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方案,,重点项目工作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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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方案 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方案·1

唐山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唐山重要指示,按照“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和省委“两个率先”要求,适应新常态、树立新理念,坚持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一切围着项目转、一切盯着项目干,以项目建设的实际成效促进结构调整、动能转换、活力增强、生态优化、民生改善。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全市共安排市重点项目217项,其中在建项目148项,前期项目69项。

1、在建项目。在建项目148项,总投资4885.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27.4亿元。按进度划分,新开工项目73项,总投资225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52.5亿元;续建项目75项,总投资2632.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74.9亿元。按行业划分,产业项目69项,总投资2420.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80.5亿元。基础设施项目23项,总投资1295.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56.4亿元。民生项目24项,总投资514.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4.8亿元。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项目14项,总投资164.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5.6亿元。文化旅游项目18项,总投资490.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0.1亿元。按投资规模划分,100亿元以上项目8项,总投资1961.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03.1亿元。50-100亿元项目11项,总投资723.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1亿元。10-50亿元项目111项,总投资206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30.4亿元。

2、前期项目。前期项目69项,总投资5557.7亿元。

3、按照工作机制和“保三争二冲一”的目标,推进项目进度,争取重点项目各项指标位全省前列。一季度完成投资162.5亿元,占年计划的14.4%;37个项目开工建设,开工率达50.7%。二季度完成投资341亿元,累计完成年计划的44.7%;24个项目开工建设,累计开工率达83.6%。三季度完成投资383.8亿元,累计完成年计划的78.7%;12个项目开工建设,累计开工率达100%。四季度完成投资240.2亿元,圆满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全年58个项目完工。

 三、推进机制

(一)明确责任分工。对市级重点项目,明确由市级领导、市直部门、各县(市)区三个层面统筹协调、各负其责、有序推进。一是领导分包推进。分包县(市)区的市领导,总体协调推进该地重点项目建设,并重点联系一个市重点项目。二是部门分类推进。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统一协调,各类项目实行指挥部工作机制,分类推进。产业项目由市发改委(重点办)牵头负责督导推进;城建和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铁路办等牵头负责督导推进;民生项目由市卫计委、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牵头负责督导推进;生态环境和生态修复项目由市林业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等牵头负责督导推进;文化旅游项目由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等牵头负责督导推进。三是县(市)区主体推进。各县(市)区政府是项目推进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统筹协调推进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各县(市)区的市级重点项目都要有一名县级领导分包负责。

(二)加强督导调度。加大督导调度力度,实行“周沟通、月督导、季调度”机制。周沟通。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牵头单位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周进行一次沟通,及时掌握项目推进的问题。月督导。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市直单位参加,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拍摄视频、测评打分排队,结果并向社会公布。季调度。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重点项目调度会议,突出解决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三)按季集中开工。每季度组织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分别在2月、5月、8月和11月底进行安排,分包县(市)区的市领导到联系点参加活动。每次集中开工活动,选择一个县(市)区作为全市主会场,其他县(市)区设分会场。通过集中开工,在全市形成项目建设压茬推进、滚动发展的良性循环。

(四)组织项目观摩。按季度在4月、7月、10月和12月组织项目观摩活动,其中半年和年终重点观摩产业项目,一季度、三季度重点观摩其他四类项目。项目观摩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各牵头市直部门参与组织,市四大班子领导、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观摩成绩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通过观摩,在全市形成“比学赶超”、大上快上项目的良好局面。

