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薪资奖金管理制度

集团薪资奖金管理制度 薪 资 制 度 集团薪资体系岗位制工资,xx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薪资体系方案如下:

一、为进一步适应集团公司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各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达到稳定管理人员队伍,增强企业凝聚力的目的,本着“员工收入与企业效益、个人贡献、岗位责任挂钩”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对集团现有薪资体系做适当调整和改革,制定本方案。

二、工资结构和岗位工资级别 1、工资结构 工资结构:即工资构成,按照现行薪资体系,每个管理人员的月薪均由六个部分组成,即:基本工资、满勤工资、住房补助、伙食补助、通勤补助、奖金。工资构成中和部分所占比例详见下表:

xx集团各岗位员工结构薪资所占比例表 所占比例 职别 基本 工资 所占 比例 满勤 工资 所占 比例 住房 补助 所占 比例 伙食 补助 所占 比例 通勤 补助 所占 比例 奖金所占比例 工 资 标 准 集团总部各部门副经理级(含副经理)经上员工、分公司副总经理(含副总经理)以上员工 30% 6% 16% 14% 14% 20% 集团总部各部门员工、分公司部门副经理级(含副经理)以上员工 35% 6% 17% 12% 12% 18% 各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后勤辅助人员 40% 6% 18% 10% 10% 16% 2、岗位工资级别 不同工作岗位、不同工作职责,岗位工资标准不同,按照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情况,将集团各级管理人员分为若干个岗位级别,每个岗位级别再分为8-1八个级次(第八级为试用期工资),每个级次均有相应的级差。

三、工资等级确定 1、岗位工资等级 按照集团及所属公司现行机构编制、职位设定,以及职们说明书内容,参考以下几个方面因素确定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管理人员的工资等级:

⑴、岗位工资:一般情况下,新聘用人员应从所安排职位的初始工资级别8级(试用期)定起:

⑵、学历水平:根据现有岗位对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本方案所确定的岗位工资标准是大、中专学历水平为起点,对新聘用人员初定工资等级时,大、中专学历水平从初始级别定起,对大学本科学历,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可以在同一岗位初始工资级别的基础上,向上浮动2--3个工资等级;

对于研究生学历、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员,可以在同一岗位初始工资级别的基础上,向上浮动3--5个工资等级。学历水平以人事部门确定的学历证书为准。

⑶、技术职称:本方案所确定的岗位工资标准是以初级技术职称为起点,对新聘用人员确定工资等级时,中级以下(不含中级)技术职称从初始级别定起,对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可以在同一岗位初始工资级别的基础上,向上浮动1个工资等级。

⑷、岗位责任:以各岗位职位说明书为准(详见各岗位职位说明书)。

⑸、工作经验:本方案所确定的岗位工资标准是以具有二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为起点,对新聘人员初定工资等级时,具有二年以上本岗位实际工作经验人员从初始级别定起,对具有五年以上本岗位实际工作经验人员,可在同一岗位初始工资级别的基础上,向上浮动1个等级。

⑹、劳动贡献:工作重要、机密,工作量较大的岗位,给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得到实施且已取得显著效果或对集团生产经营做出突出贡献,给公司带来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荣誉的员工,参照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工资等级可酌情上调一级(以年度为限),以资奖励;

⑺、地区的经济状况、生活水平、平均工资标准:直辖市、省会、沿海开放城市级别、同级次边远地区、经济不发达地区工资等级标准上浮1--2个等级;

2、集团总经理的工资等级及人选提名由董事会成员提议,董事长批准。

3、集团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各分公司总经理及相当于集团副总经理的干部的工资等级及人选提名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提议,经集团总经理批准。

4、副总经理以下各级别干部的工资等级及人选提名,人力资源部经理提议,经集团总经理批准。

5、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每年可根据下属人员平时工作表现、劳动贡献及定期考核情况,在本部门工资总额之内,可酌情对下属人员工资等级进行浮动。但需按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6、员工迁晋(降)级(职)、工资等级根据调整后的岗位级别及对应级次按本制订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审批后确定。

四、工资等级标准的考核 集团各部门、各分公司定期对所属人员的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进行考核。部门副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成绩与工资的升降挂钩。考核成绩评定为A+、A、B、C、D五个等级:

A+:(年度考核平均分数在95分或10次90分以上者)为优秀;

被评为A+级的,下年度工资等级可晋升1个工资等级,持续一个年度。

A:(年度考核平均分数在90分或月度考核一年中累计8次88分以上者)为优,被评为A级的,按奖惩制度之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B:(年度考核平均分数在80--89分者)为良,被评为B级的,其工资等级不变。

C:(年度考核平均分数在70--79分者)为中,被评为C级的,按奖励制度之规定给予处罚或经济处罚。

D:(年度考核分数在60--69分者)为差,被评为D级的,高速岗位或待岗培训,经培训考核,仍达不到本岗工作需要标准的,予以辞退。

五、关于工资发放问题 1、财务部门根据人事部门每月工资标准、考勤汇总表统计情况,计发工资,考勤统计截止至每月30日或31日。

2、凡具银行代发条件的地区,应通过银行发放,尽量减少现金流通。

3、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15日。

六、公司实行月薪制,每月有效出勤天数按每周休息一日计算。采用后起薪方式,上月1日至月未出勤情况发给当月工资,发薪日为每月15日。

七、员工离职时,不满1个月扣除满勤奖后,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工资。

关于加班的规定 一、各部门在工作时,利用正常休息日加班工作,则根据实际加班工作时间,按基本工资给予补助,由加班人提出申请,逐级审批,主管副经理签字后可报财务部执行。

二、利用休息时间加班卸原料肉时的补助标准是:

从当日17:00至次日零时,10元/人;

从当日17:00至次日2:00,14元/人;

从当日17:00至次日6:00,20元/人。

三、加班工作不申请加班费者,可以作为假期留存,予以串休。

关于员工工作一年以上增加工薪的规定 为了调动、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企业凝聚力,特对在公司满一年以上的员工进行逐年加薪。

一、增薪范围 xx集团所有员工。

二、增薪标准:

1、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工薪增加5元工龄工资。

2、工龄年限应扣除各种原因造成的停工时间。

三、具体要求:

1、财务部将所有管理人员,到公司上班时间登记、整理存档。

2、生产厂长把所有员工入厂时间登记整理存档。

3、原来生产员工已经执行,管理人员从97年4月份开始执行。

关于实行职称津贴的规定 为了鼓励公司人员学习知识,掌握新技术,不断获得各级科技职务称号,特做如下规定:

一、对获得各级科技职务称号的员工给予津贴。

二、对各类科技人员,集团鼓励报考各级技术职称,参加考试时间给假、且不影响满勤奖。

三、在工作期间通过考试取得了相应职称,立即执行职称津贴,集团给予报销参加职称考试的考试费用。

关于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的规定 根据新聘人员辞职、辞退的工资、补助计算等问题做如下规定:

一、公司新聘人员在到岗位七日内辞职者不计算工资、补助;

公司辞退的按基本工资计发工资,不计发补助;

公司辞退者按基本工资计发工资,按日计发补助。

二、经过公司培训的新聘人员在半年内提出辞职者应承当培训费用;

公司辞退人员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公司新聘用的销售人员到岗后出差,在两个月内辞职者公司只承担往返车票和工资,不计发补助;

公司辞退者,各项费用由公司支付。

四、试用期新聘人员的通讯费(签订承包合同者除外)按试用职务的通讯标准50%执行。

五、新聘人员到岗工作的当月,实际出勤天数少于公司当月考勤天数者,当月工资按以下公式计算:

(试用工资-满勤奖)÷当月考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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