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在欢:苦难并不是力量

徐鹏远

郑在欢。图/受访者提供

虽然还没被广为人知,但90后作家郑在欢对于采访有点犹豫。找过他的媒体不少,他觉得自己的个人经历讲过太多次,有点疲了。“我看他们写我,我觉得很怪,都把我塑造得很悲惨或者很励志。”他说。

郑在欢的确正在被标签化,诸如幼年丧母、继母家暴、辍学打工、乡土写作之类的关键词出没在各篇报道中,有些干脆标题就明晃晃地取作“一个‘没娘’的流浪者”。他的人生俨然已經成为一则交织着底层叙事的残酷物语,尽管其中并无虚构,却也依稀嗅得出几分流量诱饵的味道。

“之前我比较单纯,觉得什么都可以聊,但其实我不想把它当成一个很突出的点。我的个人经历蛮普通的,经历奇特的人多了去了,经历不幸的人也多了去了,苦难并不是力量。”郑在欢不喜欢来自外界的这种注视,甚至有点后悔当初“嘴大,警惕性不够”。不过他也清楚,沉默根本于事无补,因为自己23岁时写下的自传体小说《驻马店伤心故事集》,早已将尘封的少年往事和盘托出了。

“如果给我标签,我希望这个标签是属于我的群体的,比如我们90后留守儿童,比如我们这些没有上大学的人。只是给我个人一个标签,没什么价值。”郑在欢如今也懒得再苦口婆心地纠正和解释自己的经历,只是偶尔还是忍不住会冒出些一厢情愿的想法:“哪怕笼统地说我们是XX的一代,也行。”

“标签”似乎是郑在欢与生俱来的宿命。

出生七个月,郑在欢就与母亲天人永隔了。这固然是不幸的,却也不至于对他构成太大的伤悲,毕竟他还没来得及与她产生亲密的连接。可奶奶逢人便讲 “这是个没娘的孩子”,反而像是一块反复印烫的烙痕,昭示着他与别人的不同。“我奶奶老跟我讲这东西就导致我很敏感,小时候动不动就哭了,很容易受伤。”在人们配合的同情目光中,他愈发觉得这好像是一件不太光彩的事情。

父亲是游荡在家庭之外的角色。因为在广州倒卖盗版书籍,他极少待在郑在欢身边,即使有时回乡,也不怎么探望儿子。郑在欢记得自己五六岁的时候,村里的孩子都在玩塑料水枪,五毛钱一把,他也想要,小伙伴告诉他找他爸要钱去,他才第一次知道原来爸爸是干这个用的。然而眼馋的水枪终究没能玩上,直到十一岁,除了一年级的学费,那个他称呼为父亲的人再没给过他一分钱。

郑在欢不到两岁,父亲又娶了一个女人,后来,他在小说里给她取名为“花”——一朵暴烈之花。继母的暴烈是全村公认的,摔东西、打架仿佛是她日常生活的必需品,连郑在欢的父亲也只有抱头挨揍的份儿,她的亲生儿子更是直接被拎着脖领往墙上或粪池里扔。“从小看到男人对妻子这种无限度的让步,导致我在与女性的关系上只能强势不能弱势,怕重蹈覆辙,这已经变成一个应激反应了。”多年之后,郑在欢如此说道。

当然这是后来的事了,他对继母的最初印象仅有偶尔的一块糖或几块钱。还是奶奶不断提醒着他:后妈人不好,以后回家了一定不能跟她拧。于是“没娘的孩子”从此又多了一个定语——“有一个恶后妈的没娘的孩子”。

十一岁那年,郑在欢被接到继母身边生活,进门的一刻,他正式告别了自由的童年,进入灰色的少年生涯。半个家的担子都砸在了他的肩上。吃力是肯定的,但最让他觉得丢脸的地方在于,干活就意味着自己服从了家长。“我挺怕这个的,我都是趁没人的时候钻到地里,不让人知道我在干活。”郑在欢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来自继母的暴力自然也躲不过。那是颇具仪式感的一套“刑罚”,时长视心情而定,什么时候打过瘾什么时候算完。最厉害的一次,郑在欢被打得满院子爬,膝盖沾满了苔藓,浑身淤青,第二天在学校被同学搂一下就会疼得下意识跳开。那时,他觉得蚂蚁都比自己活得快乐多了。