(五)实施动态管理。每季度末,对重点项目盘子进行一次动态调整。手续完备、具备实施条件的储备项目及时纳入市重点项目计划进行统一管理;对确有问题,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要认真分析,查摆原因,作出详细说明后,方可调出市重点项目计划。各县(市)区对拟调整项目,经分包市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市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六)严格目标考核。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修订完善重点项目观摩测评办法,重点考评县(市)区重点项目开工情况、实际完成投资、新增规上企业等关键指标。发挥考核排名的“指挥棒”作用,项目建设考评结果纳入市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调动各地各单位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支持政策。发改、工信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类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办和各类项目的牵头部门负责督导落实上级和我市出台的关于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创新创业等各方面支持政策,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二)搞好要素保障。土地方面,重点项目所需用地指标由市统一调控,统筹解决。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由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国土、环保、规划等部门对新增市重点项目用地进行联审。市国土局牵头研究弹性供地、租赁供地、租让结合和分期供地的具体措施,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融资方面,市金融办至少组织4次银企对接活动,积极向金融机构推介市重点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引导各类产业基金优先向市重点项目倾斜。环境、能耗容量方面,按照全市一盘棋的要求,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工信局积极推动全市县区间排污权和能耗指标交易,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三)营造良好环境。重点项目实行县(市)区主要领导负责制,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如期完成。手续办理方面,市级重点项目全部实行市直有关部门到基层、现场办理各项手续,不让基层和企业“跑市”。优化建设环境方面,由市政法委牵头负责,严厉打击各类影响项目正常施工和生产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项目正常建设不受干扰。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门组织媒体对全市项目建设推进情况,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开工和进展情况,及时跟踪报道,宣传典型、鞭策后进,营造项目建设浓厚氛围。

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方案·2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16日

上海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加大本市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建立本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基本原则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要尽可能对外公开,以公开提升项目批准、实施的透明度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严格审查,注重实效。各有关部门要以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重点,及时公开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保存的各类信息。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做到该公开的信息坚决公开,该保守的国家秘密坚决保守住。

二、公开内容

本实施方案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以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能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社会民生改善,具备一定规模,经市政府审核同意,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正式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项目。

(一)公开重点

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

(二)公开渠道

市政府办公厅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开设“本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各类项目信息,并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政府公报、新媒体平台、新闻发布会等,及时公开各类项目信息,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要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项目法人单位可利用现场公示、网站公布等多种渠道对项目信息进行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

(三)公开时效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确定为依申请公开的,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申请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对项目法人单位公开项目信息作出明确规定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监督项目法人单位依法按时公开项目信息;法律、法规、规章未作出明确规定的,鼓励项目法人单位及时公开项目信息。

三、组织保障

(一)工作分工

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重大办)是本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

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推进本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总体工作;对“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以及各区门户网站“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进行抽查、监督;每年对各区、各有关部门相关工作进行评估、考核。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督促本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领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发布年度本市重大建设项目清单。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重大办)负责督促本市重大建设项目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依法监督项目法人单位公开项目信息;法律、法规、规章未作出明确规定的,鼓励项目法人单位主动公开项目信息。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审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涉及市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要建立公开工作体系,落实责任,积极配合各牵头部门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推动各类信息、数据有效归集、及时公开。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以此作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力抓手。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办公室要根据本系统相关处室的职责,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以及责任人员,认真组织实施。

(三)加大考核力度

市政府办公厅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加大考核力度。对工作推动有力、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体现。

(四)完善监督措施

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重大办)对各有关部门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确保相关经费安排;定期对本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主要包括政府信息、项目法人信息的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和公开时效等;每年应将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

各区政府要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做好区级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附件:上海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

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方案·3

各村、社区、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第十三届四次党代会和宝城镇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紧扣时代主题,严格按照“顺排工序、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时间节点,镇党委、镇政府领导按照班子成员分工要求,全权挂包,全程负责,全力实施,全方位督促,全过程抓好推进。在各项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全面协同配合,全要素保障,全环节服务。确保各项工作推进氛围浓厚,服务效果优良,建设成效显著,社会效果良好。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紧扣“打赢脱贫奔康攻坚战,建设幸福美丽新渠县”的发展主题和“争先进位、全面提升、加快发展、脱贫奔康”的工作基调,紧紧围绕把渠县建成“四川东出北上综合交通枢纽重要节点,四川乡村振兴示范区,川渝最美生态滨江文化名城”三个新定位,解放思想,苦干实干,牢固树立只想办得成的办法,不讲办不成的理由工作理念,强力推进宝城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三个新定位”和“新十件大事”,宝城镇本任党委议定了“三实精神”(即:决策要实、执行要实、效果要实),“九字思路”(即:出特色、出效率、出经验)和“四大奋斗目标”(即:党建引领建镇、产业发展特色镇、乡村振兴先行镇、文化平安强镇)。目标就是方向,任务就得完成,我们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定力,充分用好一线工作法、群众工作法,紧盯时间节点,紧抓关键环节,紧扣重点要害,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镇党委、镇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实现。

