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模板【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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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号________________同志系*(预备/正式)党员,组织关系由________________转到________________.(盖章)年 月 日

篇2xxxxxx:________________同志(男/女),______岁,________族。系*(正式/预备)党员,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接转组织关系.该同志党费已交到xxxx年要xx月.(有效期 天)(盖章)年 月 日

篇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志的党员组织关系已转达我处,特此回复.(盖章)年 月 日经办人: 联系电话:

更换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申请

本人XX,中共党员,系XX大学法学院XXXX级法律硕士第X党支部党员。本人毕业开具的组织关系转移介绍由于组织关系信抬头及基层党组织名称不正确,无法将组织关系转入现工作部门党组织,特申请更换组织关系介绍信。

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

组织关系迁入单位: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 二〇一二年X月X日

《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和《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说明

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时,必须同时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
暂时不转移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也需在《登记表》中登记,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暂不转移组织关系的原因,但不填写《介绍信》。

二、《登记表》和《介绍信》填写要求:

1、《介绍信》必须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务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用A4纸按要求打印。

2、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的确定:

(1) 市内组织关系转移:接收毕业生单位系广州市内的,其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为广州市委组织部(或区委组织部或广州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党委)。

(2) 市外省内组织关系转移:接收毕业生单位系广东省内但系广州市外的,其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为相应的市(县)委组织部。

(3) 跨省组织关系转移:组织关系转移至省外(自治区、直辖市)或跨系统单位的党员,先由学院党组织开具抬头为“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去向为实际去处(并了解清楚其组织关系所属的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组织名称)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学院派专人到校党委组织部集中办理即可。

(4) 高等院校之间组织关系的转移:接收毕业生单位系广东省高校的,可视高校的隶属情况确定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省教育工委系统内高校之间可直接接转组织关系,省教育工委系统外的高等院校,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其上级主管党组织;
接收毕业生单位系外省高

校的,应先转往广东省教育工委,再由广东省教育工委转往相应党组织(由组织部统一代为办理,无需本人前往省教育工委接转)。

(5) 其他:接收毕业生单位系铁道、民航、军队或武警部队的,其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为相应的组织部或政治部。

3、《介绍信》其它项目的填写要求:要注明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
“转出单位”存根部分填写各院系名称,正文部分填写学校名称;
“党费交至日期”统一为2010年6月(未交齐的要补齐);
“有效期” 省内工作单位为30天,外省工作单位为60天,继续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的情况为90天;
“落款日期”为2010年7月1日;
“编号”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编排;
第三联回执不用填写。

4、《介绍信》经组织部审查合格并盖章后,正文部分和回执部分发给毕业生,存根部分留存组织部。

(以下材料每个毕业生党员人手一份) .................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转 移 须 知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是一项制度,必须严肃对待,严格手续。学生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在毕业离校时,须持有由校党委组织部或广东省教育工委开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才能按规定到工作单位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要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每张只限一人,必须加盖公章;
凡以私人名义开出的介绍信,一律无效。介绍信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后如遇报到单位有变动的,须持批准机关和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的证明,才能重新办理转接手续。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应由党员本人携带,妥善保存。到新单位报到后,应立即按规定办理组织关系的接转。组织关系介绍信自己不能携带的,应由党内交通或机要邮政传递。

党员个人拿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应妥善保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得丢失。一旦发生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情况,党员要立即向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校党委组织部或负责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报告。对丢失组织关系的党员,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经党组织查明原因,确属本人不慎丢失的,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办。

党员是否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反映出一个党员组织观念的强弱。党员一定要在介绍信规定的有效期内,到所去单位办理接转组织关系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要求到指定单位报到的党员,应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限期报到。经教育后仍不转移党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视其情节轻重,要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对情节严重的,按照党章规定,可以按自行脱党论处。

毕业生共产党员转移组织关系介绍信注意事项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每个毕业生党员在离校时都应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对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往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如需要在学校保留党组织关系,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院级党组织同意后,可将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原院系。学校一般情况下不为已经择业的毕业生党员保存党组织关系。

二、对继续在我校上学的党员,如果学习单位有变化,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往新单位党组织。

三、对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到户口所在地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如果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存放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其党组织被允许接收组织关系后,将党组织关系转往这个机构的党组织。

四、组织关系转移办法: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按照转往地点不同,可分为转往校内其他单位、转往本市单位、转往外省市单位等三种情况进行办理。

1、转往本校其他单位

持院级党委、党总支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经过学校党委组织部转往所去的院系党组织。