他试图逃离过这个家,但那扇隔开童年和少年的大门只朝着一边打开,退不回走不脱;他也冒出过自杀的念头,驱虫药送到嘴边时听见了父亲、继母和弟弟妹妹的笑声,突然觉得自己死了又怎样,还是没人在乎。

上到五六年级,郑在欢身边开始有同学进城打工了,过年回来时一个个染着黄头发,手里提着旅行箱——这是去过外面的标签。到了初一,彼此之间的问候全成了过完年去哪里打工,入学时的十个班级只剩下三四个,一多半的人都走了。终于,在和继母爆发了第一次大吵大骂的激烈冲突后,十六岁的郑在欢再没有迈进那道家门,而是循着同辈们踏出的离乡轨迹,也汇入了务工的大潮之中。

“我试图通过一种漫不经心的态度讲出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但我想大家读过之后都不会太开心。”这是郑在欢写在《驻马店伤心故事集》里的一则题记,也像是写给自己少年时代的一句判词。那些历历在目的伤痛往事,无论如何粗枝大叶地轻描淡写,依然残酷如初。从这个意义上讲,如今投诸在其身上的标签式旁观,或许始于猎奇,倒也大抵归于朴素的哀怜。

“可以痛哭,但不要难受。”郑在欢理解所有陌生的关怀,他只是觉得没必要。“农村孩子像我这种经历的太多了,只是这种故事不太被讲出来。”他说。

他更愿意把一切当作玩笑来分享,而且自己笑得比谁都欢,风淡云清得像另一个家伙的故事,却又活色生香得不容置疑。实际上也没有朋友会去质疑,他们所认识的郑在欢一直是一个欢乐的人,连长相都是——青年评论家李壮形容那是一张结合了王宝强和肖央的脸,洋溢着诙谐与喜感,“跟他走在一起、眼角余光里忽闪着这张喜悦充盈的脸,我的心里也是快乐的”。

郑在欢的讲述是埋有一点作家意识的,正如他在后记里所写:“我不喜欢把故事讲得像是社会调查,也不想过多地阐释时代带给人的副作用,时代与命运,都藏在故事里。”对于煽情,他本能排斥,因为一旦感情泛滥,根本的东西便被回避掉了,他更加无法容忍给苦难再加一层苦难的配乐,类似抖音里那类短视频,廉价得让人讨厌。

郑在欢说,自己可能天生是一个阳光的人,有关少年时代的回忆更活跃的总是和朋友们的玩耍。哪怕是曾给他带来过恐惧和仇恨的继母,他也不再心怀幽怨了。“她就是一个管不住自己怒气的人,她的不好不是针对我,她对自己的亲生孩子比对我狠多了,她生了三个,一个因她看管不力淹死,一个被他打断胳膊,还有一个腿上被拉了一刀,我是唯一没有伤疤的。”前两年,他甚至跟继母抱头痛哭过一次,她说欢欢其实我很喜欢你,他说我也觉得你很好——当然,说这话时俩人都喝大了。

更多时候,郑在欢与继母还是没有什么话说。即使如此,他却有个打算,想给她写一部长篇小说:“她那种炸裂的时刻很有魅力。我没见过那么任性而活的人,她没有怕的东西,她的痛苦是什么我都不知道,只要感覺不爽,她就要发泄。在我看来,她保持了一种非常原始的动物性。”然而这个打算很可能是一次败露,败露出继母在他心里仍留有未能完全抚平的疙瘩。

青年评论家李壮觉得自己其实有点看透了郑在欢:他是游荡在晨昏线上的那种人,光明是真实的,阴影亦然,所有人看到的他永远是光明的,因为他不会允许阴影脱缰而出,就像鲁迅在《影的告别》里写下的那句话——“只有我被黑暗沉没,那世界全属于我自己”。

唯一能让阴影失控溢出的,恐怕只有父亲。十六岁离家时郑在欢起过誓,要和父亲断绝关系,有三四年,他没再跟父亲说过一句话。《驻马店伤心故事集》出版不久,弟媳妇告诉郑在欢,父亲看完哭得不行,他也只是语气平淡地回了一声“啊。”“我只能理解为他有一部分情感被打开了,愧疚还是别的什么不知道,而且我也不觉得偶尔哭一下有多大价值。”

