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前期武汉地区女子中等教育述评(1912-1937)

贺琬然,许小青

(华中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在中国古代男权至上的社会背景下,女性往往被排除在官学和私学教育体系之外,没有资格接受学校教育。晚清以来,尤其是随着辛亥革命、五四运动的爆发,近代西方各种思潮涌入中国,其中男女平等思想的传入,对中国传统的女子教育产生了巨大冲击,也使国人开始正视女性在社会中的重要性。女性教育逐渐走进人们视野,为此后女子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基础。

清朝末年,随着汉口开埠,西方各国在武汉开设书局、创办报刊、兴办学校,武汉作为华中重镇,风气渐开,成为各种西方先进思想汇聚的中心之一。传教士在武汉创办教会学校,其中便有专门的女子学校。近代中国女子学校的出现是女性教育的一个巨大飞跃,教会女校在推动武汉地区女子教育上作出了巨大贡献,也是武汉地区女子学校教育的开端。中华民国成立后,到全面抗日战争爆发前,武汉地区女子中等学校数量增加,女子受教育比例提高,女子中等教育的发展经历了由少及多、由落后到现代化、不断壮大不断探索的过程,虽然过程曲折,但在民国前期(1912-1937年)的时代背景下仍处于一个发展上升的轨道中。研究民国前期武汉地区的女子中等学校教育的发展历程与特点,对于丰富女性教育研究以及男女教育平等问题具有一定借鉴意义。并且民国前期武汉女子中等教育是当今我国女子学校教育的发展的重要参照,对此加以思考与借鉴,有利于推进现代教育的发展。

(一)西学东渐冲击传统女学 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男性占据社会主体地位,同时教育资源也为其所独占,女性长期以来只能接受以封建妇道、礼教思想为核心内容的家庭教育。至清朝后期,女性仍困于家庭,无法作为独立的个体融入社会。近代以来,西方各国妇女解放运动方兴未艾,男女平等思想出现,并逐渐伸至政治、经济乃至教育领域。这一时期西方国家女性获得了相对平等的教育机会,女子拥有入学学习各种技能的权利,女子学校也获得了一定发展。

鸦片战争后,西方男女平等思想、女性教育观念逐渐传入中国,冲击了传统女子教育观念。一部分先进知识分子开始反思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意识到中国女性教育的弊病,开始主动向西方学习。梁启超、郑观应、康同薇等人强调女性教育重要性,提倡女子接受学校教育。《女界钟》和《女界泪》等刊物倡导妇女解放运动,并提出了一些女子教育方面的新观念:天生禀赋女优于男;
兴女学,普及女子教育;
体育为女子教育第一要义[1]。

(二)教会女子学校的开办 晚清时期,大批西方传教士涌入中国,最先在沿海等通商口岸地区传教,男女平等的观念也随之传播,还在通商口岸地区设立教会女学,推进了国人传统观念的改变。

教会办学打破了学校只招收男子的惯例,开始招收女学生,中国近代女子教育发端于此。19世纪40年代,中国第一所教会女塾于宁波创立。至八十年代,教会女校的规模逐渐扩大,教会女中相继建立,并主要集中于沿海地区与各通商口岸。中华民国成立以前,武汉就已经出现女子学堂,大多由基督教会开办。武汉地区第一所女子学校为教会创办的布伦女子学校,后更名为圣希理达女子中学。该校“创办于民国纪元前三十六年,经费来自美国圣公会差会,因有美国波伦女士遗留巨款,专为中国建立女子学校之用,校址即今华中大学文学院地址,一八七五年校舍建成”[2],其他教会女校还有懿训女塾、训女书院等。虽然教会女校的初衷是传播基督教教义,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但它使一部分女性从家庭走向学校,接受文化知识与道德教育,使中国近代女子教育的发展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三)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 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男女平等”“新妇女”“妇女运动”“妇女解放”“女子参政”“男女同学”等女性教育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当时的中国先进知识分子对封建礼教进行了激烈的批判,并且以女性问题为突破口力图对社会进行自上而下的思想变革。女性教育是促进妇女解放的重要手段之一,它与女性问题密切联系在一起,成为当时必须改革的社会问题[3]。新文化运动以前,康梁等人以“贤妻良母”作为女子教育的宗旨,社会也普遍认可这一宗旨,不少女校都以此作为培养学生的宗旨。但五四运动后,“贤妻良母”思想遭到强烈批判,女子教育思想的发展趋势逐渐转向两性平等教育。1918年,胡适提出了一种新的女性人生观——“自立”的观念,即“超于贤妻良母”的人生观[4]。新文化运动促使了女性教育目标发生变化,推动了两性平等观念的普及,女子中等教育在这样的思想背景下得到进一步发展。

