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孙庆雷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守正创新,进一步创新方式、健全机制、增强实效,切实把人大监督权用好、用足、用活、用到位,持续推进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不断提升监督工作实效。

牢固树立“党的领导是根本”的理念。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监督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建立完善重要事项向党委专题汇报制度,确保监督工作方向正确。

牢固树立人大监督就是为民监督的理念。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人民群众关心关注什么,人大监督就推进到哪里。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紧盯不放,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尽责,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牢固树立“履职不到位是失职,有职不履行是渎职”的工作理念。依法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权,更是一份责任。如果不监督,或者监督不严格、没有力度,那就是缺位和失职。进一步强化“抓监督是本职、不抓监督是失职、抓不好监督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忠实履行监督职权,尽职尽责,既不缺位失职,又不越俎代庖。

牢固树立“敢监督、会监督、善监督”的理念。敢监督是能打主动仗,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始终保持一颗公允之心,凡是法定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就勇于动真碰硬,敢涉深水区、敢啃硬骨头,理直气壮、挺直腰杆,坚决克服好人主义。会监督是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监督工作重点,努力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开展监督工作要提前谋划,做到有方案、有标准、有要求、有结果。善监督是讲究方法,正确把握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寓支持于监督之中。遇事多沟通、多协调、多商量,妥善处理监督中遇到的问题,努力使人大和被监督对象的工作衔接更加顺畅,使监督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推动工作的过程,共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需要提升监督主体的自身素质和能力。

提升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提升法律素养。探索建立常态化学习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促进人大机关干部熟练掌握监督法、地方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提升专业素质。充分利用青年干部成长论坛、周一集中学习、微信定期推送学习资料等形式,强化人大机关干部业务学习。深入学习与被监督部门有关的专业知识,全面了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使人大监督工作更加有力有效。

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既要立足全局、系统谋划,又要突出重点、牵住“牛鼻子”。

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必须推动落实。紧紧围绕市委深化“九大赋能”、打造“九个现代化新淄博”的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聚焦“六大品质提升工程”,加强研究、精心谋划,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推动相关举措落地落实。

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必须紧盯不放。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围绕高品质民生建设和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把密切关系民生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聚焦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教育、医疗、住房、养老、就业、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扎实开展全市五级人大代表“征民意连民心解民忧助力品质民生”三年行动,推动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法律明确的“规定动作”必须做深做实。法律明确规定的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监督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选准监督议题。在确定监督计划时,通过征求意见、座谈讨论、走访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经过分析比较、综合筛选、主任会议讨论等多个环节,确保监督工作的准确性和连续性。

强化调查研究。坚持调研先行,开展监督工作先调研、再审议,确保言之有据、言之有理,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形成有分量的调研报告,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提高审议发言质量。提前将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报告印送组成人员审阅,避免审议时被动应付、仓促发言,并对审议情况及时进行汇总通报,充分调动组成人员的积极性。

在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的基础上,发扬创新精神,积极探索实践,不断激发监督活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在监督机制上推进创新。总结全市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研究制定《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办法》。完善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国有资产管理、环境保护等专项工作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项工作评议和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等监督事项的制度机制,切实提升监督工作规范化水平。

在监督方法上注重创新。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研、专题询问等方式,打好监督“组合拳”,不断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优化执法检查机制,紧扣法律规定,突出法律责任,逐条对照法律条文,检查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法律执行效果是否明显,确保法律法规落地落实。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健全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探索建立专门的监督工作机构,对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各工作部门承担的监督工作具体实施情况,进行协调、督促、考核,形成“再监督”机制,推动监督工作终端见效。

加强淄博“智慧人大”信息化系统建设,完善预算、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等平台建设,以信息化提升监督工作整体实效。更好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方式,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及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职能作用。制定《关于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职能作用的意见》,利用有效激励机制,激发专门委员会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各专门委员会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更好开展监督工作。

围绕重要议题,强化工作联动,探索形成市、区县、乡镇人大联动实施监督的机制路径,不断拓展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把人大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强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加强人大监督工作智库建设,充分发挥社会专业力量在专业性监督中的辅助作用,增强人大监督的客观性、公正性。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创新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扩大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视察调研的覆盖面,定期向代表通报全市人大工作情况,更好实现请代表监督、让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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