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暂停营业申请范文 [停诊申请例文]

  附件4 门-004

 专家门诊/特需专家门诊

 停诊申请

 科 室

 专家姓名

 门诊类别

 □专家门诊 □特需专家门诊

 停诊类别

 □ 临时停诊(连续停诊不超过3次,累计不超过2周)

 □ 短期停诊(连续停诊不超过6个月)

 □ 长期停诊(连续停诊超过6个月)

 停诊时间

 停诊原因

 临时停诊的补诊、替诊

 临时停诊需进行补诊,并尽量安排在一周内,以保障预约患者的就诊需求,补诊时间可由医生在门诊部提供的时间段内自行选择;停诊医生在一个月内主动与门诊部联系安排补诊的,其停诊将不纳入绩效考核。特需专家门诊原则上不得安排替诊。

 补诊

 替诊

 一周内午间补诊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其他时段补诊:

 替诊医生:

 补诊时间:11:30-13:30

 诊室由门诊部安排

 补诊时间及诊室由门诊部协调

 同专业、不低于停诊医生级别

 申请日期

 主任签字

 注:1.请提前7个工作日向门诊部提交本申请;

  2.拟安排补诊或替诊的,请在上表内勾选;

  3.替诊或一个月内完成补诊的,停诊不计入科室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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