的岗位,可以只计误工,这样既可以减少村级开支,也可以杜绝攀比歪风。

二、建立村级财务核算中心,严格监督

帐前审计制度执行多年,村多繁琐,人少任务重,不可避免流于形式。乡镇政府设立村级财务核算中心,既可以精兵简政,压缩村会计人员,也可以加强管理,把一月一次的审计把关前移到帐务发生的过程中,更可以加强监督力度,同时,乡镇能够统一村干部待遇标准,禁止滥发乱支弊病。财务公开,群众更放心、更信任。

三、精减村干部职数,压缩开支

2002年始,两费(教育附加费、兵役费)征收取消,村级工作从繁重的收费中解脱出来,村干部工作量相对减轻,从目前情况看,两委职数控制在3—5名已能够适应工作需要,必须大刀阔斧精减人员。干部交叉兼职,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村级经济轨道上来。

四、足额收取村提留费用

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解决村干部待遇问题的重要途径。但具体实践中是一个棘手问题,资源薄弱村即使有通天本领也无计可施。村集体唯一的经济来源在于村提留费用,诸如大田承包款、五保户统筹款等。因此,必须足额收取村提留费,以弥补村干部待遇的不足,这亦是天经地义之事。在提留收取的过程

中,必须把水费、电费等生产成本费用的收取区分开来,它们不在农民负担之列,以免造成群众误解。

提高村干部待遇 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权力不大,责任不少;工资不高,压力不小”,十六字道尽村社区干部的工作状况。当下,随着老一代村社区干部陆续退休,大学生村官又流动过快,村社区干部青黄不接,更有一些在职同志不愿担当、消极怠工,不利于发挥基层治理的积极作用。(10月31日 半月谈) 农村基层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最终落实者和执行者,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直接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是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力量。长期以来,由于村级组织工作经费不足,事情多,责任大,福利待遇差,导致部分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为民办事热情低,服务意识减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治理的积极作用。

俗话说得好,“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村干部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排头兵、领头雁,肩负着带领群众建设新农村的重要使命,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起着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要让马儿跑得快,就得给马儿多吃草。因此,提高村干部各项待遇,切实解决好村干部的后顾之忧,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对打赢攻坚扶贫战、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提高政治待遇,让村干部政治上有盼头。应在继续加大从村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力度的基础上,对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作风正派,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且符合一定条件特别优秀的村干部,经相关组织部门推荐考察通过后,可优先享受政治待遇。特别是一些在基层有特殊贡献,年轻有为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可以参照乡镇机关干部标准给予职级补助,并酌情调到乡镇任职,充实乡镇班子,让村干部在政治上有盼头,工作更有劲头,摆脱政治上弱势的帽子。

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提高生活待遇,让村干部责与利能相符。当前,很多切切实实服务群众工作的项目都在逐渐向村(社区)倾斜,从养老保险、综治维稳、党务党建到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各类大小事务,都全靠村(社区)区落实和推动。付出应与收入成正比,都是基本的工作要求。因此,笔者认为应在保证村干部收入稳定的基础上,切实提高村干部的生活待遇,让村干部责任与权利能相当。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对村干部的任职条件、任职程序、工作职责、报酬奖惩、实绩考核等内容进行规范完善,科学建立村干部队伍考核管理评价体系,促进村干部认真履职,激发干事创业活力,真正成为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主心骨。

基层呼吁村干部工资待遇亟待提高

近年来,为缩短贫富差距和城乡差距,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加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农业科技投入,促进群众收入日益增长,生活水平日益提高。2007年,国家民生工程项目的实施,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解决“三农”问题注入了强心剂。但是,目前村干部的工资非常微薄,平均月工资不足1000元,他们的工作量却很大,他们担负着国家政策的宣传、落实、贯彻和执行,担负着经济发展、计划生育、统计普查、维稳、突发性灾害应对等繁重的常规工作,工作量日益增加,质量要求逐渐提高,村级工作压力成倍增长,村干部已从兼职干部逐渐转变为专职干部,微薄的工资收入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有的村干部甚至成了当地的贫困户。因此,基层呼吁:为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确保村干部队伍的长期稳定,切实保证党的方针政策深入人心、落到实处,必须进一步提高村干部的工资待遇。

落实村干部待遇总结(共5篇)

村干部工资待遇兑现总结(共4篇)

返村干部总结

乡村振兴村干部总结

农村村干部年度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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