三、推进机制

实行“一个重点项目、一个镇领导牵头、一个责任单位主管、一个群众工作组负责”的“四个一”推进机制,顺排工序,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宝城镇项目攻坚“主战场”总指挥,由书记、镇长担任总指挥长,项目牵头领导为前线指挥长,相关部门和群众工作组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前期工作、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完成时限全程挂包,负责到底。

(二)加大推进力度。严格按照“顺排工序、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要求,只要镇党委、镇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各牵头领导全部实行挂图作战,细化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按总目标分年、季、月倒排工作进度,完成时间表实行红、黄、蓝三级预警机制。对当月未完成进度目标者,牵头领导书面汇报推行情况、存在的具体问题、下步工作计划。

(三)优化工作环境。扎实抓好重点工作中的信访维稳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合理利益诉求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引导、广泛宣传,努力赢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确保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四)严格督查考核。镇纪委督查组要按照镇党委的要求,党委、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到哪里,督查就跟到哪里,督察组要根据督查的情况如期通报,督查要由记录、记载、痕迹资料,有问责、建议,有台账。对重点工作推进组织有力,进度快、效果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不及时、进度缓慢、效果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依照镇党委制定的绩效目标考核制度办理。

2020年 *月*日

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四大突破”的总体部署,推进“三区两带”建设,进一步加快我县重点项目建设步伐,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项目建设作支撑,以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拉动经济增长为目的,以领导联系和责任单位负责制、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制为手段,按照“一个项目、一个联系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倒排工期表、一揽子抓到底”原则,狠抓项目报批、征地拆迁、资金落实和建设进度,快速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昭平科学发展突破发展,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完善重点项目推进运行机制。

为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昭平县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简称“百项工程”指挥部),由县委书记刘中奇、县长陈有辉任总指挥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黄明献任副总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督查组以及交通项目、工业项目、城建项目、旅游项目、农业项目、社会事业项目和征地拆迁共七个分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解决全县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的重大事项或问题;
总结宣传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创新方法,结合责任目标任务考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项目责任人在重点项目建设中的绩效,确保项目按计划组织实施。指挥部下设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由指挥部直接评议,不参加原单位的年终考评。经指挥部评议不合格的,由指挥部遣返原单位,并记入本人档案。

(二)强化工作目标管理。按照“一个项目、一个联系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倒排工期表、一揽子抓到底”原则,科学制定倒排工期表,明确各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详细分解下达到联系领导和项目责任单位,并由县委、县人民政府与项目联系领导签订责任状。

(三)明确工作责任分工

1、项目实施单位(业主)工作职责:负责报批材料准备、工程设计、资金筹措等前期工作,抓紧完善各种手续,加快施工现场准备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
协调施工队伍合理安排并加快施工进度,对项目资金筹措、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生产安全等方面负全责;及时向联系领导和责任单位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及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好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项目联系领导工作职责:高度重视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领导牵头联系作用,把联系项目作为职责内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所联系的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工作负总责;经常深入在建项目现场督促指导,每月不少于两次,做好所联系项目涉及县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指导督促项目责任单位按期完成跟踪服务目标任务。工作目标进度差距太大的,应及时向指挥长进行汇报和沟通。对项目实施单位(业主)或责任单位反映的问题,尤其是相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不配合或不按要求履行职责导致延误项目推进的,联系领导可以直接问责相关部门领导,有必要时直接向指挥长如实汇报,提出干部使用的建议。

