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职称评定条件及规章

 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中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 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凡 符 合 上 述 申 报 条 件 的 人 员 , 还 必 须 遵 纪 守 法 , 具 有 良 好 职 业 道 德 , 能 认 真 履 行 岗 位 职 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申报职 称 是 不 需 要 考 试 的 , 也 不 需 要 培训 。

 申 报 的条 件 是 : 技 术 员 : 中 专 毕 业 后 , 见习 一 年 以 上。

 助理工程师:

 本科毕业后,见习一年以上。

 大专毕业后。见习三年以上。

 中专毕业后,工作 5 年以上。

 *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电子工程技术工程师:

 硕士学位,工作 2 年以上;

 本科毕业,工作 5 年以上,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 3 年以上;

 大专毕业,工作 8 年以上,获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 4 年以上;

 中专毕业,工作 15 年以上,获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 8 年以上。

 *取得全国职称外语 B 级考试合格证书。

 *《计算机应用能力》4 个模块考试合格证书。

 *在 具有 CN、 ISSN 刊 号的 刊物 上发表论文一篇 或出版著作 一 部(学会会刊优先刊 登论 文, 评审职称有效)。

 *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应根 据你 自己 现符合的条 件报评 职称哈, 具体你可以到广东省电子 学会咨询 ,他 们是受广 东省 人事 厅授 权的广东省 电子工 程技术工 程师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 委托受理 全省 范围内各 行各 业、 各种 所有制(含 民营、 私营、外 资)企业事业单位的电子 信息工程 技术 专业人员 职称评定申请并可提供专人的申报直通车服务。学会的网址是:

 评定标准:

 环境 保护 专业 高级工程师 须系统 掌握本专 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 识,熟练 掌握 本专业有 关标 准、 规范 、规程、法 规,熟 悉相关专 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 国内外最 新技 术状况和 发展 趋势 ,能 将新技术成 果应用 于工作实 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 作经验, 能独 立解决本 专业 复杂 疑难 技术问题, 业绩显 著,取得 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 在技术创 新或 引进、消 化、 吸收 新技 术中取得良 好效果;公开发 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 平的论文 、著 作;有培 养专 门技 术人 才和指导工 程师工 作的能力;熟练运用外语获取信息 和进行学 术交 流;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 条件适 用于我省从事环境科研、监测、评 价、规 划、工 程设计、自然保护、技

 术信息等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和 法 规 , 具 有 良 好 的 职 业 道 德 和 敬 业 精 神 。

 任 现 职 期 间 , 考 核 称 职 以 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 1 年申报。

 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 2 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 3 年申报。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 2 年以上。

 获 大学本 科毕业 以上学 历或学士以上 学位,取得工 程师资格后, 受聘工 程师职 务 5 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0 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 师职务 5 年以上。

 虽不具备上述学历(学位),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 5 年以上; 或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 3 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并 具备下列条件之二项:

 . 获 国家 、省( 部)级 科技成 果奖获 奖项目 的主 要完 成人, 或市( 厅)级 科技 成 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 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者。

 . 获 有较 大价值 或取得 显著的 经济效 益、社 会效 益和 环境效 益的本 专业发 明专 利 一项(发明人)。

 . 直 接负 责(技 术负责 )完成 国家、 省(部 )级 重大 项目的 研究、 设计, 或生 产 的产品、监测 及治理技术、工艺等达到当时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的经济 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得到有关方面的鉴定认可或通过验收。

 第四条 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获博士学位。

 . 任现职 期间公 派出国留学或工作, 出国前 通过 国 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 ,并在 国外 学习或工作 1 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 期间, 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 育规定 》的要 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 工作 需要 ,参 加以新理论 、新技 术和新方 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 ,达到所 规定 的要求, 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土建类职称评定条件

 首先 你先 要有 个公司,并 从事相 关岗位。

 针对不同等级的职称评定 ,需要不 同的 条件和流 程,大体如下:

 申报对象:在我公司实行人事代理,并符合国家或本省市相关专业的申报条件,从事专 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条件:

 1)转正定级: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工作满一年时可以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相 当于以前的干部身份的确认。

 初 定 职 称 : 大 专 或 中 专 毕 业 一 年 可 初 定 为 员 级;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一 年 或 大 专 毕 业 三 年, 可初 定为 助理级;获 硕士学 位,并工 作三年以上。获博士学位 ,经考察 合格 ,可直接 认定为中级职称。

 工程师职称:获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 理工 程师 工作 二年左右; 学士学 位或大学 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 ,从事助 理工 程师工作 四年以上,并通过国家或省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

 经济师、会计师需经考试才能取得。

 4)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工程类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 上,并通过国家或省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经济类同上。

 3、初定职称申报材料:

 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并签署单位意见;