2、转往本市的单位

持院级党委、党总支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经过学校党委组织部转往本市区县局(总公司)级党组织或相当这一级单位的党组织(可以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党组织关系接转的党组织),再由这一级党组织转往所去单位党组织。

3、转往外省市的单位

持院级党委、党总支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经过学校党委组织部,再经过天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转往所去省市的有关党的工作委员会一级党组织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接转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再由这一级党组织逐级向下一级党组织转移,直到转往所去的基层单位党组织。

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党员本人必须清楚接受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名称(准确的全称),以便填写介绍信的抬头。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独立的党委,而不是总支或支部。党员本人可通过下述方法了解能够接受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全称:

1、工作单位或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已确定在天津市内的,请向工作单位或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询问接收组织关系的独立党委的全称(可以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党组织关系接转的党组织);
如果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请询问该单位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单位的全称。

2、工作单位或接受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已确定在天津市外的,请向工作单位或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询问“能够独立接收由天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开具的介绍信的党委的全称,或该党组织上级(即省(市)、县级)党委的全称”( 天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介绍信的开具由我校党委组织部代办)。

六、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由党员本人自己携带党员组织介绍信到组织部门进行办理,或由党组织派人办理手续。不得私自委托他人特别是非党员代办。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党内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七、注意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日期。在天津市内区局级单位之间的互转,介绍信的有效期限不超过7天,由本市转往外省市的介绍信有效期限日期最长不超过90天,本校各院级党委、党总支之间的互转,介绍信的有效期限不超过5天。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经开出,党员要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日期内,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介绍信有效日期内办理转移手续,则应在有效日期内,与原开信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关系手续的党组织取得联系,书面报告所发生的情况,由党组织给予指导,确定如何处置。

八、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撕毁、转交他人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到新的党组织。由于个人原因将组织关系介绍信遗失的,要书面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并进行检查,学校党组织根据情况再重新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凡无正当理由,逾期半年以上不办理转移手续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应视为自行脱党。

九、关于党员入党的所有归档材料,由所在的学院负责整理移交给校学生档案室,学生档案室将入党的材料与个人档案一并寄出。有关入党材料的保管、寄送等具体问题,请询问学院辅导员或校学生档案室。

十、请各学院负责专科、本科、研究生毕业的辅导员及党务秘书老师长期保留此《注意事项》,以备毕业生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咨询时查看。

教工党员转移组织关系介绍信

北京印刷学院党委组织部:

姓名,性别,年龄,民

族,系中共党员(正式或预备),身份证号

码,年月由单位调到单位工作,请接转组织关系。该同志党费已交到年月,联系方式为。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盖章)

年月日

[12硕、秋博]关于2012级新生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转移及调档

的说明

信息来源:
学生发展处(部) 阅读次数:1086 发布日期:2012-04-19 发布人:李蕾

一、户口迁移证的办理

委托培养和定向生不迁移户口。其余新生可根据个人需求确定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入学时未申请落户的学生,第二年不能再申请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注:第一年在本部培养的学生如想将户口迁移到深圳,需要在新生开学一周内将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各学院教学秘书处,由学院代为办理。逾期将不能再申请户口迁入。)

请各位2012级新生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前先确认本人的身份证是否快过期,由于深圳落户时间比较长,请身份证快过期的同学尽快办理身份证换证手续,否则入学时无法办理校园卡。

由于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是一个月(过期后只要在开学时按通知要求统一上交户口迁移证,将不影响在深圳办理落户),请各位同学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前不要着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办理完以后请认真核对户口迁移证上的信息是否完整,不完整的需及时让户口迁出地派出所补齐信息。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的姓名要求准确一致,转出派出所公章必须清晰。户口迁入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城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如只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将无法落户深圳。办理完户口迁移证的同学请保管好本人的身份证,并留取一定数量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落户前无法补办遗失的身份证。

联系人:学生发展处(部) 李老师 26033772。

二、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新生自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到入学。党员材料原则上随档案邮寄。

新生党组织关系抬头填写为:黑龙江省高校工委组织部,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团委,党关系和团关系的转入单位填写为: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联系人:学生发展处(部) 于老师 26033772。

三、人事档案迁移手续

各位同学可凭调档函到本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办理人事档案迁移手续。

新生档案由新生现所在单位负责邮寄至我院档案室,或由新生本人在报到日提交至档案室。

档案寄至: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档案室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深圳大学城哈工大校区B栋108室

邮 编:51805

5联 系 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755-2603387

2注: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和人事档案迁移手续不适合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本部报到入学的硕士新生(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校本部报到入学的新生办理这些入学手续请遵照稍后发布的入学须知。

学生发展处(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党组织转移介绍信

转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

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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