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零售风险暴露内部评级(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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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零售风险暴露内部评级(精选文档)

 

 第三节

 非零售风险暴露内部评级

 第一部分

 非零售风险暴露内部评级要求

 一、

 风险暴露分类 依据《新资本合同》IRB 发的要求,银行账户分为具有不同潜在风险的五大资产:

 公司、主权、银行、零售及股权。其中,公司、主权、银行三大类资产采纳相同的风险加权资产计算方法,并且内部评级要求等相关规定也类似。中国银监会 2022 年 9 月发布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将 主权、金融机构和公司风险暴露称为非零售风险暴露。

 1.

 主权风险暴露 主权风险暴露指的是主权我国或经济实体区域及其中心银行、非中心政府公共部门实体、以及多边开发银行、国际清算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的债券开发银行、泛美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北欧投资银行、加勒比海开发银行、伊斯兰开发银行、欧洲开发银行理事会。

 2. 金融机构风险暴露 依据《新资本合同》的规定,银行暴露包括了 银行和证券公司,在中国金融环境中,这与商业银行的相关暴露并不全都。为了合理地应用《新资本合同》,结合中国国情,中国银监会 2022 年 9 月发布的《商业银行银行账户信用风险暴露分类指引》将其扩充为金融机构暴露。

 金融机构风险暴露指商业银行对经合法成立并受金融监管当局监管的机构的债权。依据金融机构的不同属性,商业银行应将金融机构风险暴露分为银行类机构风险暴露和非银行机构风险暴露。

 其中,银行类机构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等汲取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并经所在我国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批准的 存款类金融机构。非银行类机构包括经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其他受金融监管当局监管的机构。

 3. 公司风险暴露 公司风险暴露指的是商业银行对公司、合伙制企业和独资企业及其他非自然人的债权。依据债务人类型及其风险特征,公司风险暴露分为 中小企业风险暴露、专业贷款和一般公司风险暴露。

 中小企业风险暴露是商业银行对年销售额(金年销售额的算术平均值)不超过 3 亿人民币(《新资本合同》5000 万欧元)的债务人开展的授信业务形成的债权。

 专业贷款指的是公司风险暴露中同时具有如下特征的债权:

 (1)

 债务人通常是一个特殊目的实体,创建者以实体特地为实物资产融资或者运作实务资产。

 (2) 债务人基本没有其他实质性资产或业务,除了从被融资资产中获得的收入外,没有独立偿还债务的力量。

 (3) 合同支配赐予贷款人对融资形成的资产及其所产生的收入有相当程度的掌握权。

 依据《新资本合同》的规定,专业贷款分为五个子类,分别为项目融资、物品融资、商品融资、产生收入的房地产和高变动性商用房地产。《商业银行银行账户信用风险暴露分类指引》结合国情,将专业贷款分为项目融资、物品融资、商品融资和产生收入的房地产共四个子类。

 二、

 评级结构 在《新资本合同》的评级体系中,特殊强调其两维特性,一维是 客户评级,即客户违约率;二维是 债项评级,即违约损失率。

 在第一纬度客户评级中,对于同一交易对手,无论是作为债务人还是保证人,无论有多少债项,在商业银行内部只能有一个客 户评级。在其次维度债项评级中, 无论债项是否属于同一债务人,还是由同一担保人担保,商业银行都应当对每笔债项进行评级。

 在两维评级中,《新资本合同》要求商业银行应设定 足够的债务人级别和债项级别,确保对信用风险的有效区分,而且要求信用风险暴露应在 不同债务人级别和债项级别之间合理分布,不能过于集中。例如债务人评级应最少具备七个非违约级别、一个违约级别。特殊,中国银监会在其《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中保留《新资本合同》第三次征求意见稿中的规定:若单个债务人级别风险暴露超过全部级别风险暴露总量 30%,商业银行应有阅历数据向监管部门证明该级别违约概率区间合理并且较窄,该级别中全部债务人的违约概率都在该区间内。

 《新资本合同》提出了 时点评级法、跨周期评级法两种评级哲学。假如评级模型主要使用与债务人有关的当前信息进行评级,评级结果反映了债务人目前成本在将来肯定时段内的履约水平,评级结果随贷款/商业周期状况的变化而变化,则评级模型属于时点评级法。假如评级模型主要使用与债务人有关的长期信息进行评级,特殊是包括了 经济衰退对于债务人履约力量的影响,评级结果在经济周期中保持相对稳定,则评级模型属于跨周期评级法。中国银监会在其《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中允许商业银行可以选择实行时点评级法、跨周期评级法或者介于两者之间的评级法。

 三、

 四大参数 1.

