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逻辑体系研究

葛君丽,邱耕田

(中共中央党校 马克思主义学院, 北京 100089)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的战略高度,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以及为谁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战略和新要求,构成严密的逻辑体系。这些思想观念不仅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理论指导,更为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规划了宏伟蓝图。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发展,影响文明的兴衰。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的深入展开,从敬畏自然到征服自然再到尊重自然,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关系也逐渐明晰起来,成为规范人类实践活动的基本准则。

(一)天人合一的中华传统文化根基

人与自然共生共存。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其中蕴藏着深刻的生态智慧。习近平历来重视对中华传统文化生态价值的挖掘和弘扬,他曾指出,中华民族向来尊重自然、热爱自然,中华文明孕育着丰富的生态文化。如“‘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哲理思想,‘劝君莫打三春鸟,儿在巢中望母归’的经典诗句,‘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
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的治家格言”[1]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一理念可以追溯到中华传统文化中强调的“天人合一”思想。庄子在《齐物论》中曾谈过:“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天地”即自然,与人和万物齐同,它们之间并非敌对而是共生共存。所谓“合一”不是以“天”就人,而是人要积极参与自然进程,主动与“天地”合一。概而言之,人与自然是相通的,没有谁凌驾于谁之上,只有两者共生共荣,方能使世间万物生生不息。这一价值理念实际上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思想的理论雏形,它追求的是人与自然共生、共存、共荣的和谐状态。

基于人与自然共生共存关系,古代先哲们早就认识到了顺应自然、尊重自然的重要性。道家特别讲究“道法自然”的生存之道,强调对自然规律的遵守。如“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等都告诫人们要顺应“天道”,将自然法则合理转化为人类生存发展之道,不能肆意为之,否则必会招致自然的报复。除了学理探究,古人们还积极通过立法等形式来制约人们的实践活动,使其能够遵循自然规律,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如“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
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数罟不入洿池”“斧斤以时入山林”等要求人们按照自然规律活动,取之有时,用之有度。这些生态智慧对当下以及今后的生态文明建设仍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思想的重要启蒙。因而,习近平始终强调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并将生态文明建设视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这无疑从宏阔的历史视野指明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人与自然和谐与否事关民族兴衰。纵观历史长河,人类文明发源地都是水草肥美、生态良好的地方,而许多文明的没落消失也大多因为青山绿水不复存在。“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毁灭了森林,但是他们做梦也想不到,这些地方今天竟因此而成为不毛之地”[2]。类似的事例比比皆是:不断蔓延的塔克拉玛干沙漠湮没了盛极一时的丝绸之路;
楼兰古城因不合理开垦致使河流改道而衰落;
曾经盛极一时的古埃及、古巴比伦因肆意砍伐森林最终被漫漫黄沙掩盖,画下历史休止符,光辉不再。可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根基。任何忽略自然反击的人都不比在悬崖上挑战万有引力的人更安全[3]。因此,“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不单单是一句简单的宣传口号,更是无数惨痛教训堆砌出的警示标语。目前,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来说稳中向好,但行百里者半九十,越是成绩斐然就越要守住,不能半途而废,要充分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习近平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没有别的选择。全党同志都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1]7。“两个清醒认识”是习近平结合我国具体实际,对于当下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警示。这不仅让人们深刻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更坚定了建设美丽中国的信心和决心。

(二)人与自然和解的生态哲学基础

自工业文明以来,层出不穷的生态问题逐渐侵扰人类的正常生活,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人类社会的进步发展是以生态环境的破坏为代价的。因而,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反思也渐渐成为时代焦点。马克思恩格斯作为生态哲学的思想先驱,在人类历史上首次揭示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关系,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形成发展奠定了哲学基础。

