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以“九好”为目标,推进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文/张德英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湖北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下简称“四个会议”精神),咸宁市民宗部门以“九好”为目标,推进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及时向党委、政府做好工作情况汇报,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通过落实“四个纳入”、做到“四个全覆盖”和采取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学习培训、制发落实措施等方式将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市、县两级都及时以党委的名义高规格的召开了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都把“四个会议”精神和宗教政策法规纳入主体班教学内容。重点对乡镇统战委员、村支书等一线党员干部,以及宗教界代表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进行会议精神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导”的能力和宗教界自律能力。咸安、通山等地专门组织村支书开展宣传培训。全市民族宗教界采取“首个议题”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学习“四个会议”精神。专门出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进新时代全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做好新时代全市宗教工作》文件。

充分发挥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城市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等协调机制的作用,切实压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专题会。通过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专题工作会议等方式,充分发挥各协调机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合力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联合新疆工作站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及时解决城市少数民族务工群众经营、生活中的困难。

不断织密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压实“两级责任”。市委书记亲自签订责任状,将宗教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和基层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网格化管理巡查内容。在每一个宗教活动场所树立“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联系服务公示牌,明确责任人和联系服务事项。注重发挥村组长、楼栋长在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把民族宗教工作的服务触角不断向纵深延伸。推动市、县两级成立统战事务服务中心,扩充人员编制,确保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压实民宗部门主要负责人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实行市、县两级民宗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定期巡查制度。严格执行民族宗教领域风险研判周报告、月报告、季报告制度和特殊敏感时期日报告制度。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争取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持续深入开展整治非法宗教活动系列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非法宗教活动“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县、乡两级党委书记带头对相关重点人员进行一对一联系服务。同时,聘请高校知名教授、心理学专家、专业律师和宗教界代表人士从心理、法律、哲学、宗教等多角度发力,对受裹挟误入非法宗教组织的群众进行教育转化,将思想引导、心理疏导、法律辅导、就业指导相结合,努力提升教育转化成效。

采用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与市人大共同启动“民族团结进步咸宁行”进乡镇、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持续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在湖北科技学院创建了咸宁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在咸宁职院创建了“民族团结进步石榴林”。持续组织在咸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开展“四爱四争”活动。定期组织城区流动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着力打造边销茶等民族特色品牌和通城瑶族村等乡村振兴特色村寨。用心用情做好对口帮扶,累计向对口援建的恩施州建始县拨付援建资金7100 万元,帮助解决教育、文化等民生问题。

深入开展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提升年”活动。指导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加“平安宗教活动场所”“打造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宗教活动场所示范点”“湖北宗教界红色教育基地”“湖北宗教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湖北宗教界宗教中国化历史教育基地”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四进”活动成果。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鼓励县级统战民宗部门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二级平台,崇阳县已率先建成二级平台。全市已有241 处宗教活动场所安装摄像头,共有202个摄像头分别接入当地综治平台。专门制定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五年行动计划,重点对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施行动态管理,有序退出管理不规范的宗教活动场所,及时清退不合格宗教教职人员,形成规范化管理倒逼机制。

为宗教团体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重点解决好宗教团体的“三无”问题。市、县两级宗教团体工作经费每年都纳入财政预算。指导市佛教、道教、基都教协会聘请专职工作人员。发挥宗教团体在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压实宗教团体在全面从严治教和推动落实《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中的主体责任。指导宗教界持续开展学“四史”讲“三爱”等活动,不断增进宗教界的“五个认同”。

引导民族宗教界严格落实“动态清零”的疫情防控政策,持续深化巩固咸宁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零感染”的工作成果。指导宗教教职人员积极配合做好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把妥善解决好受疫情影响宗教教职人员的生活困难作为统战民宗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采取政府托底帮、教内结对帮、教派互助帮、信众聚力帮等措施,对存在困难的场所和教职人员实行帮扶全覆盖。

安排专人全力推进宗教工作服务平台和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全面摸清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相关数据,建立并完善了人员、场所、团体等重要事项数据库。注重数据赋能,充分运用平台中的数据对民族宗教工作决策部署、监督检查的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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