(四)湖北的政学关系——教育行政 中华民国成立后,湖北省教育行政部门依照民国政府教育部发布的普及教育的政策,实行强制教育,并制定了普及教育办法六条。其中第六条提到女子学校,即“各属暂酌设女学一、二所,以为提倡”[5]。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湖北教育行政更迭频繁,人事关系复杂,教育界新旧两派、武昌高师与北大派、CC派和复兴社斗争此起彼伏,教育行政首脑更换过快,1927年至1949年里,湖北省共历17位教育厅长,由此产生了教育行政效率低下以及长期稳定的教育发展目标难以制定和维系的局面。同时,教育界派系林立导致教育界风气败坏,互相包庇,极其影响学生的课业成绩与品德。例如“在旧派人们执掌教育权时,各门学科不愿任用新人,固使学生学业大受影响。而他们那时吸鸦片与赌博,也是很影响学生品德的。”[6]171直至抗战时期武汉沦陷,各个学校西迁,湖北教育界派系林立、争权夺利的糟糕局面才结束,抗战前湖北教育界乌烟瘴气的氛围对于学校教育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

(一)起步阶段(1900—1912) 1905年,湖北省第一所国人自办女子学堂——不缠足会附设第一幼女学堂创办[7]。1906年湖北省女子师范学堂在武昌皇殿左首(今烈士祠)创办,推动了近代湖北女子教育的发展。1907年,清政府颁布《学部奏定女子小学堂章程》和《学部奏定女子师范学堂章程》,准许开办女子小学堂与女子师范学堂,确定女学的规格以及开办管理事宜,明确女子学堂与男子学堂分立,女性教育合法化向前迈进了一大步。至1907年,湖北省有女子学堂7所,湖北地区女性教育在此期间有初步发展,但根基薄弱。至1910年,汉口、武昌、汉阳共有中学堂25所,仅有4所私立女子中学堂,尚无公办女子中学校。

(二)初步发展阶段(1912—1922) 1912年教育部实行一系列教育改革,其中包括女子教育。涉及允许初等小学男女同校,设立单独的女子学校章程,就开办女子中学、中学实行男女分校作出规定等。民国建元,武汉部分中学堂改办为普通中学校,其后陆续开办一批普通中学,武汉地区女子中学从这一时期发轫。1917年,武汉地区首所公办女子中学——湖北省立第一女子中学在武昌正卫街成立。1924年,湖北省立第二女子中学成立。这一时期武汉地区女子中学的数量增加,男女同校的风气渐开,女子中学生数量较清末也有所增加,女子中学教育正式起步。

同时,武汉地区中等女子师范学校与职业学校也有初步发展,但学校数量较少。民国元年,湖北省女子师范学堂于武昌黄土坡重建,改名为湖北省立女子师范学校,下设小学堂和幼稚园。1913年8月,教育部发布实业学校令,第三条规定:“女子职业学校得就地方情形与其性质所宜,参照各项实业学校规程办理学校。”[8]488清末于武昌痘母祠开办的女子职业学校在辛亥革命时期停办,民国三年,学校迁至武昌正卫街重新开办。