人与自然是互为对象性的存在,两者是共生共存的关系。一方面,自然于人而言具有先在性,人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自然为人类提供生存发展所需的各种物质资料,是构成一切人类实践活动的重要前提。正如马克思所言,“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4]。因而,人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无论是生产还是生活,都依赖于自然界。另一方面,人之于自然是能动性和受动性的统一。不同于费尔巴哈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抽象理解,马克思恩格斯一致认为,人作为“现实的人”不仅是自然存在物,更是有意识的作为实践主体的人。自然作为客观存在不会主动满足人的需要,人必然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作用于自然。因而,与动物消极适应自然的活动不同,人的实践活动具有自主性,即人是从自身需要出发积极主动地去适应和改造自然,以此在与自然的交往中保证自身的生存发展,确证人自身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成为“能动的自然存在物”。但值得注意的是,与人的无穷欲望相比,自然资源是有限的。以有时有限奉无极之欲,若无节制约束则必物暴殄而财乏用。恩格斯曾告诫,“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2]559-560。因此,人不能简单地以功利主义的态度来量化自然之于人的意义,而应主动认识自然规律,明晰人与自然之间的一致性,使一切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达到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由此可见,人与自然之间是相互塑造、相互影响的辩证关系。为了生存发展,人必须要否定和改造自然,从而获取所需的物质资料;
而自然为保持自身的“生态生产”也必然会反向否定制约作为活动主体的人。正是在这一过程中,人确证了自己的实践本质,自然也真正成为了人化的世界。人类社会便是在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中形成发展起来的,人类历史本质上就是自然对人的生成过程和人向自然的趋近过程。但自工业社会以来,生产力的迅猛发展直接使自然沦为了人的工具和奴隶,致使人与自然之间正常的物质变换出现了断裂,人在劳动过程中也异化为受物欲支配的单向度的人。特别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以破坏自然条件为代价的资本逻辑支配着一切,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冲突愈发激烈明显,成为亟待解决的世界难题。马克思恩格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科学认知,一方面打破了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长期存在的二元对立,将人与自然、人与人两对关系紧密联系起来;
另一方面,他们将生态问题的解决与社会关系的变革结合在了一起,认为只有“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才能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
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5]。换言之,只有从根本上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实现共产主义,才能实现“人类本身的和解”,即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真正复归。当人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才能使尊重自然成为人类自觉的内在要求。如此,人对自然的功利之心才能彻底根除,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才能得到彻底地解决,人与自然的和解才能得到真正的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便是两者和解最直接的表现,这一科学理念在新时代的实践进程中辩证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为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关系提供了新的理论支持。

(三)和谐共生的现实指向

人与自然要想真正达成和谐关系,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建构一个能共生共存的命运共同体。习近平在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和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继承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吸收了西方生态哲学的积极成果,创造性地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理论观念,深化了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的现实思考。

自然本就是一个包罗万象的生态系统,各要素之间相互依存,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作用下实现整个系统的有机循环,人与其他生物都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美国学者奥尔多·利奥波德认为,“我们滥用土地是因为我们把它视为属于我们的商品。当我们把土地看做是我们属于的共同体时,我们才会怀着敬爱使用它”[6]。在他看来,人类对自然的经济利用态度是导致生态破坏的主要原因,因此利奥波德提出“土地伦理”的观念,即把土地视为人们归属的共同体,将人以外的动物、植物以及土壤、空气、水等自然存在物都纳入到共同体之中。他认为,在土地共同体中,人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征服者,而是和其他生物一样,都是共同体中平等的一员。要实现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美丽,人类就必须要把自己的价值和利益融入共同体的整体利益之中,承认和肯定其他共同体成员的价值与利益,从而实现尊重自然、热爱自然、保护自然。不可否认,这是深入领悟“生命共同体”的重要参照。但遗憾的是,利奥波德所主张建构的土地共同体过分强调其他自然要素的生存权利,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人自身的主体性价值。与之相比,马克思恩格斯在尊重和维护自然价值的同时,更强调“现实的人”作为历史前提的重要性。他们认为,“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4]185。

习近平十分重视生态系统内各要素之间的联系和影响。他所提出的“生命共同体”理念集中概括了古今中外在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的优秀成果,是以人为价值主体、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核心内涵的科学理论观念,从整体上强调了人与自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共生关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1]47,人与自然这一系列的命脉关系实际上就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的雏形。在此基础上,“草”作为生态系统的要素之一被纳入共同体中,进一步拓宽了生命共同体的外延,同时这也意味着,对山、水、林、田、湖、草等任一要素的破坏就是对人与自然这个生命共同体的破坏。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7]39。可见,“生命共同体”理念从系统角度阐明了人与自然的共生共存共荣关系,不仅解答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何以可能的问题,也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治理之道。正如恩格斯所言,“当我们通过思维来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2]23。山水林田湖草各要素之间的普遍联系决定了生态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决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习近平也因地制宜地提出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治理,即“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寻求新的治理之道,不能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各管一摊、相互掣肘,而必须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7]363。这不仅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指南,也是人类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之路。

