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岗粤海产业园_粤海产业园规划总则

  粤海产业园规划总则

 1.1 规划范围与年限

 1.1.1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与总规保持一致,规划区位于谢岗镇的北部,广梅汕铁路以北,莞惠城际轨道穿越规划区。规划区东为黎村,西为乐园工业区,北为农保用地,总用地17.62km2。

 图2SEQ 图表 \* ARABIC \s 11规划范围示意图

 1.1.2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的期限与总规保持一致:近期为2015-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1.2 规划依据

 (1)广东粤海装备技术产业园总体规划(2014~2030)

 (2)《防洪标准》(GB 50201-2014)

 (3)《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2012)

 (4)《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2016)

 (5)《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6)《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1.3 规划目标

 通过对现状地形地貌、道路标高、防洪排涝系统的调研分析,对规划区的竖向系统进行科学规划,通过方案比选对规划后的地块、道路控制点等竖向标高进行规划控制,为规划区发展提供经济、合理、可行的竖向指引。

 1.4 规划原则

 (1)可操作性原则

 本次竖向规划是在总规层面的一个辅助性专项规划,为总体规划的现实提供可操作性的指引。在分析现状的基础上,对大的地块标高及主要道路控制点作出控制性指导,为今后下阶段及后续规划和建设作出指引。

 (2)可持续原则

 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注重环境的塑造,尽量保持区域现有生态平衡,尽量减少对周边自然生态体系的冲击,使规划区可持续发展。

 (3)经济性原则

 规划方案在满足地面排水和交通通行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土石方工程量,使人工建设和自然生态环境紧密地结合,经济及效果兼顾。

 1.5 规划技术路线

 图2SEQ 图表 \* ARABIC \s 12竖向规划技术路线

 1.6 平面坐标系与高程基准面

 1.6.1平面坐标系

 为了与东莞市的现有大部分的图纸保持一致,平面坐标系统一采用珠区坐标。

 1.6.2 高程基准面

 遵循地形图等原始资料,高程系统采用85高程,本报告未特别说明的高程均为85高程。

 珠江基面基准与85国家高程的转换关系为:

 85国家高程基准数值=珠江基面数值+0.744m。

 1.7 规划主要结论

 本次竖向规划重点从道路控制点竖向、地坪规划竖向及土方平衡规划三个方面对规划区进行竖向控制。针对粤海产业园现状实际情况,从科学、合理、经济的角度出发,在满足总和地功能需求、防洪排涝、城市排水及景观等要求的基础上,得出本次规划的主要结论。

 (1)结合总规“一轴一心,四点六片区”产业布局结构及现状,本次竖向布局将规划区划分为四个竖向分区。分别为:金川工业区、中心商住区、银湖工业区及高端商贸区。

 (2)结合本规划区特点,将区内竖向改造类型分为三类:利用原地形、改造地形及保护地形,按这三类规划地形特点进行地坪竖向规划。

 (3)根据道路所在的地形将规划区内道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地势较平坦区域的道路,第二类是靠近截洪渠或排涝渠的道路,第三类为现状建成区的道路,第四类为靠近山体的道路,并结合竖向分区进行道路竖向规划设计。

 (4)规划区总挖方量约671.8万m3,总填方量约1306.7万m3,新开河涌总挖方量约264万m3,总缺方约369.9万m3。土方工程总投资估算约为1.9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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