3、项目责任单位工作职责:项目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对所联系的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推进工作负直接责任;成立工作班子,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掌握项目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具体问题;主动和项目实施单位(业主)衔接,制定详细的项目推进工作方案和倒排工期表,主动联系项目实施单位;对计划新开工的项目,负责督促指导实施单位办理立项(核准、备案)、用地、环评、规划选址、安全及节能等备项手续,负责提出征地拆迁计划报征地拆迁工作组,并报县“百项工程”指挥部备案;
对续建项目,每月至少两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形象进度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督促实施单位在保质量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形成更多的投资量;
对开展前期工作项目,负责项目业主选择、资金落实和规划编制或立项(核准、备案)、土地预审、建设规划、环保、水保等前期批大(材料)的跟踪落实工作;
主动指导、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对新开工项目要随时向项目联系领导汇报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情况,在每月3日前将所联系的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小结,并将工作小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县“百项工程”指挥部。目标进度差距太大的,应主动向项目联系领导进行汇报。

(四)实行项目滚动管理制度。对列入当年新开工重点项目,由于客观原因难以在年内开工的,如前期工作无实质性进展、由于市场的原因业主放弃或缓建、建设资金最终落实不了或其它原因造成年内难以开工的,且项目责任单位谋划有另一个总投资500万元以上(乡镇层面的为总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年内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补充为当年跟踪服务新开工项目,项目责任单位(乡镇层面的总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为乡镇人民政府)可按程序报县“百项工程”指挥部批准后进行更换,新增的新开工项目作为当年跟踪服务重点项目,调减的重点项目不再作为当年度重点项目考核。

(五)建立信息月报制度。一是各项目责任单位必须在每月3日前将负责的重点项目上月实施情况(报表)上报县“百项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二是县“百项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在每月5日前将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汇总,以简报的形式通报给县“百项工程”指挥部领导及各成员单位。

(六)切实强化项目服务。各项目联系领导、项目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围绕重点项目积极推行 “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凡涉及多个部门且难以解决的问题,由项目联系领导牵头组织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指挥部汇报。项目联系领导要精心组织,合理调度,注重协调,经常督促检查项目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项目责任单位要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深入所联系的重点项目一线,实地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全力以赴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及时帮助项目实施单位(业主)解决重点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必须限时为项目业主办结审批、核准、备案工作,严禁拖延、推诿。

(七)切实强化督查奖惩。督查组要创新督查机制,对点项目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对项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及时下达督办文,责令其限期整改;
对领导现场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和倒排工期表中规定完的任务时限要及时跟踪督办,并将督办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呈送指挥长、项目联系领导和责任单位,每月编印一期《重点项目督查通报》。要建立和完善项目建设奖惩责任制度,考核和奖惩。组织等部门要将重点项可推进与干部选拔紧密结合起来。把参与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作为干部选拔、职务级别调整及培训、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在重点项目推进中贡献突出、表现优异的,要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表彰和奖励,符合条件的及时列为后备干部,成熟的进行提拔重用,特别优秀的破格提拔使用;
对在项目推进中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要及时通报批评以诫勉;
对严重贻误工作、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要根据不同情况,改任非领导职务、调离、降职或撤职,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县级层面统筹推进重点项目推进重点项目推进任务考核及奖惩办法另行制定。

(八)实行跟踪宣传报道制度。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能和作用,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宣传,组织策划一些有份量、有深度的系列报道、专栏报道,及时报道项目进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曝光环境不优、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新闻媒体分工负责。在宣传报道中,新闻宣传部门要注意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对长期性重点工作,把握好节奏和力度,保持连续性,确保不间断;
对阶段性的现场办公会议、调度会议、现场观摩会议的宣传,注意集中力量,全程跟踪报道,保证相互之间衔接,确保宣传报道的效果。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前准备,提前策划,力争在内容和形式上有所创新。

(九)各乡镇要相应成立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相应机构和制定实施方案,负责本乡镇内的县级层面统筹推进项目和本乡镇层面统筹推进项目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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