(三)探索发展阶段(1922—1937) 1922年11月,北京政府颁布《学校系统改革案》(壬戌学制),提出“适应社会变化、发挥平民教育精神”等设学标准。壬戌学制在湖北地区得到快速推行,促进了湖北的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的发展。至1923 年,湖北“师范女生 136 人,占师范学生总数 943 人的 14.4%;高级职业学校女生160人,占学生总数 970人的 15%;女中学生 186 人,占中学生总数5524 人的 3.37%。”[9]从女性在学生总数的占比来看,女子教育的普及仍然不够,但女子中等教育既较前有大进步,又为后续发展提供了基础。

1926年9月,随着北伐革命军到达武汉,武汉各中学因战事陆续停办。1927年4月,湖北省国民革命政府成立,李汉俊兼任湖北省教育厅长,负责重建普通中学,并对一部分学校进行重组。在李汉俊的中学合并改组方案中,省女师、一女中、二女中及女职各校被整合为省立第一女子中学。这一段时期,原女子师范、女子职业学校消失,其发展陷入停滞状态。1929 年春,湖北省女师于武昌正卫街旧省一女中旧址单独办校,从省立一女中独立。同年秋,政府将晨星公学职工部改组,在其基础上重新成立省立女子职业学校,后迁至原女子职业学校旧址,不久又迁到三道街。

武汉地区教会学校系统在全面抗日战争前夕已基本形成,其中包括10所教会幼稚园,70多所小学,近30所中学。教会女子中学新增了心勉女中、圣罗以女中、育贤女中等。

这一时期武汉女子中等教育的发展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学校系统头重脚轻——初中少,高中多,初中招生名额有限,而报考人数往往是招生名额的几倍,致使一些学生无学可上。“今且就武汉省立之初中的数量来说,除一女中及女高中之初中部外别无初中之设立,虽说有女子职业学校足以容纳一般经济贫困之女子,然名额有限,事实上大有供不应求之趋势”[10]。二是湖北教育界派系纷争由来已久,各方势力明争暗斗、此起彼伏,意见不一,行政效率低下,一部分教职人员未尽到教学责任,阻碍了女子中等教育的发展。“派别分歧为湖北教育界一般之现象……即形成各种分崩离析之现象;
无论教厅或学校此疆彼界壁垒森严,彼等,把持校务,笼络学生为能事……精神上已不能团结,教学上又不能各尽其职。”[10]

总体来说,民国前期女子中等教育得到一定发展,但由于教育界派系斗争、各学校的合并重组等因素的影响使得这一时期女子中等教育质量有所下降,女子师范、职业学校消失,发展停滞,仅女子中学在缓慢发展。由于女子中等教育内部发展的不均衡,尤其是女子中等师范教育的停滞造成了小学师资力量的缺乏,这一状况对武汉地区女子教育造成了负面影响。

(一)学制的变更 根据清政府学部有关规定,清末女子初等小学堂、高等小学堂、女子师范学堂修业年限均为四年。1913年,民国政府教育部公布壬子癸丑学制,新学制的特色有:“初小男女可以同学;
女子高小以上,可设女子中学,女子师范及女子高等师范;
女子学校不另设系统。”[11]该学制规定男女教育是平等的,女子可在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深造,可以接受中等教育以及高等师范教育。

1922年,北京政府颁布《学校系统改革案》(壬戌学制),规定中学校修业年限为六年,“中学校分初高两级,初级三年,高级三年。但依设科性质,得定为初级四年,高级二年,或初级二年,高级四年”[8]34。师范学校修业年限也为六年,“师范学校得单设后两年或后三年,收受初级中学毕业生。师范学校后三年得酌行分组选修制。为补充初级小学教员之不足,得酌设相当年期之师范学校或师范讲科”[8]34。职校的进修年限与普通中学和师范学校有差异,未明确规定,要求视地区实际情况而定。此外,高级中学亦结合地区具体情况分设普通、农、工、商、师范、家事等科,与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相互补充。与壬子癸丑学制相比,1922年的壬戌学制是彻底的不分性别的单轨学制,该学制使我国近代男女教育平等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中央颁布学制后,湖北地区开始施行,普通中学分为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两级,学制各 3 年,可以单独设立。这是湖北中学教育改革必须遵循的纲领性文件,武汉地区公立女子中学施行此学制。但教会女子中学学制自定,如训女中学学制为“初级四年,高级三年,如果读师范,则另加两年”[12]。懿训女中1922年迁校址于汉阳东门,其学制“由八年改为五年,学生入学必须有初中以上程度,第一年为中学预科,后四年为中学正式阶段”[13]。

