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干部迸发创造力的激励机制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新疆新源县健全农村干部迸发创造力的激励机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发展能力强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但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工资待遇与工作任务的失衡,有心办事与无钱落实的尴尬,自身素质与形势任务的不适应,在职拼命干与年老无人管的反差,严重制约着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深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面临着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新农村的繁重任务,使他们保持先进性,成为“想干事,会干事,又不出事”的先锋模范,必须依靠有效的激励机制作为支撑。新疆新源县结合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建立村干部激励机制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
 “三保”政策激励,给村干部服下“定心丸”
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财政、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通过“三上三下”的思考调研,规定全县各行政村在规定职数范围内,经选举或任命的享受一定报酬的在职村“两委”干部(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经审核批准后均可参保。为解决超过参保年龄的村干部养老保险问题,新源县又单独制定了《补充规定》,使超过(男45岁、女40岁以上)年龄的在职村干部,以及离任村干部(连续任村“两委”正职六年以上、累计任职十年以上的)也能参保。村干部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当年缴费基数的28%,由县财政补助16%,乡镇财政补助8%,个人缴纳4%。对资金的管理坚持“县财政补贴、乡镇集体经济补助、个人缴费、县财政兜底”的原则,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现了“三保”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2009年1至4月,县乡财政为村干部缴纳“三保”金28.58万元,协调解决理赔事件2起,赔付金额6000余元。
 “三项”待遇激励,给村干部注入“兴奋剂”
政治关心激励。县委坚持把政治可靠、业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优秀村干部纳入到科级后备干部队伍中,特别优秀的选拔到乡镇党委班子中。目前已有4名村党支部书记进入到乡镇党委班子,并有12名村干部被列为科级后备干部,加大了优秀村干部的选用力度。
生活关爱激励。一是改进村干部报酬支付方式。村干部报酬由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两部分构成,根据各乡镇行政村的大小,工作开展的难易程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实行绩效报酬制度,将村支书、村主任的报酬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850元,村副书记、副主任的报酬由原来的700元提高到750元,其他“两委”成员的报酬普遍增长了80元。二是把优秀村干部纳入县财政统发工资范围。公选出5名实绩突出的村“两委”“一把手”,上考下评出1名贡献突出的农协会长,作为聘用干部,纳入县财政预算统一发放工资。同时,对“三老”人员进行生活上厚养、政治上厚待。“三老”人员年生活补贴平均达1200元以上,进一步稳定了在职村干部,激发了“三老”人员发挥余热。
 “奖优”带动激励。县委采取财政拨一点、党费划一点和上级有关奖金抽一点的办法设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暨示范工程奖”,奖金总额底数为8万元。奖励新创建的“五星级”乡镇党委、“五星级”村级党组织、优秀“党员电教科技示范户”和“群众满意村干部”。
村干部激励机制初显效应
不断完善和健全的村干部激励机制,受到了村干部的普遍拥护和欢迎,不仅稳定了村干部队伍,而且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村干部岗位有了吸引力。村干部激励机制让村干部看到了希望,使一批知识青年、退伍军人和致富能手参与村务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二是完善了村干部的约束机制。不仅“三保”政策给予约束,即,村干部在当年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不合格的,个人在下年度缴费时缴费比例在规定的比例基础上上调2%;而且绩效报酬制度也给予约束,即,村干部每月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报酬部分不予发放。三是村干部工作积极性高涨。不断完善和健全的村干部激励机制,推动了村干部真心实意为民办实事,以实际行动消除了一些不必要的误解,老百姓对干部更放心了,农村工作更好做了。(陈登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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