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乡的姿态与故乡无关

方维保

刘一秀的散文集《北风南枝》,可以说是一部流浪笔记。所涉地域很多,如沈阳、长春、北京、上海、深圳、武汉、芜湖和郎溪……但主要的是三个:沈阳、深圳,还有芜湖/ 郎溪。我之所以将郎溪和芜湖合到一起,当然是因为它们同属皖南,离得很近。三十多年来,刘一秀如同一个咕咕鸣叫的跳蛙,在这三个地点来来回回地跳,一会儿南, 一会儿北, 没个准头。他每个地方都会待长短不等的时间,不嫌烦地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如同患了多动症的少年,根本停不下来。我既是他跳动史的参与者, 也是旁观人,刘一秀在书中写到的大部分的人,相当部分的事,我是可以担得起见证者之名分的。按照当下流行的文学概念观之,这些文字确应称为“非虚构”。当然,非虚构并不等于绝对排斥虚构。语言的表达本身就存在着虚构,更何况他跑过新闻,知晓通过适当的角度切入, 就可在非虚构的情况下,达到虚构的效果。

显然,这些文字见证了自命不凡可又难以抗命的刘一秀,三十余年来从南到北又从北到南的漂泊和流浪。流浪或漂泊,若咬文嚼字的话,则是漫无目的的漫游,是不知道方向在哪儿的随波逐流,那感觉正是徐志摩所说的“不知道风在哪个方向吹,黯淡是梦里的光辉”吧?!当然,这种迫于生计而辗转流浪的无奈,在这部集子中似乎表达得并不清晰,因为他所呈现给读者的其实是一个非常有规律的运行轨迹:北方的沈阳—南方的深圳/ 芜湖/ 郎溪。对于这种反流浪叙事,我更愿意相信,这是文学天然的后视式叙述所造成的假象。想当年,他可是完全无头苍蝇般,嗡的一声去了沈阳,嗡的一声到了深圳,再嗡的一声回到芜湖/ 郎溪。他写他和师兄师妹陪导师王向峰先生到福建开会的经历,其中表达出的生如飘蓬的感觉,我以为是可以放大的,可以覆盖全书的文字,覆盖其窜行于南北之间时的窘状。

《北风南枝》中的漂泊感,虽然是刘一秀个体的感受,但从文化的角度来看,却是与自古以来中国文人知识分子的精神追求高度同构的,骨子里的安土重迁,即使现代如刘一秀这样的新时代人,也是在所难免的。刘一秀作为一个乡土青年,赶上时代的潮流,从穷乡僻壤走出来,当初也是颇有一番“粪土当年万户侯”的天下情怀的。在一个如此有志青年的视野中,乡下就有了动不动就抡起扁担的父亲,有了啰里啰嗦的母亲,还有千万种不好和不待见。于是,启蒙啊世界眼光啊都拿了来,作为观照乡下的利器。不过,只要他离家二三里,其骨子里的恋母恋父情结和怀乡症就会发作,于是,他的那些叛逆情绪和壮阔雄心,就会烟消云散,他的流浪与漂泊感就会泛滥成灾,就具体呈现在他自觉或不自觉流露出来的南方和北方的观念里。

鲁迅先生在《南腔北调集》中,就说到“南人”和“北人”的故事。他大略的意思是,我在北方的时候,他们说我是南方人;回到南方时,他们又说我是北方人。这个故事的结局就是,鲁迅也弄不清自己到底是“南人”还是“北人”,所以他只能“嘿嘿”了。鲁迅所说的“南人”“北人”,尽管取自元代历史典故,但他老人家其实并没有用那个典故的原始意义,只是真实地描述了自己既不是南人也不是北人的“两间余一卒”的孤独处境罢了。由此而观刘一秀的《北风南枝》,我想也是比较合适的吧。“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是一对文化地理学上的概念,讲的是一地有一地人的禀赋秉性,都是由自然而生成的。但是,在刘一秀这里,这一对概念显然被表述成了“胡马依南枝,越鸟巢北风”了。这是一种由错位而造成的悲催处境。南方的鸟儿没有落在南枝,却不得不栖息于北风中,脱离了养育自己的环境,被迫置自己于陌生而严酷的环境里。这何其孤单!又多么无奈!那是凛冽的寒冬中穿着单衣踟蹰街头的感觉吗?!