提到父亲,郑在欢都表现得迟疑和讷言。他也从未用文字书写过父亲,今后依然不打算写:“我真的跟我爸不熟,我跟他也没什么情感,我们不会有情感。”他猛抽了两口烟,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补充了一句:“如果我写我爸,我可能只能从他的奸猾去写,但是我又不知道他为什么奸猾。”

郑在欢知道,自己跟父亲有许多相像的地方,比如幽默、比如保守的性格,都是斩不断的血缘连接。除此之外,他希望此生与父亲能像两条平行的河一样,各流各的,不再发生任何交集。

渐趋平行的另一条河,是故乡驻马店。离开了十几年,除去记忆,仅存的牵挂只剩下拉扯他长大的奶奶。“我不属于我的家乡,我的根已经断了,我家的地都没我的份儿。”

但在文学的维度里,“驻马店”三个字却像又一个标签,被紧紧黏在了他的身上,如同高密之于莫言、香椿树街之于苏童、马孔多之于马尔克斯。《驻马店伤心故事集》之后,他每有新作,总会被评论或者宣传为驻马店故事的延续。即使以反叛和戏谑为风格的作家朱文,在为他的新作《今夜通宵杀敌》所作的序言中,也无不认真地写道:“郑在欢似乎决心效法前辈构筑属于自己的文学故乡。”

事实上,郑在欢对于所谓的“驻马店宇宙”一点兴趣也没有。“我并没有要经营一个什么地方,家乡或者任何一个地方都没那么大魔力,它仅仅反映了一个人的触角到达多远。”相比家乡那寸土地,他更在意的是那里的人、那里的现实,他们通常无法进入人们的视野,或者经过粉饰才得以出现,有时甚至根本不允许被看到。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郑在欢想要成为某种代言,恰恰相反,他完全不确定这些东西是否真的有人在意,尤其是他想书写的那个群体本身——“怎么能让他们也想看,也能看进去,也觉得有意思。我不想拒绝他们,我不想他们觉得自己只是素材。”在他看来,写作属于交流,自己永远都不会去写抽屉文学。

最初的写作,就是为工友而写。走出驻马店的郑在欢,在河北白沟的一个箱包作坊里干了两年剪线头、匝书包的工作,每天早上七点上班,晚上十一点半下班。最忙的一次连续加了一礼拜的班,连轴儿转,人熬得跟僵尸一样,老板的妹妹都踩缝纫机踩到哭。“跟坐牢差不多,没有自由,你必须得干,这个强度首先禁锢你的身体,其次禁锢了你的灵魂,让你烦躁让你绝望,人没有自己的空间,很可怕的。当时我们真的会有那种崩溃的瞬间。”

干活的时候,郑在欢总是戴着耳机听单田芳,尤其喜欢《乱世枭雄》,讲东北王张作霖的。听久了不过瘾,他就买来十个算术本,每晚熄灯后趴在硬板床上开始自己写。卖盗版书的父亲捎回家的那些武侠传奇、刑侦要案,全被召唤出了阅读记忆,继而化作健笔疾风,洋洋洒洒出一个“龙门剑客”的故事。工友是他的第一读者,为了满足一屋子光棍儿的兴趣,他还会不断插进点声色场面,以供自慰之需。

“真正觉得日常生活值得写,是读了地摊上买的韩寒、郭敬明以后。看他们写校园,我才想到可以写生活里的事,看他们故作忧伤,感觉我们可忧伤多了,我们可难多了。”于是,他扔掉了江湖的快意恩仇,开始认真地写起村里的留守儿童、写起学校里的“帮派”、写起无所事事张牙舞爪的少年时光。他给小说取名《陨石》,故事将结束在孩子们一个个陨落在去上学的路上,然后流向工厂大门。

郑在欢作品《驻马店伤心故事集》《今夜通宵杀敌》。

可直到今天,这部《陨石》也没能写完,前前后后放弃掉的文字都足够堆出一个长篇的体量了。“它里边有很多狠的东西、露骨的东西、非人的东西。我觉得未来几年也不会写,但如果我得绝症了,可能找个地方把这小说写了,我就没有遗憾了。”