 交两寸彩照两张。

 4、申报程序:

 申报人可至我公司领取申报材料。

 申报人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准备完毕,报送我司人事服务人员审核。

 由经办人员依据申报人证书原件核实申报内容,盖章同意后,统一报送评审机构评审。

 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工程师报考条件,工程师职称考试,工程师职称申报

 条件, 工程师证书查询,工程师工作总结, 职称评定条件:每个专业的职称评定条件,要根据 人 事局 提供 的文 件 为 准 , 而 且 每 个省 份所 有不 同, 但是 职称 评定 的 最 基 本 流 程, 一般 包 括:通过职称计算机考试,职称英语考试(当然有免试的条件,具体查看文件),职称评定 发表职称论文 1-3 篇,中级职称一般 1-2 篇,高级职称 2-3 篇。发表论文注意事项。职称评 定 每个 省、 单位 不 同 。

 职 称 评 定 也有 所有 不同 。其 次, 职称 评审 过 程 , 要 注 意资 料的 齐 全, 规范 。最 后面公示评 审结果 。职称评 定根据学历的不同,需要 的年限也 有所 不同,职 称 评 定 一 般 本 科 毕 业 4-5 年 , 可 以 凭 中 级 职 称 论 文 , 8 年 左 右 , 可 以 凭 高 级 职 称 。

 如 果 在 本专业能做出贡献,可以申请破格评定。职称评定大专学历,毕业 6 年,可以评中级,10- 12 年 可以评审高级职称。

 建筑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评定评审条件及论文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建筑设计或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主 持 过 大 中型 设 计 项 目 , 是 两项 一 级 工 程、 或 一 项 一 级 工 程及 两 项 二 级 工 程 的工 程 主持人或专业负责人。

 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国家、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

 作 为 技 术负 责 人承担过高层建筑、大型工 业 厂 房 或 成 片 开 发 项 目中五项民用建筑的 设计。

 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三项以上。

 (二 )从 事工 业和民用建 筑工程 的科研、 设计、施工、安装等工作 的工程技 术人 员,须具 备下列条件之一:

 作 为 主要技 术 骨 干参 加 完 成过 省 (部 ) 级科研课 题 两项,或 省 (部 ) 级科 研 课题一 项及市(厅)级科研项目两项以上。

 作 为 技术负 责 人 或专业负责人担任过相当 一 、二级工程项目以上的 工 程项目,并参

 加过与本专业分支有关的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3.作 为 主 要 技 术 负 责 人 担 任 过 推 广 应 用 较 高 水 平 的 新 技 术 、 新 工 艺 、 新 产 品 三 项 以 上。

 (三 )从 事岩 土工程测试 、勘察 、设计、 施工、咨询、监理和科研 工作的工 程技 术人员,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作为工程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两项一级或四项二级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施 工项目。

 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一项以上国家攻关项目、重点科研项目,或两项以上 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

 (四 )从 事城 市制水、市 政给排 水和城市 污水、垃圾处理及回用等 科研、设 计、 施工、咨 询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两个大型工程项目中负责子项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

 独 立 主 持过两 个中型 给水工程可行 性研 究 及 设计、施工工作 ,并经 有关业务主管部 门审批通过。

 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两项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国家三级课题),并在 其中主持两个二级课题(或国家四级课题)的方案设计、实施和编写报告的全过程。

 4.经 省 ( 部 ) 级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确 认 开 发 的 新 技 术 、 新 工 艺 在 实 际 应 用 中 取 得 显 著 成

 效。

 5.任 大 型 供排水或 污 水、垃圾 处 理 企业 技 术科(室 ) 负责人三 年 以 上或 中 小型企业 相 同岗位五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事故(包括质量、安全、设备)。

 (五 )从 事建 筑给水排水 工程与 消防工程 设计、施工及科研工作的 工程技术 人员 ,须具备 下列条件之一:

 1.在大型两项或中型三项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中,担任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两项国家重点工程设计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3.主 持 完成 省 (部 ) 级科研课题两项或省( 部 )级科研课题一项及市 ( 厅)级科研项 目两项以上,并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

 (六 )从 事供 热工程、空 气调节 与人工环 境工程、采暖、制冷技术 等科研、 技术 、施工工 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作 为 主要完 成 人 参加过两项省(部)级重 点 科研、设计项目,并在 其 中主持过两个 二级项目的全过程。

 作 为 主 要 完成 人 负 责 完 成 过 两项 以 上 大 型工 业 与 民 用 建 筑 工程 供 热 、 通 风 和 中央 空 调系统的设计或施工全过程。

 ( 七) 从事 区域 、 城 市 、 乡 镇 规 划和 城市 设计 工作 的工 程技 术人 员 , 须 具 备 下列 条件 之 一:

