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公墓建设报告 [基层公益性墓地建设调研报告]

  基层公益性墓地建设调研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X年工作要点安排,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队组成五个调研监督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共同参与,从X月X日开始分赴全县各乡镇(农垦办)和县直相关单位,采取听、看、议等方式开展殡葬改革调研监督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X.规划选址:全县已规划县级和乡镇(农垦办)公益性墓地建设用地X宗,其中县级X宗、乡镇(农垦办)共X宗(东阳镇X宗),涉及规划用地面积X.X亩,其中耕地X.X亩。

 X.工程招标:全县县级和乡镇公益性墓地建设工程分两个标段,采取EPC的方式进行了公开招投标,同时工程监理招标也已完成。

 X.用地预审:因规划选址与用地政策特别是林地使用政策不一致,土地预审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也影响着整个工程的推进速度。龙津镇、鼎湖镇、万埠镇、东阳镇、长埠镇、县农垦办、县民政局项目进行了环境评估网上备案。

 X.土地征收:截止到X月X日已完成公益性墓地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有x(划拨用地),其他乡镇用地征收还在进行中。

 X.设计评审:全县X块墓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都没有送达县发改委组织评审和批复。

 X.进场施工:仅有x已完成了通电、通水、通路,黄洲镇施工单位已进场。

 二、存在问题。X.用地选址不兼容。规划选址用地报批需首先解决林地使用报批,否则不能办理用地使用手续,急需进行土地调规才能推进用地预审;规划选址与省级自然保护区用地政策不相符,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核心区和缓冲区不能进行任何工程建设,如长埠镇、乔乐乡用地规划选址在西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不能办理林地使用手续,需要进行调整;

 规划选址与县际边界划分权属不一,如新民乡确定的规划选址土地权属全部属于新民乡,也已完成了土地征收,但林业部门林地边界划分一半属于新民乡、一半属于永修县,办理林地手续仅能办理新民乡的那部分;规划选址与公益林保护政策不相符,如丁湖镇用地选址在省级公益林地,调整难度也较大。

 X.前期手续办理繁。工程开工建设共需办理X项前期手续,而且有一些是制约性的手续,如林地使用、用地预审等没有办理就难于推进下一步手续的办理,特别是各乡镇分头办理业务不熟也影响整个进度。

 X.土地征收难度大。因受“叶落归根”传统观念的影响,用地选址所在地的村民对征收土地用于建设公益性墓地抵触情绪较大,同时乡镇其他村部分村民对全乡镇规划统一建设一个墓地也不支持,致使乡镇征收土地用于建设公益性墓地难度较大,工作滞后。

 X.建设重点不精准。按照省民政厅墓区建设指导意见每亩用地建设X个墓穴的要求,每个墓区X亩用地可建设X个墓穴,依据人口年自然死亡X.X%和本次建设X%规划墓穴要求计算,各乡镇墓穴使用年限长短差距较大,如龙津镇目前有人口X万多人,每年自然死亡人数为X人,本次建设的墓穴为X个,新建的墓穴使用年限仅X年,而新民乡目前有人口X.X万人,每年自然死亡人数为X人,建设X个墓穴可以使用X年,且我县大部分乡镇存在建好的墓穴闲置时间过长的问题。

 X.配套资金缺口多。按照要求各乡镇(农垦办)要完成征地、做好通电、通水、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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