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阶段意识形态安全体系构建初探

□ 谢丽丽,吴少进

(南宁师范大学,广西 南宁 530001)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发展阶段就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阶段。”[1],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所面临的世界经济形势、政治格局、舆论斗争较之于以往已发生了许多新变化,其他领域的风险向意识形态领域跨界传导的情形日益增多并不断叠加放大,致使我国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挑战更加多元多重、斗争形势仍然复杂严峻。面对新风险新挑战,亟需构建系统化的意识形态安全体系,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安全措施的整体性和关联性。这对于切实增强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能力,牢牢掌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主动性,继而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面对新发展阶段意识形态领域国内外风险交织关联、交错影响,其他领域的矛盾问题向意识形态领域传导转化情形增加的复杂状况,统筹设计新发展阶段意识形态安全体系势在必行。其中,明确安全体系的内容架构是关键。从安全体系的基本要素来看,防范和止损是基本要素。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意识形态安全体系除了防范、止损等要素,还需要通过这个体系进一步旗帜鲜明宣示自己的原则立场,占据真理和道义制高点,进一步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因此,意识形态安全体系的基本要素应包含防范、止损和固本,这是构建安全体系的基础,安全体系的内容架构要围绕这三个要素来统筹设计。

(一)构建意识形态安全的防范工作体系

防范,就是及时地识别、发现危害意识形态的危险倾向、错误论调、敌对行为,为止损所采取的相应对策提供可靠的信息来源和预警功能。

围绕防范要素,应重点建立健全四类工作体系,一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风险监测体系,有效监测是收集风险信息的前提。要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风险信息收集工作机制,推进党委和政府不同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军地之间信息资源的共享利用,拓宽意识形态风险信息收集的来源渠道;
充实完善基层社区、乡村社会意识形态风险信息收集力量,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意识形态风险信息收集、鉴别、报送工作的规范性;
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群众性思政工作平台的信息功能,强化他们的意识形态安全工作阵地属性;
综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意识形态相关信息进行检索、过滤和分析,提升意识形态风险监测能力。二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风险识别体系,防范意识形态风险的关键在辨识。要善于对多来源、多渠道的意识形态风险信息进行深入系统研究,深刻把握意识形态风险的风险动因、内容本质、类型特征,重点批驳反马克思主义论调的迷惑性和欺骗性,剥去他们的“隐形外衣”,做到准确分析、精准识别。三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风险预警体系,预警是防范意识形态风险的重要手段。在前期收集、整理、分析意识形态风险信息资料的基础上,评估、研判这些风险的危害方向、危害人群、危害途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在风险危害发生之前或发生早期,及时主动向相关部门、群体或个人发出警报,提出科学、恰当的应对提示和对策建议,为意识形态事件响应与处置提供决策依据,以便相关责任部门和可能被危及的群体作出有效反应。四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安全法规体系,法规是防范意识形态风险的硬标准。要在制定完善意识形态党内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意识形态法规化的适用范围,把意识形态安全同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司法解释及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实践联系起来,使意识形态安全的内容和要求体现在各类法律法规、各行各业规章制度以及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体系中,使意识形态风险防范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自觉性行为。

(二)构建意识形态安全的止损工作体系

止损,即通过制止、惩治等管控手段,最大限度减少意识形态风险造成的负面影响和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贯彻效度,控制意识形态风险舆情发展进程和趋势,避免意识形态风险向其他领域传导转化、连锁扩散。

