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范文推荐)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范文推荐)

 

 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曲靖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和曲综治办[2009]5 号《关于印发〈曲靖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我县认真研究,按照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全面启动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机构,动员部署。

 为确保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我县结合××具体情况,成立了由县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司法行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编制、财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为成员的××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司法局,由县司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以县委办师办通[2009]24 号《关于成立××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下发,县司法局以师司发[2009]19 号《关于成立××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下发。在各乡(镇)相应设立了由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及相关单位参加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本辖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在成立机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和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全面动员部署,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做

 到了机构建立、组织落实、职责明确、部署到位。

 (二)制定方案,摸底排查

 按照曲综治办[2009]5 号《关于印发〈曲靖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具体情况,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县综治委等十三部门联发师综治办[2009]1 号《关于印发〈××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以四部门联发师司发[2009]14 号《关于印发〈××县社区矫正衔接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以四部门联发师司发[2009]15 号《关于印发〈××县社区矫正对象计分考核规定〉的通知》,以四部门联发师司发[2009]16 号《关于印发〈××县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以六部门联发师司发[2009]17 号《关于印发〈××县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等 4 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专门文件。以乡(镇)为单位,对全县矫正对象进行了摸底排查和情况掌握,矫正对象的情况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司法行政、法院、检察院、公安等相关部门密切沟通与联系,加强了对矫正对象的相互衔接和接收工作,落实了开展工作的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制定了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县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动履行职责,按照方案的要求,联合互通、密切协作,全面启动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

 (三)落实组织队伍,抓好人员培训

 在县司法局设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科,明确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在乡(镇)司法所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站,按照乡(镇)大小,公开招聘了 9 名“社区矫正工作者”专门协助社区矫正执法人

 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疏导、心理矫正等日常事务性管理,在落实组织队伍的同时,组织对领导小组人员、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工作开展的具体内容、工作程序、档案管理等专门的学习培训,通过培训学习,社区矫正队伍基本掌握了社区矫正的对象范围、目的意义和开展工作的具体要求,培训学习之后,各乡(镇)社区矫正工作站及时组织对矫正对象进行了个人档案建立,按照“见人见档、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了矫正对象个人档案和相关台账,矫正对象的情况做到了清楚明了,为全面实施矫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组织集中教育与结对帮助矫正相结合,开展实施矫正工作。

 在摸清矫正对象底数,建立档案台账的基础上,采取组织集中教育与结对帮助矫正相结合,开展实施矫正工作。一是以乡(镇)为单位,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与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站联合互动,联动对接,组织集中矫正对象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开展社区矫正以来,我县在 8 个乡(镇)开展了两次集中教育活动,其中一次为入矫前的遵纪守法和思想道德教育,一次为法律法规剖析教育,同时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类别不同情况,制定矫正对象个人矫正方案,对重点对象进行结对帮助矫正,重点从思想上、心态上、认罪伏法情况开展面对面结对帮助矫正。二是建立了矫正对象周汇报、月面谈、季走访制度,即:矫正对象每周一到司法所汇报上周的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和认罪伏法情况等;每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矫正对象开展一次面对面的思想交流和情况掌握;每季度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到矫正

 对象家中进行一次走访调查,同时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批准离开、回来消假制度,即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离开本辖区必须经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回来后汇报外出情况并作登记记录进行消假。三是建立与村组联络和情况信息反馈制度,经常性与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与联系,随时了解掌握在其家中的现实表现、心理思想变化和活动情况,收集反馈相关信息,发现不良苗头,及时跟踪家访,把问题消除在初始阶段,遏制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其重新犯罪。四是以季度组织开展公益劳动,根据各乡(镇)具体情况,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义务植树、公共卫生清扫等集体活动,增强矫正对象的社全责任感。全县 263 名被判处缓刑、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都得到了相应的思想矫正、心理矫正和行为约束,没有出现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情况。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社区矫正是一项新增职能,虽然我县司法局自行调整人员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科,但没有专项的行政编制,挤占了原有的司法行政编制;乡(镇)司法所原本就存在编制严重不足,人少事多,现在职能增强而未增加编制,工作压力相当大。

 (二)社区矫正工作经费虽然今年县上给予了一定的启动经费,便尚未纳入财政预算,经费保障与工作需要不相适应。

 (三)办公设备由于经费缺乏,难以配套落实。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县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督促社

 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沟通与联系,联合互动、共同协作,引导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推动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队伍管理和素质提高,由司法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对社区矫正队伍开展业务培训和学习教育,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规范存查,完善一人一档制度和台账表册管理。

 (四)采取集中、结对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管理和监督,对他们开展经常性的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政策形势、行为规范教育,组织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经常性走访摸底和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心理变化、活动情况和现实表现,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促使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五)巩固和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周汇报、月面谈、季走访和村联络制度,严格控制和审批矫正对象外出活动,跟踪核实其外出活动的真实情况,时常与村组和邻居沟通了解他们的活动规律及心理变化,做到时刻崩紧预防重新犯罪这根弦,坚决从根本和源头上杜绝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推荐访问: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 矫正 工作情况汇报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