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推进情况报告(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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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推进情况报告(精选文档)

 

 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推进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对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云族发电〔2014〕 18 号)

 要求, 现将 XX 市示范区建设有关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 贯彻落实云发〔2013〕 9 号基本情况

  2013 年 6 月 25 日, 《委 XX 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 下发后, XX 市迅速行动, 立即开展工作, 对贯彻落实《意见》 精神进行全面部署。

 (一)

 认真开展市委常委会议专项议题各项材料准备。

 市民宗局及时草拟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 对近年来的工作成效、 存在问题和请求解决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 提出全市建设示范区的初步意见报告市委、 市政府。

 (二)

 召开市委常委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2013 年 7 月 26 日, 市委第十四次常委会议听取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 总结了近年来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的成效, 深入分析村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形势, 对全市示范区建设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

 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对于实现民族团结进步、 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 切实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割据, 认真谋划和统筹推进。

 二是全力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意见》 精神, 结合XX 实际, 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行动措施措施, 整合资金、 整合项目、 集中力量, 推进民族乡 村和民族散杂居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三是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力度, 逐步使少数民族干部比例与民族人口比例相协调。

 四是建立常态化的学习教育机制, 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纳入市县党校干部培训课程, 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 宗教观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

 五是加强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建设和保障体系建设。

 六是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促进宗教和谐。

 七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落实各级党政领导联系民族宗教团体、 民族乡 镇、 村、 社区制度。

 八是高度重视民族宗教敏感、 热点问题和倾向性、 苗头性问题的排查处理, 确保矛盾化解在基层, 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会议决定:

 一是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全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区成立由县区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 二是原则同意市级领导联系民族宗教团体、宗教界代表人士和民族乡 镇制度;同时决定由市发改委、 市民宗局筛选出全市最贫困民族村寨进行规划, 分别由市领导挂钩联系, 加大扶持力度。

 二、 加强领导, 制定出台示范区建设贯彻措施

  按照市委第十四次常委会议要求, 市民宗局及时进行研究部署, 落实责任领导、 落实责任科室、 落实工作人员, 明确时限, 集中精力草拟《委 XX 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 形成后, 通过书面和座谈会的形式, 分别征求 11 县区、 市直有关部门及少数民族代表的意见, 几易其稿, 形成了《意见》 送审稿报市委、 市政府审查。

 同时, 市民宗局积极开展调研, 草拟了《发改委、 市民宗局关于全市最贫困民族村寨规划建设方案》 一并报市委、 市政府审查。

 2014 年 2 月 20 日, 市委召开第 20 次常委会议, 听取市委常委、 副市长**关于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

 原则同意《委 XX 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 和《发改委、 市民宗局关于全市最贫困民族村寨规划建设方案》, 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审发文。

 2014 年 3 月 7 日, 下发了《委办公室 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级领导和市直部门挂钩全市最贫困民族村寨建设的通知》(市办通〔2014〕 19 号), 明确了工作原则、 工作重点、工作目标和工作考评。

 2014 年 3 月 18 日, 下发了 《委 XX 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市发〔2014〕 7 号), 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民族工作、 示范区建设作了全面安排和部署。

 2014 年 5 月 14 日, 《委办公室 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 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主要任务分解〉 的通知》, 对市直各部门在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任务、 职能职责进行细化分解, 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责任。

 三、 积极开展示范创建, 推进民族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一)

 民族经济发展示范。

 1. 强势推进民族乡建设。

 2011 年 2 月, 市委、 市政府提出“用三年时间建设好民族乡 ”的目标要求, 从 2012 年开始, 做实发展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整合各类资金, 启动民族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建设, 19 个民族乡镇三年投入 23 个亿, 年均投入 7.7个亿, 按照“市总揽、 县统筹、 乡组织、 村实施、 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扎实推进民族乡建设, 着力解决制约民族地区发展的各种瓶颈问题。