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认知基础上,习近平打破了过去简单地把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对立起来的思维束缚,以“两山”理论科学地阐释了两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走出了一条生态优先的绿色发展之路。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就已经充分证明这条路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靠性。相较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利益的现代化发展模式,这无疑是巨大超越。

(一)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同并进

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现实反映。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同时生态领域的短板也越来越突出,逐渐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为破解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这对“两难”矛盾,“两山”理论应运而生。

“两山”理论厘清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一方面,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不可避免地具有对立性。人的实践活动都会对自然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囿于各种限制,绝大多数国家一开始都是以粗放式发展为主。其中,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无节制地开发自然,获取各种资源以用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当生态环境对人民生活、经济发展等形成一定的制约时,人们才开始反思生态的重要性,并试图找寻发展与保护之间的平衡点。可见,人们对于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关系的认识是一个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在实践中不断明确和完善的过程。“两山”理论是对我国经济发展方式与生态观念嬗变的概括,总的来说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用绿水青山去换金山银山,出现了用金山银山否定绿水青山的现象;
第二个阶段是既要金山银山,又要设法保住绿水青山,虽然看到了绿水青山的重要性,但出现了生产和环保“两张皮”的现象;
第三个阶段是认识到绿水青山可以源源不断地带来金山银山,绿水青山本身就是金山银山,历史地实现了它们的有机统一[8]。显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既是建立在前两个阶段之上,又是对它们的否定性超越,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这一认识过程反映了我国发展理念是从经济优先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动态调整,最后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的辩证发展过程。

另一方面,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具有内在的同一性。“绿水青山”孕育着“金山银山”。经济发展需要从自然界获取基本的物质生产资料,没有稳定的生态环境,没有持续的资源供给,经济发展难以持续。而要想解决好生态问题,靠的不仅仅是理论宣传,更重要的是实际行动,特别是资金、科学技术等的支持,而这些都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经济发展欠缺,生态环境保护的难度也会加大,生态建设成果也会难以持续。换言之,“金山银山”是保护“绿水青山”的物质支撑。因而,两者不是相互伤害的零和博弈,而是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协同关系。除此之外,两者之间还具有贯通性,即“绿水青山”完全可以转化为“金山银山”,“金山银山”也必须转化为“绿水青山”。生态环境本身就是生产力,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西方社会也强调自然的经济价值,不过他们是企图将一切自然资源市场化,以此来获取剩余价值,本质上仍受资本驱使。而“两山”理论所注重的是自然资源可以转化为生态产业、生态产品等生产经济从而获取价值。所以说,留住了“绿水青山”就是守住了“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所追求的是双向共赢,而不是单赢。因此,既要反对一味追求发展而破坏生态环境的竭泽而渔,也要反对为保护生态环境而放弃经济发展的缘木求鱼,“而是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1]19。

(二)走生态优先的绿色发展之路

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在本质上并不冲突,关键在于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绿水青山”并非天然就是“金山银山”,只有通过人的实践活动才能实现两者之间的转化与统一。因此,兼顾生态环境的绿色发展便成了促进“两山”良性循环的必由之路。

绿色发展是生态优先的必然结果。生态优先强调优先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但生态优先并不是要再一次把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对立起来,而是要摒弃过去粗放的发展模式,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相融合的绿色发展之路。习近平在2018年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绿色发展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以往的发展模式往往忽略了生态环境所具有的生产力的价值,仅仅将其单纯地看作是生产资料。如此,便不可避免地导致了资源过度消耗和生态环境破坏的恶果。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必须要转变发展方式,而“绿色”便是对发展方式所做的质的规定,即所要进行的开发建设必须是绿色可持续的。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才能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 让绿水青山源源不断地带来金山银山。