(二)教学宗旨与培养目标 1912年教育部公布教育方针,强调学校应注重对学生的德育培养,同时辅之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以及美育。9月28日,教育部颁布中学校令规定中学教育宗旨为“完足普通教育、造成健全国民”[8]317。教育部所制定的教育宗旨重视道德教育以及国民意识的培养。1924年,罗叔章发表《今后女子中学训育之目标》,提出对于女中学生训育问题的建议:“第一要注重社会人格之养成,第二奢侈习惯需改革,第三注重政治常识之灌输,第四注重婚姻或恋爱问题之指导,第五重视独立精神之训练。”[14]1932年12月24日,国民政府公布中学法,中学法第一条规定各中学应该遵照中华民国教育宗旨与培育方针,即“继续小学之基础训练,以发展青年身心,培养健全国民。并为研究高深学术及从事各种职业之预备”[8]325。

校训、校歌往往能反映一个学校的办学宗旨,武汉女子中等学校的校歌、校训各有特点,但都贯彻了教育部公布的教育宗旨。圣希理达女子中学校训为:礼义廉耻,义日辉光。从本校的教育宗旨对校训进行释义:“是故本校宗旨,除注重培植学生成健全之国民外,复不忽视养成其为世界良好公民之训练,尤致力于使其富有宗教精神——博爱,牺牲,服务——之人格的陶冶。”[15]。从校训释义可见,圣希理达女中以培植学生成健全之国民为宗旨,同时注重培养博爱、牺牲与服务的宗教精神,这说明学校在传递基督教教义的基础上十分重视完善道德教育。训女中学校歌歌词为“……训我兮勤朴,励我兮诚庄,德智体美群乐,淬励昭彰,全完人之基础,期社会之扶匡,振奋华族之精神,看东亚之广大发扬时代辉煌,我应无疆自强不息,永争日月之光”[16]。校歌激扬向上,可以看出训女中学对学生的期望,学校注重德智体美全方面发展,同时“期社会之扶匡,振奋华族之精神”体现学校对学生爱国精神与社会责任感的重视与期望。省立女子职业学校的训育原则是:“以达到明礼义,知廉耻,负责任,守纪律为主旨。从实际生活中养成规范的行为系统,从生产生活中养成自强不息的精神,从环境的暗示及人格的感化养成有道德的个性,从集团的训练及纪律的栽制养成守法的习惯。”[17]由此可知省女职十分注重学生的德育以及自强自立的意识的培养。以上几所女子学校的校训、校歌和训育原则中重复出现的字眼有“自强不息”“公民国民”“全面发展”等,可以推断出民国以后武汉地区女子教育的宗旨目的逐渐偏向对于女性独立人格、公民意识以及思想道德的培养。

1912年中学校令规定女子中学可以免上兵式体操课,以舞蹈游戏代替,每周体操训练的时间少于男子中学。1914年教育部组织视察京师各公立中学,视察女子第一中学后关于学生诸事项留下的意见中提到:无运动等会之组织……[18]由此可见当时社会上对于女子身体的健康、体魄的锻炼没有引起重视。而武汉地区女子中学除道德、爱国意识、社会责任、知识上的培养,十分注重学生的体魄上的锻炼,关注学生健康,意在培育身强体健的公民。武汉市举行民众运动会,各个学校都可参加。“在武汉全市春季民众运动会中,市一女中获得12个第一名,其中有一被称为‘体育皇后’的学生,竟获得 3项第1 名。当时报纸曾予以报道,轰动一时。”