正是这种“越鸟巢北风”的人生错位,才导致刘一秀在写北方的衣食住行—比如做菜、钓鱼,乃至穿着—的时候,总是忍不住引入南方(主要是郎溪/ 芜湖)作为参照物。尽管北方的苍蝇馆子、羊杂汤以及澡堂子,也讓他很入迷,但是,他却大言不惭地将芜湖的烤鸭封为“天下第一”美食,而且不厌其烦啰里啰嗦地反复提及,甚至将其视为友谊的象征,感情的见证。不仅如此,有时候还自作聪明不露声色地贬低北方的美食:“对东北,我的感受,是极复杂的,在爱与不爱之间,倾向于不爱的多。可这种不爱,往往比爱,更具有腐蚀性和杀伤力,仿佛爱了却没能聚首的恋人,心底总是极其复杂难以名状,不思量,却难忘。”(《问学》)如此说来,好像他还是爱东北的,但却绕了个大弯子吞吞吐吐道出了不爱的假话。可能正是身在北风中的孤独,才使得他不能不反顾故土和亲人,反复回想皖南的亲人和童年生活,哪怕是一些并不愉悦的生活场景,以恶补的方式,在想象中建构起他的游子身份,试图吸引他人同情的眼光,以获得哪怕刹那的抚慰。

这部集子中的相当部分,都是写家乡事的。写父母亲,写故乡中学的老师,写“干佬”,写老家的木匠、篾匠和杀猪佬,写大学期间厮混一处的朋友诗人老曹,写从故乡来东北的同学,写那些年老的以及已经逝去的亲人。如此还不够,还写故乡的各种奇闻逸事,写被妈妈“错杀的母鸡”,写积攒了多日菜金才够买回几枚西红柿给躺在病床上等死的外婆做的“ 一碗番茄汤”, 写各种情景下的钓鱼。如此还不够,他还要追溯一团乱麻的家族历史,甚至将这一切看作“救赎”的“彼岸”。读《北风南枝》时,我发现,刘一秀特别注重故乡人事的叙述。看上去他极喜欢写故乡的吃食,比如马兰头、烤鸭和南漪湖里的野鱼,但他对吃食的叙述,从来都没有完全放下心意,像汪曾祺那样沉浸到厨艺中去欣赏和品味,他的美食的叙述总是伴随并直指着背后的人事纠葛。比如,写同学老赵时隔三十多年请他再吃猪蹄的情景,他并没有写出猪蹄的味道,而是专注于写了他与老赵隔空难见的惺惺相惜,和面对猪蹄时的不言自明的会心一笑。他写芜湖烤鸭,其实也并没有写它到底美味何处,而是侧重写了诗人老曹不远数千里给他寄送的友谊。这种写南方美食的套路,也用到了对北方美食的书写中。比如他反复多次写到的“ 羊杂汤”和“小渔船”,也是基本不涉及这些北方特有“尤物”的美之所在,而是眼光瞥向小馆子里的“二人转”式的服务员与直率爽朗、快意恩仇的北方老板娘。由此可见,刘一秀虽做得一手好菜,也可称为美食家,但他更倾心于美食背后的人间冷暖。同时,我还发现,他在叙述故乡人事时,“ 比较视角”便会消失,完全进入一种沉浸式的书写。他惯有的嬉皮笑脸以及不设底线的嘲讽和机智,也会瞬间不见了踪影。令人唏嘘的是,除了极少数篇章,《北风南枝》里的大部分故乡角色,大都以悲剧收场。形式是有意味的,刘一秀故乡人物的这种叙述结局的安排,一方面当然是由于这些人物的命运使然;另一方面,显然是出于他藏于无意的有意选择。悲剧性的故乡人物,更易于表达他“往事不再”或“故乡不再”的感伤情怀吧。人,是一种文化动物。他在安稳的时日憎恨“根”的禁锢拖累,而在漂泊流浪中又梦想着于那片陌生了的熟悉土地上扎下根来,以纾解漂泊无依的焦虑。这一切看上去有点矛盾,但却是人生的常态。

《北风南枝》对故乡人事的反顾,实际上与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寻根文学”出于同样的文化动因。但,那个时候的文化寻根,主要还在于对抗宏大叙事及其对文化血脉上的割裂,而刘一秀则显然出于个体的“越鸟巢北风”的体验。《北风南枝》可以说也属于现下很流行的“返乡文学”的一部分。一如付秀莹等的写作一样,他对于故乡的书写,已经呈现出时代的隔膜。因此,与其说他是在书写现实的故乡,不如说他是在书写“梦中的故乡”“童年的故乡”。而就创作主体的动机来说,也如付秀莹的《陌上》一样,他需要解决的并不是故乡的现实问题,而是要解决自己灵魂无处安放的困境。尽管他写得极深情很机智,诸如对同是大学同学的传媒大咖刘春所做的无厘头“嘲讽”与刻薄“愚弄”,但那依然没有脱离自我设定的窠臼。

刘一秀的文字有着独特的况味,他的叙述,有的很抒情,有的又很白描;有的深情款款,又有的调侃不知深浅;有的腌萝卜般的清脆,有的又故意陌生,拧巴诘屈,甚至不乏正经或不正经的蓄意“恶搞”。而如《饾饤环列》则描摹市井万象,信手拈来,讽刺到位,独见随性和慧心,在有趣中见警醒,于嘲讽中见性情,即便想耍点小聪明搞点阴阳怪气,也还是清楚明白,不捣糨糊。他的文风似乎有意要在岁月静好甜丝腻歪的轻文学的锅盆里,捣乱式地往暴热了的旺油里撒一把红彤彤的小米干椒,辣得齁人,呛得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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