 2013 年底, 2012 年启动的 7 个民族乡镇建设项目完成投资 11.89 亿元, 已经通过检查验收。

 同时结合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总体目标要求, 分别拨付 7 个乡各 55 万元民族团结示范乡镇创建经费补助。

 今年 3 月, 市委、 市政府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暨第一批扶持民族乡建设表彰会议,表彰了扶持民族乡 建设中成效显著的 7 个县区、 21 个市直部门, 签订了 2014 年 4 个乡 镇建设目标责任书, 对去年启动的 8 个、 今年启动的 4 个民族乡 建设作了全面部署。

 截至目前, 2013 年启动的 8 个民族乡 建设, 规划资金 97746 万元, 实施方案资金 122042万元, 已完成投资 109683 万元; 今年启动 4 个民族乡 建设, 规划资金 61512 万元, 实施方案资金 78701 万元, 已完成投资 23209 万元。

 2. 切实推进最贫困民族村寨建设工作。

 2013 年 7 月 26 日, 市委第十四次常委会议决定:筛选全市最贫困民族村寨进行规划建设, 由市级领导和市直部门挂钩联系, 加大扶持力度。目前已完成 80 个村寨规划编制、 实施方案制定工作, 概算投资 8.6 亿元, 各挂钩联系领导和部门正抓紧整合项目资金。

 (二)

 民生改善保障示范。

 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计划, 落实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 发挥创业带动就业效应。

 对未继续升学的农村少数民族应届初、 高中毕业生实施劳动预备制培训。

 按照应保尽保原则, 符合条件的农村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提升医疗卫生保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保持在 95%以上, 门诊统筹全覆盖。全额资助符合条件的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加大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力度。

 抓好少数民族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 对农村少数民族保障性住房建设给予政策倾斜。

 (三)

 民族文化繁荣示范。

 一是在 XX 县举办彝族语言文字培训班 1 期、 培训 80 人; 二是在 XX 县举办苗族文字培训班 1 期、 培训 60 人; 三是选派 8 名学员到 XX 彝文双语学校毕摩班学习, 培养文化传承人; 三是完成了 XX 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锦标赛 XX 代表组团参赛各项组织服务工作, 民族健身操《喀哄呗》 和《回族健身操》 分别获得了银奖和铜奖, 完成了全省第二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备演、 参赛各项工作, 参加 XX 省第八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节目编排等工作有序推进; 四是在 XX 县成功举办 XX 市 2014 年回族古尔邦节暨回族文化旅游节; 五是指导 XX 彝族企业家协会顺利完成换届工作, 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

 (四)

 民族教育振兴示范。

 一是成功举办 XX 市第四届少数民族教育研讨会。

 5 月 30 日至 31 日, 在 XX 县民族小学成功举办 XX 市第四届少数民族教育研讨会, 对获奖的 16 名论文作者进行表彰, 就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作了广泛深入研讨, 提出了用 2—3 年时间, 把 19个民族乡 中心校、 135 个民族村中心校建成标准化学校的目标; 二是市民族中学迁建项目竣工投入使用, 学校硬件建设、 教育教学管理进一步得到加强; 三是少数民族大中专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推进。

 在巩固以往少数民族大中专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上, 今年, 在 XX 学院本科预科新招录市内少数民族学生 29 人, 市内外中专招收 XX 籍少数民族学生 655 人。

 (五)

 民族工作创新示范。

 一是切实加强城市民族工作, 出台了《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 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市政办发〔2014〕 12 号); 二是完成《“十

 一五”以来 XX 市散居民族政策体系建设文件汇编》 编辑送印工作, 《汇编》 收录了 2009 年以来市委、 市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 9 个, 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5 个。

 至此, 我市基本建立起了涵盖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建设、 政治建设、 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文化建设、 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符合 XX 散居民族工作实际的政策体系。