武汉地区女子中等学校的教育宗旨与目的逐渐摆脱传统封建思想,由单方面注重女性在家庭事务中的作用到重视女性德智体美劳健全人格的发展,由以“贤妻良母”为最终培养目标逐渐过渡为培养具有家国情怀与社会责任感的女公民、女国民,女性在社会中的价值逐渐被承认被发掘,教育宗旨的转变是女子中等教育迈向现代化的标志之一。

(三)课程设置 1912年《中学校令施行规则》公布中学校课程标准,男女中学校课程大纲总体差别不大,女子中学校仅在部分课程上与普通中学略有不同。校令第一章“学科及程度”第1条规定中学校有修身、国文、外国语、历史、地理、数学等科目,而“女子中学校加课家事、园艺、缝纫,但园艺得缺之”。第7条规定中学数学科目主要为算术、代数、几何及三角法,但“女子中学数学可减去三角法”,第12条规定普通中学手工课应教授简单日用器具的制造以及各种精细的工艺,并说明所用的材料的特性和所使用器具的保藏方法。而“女子中学校手工应以编物刺绣摘棉造花等为主”,第16条规定体操课程分为普通体操、兵式体操两种,但“女子中学校免课兵式体操”[18]。

1913年3月19日,教育部公布了中学校课程标准,其中男女课程设置与课时设置有细微差异,在国文、外国语、数学、体操这四门课中,女子中学课时数较普通中学短,但女子中学多出了家事、园艺、缝纫三门课程的课时。

1919年5月,教育部规定了女子中学课程,女子中学课程标准除了部分课时、课程有些许差异,大体上与男子中学相同,政府较为重视女子中学教育,但在部分课程上女子中学课时相对较短,并未做到男女教育平等。且在女子中学另外加设家事等课程,其目的仍然围绕着女性回归家庭的问题:“(一)使学生对于家事具有较完备之知识,较熟练之技能,及研究之兴趣与改进之志愿。(二)使学生能以科学及艺术理法谋家事之改良及家庭问题之解决。(三)使学生具有参加及督促家事之能力”[8]353。1919年5月,教育部下达了各省女子中学校应注重家事实习的训令,其中实习的内容有整理客厅寝室,设计器具陈列方法、练习中西烹饪法等。从中学校课程设置与实习内容来看,体现政府对于女子的教育的规定发展方向还未完全脱离“家庭”“贤妻良母”的范畴。

武汉市女子中学校的课程设置整体上依据教育部门的规定,总体教授的课程知识点内容大体相同,但各个中学会根据学校自身情况做一些适当调整,侧重不同。汉口市立第一女子中学学校课程有修身、国文、英文、数学等科,还设置了童子军训练课。

教会女子中学的课程设置上偏重于培植“修女”,并注重妇女职业训练。懿训女中学生每天需要做体操,此外学校还开设了“家政常识”课。汉口圣若瑟女子中学更加重视对学生英文与动手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增设了英文、手工、画图等课,减少了语数、史地、理化等基础性课程。

武汉女子中等学校的课程设置与教学体制逐步完善规范,女子课程大体与男子相同,表明了男女教育权利的逐渐平等。各学校还按照教育部要求设置了家事、手工、园艺等科目,从当时的社会背景来看,女性从学校毕业后回归家庭相夫教子仍是大趋势,因此这些课程还是围绕服务家庭、培养传统女性而展开的,但1919年教育部颁布女子中学、女子师范与女子职业学校课程表之后,各学校开始注重学生的升学和就业两种需求。同时,五四运动之后,社会上对培养“贤妻良母”式的女性教育宗旨与方式进行了强烈批判,武汉女子中学在课程设置上也朝着“个人、社会、国家”的教育方向进行了调整,如汉口市立第一女子中学1937年一日的课表中显示部分年级设有“公民”这一门课程。湖北省立女子职业学校的课程除专门课程,如缝纫科、染织科、刺绣科等之外,还设有普通课程,其中一项是公民课。课程设置的调整显示出学校由培养“贤妻良母”向培养“女国民”转变,这有利于促进女性独立意识的觉醒,使她们意识到自己不是男性的附属品,不仅拥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在社会上也同男子一样具有就业、从政的权利,是国家的公民,是国家的一分子。

