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新合同续签申请需要注意什么呢】 劳动合同没有续签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需要注意什么呢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需要注意什么呢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续签申请需要注意什么呢,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4、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合同。

  5、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7、企业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合同的重要性

 合同是现实经济生活中最基本、最常见、也最重要的交易形式。实践中很多企业在合同签订中 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较低,内部合同 管理制度也存在漏洞,发生合同纠纷的几率居高不下。其实,在商业活动中,从合同谈判、起草、审阅、签署到履行的全过程中,都离不开专业律师的保驾护航。

 (一)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1、合同法制观念淡薄,风险意识差;

 2、合同签订行为不规范,约定不明确;

 3、合同签订与合同执行脱节;

 4、合同履行监控制度不完善;

 5、合同执行过程中,忽视变更管理、纠纷管理。

 (二)合同管理的意义和重要性

 1、控制经营风险;

 2、推动经营管理水平,减少经济损失;

 3、保证经济效益;

 4、提升企业形象。

 (三)合同管理的内容

 1、合同谈判。律师参与合同谈判,可以第一时间防范法律风险,并且使合同的起草和审阅更准确。

 2、合同起草、审阅。(这个内容比较多,下次再讲)

 3、合同签署。注意签署的流程和签署的注意事项。

 4、合同归档。企业可以建立台账,统一合同编号,进行分类管理,且规定借阅合同需要登记,以免丢失。

 5、合同履行。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记录;如果合同有变更需要进行变更管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的,进行纠纷管理;合同到期要提醒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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