绿色发展不仅是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更是思想观念的深刻变革。工业革命确立了人对自然的统治地位,在“支配自然”的价值观念影响下,自然沦为了满足人类私欲的工具和手段。因此,解决生态环境问题还必须要摒弃支配与掠夺自然的传统价值观,树立起尊重自然、爱护自然的绿色价值观念。绿色发展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表征着热爱自然的人文情怀。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绿色发展作为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重要理念以及“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理念,这不仅是对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统一关系的再次强调,更包含了对已有环境问题的反思与解决。习近平提出,“要倡导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让生态环保思想成为社会生活中的主流文化”[7]375。我国仍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因而必须要抓住绿色发展机遇,加快转变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把经济活动、人的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限度内,给自然生态留下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7]361-362,在生态环境保护这个前提下实现经济稳步良性运行。由此可见,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绿色发展都是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同并进的必由之路,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指引。

(三)超越西方“先污染后治理”现代化模式

无论在哪个国家,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关系都是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能否妥善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将会直接影响一个国家的整体发展水平和文明进程。“两山”理论不仅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治本之策,更是适用于世界各国的发展良策。

从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来看,资本主义在百年内创造了超越以往几个世纪的巨大生产力,强有力地推动了人类物质文明发展进程。但资本主义内在的增殖逻辑决定了其在生产过程中必然会将剩余价值最大化视为最高目标,这样的生产方式倾向于不断增加能源和材料的投入来缩短生产周期,以此来获取高额利润。显然,这种注重短期利益的经济发展方式注定是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自然环境终将会沦为资本主义获取资源的“水龙头”和倾倒废物的“下水道”。20世纪,西方国家相继发生的多起环境公害事件,足以引发人们对资本主义发展模式的深刻反思。过去,中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有些地方也出现了牺牲生态环境换取经济发展的现象,虽然使经济得到了一时增长,但需要花费更大的代价去弥补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中国庞大的人口数量也决定了建设现代化国家,走西方“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老路是行不通的,再有几个地球也不够中国人消耗,最终只能使“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都落空。因此,在吸取了惨痛的教训后,我国开始慎重思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两者之间的关系,最终形成了科学的“两山”理论。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奇迹无不得益于“两山”理论的科学指导。习近平表示,“在我们这个13亿多人口的最大发展中国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其影响将是世界性的”[7]360。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就已经充分证明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科学性。无论是从发展理念、发展模式还是发展成效上看,都是对西方“先污染后治理”现代化模式的反拨与超越,为全球生态环境治理树立了一个可以借鉴的典范。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目标就是要努力增进民生福祉,充分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寻求生态文明建设在民意上的最大公约数。广大人民群众既是生态文明的建设者,也是生态文明成果的享有者和评判者。习近平把环境问题与民生建设结合起来,从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出发,着力解决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深刻阐明了保护生态环境的民生本质,进一步深化了人们对生态文明建设价值取向的认识。

(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态需要

人作为社会存在物,既有生存需要,也有享乐和发展的需要。这种需要的层次递进是在历史发展中不断生成的,根本上取决于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过去有饭吃、有学上、有房住是基本需求,现在人民群众有收入稳步提升、优质医疗服务、教育公平、住房改善、优美环境和洁净空气等更多层次的需求”[9]。从“盼温饱”到“盼环保”,从“求生存”到“求生态”,我国人民群众在新时代不再片面追求物质需要,更多的是对美好生活,特别是优质生态环境的向往与追求。

“需要是同满足需要的手段一同发展的,并且是依靠这些手段发展的”[10]。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过程就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各种生存和发展需要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综合国力获得极大提升,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认知水平实现了质的飞跃,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的认同也日益深化。党的十九大在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同时,也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可见,物质需要的相对满足是人民群众生态需要日益增长的主要原因。“仓禀实而知礼节”“食必常饱,然后求美”,只有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得到了满足,人们的享受性、发展性需要才有增长的空间和实现的可能。因此,生态需要的满足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有机统一的,“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7]39。

新时代,对生态产品的需求和良好生态环境的期盼是广大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但“盼环保”“求生态”的绿色需求背后无疑是生态环境破坏所导致的绿色缺失。换言之,生态需要源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衡。过去,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需求,我国一度走上了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呈高发态势,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和生活。这些恶化的生态问题不仅是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的现实问题,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突出短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下大力气着重解决生态问题,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总体呈向好态势。但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在生态环境方面欠账太多,加之生态问题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生态文明建设仍是我国发展的突出短板。故而,生态治理非一朝之功,需久久为之。我国必须努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民生效益,切实从居住环境、洁净空气和安全食品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入手,“让老百姓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生活在宜居的环境中、切实感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实实在在的环境效益”[9]210,这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终极价值取向的充分体现,也是新时代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的正确价值选择。