(四)管理制度 武汉地区女子中等学校对于师生的管理较为严格。以20世纪30年代的汉口市立第一女子中学校为例,出于对学生的安全考虑,学校限制在校女生与外界接触,采取封闭式管理形式。学生离校返校都有严格的手续办理过程,必须向训育处报备离校返校时间并且出示家长的证明。学校对于学生的个人生活上的管控十分细致,学生几乎没有个人空间,甚至信件都需经过训育主任的检查。在招生方面,由于报考学生的人数远多于招生名额,学校通常采取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自治方面,学生自我约束能力较强,往往采取自治的方式进行课堂纪律的管理,因此教师也很少强调纪律问题。同时,在考察学生成绩方面,学校采取考试滚动淘汰制,“班级人数一般为 40 人左右,每学期考试均淘汰—些人。因此,班级越离,学生人数越少,毕业时仅有 30 人左右。”[19]190在聘任制度方面,学校校长为荐任制,教师为聘任制。按照当时教育行政的要求,担任学校校长,在学历合格、道德良好的基础上还应具有一定的教学实践与成绩,并且要以身作则。“教师除最基本的学历条件,还需德才兼备,为人师表,并经教育主管机关考核合格后,学校方能聘任。”[19]190在管理师生违纪方面,学校有相应的惩罚制度,以学校湖北省立第二女子中学为例,学校定期会举行校务会议,对学校各方面管理提出议案与总结,在1930年的一次校务会议上有如下记载:“昨日成绩批评会交来上学期旷课过多之学生处理案,决议:a予以书面严厉警告并公布通知b勒令住校并禁假四星期……教员旷课拟遵照厅颁规则办理案……”[20]。

此外武汉地区女子中等学校任课教师需对所教科目的学生成绩负责,教育厅对任课老师采取追责制度,如学校毕业会考不及格人数过多,则学校应查明该科任课教员追究责任,轻则警告,重则解聘。追责制度是对教师群体教学责任态度的鞭挞,也对教学质量的保证起到了积极作用。

武汉地区女子中等学校对于教师和学生要求严格,教师采取聘任制,除学历符合标准,具有教学经验,教学态度端正,教学素养过硬,自身品德也需优良,应为人师表,成为学生的榜样。对于学生,生活、纪律、成绩以及品德都是学校所重视的。这一时期武汉女子中学管理制度严明规范,逐渐走向现代化,有利于女性增进、培养专业知识与道德修养,为其今后进入社会从事职业打下了良好基础。

民国时期武汉女子中等教育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移风易俗,扫除了一些落后的封建习俗,并且推动了女子思想的解放,促使一部分女性积极投身民主革命。

封建制度与思想几千年来荼毒女性的思想,一些陋习以及封建思想自民国以来仍然保留着,比如缠足、封建包办婚姻,女性仍然以家庭为中心,唯父亲、丈夫、兄长是从。但随着女子中学的发展,一部分女性走出家庭,接受教育,男女平等的思想开始传播。武汉地区的教会女子中学为当地女性摆脱封建愚昧的习俗与思想做出了一定贡献,例如懿训女中提倡放足,“办学之初懿训女中学生的入学资格不限文化程度,唯一条件是必须放足,不收学费,只交伙食费。”[13]196虽然教会女中是从殖民主义的利益出发,培养为其服务的人才,但不可否认,他们帮助了一部分女性接受教育,解脱缠足,摆脱了封建愚昧的思想与习惯。