没写完的小说塞进了书包最底层,被郑在欢一路背去浙江余姚,背到了一家外贸鞋厂的工人宿舍。那一年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鞋厂减产,每天只上四五个小时的班。大把的空闲时间,书包里的小说却一次也没拿出来过,在余姚打工的亲戚太多了,他有一桌又一桌打不完的麻将。“我从来没有立志要当作家,当我开始趴在床上写武侠小说或者写我少年时的事时,就是心血来潮。”郑在欢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打完一年的麻将,郑在欢再次背上装着小说的书包,北上进京,投奔在大红门做批发生意的亲戚。那会儿智能手机开始在街头流行起来,他也买了一部,诺基亚N72,1500来块钱。某天随意点开网站,发现有个“手机新文学大赛”,首奖给30万。他觉得这钱自己能挣,花了三个月时间,抠着九宫格的键盘写了两篇,结果首奖没拿着,只得了三等奖,奖金8000。

当时的女朋友说他是个人才,应该当作家。他也认为可能确实如此,就用那笔奖金买了一台电脑,然后辞职写作,准备迎接一个作家的横空出世。“我甚至每天想象自己写东西得了诺贝尔奖,(演讲)应该怎么说。”

可惜现实的情况是,写了三年,什么东西也没发表过,除了女朋友,没有第二个人欣赏。对于小说,郑在欢有点丧失信心了。他开始尝试一种不是小说的写法,不去想美学的东西,只沿着真实的脉络,想到哪写到哪。一个个故事逐篇成型,收纳在一起便是后来的《驻马店伤心故事集》。

他继续这样写了下去,从“昔时少年”一路走向“U形故事”,驻马店渐行渐远又不断闪现。这回他想给集子起名叫《少年不死》,因为所有男孩终会长大,但每个男人体内都有一个不死的少年。

写好这些故事,郑在欢通过朋友介绍,去做了几年编剧,以赚取可以继续脱产写作的物质基础。期间,《驻马店伤心故事集》出版,他一跃成为文坛颇受瞩目的新生力量。《少年不死》却屡遭波折,兜兜转转直到去年底才面市,比2019年开始创作的《团圆总在离散前》还晚出版一个月,已过三十岁的郑在欢不好意思再叫“少年”,于是“改名换姓”为《今夜通宵杀敌》。

相隔四年的空窗期,无意间又给郑在欢增添了一枚标签。驻马店的伤心故事实在太过难忘,那些同乡的“病人”和家族的“疯子”总让人惯性地将其文学归入“乡土写作”的行列。“我很怕这个标签贴到自己身上,我是农村出来的,但我不是写乡土的。”郑在欢认为,文学是时代繁衍出来的东西,时代的质感必然带来文学的更新,用“乡土写作”概括他的写作,不仅有失公平,更忽视了其中有关当代性的种种观察:“(就算)再去写农村,跟以前的人也不是一种心态,不可能还停留在原来的苦难乡村叙事中。现在的农村跟城市,关系是紧密的不是割裂的,尤其对于新成长起来的这一代年轻人来讲,需要新的美学。”

实际上,他在《今夜通宵杀敌》时就已经“进了城”,到了《团圆总在离散前》更是于历史、当下与未来的交叉中往复游走、自由穿行。他的脚步早就跨出了“乡”,笔法也没有丁点的“土”。

郑在欢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如果说自己从前的写作还是看到一个东西想要介绍给大家,如今则更多地想展现一种大家没见过的趣味,也因此,技巧成了他现在亟须解决的问题。“我之前的东西技巧并不多,都是靠本能写的。但人是要成长的,不可能永远停留在靠直觉讲述的年纪。”

只是很多时候,他会感到力有不逮,觉得自己可能没那么强,也害怕在尝试新的同时,遗失掉原本拥有的个人气质。而且他自认不是一个自律的人,写了十几年,依然没能养成规律的创作习惯,蹉跎的时间远比写作的时间多。他羡慕每天都能坐在书桌前写上一些字的作家,至少这样的状态代表着一种专业。

“但是,”鄭在欢说,有一点他是足够自信的,也自始至终不曾改变过:“我有一个想讲故事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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