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公安网安工作监督检查

  对全县公安网安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落实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1.县级互联网服务单位和联网使用单位;县级信息系统建设、运营、使用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1.县级互联网服务单位和联网使用单位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县级信息系统建设、运营、使用单位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通过现场实地检查、日常工作发现、技术手段监测、案事件倒查等方式相结合进行。

 (四)监督检查措施

 1.通过现场实地检查、日常工作发现、技术手段监测、案事件倒查等方式,发现县级级有关单位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及时督促、指导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予以行政处罚。

 (五)监督检查程序

 1.⑴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⑵督促、指导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⑶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予以行政处罚。

 (六)监督检查处理

 1.⑴发现记录。网安民警及时发现县级有关单位安全措施中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

 ⑵初步通报。网安民警及时将发现的问题通报至责任单位;同时上报局领导和上级网安部门。

 ⑶调查核实。网安民警通过实地了解、电话核实、查看资料等方式,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研究提出责任认定结果;

 ⑷最终认定。调查核实结果后,形成最终认定报告,并通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组织、指导、开展互联网违法信息和情报信息巡查处置工作

 (一)监督检查对象

 事关本地的网站、贴吧、论坛、qq群、微信群等网络社区

 (二)监督检查内容

 依法对事关本地的网站、贴吧、论坛、qq群、微信群等网络社区是否存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所列的9种违法信息巡查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方式

 通过日常工作发现、每天网上巡查、信息系统工具检测等方式相结合进行。

 (四)监督检查措施

 1.定期对本地网站进行人工巡查,发现违法信息及时通报、及时处置;

 2.每天对事关本地的贴吧等网络社区进行网上巡查,发现违法信息及时通报、及时处置;对涉稳、涉警等情报信息及时发现,及时上报。

 3.通过信息系统工具对省内网站进行巡查,发现违法信息及时通报、及时处置。

 (五)监督检查程序

 1.落实安全员负责制度,并确定各地安全员;

 2.及时通处置辖区网站论坛、贴吧等事关本地的网络社区违法信息,;并通报相关单位

 3.核查处置情况及整改情况。

 (六)监督检查处理

 1.发现记录。网安民警及时发现事关本地网站的违法信息,做好记录;

 2.调查核实。网安民警通过对违法信息的鉴别,对违法信息所在网站进行调查核实,研究提出责任认定结论;

 4.最终认定。调查核实结论经逐级报批后,依法作出处理,并通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监督、检查、指导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工作

 (一)监督检查对象

 辖区内互联网上网营业性场所和非经营性上网场所。

 (二)监督检查内容

 依法行使职权即依法监督、检查、指导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通过日常工作发现、举报投诉发现、现场实地检查、技术手段监测、案事件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监督检查措施

 1.通过日常工作发现辖区内互联网上网场所存在的安全漏洞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要求立即整改,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场所进行查处。

 2.通过举报投诉发现辖区内互联网上网场所存在的安全漏洞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要求立即整改,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场所进行查处。

 3.通过现场实地检查发现辖区内互联网上网场所存在的安全漏洞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要求立即整改,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场所进行查处。

 4.通过技术手段监测发现辖区内互联网上网场所存在的安全漏洞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要求立即整改,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场所进行查处。

 5、通过案事件倒查发现各地在监督、检查、指导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通报责任地网安部门,并要求立即整改。

 (五)监督检查程序

 1.落实安全员负责制度,并确定各单位安全员;

 2.及时通报问题不足,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整改;

 3.认真核查各单位整改情况。

 (六)监督检查处理

 1.发现记录。网安民警及时发现各场所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

 2.调查核实。网安民警通过实地核查、现场取证,询问笔录,研究提出责任认定结果;

 3.最终认定。调查核实结果经逐级报批后,依法作出处理,并通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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