女子学校还是解放女性思想、培养女性的社会责任感与爱国情怀的阵地。五四运动以后,各种先进的思潮在学校传播,一批马克思主义知识分子如刘子通、陈潭秋、董必武等在学校教书,同时传播新思想,同封建文人争夺教育阵地,鼓励女学生提高自身觉悟,破除封建思想,积极参与政治活动。1921年,省女师成立了武汉妇女读书会,这是中共在湖北地区领导的第一个秘密的妇女革命团体,起初,“成员有20 几个同学,每周到校外李汉俊(系上海共产主义小组成员)家听讲,或是讨论关于马列主义问题和局势”[21]。20年代,教育界旧派王世玉把持省女师,他基本按照清末《女子师范学堂章程》办学,崇尚女德,大搞封建礼教束缚女学生;
接受了学校教育、思想启蒙的学生不堪旧时代封建糟粕的摧残,纷纷对旧的封建思想进行反抗,剪辫易服,反对父母的包办婚姻……以在校传播新思想的共产党人教师刘子通被解聘为导火索,学生采取罢课游行等形式奋起反抗,掀起学潮,其后校长几经更换。省女师学潮很快震动湖北教育界,这也打响了武汉地区女子解放运动的第一枪。1925年3月,孙中山先生逝世,省女师校长周敏禁止学生参加追悼会,引起学生极大不满,再次激起学潮。学生要求驱逐周敏出校,派代表赴教育会请愿辞退周敏,并提出了“校务公开、经济公开、允许学生言论结社自由”[22]等继任校长的条件。向警予认为女师学潮的根源在于“校长的专制教育和学生的近代思想、自动解放的教育要求根本不能相容,也是社会上新势力与旧势力的冲突激战反映到学校教育之内的一幕”[22]。对于女学生群体来说,学校教育是促使自己思想转变的催化剂,发动学潮、进行校内改革、发动游行是女性群体适应社会并企图改变周围不公平环境的手段之一,这也是女学生群体具有“公民”主体意识的标志,是她们在追求和承担公民国民责任的体现。

汉口市立第一女子中学是1935年武汉学生运动的主要基地之一,一些女学生积极参与运动,四处奔走,传播爱国精神。1935 年一二·九运动爆发,武汉青年学生立即响应。“高三学生万国瑞(杨纯)是市一女中的代表。她同武汉各校爱国青年学生秘密串联,先后两次在华中大学召开武汉中等以上学校学生联席会议,‘致电国府’,要求‘以不丧主权,不失领土的原则下进行外交’……并通过决议,举行全市学生大游行,成立武汉学生救国联合会。”[19]191除了参与政治活动,创办相关刊物也是女性思想解放的表现之一,武汉各女子中学都创办了本校的校刊,如圣希理达女子中学校刊《希声》《湖北省立第二女子中学校刊》等,学生或老师在上面发表文学作品、学术报告以及时事评论。

女子中学不断发展,越来越多女性接受教育,促进了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女性婚姻、教育、参政、职业等多方面观念发生转变。女性接受教育后,不再屈服于父母包办的婚姻,而是追求自由恋爱,自由婚姻;
她们进入社会在其熟悉的领域从业,承担社会责任,不再依赖家庭;
并且还有一部分女性政治意识觉醒,关心国家大事,要求与男子一样参政,并积极投身民主革命。

(一)特点与地位

1.起步相对较晚。清末武汉开埠,当地社会风俗开始发生变革,但就开放程度而言,武汉始终无法和沿海地区相比,女子中等教育起步相对较晚。以江浙地区为例,19世纪40年宁波就已出现中国第一所女塾,至19世纪末江浙地区教会女校发展已初具规模,并且出现了国人自办女子学堂。而湖北地区女子学校教育起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教会在武汉地区创办的女子学校,其后几年,国人自办女子学堂才相继出现。不过,武汉地区作为通商口岸,社会风气相对开放,女子受教育的思想观念更容易被接受,女子学校教育的发展还是领先于吉林、黑龙江、山东、甘肃、安徽等地。

