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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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杭州市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浙江省杭州市纪委组建课题组,先后到上城等区县(市)、镇街和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进行了深入调研,综合形成了调研报告。

 一、杭州市落实主体责任的做法

 (一)在主抓直管中强化主体责任。一是市委以上率下。2014 年以来,市委常委会议先后 21次安排 34个议题,研究主体责任有关事项。市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 第一责任人” 责任,亲自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具体问题,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认真履行“ 一岗双责”,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探索制定责任清单。市委确定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 11 项具体内容,主要负责人履行“ 第一责任人” 职责 8项具体内容。各地各单位探索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把责任固化,把任务细化。三是完善报告制度。制定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实施办法,今明两年将实现听取区县(市)党委和市直单位部门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全覆盖。四是修订考核办法。修订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把主体责任作为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占考核总分值 50%。

 (二)在突出重点上体现主体作为。一是把严明纪律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首要任务。全市各级党委认真落实“ 把纪律挺在前面” 的要求,组织各类专题教育,加大纪律解读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干部,明确纪律底线。二是把作风建设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开展正风肃纪工作,着力查纠了一批违规行为。三是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认真做好中央巡视组交办件的核查工作,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在杭巡视及延伸到各区县(市)的巡视工作,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四是把规范选人用人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职责。制定出台《加强选人用人巡视监督检查操作办法》等干部监督相关规定,用好“ 一报告两评议” 结果。

 (三)在支持保障监督责任中实现互促共进。一是全力支持纪委深化改革、

 落实“ 三转”。市委专门设立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协调推进纪检体制改革任务落实。支持纪委深化“ 三转”,同意调整优化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推进乡镇(街道)纪检干部兼职清理工作,实现所有乡镇(街道)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二是全力支持纪委开展纪律审查工作。2014年以来,纪律审查工作各项数据均创历史新高,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及时帮助解决执纪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干预纪律审查工作。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对纪律审查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执纪执法机关,形成审查合力。三是全力支持纪律追责问责。今年以来,对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 30 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并通报曝光相关案件。

 二、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中存中的问题

 (一)“ 口号喊得很响、工作停在表面” 的现象依然突出。有的地方对主体责任缺乏足够认识,认为责任分工分一分、责任书签一签、廉政党课讲一讲、总结报告读一读,就是履行主体责任了。有的还存在形式主义,以文件对文件、以会议对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 两张皮”,没有把落实主体责任融入到具体管人管事上、融入到推进民主决策、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加强制度建设上。“ 四个亲自” 做做表面文章,开展约谈谈工作的多,指问题的少。

 (二)“ 党委前台唱戏,纪委后台忙碌” 的情况仍然存在。有的党委知道要履行主体责任了,前台唱戏多了起来,但真正具体工作不少还是推给纪委在做。不少人对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认识不清、边界不明。有的甚至把纪委当作党委的一个组成部门,党委叫你干啥就要干啥。有的认为,主体责任就是出了问题我负责,但是具体工作还是要你纪委做。

 (三)“ 问责标准不细、各方态度不一” 的难题亟待破解。有的地方责任制考核定性指标多,定量指标少;软指标多,硬指标少。有的将责任追究情形以及量纪标准泛化、模糊化,“ 严下不严上”,对下级要求很严,对本级规定比较模糊。对问责的认识和态度不一,使得不少基层纪委感觉问责难把握,压力大。追究当事人责任相对容易接受,追究党组织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责任,说情议论的多,希望网开一面的多,来自社会各方的“ 压力山大”。

 (四)“ 国企讲特殊、基层讲忙碌”,主体责任全覆盖没有到位。有的国企普遍存在“ 特殊论”,强调自己是市场主体,而把党的领导抛在一边。有的国企一

 把手只把自己当成一名“ 董事长”、忘记了自己“ 党委书记” 身份,天天拿“ 行业规则” 来搪塞。有的只关注母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或只重视公司八小时以内的廉洁,对子公司党风廉政和企业领导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放得很松。基层有的党委一把手经常喊“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认为工作太忙没时间抓党风廉政建设,对守住廉政底线、加强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具体抓的少。

 三、深入落实主体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要加强主体责任意识教育,开展对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的专题培训,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监督和管理,坚持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问题马上去管,触犯纪律的及时处理,真正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建议将主体责任教育与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一并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各级党校主体培训班学习,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时刻牢记主体责任。

 (二)把责任具体细化,进一步推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要进一步明晰主体责任的重点、边界和具体工作清单,切实让各级党组织和各个层面的领导干部在落实主体责任时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要把党委(党组)班子、第一责任人及班子成员的责任具体细化。督促机关党委、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制定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层层延伸到基层,压力层层传递到每个组织细胞。抓住国有企业这个薄弱点,以制定细化和落实国有企业党委主体责任清单为抓手,把落实主体责任融入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抓住村(社区)、经合社强化“ 三资” 管理,推进“ 四务” 公开等具体措施。

 (三)把力量整合起来,进一步凝聚合力解决突出问题。一要进一步明确工作主体。要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具体办事机构,对市、县、乡镇三级党委而言,就是要将具体工作落实到党委办公室,明确由党委办公室承担党委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对部门而言,主体责任具体工作机构也宜设在部门办公室,或将相关职能分解到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二要构建常态化的问题发现、线索传递、沟通会商、工作处置机制。健全问题发现机制,将职能部门的内部监督、执法监督、审计监督与纪检组织的再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巡查,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健全线索传递机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传递给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班子成员及纪检监察组

 织负责人。健全沟通会商机制,对履行主体责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一些重大事项,班子内部定期会商,党委与纪委定期会商,沟通信息,研判对策。健全工作机制,制订工作预案,完善处置办法,协调部门内外各方面力量,科学有效地做好分类处置。

 (四)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完善主体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目前对主体责任追究的要求零散见于各种文件规定中,不细化、不具体、操作性不台。要抓紧研究制定主体责任追究办法,具体明确追究主体责任的情形、标准、程序和措施等,让主体责任追究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后的跟踪落实机制。责任追究决定下达后,要细致做好后续跟踪落实工作,确保严格按要求处理到位,保证责任追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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