 违约概率 所谓违约概率(PD) ,也就是客户在将来肯定时期内发生违约的概率,《新资本合同》规定将来时期为一年,同时鼓舞银行估量将来更长时期内的违约概率。严格地说,描述客户违约状况应当区分为违约频率(FD)和违约概率,违约频率是统计历史的违约状况,违约概率是猜测客户将来违约的状况。

 违约频率与不良率有着本质的区分,

 违约频率=期初正常客户中将来一年内的违约客户数/期初正常客户数

 不良率=时点不良余额/时点信贷余额 债务人消失以下任何一种状况被视为违约:

 (1)

 债务人对商业银行的实质性信贷债务逾期 90 天以上。若债务人违反了规定的透支限额或重新核定的透支限额小于目前的余额,各项透支将被视为逾期。

 (2) 商业银行认定,除非实行变现抵押品等追索措施,债务人可能无法全额偿还对商业银行的债务。消失以下任何一种,商业银行应将债务人认定为“可能无法全额偿还对商业银行的债务” (2-1)

 商业银行对债务人任何一笔贷款停止计息或应计利息纳入表外核算 (2-2)

 发生信贷关系后,由于债务人财务状况恶化,商业银行核销了贷款或已计提肯定比例的贷款损失预备。

 (2-3)

 商业银行将贷款出售并担当肯定比例的账面损失。

 (2-4)

 由于债务人财务状况恶化,商业银行同意进行消极重组,对借款人合同条款做出非商业性调整。具体包括但是不限于一下状况:

 (2-4-1)

 合同条款变更导致债务规模下降 (2-4-2)

 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借新还旧 (2-4-3)

 债务人无力偿还而导致的展期 (2-5)

 商业银行将债务人列为破产企业或类似状态 (2-6)

 债务人申请破产,或已经破产,或处于类似爱护状态,由此将不履行或延期履行偿付商业银行债务 (2-7)

 商业银行认定的其他可能导致债务人不能全额偿还债务的状况

 非零售敞口的违商定义特殊强调基于客户层面,只要客户有一个债项违约,则认为客户违约,甚至假如内部评级基于整个企业集团,并依据企业集团评级进行授信,那么集团内人以债务违约应被视为集团内全部债务人违约的触发条件。

 用于估量非零售风险暴露债务人违约概率的数据的观看期不得低于 5 年,而且非零售风险暴露债务人违约概率是内部评级违约概率和 0.03%中较大的一个。假如商业银行能获得更长时期的历史数据,应采纳更长的历史观看期。观看期越短,商业银行的估值就应越保守。

 特殊,用于计算监管资本要求的违约概率估量必需反映经济周期的长期平均违约概率。

 2.

 违约损失率 违约损失率指的是债务人对某一债项违约后导致的损失金额与暴露于违约风险下的全部金额之间的比例,即损失占风险暴露总额的百分比。

 巴塞尔 II 强调必需比较 会计损失和经济损失。银行应基于经济损失估量违约损失率的损失。在计量经济损失时,应考虑全部的相关因素,包括重要的折扣效应,以及贷款清收过程中较大的 直接和间接损失或成本。直接损失或成本指的是能够归结到某笔债项的损失或成本,包括本金和利息损失、抵押品清收成本或法律诉讼费用等。间接损失或成本指的是商业银行因管理或清收违约债项产生的但是不能归结到一笔具体债项的损失或成本,例如催收人员的工资支出,商业银行应采纳合理方式分摊间接损失或成本。

 建立违约损失率模型时,商业银行应考 虑影响违约损失率的全部因素:

 贷款优先级、贷款用途、抵质押品和对违约损失率有猜测力量的债务特征。银行自身处置和清收力量会对清偿率产生重大影响,必需反映在估量的违约损失率中,巴塞尔 II 要求银行依据自身处置和清收力量对违约损失率作的调整是保守的,指导银行有足够的内部阅历数据证明其处置和清收力量对估量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银行必需估量每笔贷款的违约损失率。违约损失率不能小于依据违约加权后的平均损失率,这一平均损失率是依据同类贷款数据源中全部观看的全部违约贷款得出的平均经济损失计算得出的(违约加权),不应是平均年损失率的平均数(时间平均)。

  例如,假定银行两年的损失历史为第一年共 1000 万元债务违约,平均损失为 100 万元,违约损失率为 10%;其次年共 100 万元债务违约,平均损失 2 万元,违约损失率为 2%。

 时间加权:(10%+2%)/2=6% 违约加权:(100+2)/(1000+100)=9.27% 由于在经济困难时期,违约可能大批发生,违约损失率和违约率具有相关性,以时间加权的违约损失率平均数,可能低估了每次发生违约的损失严峻程度。这样,银行在计算损失严峻程度时,采纳违约加权平均数就特别重要。

 违约损失率的估量必需反映经济衰退时期的损失严峻程度,才能保证商业银行的违约损失估量值是在可以预见到的经济条件下都保持稳健和牢靠。

 3.