2.发展不平衡。就整体中等学校教育而言,武汉地区男女学校教育发展彼此有一定差距。从发展基础看,清末张之洞任湖广总督时在湖北地区推行教育改革,借鉴西方教育模式,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并行发展,但教育改革默认的是男性为主导的教育教学体制,女性学校教育则几乎被排除在外。民国以后女子中等学校零星出现,并有发展壮大之势,但从整体的学校数量以及办学规格来看,女子中等学校占比较小,私立教会女子中学较多,办学条件简陋,学生、职员、教师数量与男子学校相比较少。这与民国初期全国女子教育落后于男子教育的局面是相一致的。

3.办学逐渐现代化、正规化。武汉地区女子中等学校在学制、课程设置、培养目的以及管理制度等多方面不断进步,逐渐规范化。学制上政府未为女子中等学校设立专门的学制,而是与男子学校相同,由两性双轨制变为不分性别的单轨学制,这是男女教育逐步迈向平等的标志之一。课程的设置往往与教育目的息息相关,武汉地区女子中等学校除了按照课程标准增加了家事、缝纫等课,有些学校甚至还有家事实习,这些举措以培养贤妻良母为宗旨,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较为合理,有利于女学生适应日后的家庭生活。武汉地区女子中等学校的课程设置中还设有修身、公民等课,此时对于女性的培养目的也逐渐转变为培养女国民,注重培养女性的主人翁意识,这反映了女子学校教育由传统向现代化的转变,女子教育理念也不断革新。但在管理体制上,不论是政府公办女子中等学校还是教会女中,对于老师和学生的聘用和管理都极为严格,学校往往采取训育管理形式,女学生的学习、生活乃至思想都被严密管控,教育氛围较压抑,容易引起学生的反抗心理。

在整个武汉地区女性教育体系中,由于缺乏女子高等学校,初等、中等学校教育占据重要地位,同时中等教育也是学生人生历程中承上启下的环节,为就业以及升学奠定基础,同时也为解放女性思想、促进女性公民意识觉醒作出了贡献。中等女子师范学校以及一些女子中学还为初等教育提供了师资,使得女子初等教育与中、高等教育更好衔接,为建设现代化教育体系添砖加瓦。此外,武汉地区女子中等学校教育为社会提供了一批学术人才以及革命人才,女性有机会走入社会投入工作与革命,成为一名真正的国民。

(二)存在的问题与启示 武汉地区女子中等教育在民国时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对妇女解放运动作出了一定贡献,但它仍然存在一些局限性:第一,在学校系统上,女子初中的数量过少,而报考人数又多,除了一女中及女高中的初中部外无其他初中,并且相应的女子职业学校与师范学校数量较少,这导致很多有志读书的女性无书可读。第二,武汉地区女子各中等学校历经合并分离,使得女子职业教育以及师范教育在一段时间内发展停滞,影响女子小学教育的师资资源。第三,在训育方法上,大多采取的是消极的褒奖和惩罚,例如“学生有不参加纪念周者轻则扣分,重则记过,教师或自习室有早退迟到之情况者,则以缺席论。”[10]第四,在课程设置上,教会女中设置的家政、缝纫等课,没有脱离家庭的范畴,其目的是使女子适应今后的婚姻家庭生活,还是培养所谓的“贤妻良母”,认为女子最终的归宿仍是服务家庭,并没有从真正意义上肯定男女在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此外一些宗教仪式也是学生的必修课,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教会女中促进了武汉地区女子教育的发展,但其根本目的还是为殖民主义服务。

武汉女子中等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为新时代女性教育提供了一些经验:在课程设置上,民国时期女子中学校秉持着培养“贤妻良母”的目标,增设家政等课程,从而压缩了其他专业知识学习的时间。但在新时代,学生所有的精力全部投入到升学考试上,只专注于学校的几门课程,压力过大,学校或许可以尝试开设诸如家政、缝纫、园艺等特色课程,在不影响学生正常课业的情况下,既能缓解学生的压力,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同时也可以让学生掌握一些家事技能,但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阻力,如何达到最佳效果需要通过不断地探索实践来证明。在训育方法上,民国时期女子中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在现代教育中仍然存在,应用合理方式方法引导学生,而非简单粗暴的奖罚,由此还可引申到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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