围绕“止损”要素,应重点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风险管控体系和意识形态工作问责体系。第一,意识形态风险管控体系是及时制止异质思潮、极端思想、负面舆论、社会舆情对国家意识形态渗透、围堵、破坏的重要手段。在这一体系中,最为关键的在于两点,一是需要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安全审查机制,积极应对意识形态安全风险。要注重对各类艺术产品、图书出版、新闻作品、影视广播、讲座报告、网络传播等载体内容的意识形态审查,特别要重视审查借中外经济贸易、中外文化交流、中外教育合作等“外衣”行意识形态渗透之实的各类交流活动。二是需要建立完善意识形态风险协同处置机制,坚持“大宣传”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要树立大宣传的工作理念,动员各条战线各个部门一起来做,把宣传思想工作同各个领域的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2]18因此,面对发生的意识形态风险问题,不能采取消极懈怠、避而不见的态度,而是要增强政治性、原则性,根据意识形态风险处置工作预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各部门协同处置,形成管控合力,共同化解风险。第二,意识形态工作问责体系是倒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生根的有效举措,是提升意识形态风险管控实效的重要抓手。对意识形态工作失责者的问责,就是对意识形态工作担当者的鼓励。因此,完善的意识形态工作问责体系是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的“动力阀”,是消极情绪、懈怠思想的“防滑链”。一方面,要细化意识形态工作领域问责的具体情形,划出问责红线,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使问责有据可循,督促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意识,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压紧。另一方面,要强化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考核,规范问责程序,明确问责方式,明晰问责结果运用,建立健全问责典型案例通报制度,让意识形态工作问责落地有声、警示有力。

(三)构建意识形态安全的固本工作体系

固本,就是通过对内增强意识形态的阐释力、说服力,对外增强意识形态的传播力、影响力,从而强化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更好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凝心铸魂。

围绕固本要素,应重点打造意识形态解答阐释体系和意识形态对外传播体系。其中,意识形态解答阐释体系的功能方向主要是对内传播,让国内民众清晰了解马克思主义深刻改变中国的根源与现实,筑牢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国内根基。具体来说,一要善用主流意识形态解答好人民群众头脑中存在的,面对现实问题所不能深入理解的思想困惑,展示马克思主义解释重大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要善于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分析揭示社会错误思潮、不良思想倾向的本质,澄清他们的谬误之处和不良影响;
三要创新意识形态解答阐释的话语表达,结合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话语表达方式、表达符号、表达逻辑,让意识形态解答阐释平实化、大众化,从而更具亲和力、感染力,缩短意识形态与人民群众的情感距离,使他们切实能听懂、好理解和真信服。意识形态对外传播体系的功能方向主要是对外讲好中国故事,“让世界更好认识中国、了解中国”[3],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对外讲好中国故事,关键在于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主动宣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清晰传播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历史进步性、实践合理性和巨大优越性,有针对性地阐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二是要利用地缘优势,积极构建面向与中国边境接壤国家的广播电视对外传播机制、平面媒体合作传播机制,不断提升对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构建良好的周边环境;
利用友好城市优势,发挥与世界有关国家友好省区、友好城市的人文纽带作用,让中国制度优势在相互交往中得到认可。三是要实施全媒体对外正面宣传增量机制,对接现代信息交互的全程、全息、全员、全效特性,大力开展优秀原创文学作品、民族舞台艺术精品、民间文艺节目等文化类内容传播,多元立体生动地讲好中国故事、中国道路、中国精神、中国力量,“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2]340,不断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解、认同和支持。

意识形态安全体系的构建,其战略意义在于着力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积极化解意识形态风险带来的现实挑战,为凝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精神力量提供强大支撑。

(一)固本培元:坚持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重要保证

构建意识形态安全体系,其根本任务在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在我国,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就是要在不同意识形态斗争中保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动摇,确保我国意识形态的社会主义性质不动摇。之所以如此,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信仰的是马克思主义,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心中装着人民,一心一意带领人民去追求美好生活。正是因为中国共产党选择了马克思主义,才会有铁的纪律,才会有坚持自我革命的政治品格和勇气魄力,才能够历经百年风雨依然风华正茂,才能够赢得人民的支持拥戴,才能够带领人民创造百年辉煌成就。对于近代以来的中国社会而言,正是因为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指引,才最终摆脱了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的深重劫难,找到了一条建立、发展、壮大社会主义中国的正确道路,开启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实践证明,我们把马克思主义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并坚持不懈地巩固其指导地位是完全正确的。因此,构建新发展阶段意识形态安全体系,对于确立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二)化解风险:应对境内外意识形态渗透风险的必然要求

长期以来,一些西方国家千方百计地向我国输出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实施文化渗透和观念入侵。一些西方国家利用经济、科技和军事等方面优势推行“意识形态虚假论”“意识形态终结论”“意识形态多元化”“普世价值论”等错误论调,借以消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近年来,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世界经济呈现下行态势,一些西方媒体极力推动病毒溯源问题政治化。在复杂的国际形势下,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加,这迫切需要进一步强化治理措施的整体性、关联性和有效性。因此,构建新发展阶段意识形态安全体系是积极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领域各类风险的客观要求,也是牢牢掌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主导性、主动性的题中之义。