 参 加或 承担编 制过综合性市域( 地级) 以上的区域规划设计、50 万 人口以上的大城 市总体规划设计、20 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分区规划设计。

 独 立 主 持 或编 制 妄 称 过 县 域 规划 、 县 城 总体 规 划 或 规 模 与 之相 当 的 开 发 区 、 科学 园 区总体规划设计,并能跟踪实施 5 年以上。

 组织和主持过 20 万人口以上城市的交通规划或国家和省级风景区、旅游区、文物古 迹区 专项 规划 两项以上, 或编制 过居住区 级用地规模以上的各类详 细规划( 含控 制性详细 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三项以上。

 担 任 过 省 (部 ) 级 城 市 规 划 科研 项 目 的 课题 负 责 人 , 其 研 究成 果 经 评 审 鉴 定 达到 国 内领先水平。

 (八 )担 任风 景园林的规 划、设 计、施工 、养护管理、生产、应用 和科研工 作的 工程技术

 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主 持 过 大 、中 型 风 景 园 林 工 程项 目 的 规 划、 设 计 、 施 工 , 或在 两 项 大 、 中 型 项目 中 担任专业负责人。

 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国家、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

 担任中、小城市的市域风景旅游规划、绿地系统规划或小型风景区规划,或中小型公 园、绿地设计、施工五项以上的项目负责人。

 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三项以上,经同行专家认定效果显 著。

 (九 )从 事城 市道路与交 通工程 规划、设 计、施工、科研工作的工 程技术人 员, 须具备下 列条件之一:

 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高等级公路累计 40km 以上,或低等级公路 100km 以上 建筑 项目 的设 计或施工的 全过程 ,或作为 技术负责人或主要专业负 责人参加 中型 以上桥梁 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的全过程。

 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地市级以上城市道路主次干道 20km 以上,或非主次干道 60km 以上建设项目的设计或施工全过程。

 主 持 或 作 为主 要 完 成 人 完 成过 20 万 人 口 以上城市道路交通规则或交通工程设计两项 以上。

 担任过省(部)级以上科技攻关研究课题的负责人或主要完成人,参加了科研立项、 调研、实验、撰写主要技术报告的全过程。

 ( 十) 从事 城市 燃气 厂的 原料 处 理、 制气 工程 、燃 气净 化与 回收 、燃 气储 存与 输 配管 网 、燃 气工 业与 民 用 设 备 的 科 研 、设 计、 施工 工作 的工 程技 术人 员 , 须 具 备 下列 条件 之 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参加一项大型或两项中型城市燃气设计或施工的全过程,为主编制 了主要设计、施工文件。

 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国家级或两项省(部)级城市燃气科研项目的研究,并在其中 一项二级课题(专题,专项)中承担实施方案和技术报告的撰写。

 主持重要的新技术、新工艺开发三项以上,并在工程设计、施工中应用推广。

 担任城市大型燃气厂技术科(室)负责人的岗位三年以上或中小型企业相同岗位五年 以上,无重大责任事故(包括质量、安全、设备)。

 (十一)担任建设工 程技术经济和评价 、建 设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 预算编制和审查、 投 资指 标和 工程 概 预 算 定 额 、 费 用定 额制 订等 工作 的工 程技 术人 员 , 须 具 备 下列 条件 之 一: 1.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技术负责人承担过相当一、二级工程三项以上,或相当于三 级工程五项以上的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的管理,任务完成较好。

 2.主持或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过全国统一或地区统一、行业统一定额登记价依据的编制 和管理。

 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 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省 ( 部 ) 级 优 秀 设 计 ( 优 秀 勘 察 、 优 秀 工 程 ) 一 、 二 等 奖 获 奖 项 目 的 主 要 完 成 人,或市(厅)级优秀设计(优秀勘察、优秀工程)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 励证书为准)

 担任研究开发的新工艺、新产品两项以上,成果达到省内线进水平并经省级以上 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成功地推广应用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三项以上,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

 效益,在全省有较大影响,并经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认可。

 解决设计、施工、安装中长期未解决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三项以上,社会、经济 效益显著,经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在建筑设计中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有重大创新和突破(包括建筑造形和 建筑步局),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审定并被采用。

 完成重大工程项目两项或中型项目三项以上,质量达到省优水平的主要技术贡献 者。

 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制订国家、省、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经省级以上专 业主管部门批准通过,实施效果较好。

 第八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 现 职 期间, 公开发 表、出版本专 业有 较 高 水平的论文(第 一作者 )、著 作( 主要编著 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出版著作 1 部以及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 1 篇以上。

 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 2 篇以上。

 在国际或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宣读论文 2 篇以上,或在省级专业学术会议宣读的 获奖论文 2 篇以上。

 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 1 篇以上,以及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 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 2 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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