(二)环境就是民生

环境和民生不是两个互不相干的领域,两者具有内在关联性。习近平明确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1]8。习近平用朴素的语言把环境保护与民生建设结合起来,既开辟了民生建设的生态路径,也进一步明确了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社会主体。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们健康幸福的基础和前提。自然界作为人的无机身体,是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所在。“对人的生存来说,金山银山固然重要,但绿水青山是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是金钱不能代替的。挣到了钱,但空气、饮用水都不合格,哪有什么幸福可言”[1]4。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能够为人类发展进步提供丰厚的生活资料和广阔的生态空间,而生态环境所遭受的每一次破坏都无异于是人类的自戕。我国过去多年快速发展所积累的生态环境问题,其中有不少是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产生活的,像污浊的空气、带有污染物的农产品、不干净的水等。人们的卫生安全、生态安全乃至生命安全长期得不到有效保障,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自然是缺失的。因此,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成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对此,习近平强调“要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7]362,这既体现了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同时也表明了民生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要义。

生态环境是衡量民生状况的绿色指标,以往人们都是以社会生活的经济状况和物质利益等内容来评价民生状况的好坏。只要“仓禀实”“衣食足”,民生就是殷实富足无忧的。但在新时代条件下,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的生活状况得到了极大改善,单纯的物质利益已经无法对民生做出准确的评价。习近平指出,“如果只实现了增长目标,而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没有进展,即使到时候我们宣布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人民群众也不会认同”[1]92。因此,生态环境成为衡量民生的新指标,是民生状况的“晴雨表”。党和政府也将生态环境纳入了考评民生建设的指标,以老百姓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建设成果的试金石。可见,增进民生福祉不仅是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目标,也是检验生态建设成效的基本尺度。改善生态环境就是改善民生,以增进民生福祉为依归,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这就是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

(三)生态正义是价值取向

良好的生态环境关乎人民群众的民生福祉,是一种能够惠及所有社会成员的特殊公共产品。众所周知,生态建设的成果由人人共享,生态破坏的恶果也将由人人共担。因而,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关乎民族发展长远的大事,更是造福整个人类、造福子孙后代的最普惠的途径。

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清洁的空气、干净的水资源、肥沃的土壤等生态资源是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特殊公共产品,任何人的生存都离不开这些生态资源,都需要以此为基础进行生产生活。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会因地域、种族、职业等差异而区别对人,人人都能沐浴在阳光之下,呼吸新鲜的空气,享受天蓝地绿水清的好风光。但良好的生态环境虽泽被天下,却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个人的污染破坏行为叠加起来, 便足以造成威胁人类自身生存的生态危机。所以,生态文明是一项全民共建共享的事业,良好的生态环境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任何人都无法置身事外。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这一最公平、最基础、最根本的公共产品,全党全社会不仅要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绿色发展理念,更要从现实中的点滴小事做起,“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努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把我们伟大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美丽,为子孙后代留下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优美环境”[1]123。

“人类是命运共同体,保护生态环境是全球面临的共同挑战和共同责任”[7]360。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仅将增进民生福祉视为价值旨归,而且打破了资本主义国家在生态问题上的狭隘界限。20世纪,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因为优先利用了地球上的资源而在世界发展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这种长期以来形成的发展格局使其仍在剥夺着应由发展中国家公平利用的那一部分资源。除此之外,一些发达国家还将发展中国家视为“污染避难所”,不断转嫁本国环境危机,导致发展中国家不但无法享受应有的资源,而且还不得不承受由资本主义国家所导致的全球生态灾难,这无疑是全球发展过程中最大的不平等。中国始终秉持正确的义利观,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敦促发达国家承担历史责任,为全球环境治理多作表率。同时尊重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差异,深入开展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同世界各国一道守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美好家园。我国作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大力倡导生态共赢的全球观,呼吁世界各国同舟共济、权责共担,携手共同应对生态环境挑战,以实现全球范围内的生态正义。这不仅为世界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科学的解决方案,更为我国实现增进民生福祉的价值取向提供了重要外部保证。

在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环境问题也是引发潜在风险的因素。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因此,这项浩大工程不能只停留在口号宣传上,而是要切实地落地生根,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当下,增进亿万人民福祉的生态建设已经踏上征途,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将不再是遥远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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