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帮助大学生更好的了解社情民情政情,引导大学生开阔视野、经受锻炼、增强才干,毕业后更好的走向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按照xx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2019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9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定如下方案。

一、见习范围

本次见习工作安排在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所属事企业单位。

二、时间安排

2019年1月2日至1月10日,为报名遴选阶段;

2019年1月21日至2月22日,为学生见习阶段。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

(二)xx籍在外学习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二、大三本科生和在读研究生。

(三)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工作时间且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五)凡之前参加过xx县政府机关见习活动的大学生不再安排见习。

四、遴选工作

遴选工作本着“自愿报名、择优选定”的原则开展。

(一)xx籍在外学习见习大学生由县政府办组织通过择优遴选。

(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遴选工作,见习大学生安排不少于30人。

(三)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名单和见习单位分配表将于1月18日在县政府网站公布。请通过审核的见习人员于1月21日上午9点前到见习单位报到,不再另行通知。

五、报名方式及填报要求

(一)请报名者登陆xx县政府门户网(xx),下载填报《2019年大学生假期到xx见习报名表》。填表完成后,需将《报名表》(高校团委必须签署“学校推荐意见”并加盖印章)原件、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送到县政府办109室报名。

(二)报名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六、见习考核

见习结束前,每名大学生应完成一份1000字以上的见习总结交见习单位。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和见习总结一并反馈至县政府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对见习单位的要求

1.见习单位需登录xx县政府网站浏览大学生见习单位分配表,确认并接受见习大学生。

2.见习单位要结合见习大学生在读专业,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

3.安排专人对见习大学生进行指导,做好见习大学生参与机关事务、开展调查研究等日常管理工作。

4.见习大学生不代表单位处理重要公务,不单独处理相关文件。

5.见习单位按照本方案和县政府网站大学生见习单位分配表,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补助标准发给见习大学生生活和交通补助费,见习单位需为见习大学生办理一个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资金由所在见习单位按要求给予兑现,县财政根据文件规定年底给予追加列支。

(二)对见习大学生的要求

1.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服从单位安排,努力做好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2.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得体大方,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3.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三)对各镇(街、社管中心)的要求

各镇(街、社管中心)负责把此次活动内容及时传达到村、社区和辖区所有符合条件的大学生。

2018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方案

为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帮助大学生了解政府机关,了解社情民情政情,引导大学生开展视野,经受锻炼,增强才干,毕业后更好的走向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xx市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8年寒期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范围及见习对象

(一)活动范围

见习活动在县政府、街道办,县级机关各部门开展。

(二)见习对象

1、见习对象为xx籍在外学习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

二、大三在校本科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身体健康,道德良好,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较高。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3、能够自行安排食宿,且未参加过往期到xx县政府机关见习活动的大学生。

(三)限制条件

1、已参加过往期寒、暑假到xx县政府机关见习的大学生;

2、往期报名确定参加见习,但因个人原因中途放弃见习的大学生。有上述两种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者登录xx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点击(

)在线填报《2018年寒假大学生到xx市政府机关见习报名表》,一式三份,由所在院系办公室或团委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到xx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时必须同时持本人学生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各2份),扫描二维码添加“见习群”。名额有限报满为止(不接受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17日;

(三)报名地址: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室。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见习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2月23日,见习期1个月。

报名结束经审查无误的,将通过微信群通知,2018年1月19日领取“见习派遣通知书”,2018年1月22日到单位参加2018年寒假见习。

三、见习安排

(一)见习单位要为见习大学生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确定辅导员对见习大学生进行指导和管理,并安排1次基层调研活动。

(二)2018年寒假,我县共安排30名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见习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为见习大学生办理每人每月2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见习大学生人数报县政府审定后实额发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列支。

(三)见习结束后,每名大学生填写《大学生见习考核表》并完成一份1000字以上的见习总结交见习单位。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在《大学生见习考核表》上签署意见,连同见习总结一并报送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学生寒假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由县人社局牵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各见习单位配合。成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领导小组,由县人社局局长宏任组长,县人社局副局长、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担任副组长,各见习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才交流中心主任马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协调、组织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

明确纪律要求。见习单位要结合见习大学生在读专业,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适当的食宿和办公设施;
并安排专人对大学生进行指导,做好见习大学生参与机关事务、开展调查研究等日常管理;
见习大学生不代表单位处理重要公务,不处理相关文件。同时做好见习纪律、交通安全、保密要求等见习前教育动员。见习大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服从单位安排,认真做好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要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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