(三)凝心聚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力量支撑

构建新发展阶段意识形态安全体系,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不仅事关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巩固、事关党的前途命运,而且事关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勾勒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间表、路线图。如今,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已经实现,“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4]。我们要站在实现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战略高度,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安全工作。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意识形态作为观念上层建筑,虽然决定于经济基础,但对经济基础同样具有巨大的反作用。要想顺利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必须维护好意识形态安全。同时,意识形态作为国家的政治目标导向和社会价值追求,是中华民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是凝聚经济社会发展强大合力的“黏合剂”。只有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充分激发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才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才能最大限度凝聚起全体中华儿女共同奋斗的磅礴力量,“形成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生动局面”[4],更好地服务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

新发展阶段意识形态安全体系的构建不仅是理论层面探讨的重大问题,涵盖了“建什么”的理论回应,更是实践层面需要回应的重大问题,凸显“如何建”的实践策略。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既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要求,也是新发展阶段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理论特色。

(一)坚持党的领导:意识形态安全体系构建的根本原则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5]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领导,是构建新发展阶段意识形态安全体系的根本原则,是提升意识形态安全治理全局性、主动性的重要保证。

其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夯实意识形态安全体系构建的思想根基。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任何统治阶级,都必须同时掌控社会的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和精神生产资料生产。”[6]因此,要充分发挥党的创新理论的指引作用,把准意识形态安全体系构建的“定盘星”和“主心骨”,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从深层次促进全体人民保持思想统一、行动一致。

其二,构建集中统一、科学规范、权威高效的意识形态安全领导机制,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安全体系构建的全面领导。建议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统一架构中,成立意识形态安全领导专门机构,统筹意识形态安全体系构建工作的整体谋划和顶层设计,制定实施意识形态安全战略,优化完善意识形态安全要素系统中各个子系统的功能发挥和支持机制,分级、分类、分区域提出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差异化要求,根据特殊时间节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建立和完善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意识形态安全体系构建的全过程、各方面。

其三,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安全体系基层落实考评机制,力促意识形态安全体系从上到下、全面贯通到基层。意识形态安全体系不能只是停留在国家层面的统筹设计中,而是要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变成基层的具体行动,转化为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实际效果,建构起上下贯通、步调统一、联动共振的意识形态安全屏障。要根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把意识形态安全体系内含的子系统、工作机制在基层贯彻落实的具体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工作考核之中。明确基层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安全体系的考评指标,组织全面覆盖责任主体、体系内容、实施过程的考评督查活动,确保意识形态安全体系在基层落地生根、发挥作用。

(二)坚持系统观念:意识形态安全体系构建的科学方法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有机联系起来的复杂的系统,“是各种物体相互联系的总体”[7]。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我们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经济社会发展中矛盾错综复杂,必须从系统观念出发加以谋划和解决,全面协调推动各领域工作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8]因此,构建意识形态安全体系必须坚持系统观念这一方法论原则,统筹设计具有导向性、整体性、协同性的意识形态安全系统架构。

第一,把准导向性,明确意识形态安全体系构建的根本目标。只有明确意识形态安全体系构建的根本目标,才能把握好意识形态安全体系构建的出发点和基本点,才能为意识形态领域各种风险挑战的治理明确立场、指明方向。因此,新发展阶段意识形态安全体系的构建是有方向、有原则、有立场的,大方向就是实现“两个巩固”,即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宣传思想工作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2]14。凡是危害“两个巩固”的错误思想、污名化言论、政治渗透,必须充分运用意识形态安全体系予以坚决斗争,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二,把握整体性,统筹规划意识形态安全体系的顶层设计。整体性原则是系统观念的本质要求。坚持系统观念构建意识形态安全体系,就要善于从整体的视角进行安全体系框架的系统谋划和顶层设计,统筹考虑影响、危害意识形态安全的主要因素、重点领域、重要方向、突出环节,综合设计意识形态安全体系与条件保障、资源手段之间的耦合关联,系统分析意识形态风险治理与强基固本之间的交互作用,积极推进意识形态安全体系和意识形态能力的系统集成,提升意识形态安全体系综合效能,从而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风险治理的领导权、主动权。