 三是市编委批准市少数民族文化研究中心新增事业编制 8 名, 2013 年 8 月 5 日, 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要求, 各县区要关注民宗部门机构编制面临的困难问题, 切实解决有机构办事、 有人员管理事的问题。

 (六)

 民族关系和谐示范。

 一是结合各县区实际, 创造性地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责任制、 宗教工作目标责任制分共同责任和特别责任拟定考核办法, 使考核更具针对性; 二是召开了全市民族、 宗教团结稳定形势研判会, 对存在的矛盾隐患进行深入分析, 对各级的责任进行再检查、 再落实。

 定期开展民族、 宗教领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 落实各级责任几整改措施, 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营造了民族团结、 宗教和谐、 社会政治稳定的良好氛围; 三是积极开展禁毒防艾宣传。

 将禁毒防艾宣传教育纳入对县区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同时充分利用“6·26”、 “10·26”禁毒宣传日, 深入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中开展禁毒防艾宣传教育活动 2 场次、 接受宣传教育 15000 人次, 重点地区禁毒防艾成果不断巩固, 群众拒毒防艾意识进一步增强; 四是在元旦、 春节和全国、 全省、 全市“两会”以及“南博会”期间, 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把工作做在平时, 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确保了重大节日和重大会议、 活动期间无涉及民族、 宗教方面的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有力有效维护了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四、 2014 年示范区建设示范点创建项目进展情况

  1. 省级示范乡。

 XX 县桃源乡是 2014 年全省 20 个示范乡 建设之一。

 近两年来, 整合市、县各级各部门和社会资金 6 个多亿, 投入产业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 民生保障等各项事业。通过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投入建设, 集镇环境、 群众精神面貌和经济收入发生了根本性改变。2013 年, 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达 4895 元, 比全县人均水平高 1246 元, 是 2011 的 1.6 倍,年均增速 19%。

 2. 省级示范村创建工程。

 我市 2014 年省民委确定的示范村创建工程共有 6 个, 规划于 5月 11 日, 市民宗局组织有关专家通过了评审报省民委备案。

 目前, 省级已下达项目资金 300万元, 各示范村项目所在地党委、 政府正整合资金, 积极推动建设。

 3. 和谐示范社区建设。

 完成了 XX 区文渊民族团结和谐示范社区创建后续工作, 今年 1月被省民委授予省级民族团结和谐示范社区。

 今年启动的 XX 民富社区和谐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五、 几点体会

  (一)

 体会

  民族政策是保障。

 始终坚持各民族平等、 团结和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政策, 把建立、 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民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切实维护和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妥善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 最直接、 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把党的民族政策转化为强大的生命力和感召力, 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加强。

 领导重视是关键。

 各级党、 政主要领导重视民族工作, 分管和联系民族工作的领导指挥靠前, 经常过问民族工作,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 专题研究解决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党的民族政策同工作实际相结合, 随着时代发展不断充实、 不断完善、 不断更新, 做到认识到位、 领导到位、 措施到位、 投入到位, 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

 民族干部是桥梁。

 少数民族干部与本民族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联系, 熟悉本民族的历史和现状, 通晓本民族的语言和风俗习惯, 了解本民族人民的思想感情和要求愿望, 易于沟通

 和联系。

 因此, 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作为管根本、 管长远的大事来抓, 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是各级党委、 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团结少数民族群众思发展、谋富裕, 促进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

 民族教育是基础。

 要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归根结底靠人才,人才培养的基础在教育。只有把教育摆到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投入力度,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素质, 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 切实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民族文化是灵魂。

 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少数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力量源泉。

 加强民族文化的抢救、 保护和整理工作, 进一步弘扬民族文化, 发挥民族文化的吸引力, 振奋民族精神, 激发少数民族群众的创造力, 最大限度地凝聚人心, 积极投身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 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积极贡献。

  齐抓共管是根本。

 发展是第一要务, 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措施。

 各级党委、 政府把做好民族工作视为全党、 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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