 违约风险暴露 违约风险暴露(Exposure at Default, EAD) 是预期债务认为 违约时 表内和表外项目的风险暴露总额,包括已经使用的授信余额、应收未收利息、未使用 授信额度的预期提取数量以及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等。巴塞尔 II 规定违约风险暴露不能低于当前暴露值。

 违约风险暴露的估量也必需反映经济衰退时期的损失严峻程度。用于估量非零售风险暴露违约风险暴露的数据观看期不得低于 7 年。假如商业银行能获得更长时期的历史数据,应采纳更长的历史观看期。观看期越短,商业银行的估值就应越保守。

 4.

 期限 巴塞尔 II 在非零售风险暴露的资本要求计算公式中引入期限(M)参数,认为债项的期限越长,其包含的信用风险越大,因此监管资本需要掩盖期限带来的不确定性。

 巴塞尔 II 中有效期限的定义接近于金融学中常见的久期的概念,只是没有考虑金钱的时间价值采用利率对现金流进行折现。

 假如商业银行不能采用久期公式计算债项的有效期限,应保守地估量期限。期限应等于债务人依据贷款合同全部履行合约义务(本金、利息和手续费)的最大剩余时间。

 一般状况下,债项的有效期限估量值不能低于 1 年,对于某些短期交易,有效期限不能低于 1 天。当商业银行采纳触及内部评级法,全部非零售风险暴露依据平均期限处理;除了回购类交易有效期限是 6 个月外,非零售风险暴露的有效期限为 2.5 年。

 四、评级推翻与更新 关于评级模型的使用,巴塞尔 II 强调专家作用 模型计算出的评级结果补习有人工确认或推翻的过程,商业银行应当就评级确认和推翻制定特地的政策和操作流程,包括 如何推翻、由 谁推翻、多大程度上推翻、文档纪录等。同时,商业银行应当持续监测和分析评级推翻的状况,检查评级推翻是否符合内部设定的容忍度。假如频繁消失评级推翻,商业银行应当检查评级模型或相关政策是否存在问题。

 由于评级结果具有肯定的时效性,商业银行应当定期更新评级。信用评级结果掩盖的基本时段是将来一年,即评级有效期是一年,所以商业银行对非零售风险暴露的信用评级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对风险较高的债务人和债项,商业银行应适当提高评级更新频率。同时,商业银行应监控债务人、债项特征的重要信息,如发生相关重大大事,应准时发起评级更新。

 商业银行应建立评级更新政策和流程,包括评级更新的触发条件、程序和评级有效期。更新后,评级有效期重新开头计算。

 五、信用风险缓释工具 巴塞尔 II 承认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对于风险的抵补作用,巴塞尔 II 所指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包括 可以转移或降低信用风险的抵质押品、净额结算、保证和信用衍生产品等。假如商业银行采纳内部评级法计量信用风险监管资本要求,信用风险缓释体现为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或违约风险暴露的下降。

 在计量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对于风险的抵补作用时,巴塞尔 II 强调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是否符合我国法律规定,通过契约支配和内部管理保证其风险缓释功能的切实有效。由此,为了有效地应用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缓释风险,抵减监管资本,商业银行建立法律规范的信用风险缓释管理体系至关重要。实际操作中,必需符合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指引》认定标准的合格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才能计算其风险抵补作用。

 1.

 保证与信用衍生产品 保证与信用衍生产品的风险缓释作用体现为违约概率估量值的减低。一般采纳替代法,即采纳在保证人违约概率和债务人违约概率之间的违约概率替代债务人的违约概率,同时采纳保证人对应的风险权重函数。调整后的风险权重未必小于爱护着的直接暴露,假如这样做导致较高的资本要求,银行可以不认定这种信用爱护。实施内部评级高级法的行业银行,可以采纳债务人自身的违约概率和风险权重函数来估量与信用衍生产品对于违约损失率估量的影响。

 银行在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调整中不考虑双重违约的作用。双重违约指的是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发生违约的效应。

 2 .抵质押品

 合格抵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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