第三,强化协同性,发挥意识形态安全体系要素的作用合力。系统的整体功能之所以优于部分功能的总和,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系统内不同部分之间的高效协同。基于意识形态安全体系基本要素设计的各个子系统并非孤立发挥作用的,而是相互支撑、协调配合发挥作用的完整整体。如意识形态风险预警体系就是建立在风险监测体系和风险识别体系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风险监测和识别为意识形态风险预警提供现实依据。同样,意识形态安全体系基本要素之间也是如此,固本的着力方向、重点领域、强化程度的确定亦离不开防范、止损提供的信息。因此,意识形态安全体系的构建,要充分发挥安全体系基本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交互作用,基于基本要素设计的各类机制都要向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根本目标聚焦,在根本目标的指引下发挥意识形态安全体系基本要素各自的功能和效应,从而形成意识形态安全体系刚强有力、积极主动、反应灵敏的整体合力。

(三)坚持综合保障:意识形态安全体系构建的强力支持

新发展阶段意识形态安全体系的构建本身就是一个系统的实践工程,需要有深入的理论研究、专业化的人才队伍、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提供坚实基础和强力支撑。

首先,重视意识形态前沿动态和发展规律研究,为有针对性地优化设计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机制提供理论基础。意识形态前沿态势体现的是其发展方向和未来态势,是我们准确研判国内国际大势的重要依据,是作出有针对性的应对之策的重要依据。当前,应重点研究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应然、实然和必然,重点调查分析新发展阶段意识形态新动向、新特点,重点阐释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显著优势、制度密码和世界意义,全面总结意识形态安全工作长期实践中的基本经验,为建立健全具有指向性、特指性功能的意识形态安全体系提供坚实的理论前提。

其次,重视意识形态安全人才队伍建设,为提升意识形态安全体系构建的专业化水平提供队伍支撑。意识形态工作是做人的工作,同时也是由人来做的工作。意识形态安全体系构建的专业化水平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体系的构建者的专业素质和整体合力。要进一步完善各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配备,加大意识形态工作人员的岗位素质和业务能力培训,着力塑造高素质、专业化意识形态安全工作队伍。出台鼓励和支持优秀人才从事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相关配套政策,完善意识形态安全工作人才队伍激励机制,激发意识形态安全队伍建设新活力。要加强相关高校国家安全一级学科建设,设置意识形态安全二级学科,健全意识形态安全教育学科体系和人才专业化培养机制,打造意识形态安全领域的高水平人才队伍,为高质量地构建意识形态安全体系充实专门力量。

最后,重视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为构建信息化、现代化的意识形态安全体系提供技术支持。在意识形态安全体系的构建过程中,要深度开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功能,强化意识形态安全体系的信息化建设,建立意识形态安全综合指挥中心和各级信息化工作平台,实现意识形态安全的信息搜集、信息共享、分析研判、态势预警、监管审查、指挥协调、防控协同、评价反馈等环节顺畅对接、高效运用,推动意识形态安全治理方式信息化。依托互联网技术手段,着力提升基层一线特别是边境地区、农村乡镇的意识形态工作智能化水平,建设基层社会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防线机制,提高基层社会网络监控防范能力;
着力强化意识形态安全领导机构成员单位之间的网络联通智慧化建设,提升意识形态安全信息的横向贯通效率;
着力增强主流新媒体、高端智库等各类主体的网络舆论引导作用,做大做强网络正面宣传流量,构建多元立体的网络发声格局,提升意识形态安全体系的现代化水平。

新发展阶段是我国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实现历史交汇,由此构成新发展阶段我国意识形态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时代背景。为更好应对新发展阶段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本文着重从构建什么样的意识形态安全体系、构建意识形态安全体系的战略意义、怎样构建意识形态安全体系三个方面提出建议,为化解现实挑战、凝聚精神力量提供启示。随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加速演变和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进程的加快推进,我国意识形态安全体系建设要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下进一步提升统筹性、主动性和引领性,为完善意识形态安全举措、提升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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