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债务重组准则

李冰玉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商学院,南京 210044)

(一)宏观背景

最近几年我国出现了很多企业由于收入和利润增速放缓导致难以按时偿还债务的现象。随着交易活动日益复杂化,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在实践中表现出的不妥当的地方也日益显露,债务重组需要更符合现实要求的制度基础。同时,国际间的联系越发紧密、国际间的贸易更加频繁,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会计体系的发展,加快了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衔接。为了应对这些需求,2019年债务重组准则与2006年相比变化较大。

(二)微观背景

因为2006年旧的债务重组准则中包含了一些其他准则中没有规定的处理原则,而最近几年财政部又修订了收入、金融工具等准则,这些准则中新修订的内容与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部分内容存在差异,这就导致监管机构和企业在一些问题上存在分歧,因此财政部修订了旧的准则,以达到相关会计准则的协调。伴随着2019年版债务重组准则的发布,我国对债务重组准则进行了第三轮修订,这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过程中所特有的现象。

(一)总则变化对比分析

首先,随着定义发生巨变,债务重组的交易范围也被相应的扩展,产生债务重组问题的原因不再局限于债务人面临财务困难这一点,还有可能是出于调整资本结构的目的或其他目的,那么,对于债权人而言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发生损失,对债务人而言也不一定会有收益。同时,2006年准则并未规定达到什么标准算是财务困难,也没有提出如何判断,属于典型的职业判断,导致主观判断空间很大。新准则的修改缩小了主观判断范围,同时避免了对相同性质交易做出的判断导致不同的会计处理,由此提高了会计准则体系内在的一致性,增强了财务报表的可比性。

另一方面,2019年准则增加了第四条准则,明确了与其他准则的关系,增强了内在协调性,排除了权益性交易,使相关的利得和损失不计入利润表。这一修订是为了避免关联方之间通过债务重组方式输送相关的债务重组收益。

(二)债权人会计处理对比分析

一方面,受让非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计量模式由2006年的“出售交易模式”修改为“购买交易模式”,确认损益的基础将受到的对价为基础变为以支付的对价为基础。这样的修订使得新准则与其他准则能够保持一致,并且这样还能避免性质相同的资产受让却由于准则的不同而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使得准则更加严谨。

另一方面,对比2006年准则第十三条与2019年准则第九条可以发现,新准则要求根据金融工具准则确定转让金融资产的价值,然后将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减去该金融资产价值后的余额分配给其他资产。这同一般购买资产的初始计量原则一致,表示债权方没有做出让步,只是对于偿债的方式重新达成共识。

(三)债务人会计处理对比分析

2019年债务重组准则简化了使用资产清偿债务的账务处理过程,在2019年准则下,债务重组损益主要来源于账面价值,基本没有再涉及公允价值的计量。同时,将2006年准则中的两部分损益合并,不再具体区分债务重组收益与资产处置收益。这一修改新准则按照账面价值计量的做法更符合实际的业务逻辑,也更符合实际需求,因为对于债务人来讲偿债资产的价值不是市场决定的,而是债权人决定的,欠债务人的债务也是债权人定,那么,既然没有通过市场定价,为了防止双方操纵利润,用账面价更加严谨。

(一)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对于债权人企业来说,2019年准则对企业财务状况影响最大的是将债务重组中所发生的利得、亏损,以及在使用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的时间内所发生的转让收益等这两个损益都会在债务重组中被认定为当期损益。这就大大减少了债权人企业进行债务重组损益转移的机会,从而能够较客观地反映债权人企业转移的情形,方便投资人或者利益的相关方;
能够针对债权人公司的盈利实现能力进行较为准确的评估,从一定意义上看也对规范我国经济市场有着积极作用。

对于债务人企业来讲,2019年准则规定债务人公司企业在利润表中应当将资产与负债之间未同步减少的差异进行记录,与2006年准则相比可以较客观地反映一个债务人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程度和发展前景,使其决策者能做出更加适宜于自身发展的决策,并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二)对企业公允价值的影响

2019年准则延续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将公允价值纳入到实物抵债业务中,特别是确认债务重组利得和资产转让损益,对企业影响重大。因为如果债务人企业到期无法偿还债务的话,2019年准则表示如果债权人进行让步的话,还能够获得一定的豁免权,且反映在利润表中,从而提升利润水平和净资产报酬率。因此,如果企业的偿债能力较差,或被给予部分或全部债务豁免,就会增加单股收益,那么对于欠债相对多的企业新准则可能会带来更大的收益和机会。以公允价值计量体现出向国际准则趋同又迈进了一步。但是,在实践中仍有可能使用一些会计处理方法进行盈余管理,用以达到粉饰报表的目的。

(三)对企业管理水平的影响

新准则修订后对企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准则修订后使得企业为了遵循新准则的规定做出合理改变,因此才能建立起一套较为严谨的内部控制体系。新准则在不断提升企业管理层次。新准则让企业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变得更为完善,不仅降低了会计信息不真实的风险,而且企业运行中的各个环节都有所改良,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流程也有所精简,减少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同时对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公允价值的确认问题

2019年准则没有明确规定如何确认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而有的抵债资产是没有活跃市场的,那么就更多依赖估值技术,而我国公认的评估机构很少,因此难以确定公允价值。

