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规范上报工程安全质量问题整改回复函通知]

  关于规范上报工程安全质量问题整改回复函的通知

 关于规范上报工程安全质量问题整改回复函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质监站:

 为了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问题整改资料的管理, 保证工程 整改回复文件资料能真实、准确、完整、系统地反映整改过程,现就 工程安全质量问题整改回复函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改资料内容

 1、 整改回复函封面:包括项目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回 复日期,以及注明是在哪次检查后的回复;

 2、 整改回复单:包括对整改内容的逐条说明,以及项目部、施 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督站对整改内容签署意见并盖章;

 3、 附件:包括下发整改通知单的复印件、工程整改内容的前后 对比彩色图片(图片必须是彩色照片且打印成纸质资料),以及证明 整改到位需要的纸质材料

 二、整改资料真实性审查

 现场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整改资料的真实性, 并且由总

 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由当地监督站的监督人员到施工现场复查整 改情况,对照整改通知单的内容一一核查, 对于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 位的项目,监理单位和监督站不得签字盖章或者应在回复资料中说 明。

 三、整改资料的及时性

 施工单位对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的要求返工或整改的文

 件,应无条件及时地进行返工或整改,决不允许以拖代返,不了了之,监理单

 位与当地监督站应严格把关。返工或整改后应及时将整改资料上报。

 对那些拖拖 拉拉、迟迟不予配合或不予返工的施工单位和未认真履行复查责任的监理单位,

 将按照《宜春市建设工程企业记分办法(试行)〉〉(宜市建字 [2012]44号)进

 行扣分处罚,同时在检查通报中予以批评。

 四、整改资料的上报程序

 各施工单位在建工程项目部将整理好的整改资料报监理单位复查, 监理单位

 复查合格签字盖章后(盖公司公章,不能用项目章代替),由施工单位通知当地 监督站到施工现场核查,当地监督站核查合格签字意见盖章后, 施工单位应将整 改资料装订成册送报宜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 (整改资料不得采用邮

 寄或非本项目管理人员代送),地址:宜春市秀江东路 15号,联系人:张永忠,

 联系电话:3222893请各安(质)监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上述要求严格执行。

 附件:整改回复函样本

 二0一三年九月 日

 主题词:建筑施工 规范 回复函 通知

 抄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抄送:各县(市、区)建设局

 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 2012年6月20日印发

 共印35份

 万载 具[市、区)龙湖住园 工程

 整

 改

 回

 复

 函

 施工单位: 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南昌鑫洪监理有限公司

 受检时间: 2013年9月25日

 回复日期: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整改回复单

 工程名称:万载县迎宾大道龙湖佳园项目

 致:宜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宜春市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

 (单位)

 我单位接到编号为0000501 通知后,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工作,

 现报上,请予以复查。

 详细内容:

 项目经理、总监已到位,项目部人员已配备充足。

 施工许可证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正在办理中。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已编制齐全。

 围挡已封闭,五牌一图已做好。

 施工用电搭设已符合要求。

 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章): 日期:

 监理单位复查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章): 日期:

 监督站核查意见:

 站长: 监督单位(章): 日期:

 整改通知单第 条:具体内容

 照 片

 整改前照片

 整改后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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