此外,很多上市公司会通过高估重组债权的公允价值进行盈余管理。重组债权公允价值越高,账面价值越低,所确认的收益也就越多,因此可以通过高估债权的公允价值实现增加利润的目的。这就表明,上市的债权人企业公司能够通过大幅高估或者降低重组债权的公允价值等方式进行盈余管理,美化利润率等指标。

(二)债务重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存在的问题

2019年新准则虽然规定了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却没有明确计入哪个损益科目,这就可能会导致不同的会计处理降低可比性。此外,2019年准则明确了债务重组的利得或损失全部计入当期损益,这就给予了企业调节利润的可能性。这样,一些财务情况比较糟糕的上市公司或者是一些没有能力偿付债务的中小微型企业就会考虑利用债务进行重组来控制利润,掩饰真实的财务情况,从而提高自己的平均每股收益,吸引更多的投资。

(三)非货币资产的转让问题

债权人在其当期债务重组的过程中如何将非货币资产转让,在其转让的处理过程中如何对可能产生的成本费用进行收取和损益计算,同时如何计算和分析当期发生的损益也是十分重要的,但是目前对此却没有明确的定论。从目前讨论的情况来看,作为债权人在对企业进行债务重组时,如果企业出现了对非现金性资产的直接转让,那么在企业进行转让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明确界定。目前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它们大多被明确定义为递延损益。

(一)公允价值确认的建议

首先,在实践中,重组债权的公允价值与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似。在一些复杂的情况下,可能会咨询估值专家。通常,在卖方心里一项资产的成交价往往是被低估了,但买方却可能认为被高估了。因此,需要专业的机构来评估或者采用合适的方法来估计公允价值。

因此,我们可以参照CAS39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准则,对于债权和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可以按照相同或相似资产或负债的价值确定。若无相似资产负债或相同或相似资产负债也不存在活跃市场,则可以采取收益法估值技术来确定。具体可分以为期权定价模型、现金流流量折现、多期超额收益折现等。其中,在无法获取充足市场信息的情况下,首选现金流量折现的方法来估算,当选择现金流量折现时,对于参数的选择应首先选用存在活跃市场的市场价格;
其次选用较不活跃市场的相似项目市价或最近价格调整后的价格;
最后,在没有市场的情况下,选用公司自己的数据进行合理估计。综上,应该完善信用评估系统,建立公认的可信赖的风险评估机构。

公允价值应该是合理的,但是在市场生产要素出现问题的情况下,公允价值在实际操作时就更容易发生问题。目前我国需要强化对企业以及市场的监督,从而规范公允价值的运用。而一些财务人员可能为了一己私利而违背职业道德,通过债务重组准则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部分来做假。因此,不断提高我国会计工作者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职业道德,改善我国会计工作环境,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气氛,已成为当务之急。而只有会计人员加强了自身职业修养才能真正促进企业发展。

(二)债务重组损益确认的建议

利用债务重组进行利润调节的准则中应该更严格地规范债务重组时的披露体系。对债务重组损益的总金额及扣减该损益后的净盈余以及各项财务指标要进行列示,以此方式来有效规范一些上市公司对利润报告表的审计美化行为和增强企业的整体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对于一个大型企业而言,应该通过建立更加谨慎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增加自身的国家社会责任感,促进自身内部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重组的主要动机是减轻债务负担、平滑利润与经营收入,并避免被摘牌。不过本次修订总体上还是以压制盈余管理为主要方向,但是也并不能使这种现象完全消失,无论准则如何改变,总会有公司找到漏洞来进行盈余管理,我们也只能通过不断完善来尽量挤压能够实施盈余管理的空间。

(三)非货币资产的转让建议

首先,在实际工作中,若能适当递延非货币资产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就能有效避免因利润本身的不真实性,以及国内外市场经济活动的影响而间接产生的不利因素。与此同时,企业本身还能够通过这种方式减少部分税金的缴纳,降低税收的成本,对于企业整体来说都是有益的。但这只是对自身具体情况而言,还是需要依照其对债券进行分类,以及对于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和非现金资产流转等方面产生的成本费用去做出规划与制定;
可以利用这些债权资金额度,通过明确的标准设置与确立来引导企业对于债券重组进行合理划分。未来仍然需要依靠现阶段市场条件和状况对市场经济运行采用相关规范制度和准则。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本次修订内容变化较大,修订后的准则与其他准则更加协调一致,使得会计处理更加合理,减少账务处理的随意性。同时给企业也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虽然在实务应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可能会对财务人员提出更高要求,但整体是更加规范、更符合实际情况的。

可以看出,实施最新的债务重组准则带来的各种变化有优点也有弊端。优点是进一步规范了准则,弊端是仍有一些缺陷有待完善。2019年债务重组准则将对企业产生巨大影响。从企业内部角度看,2019年的债务重组准则促进了公司治理的改进,促进了企业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促进了经济市场的可持续发展。从企业外部角度看,2019年债务准则将为企业发展起到指导性作用,帮助投资者做出更加理性的决定。最后,为了促进企业发展,为了促进我国市场的繁荣和规范,为了与国际接轨,我国的债务重组准则还需要继续创新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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