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健康查体管理制度

药剂科 健康查体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使用药品质量,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使用条例》等法律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剂科应负责全体从药人员的健康查体工作。

 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体检一次,身体合格者发给"健康证"并建立档案,持合格证方可继续留在本岗位工作,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四、在工作中如有身体不适或外伤要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并到医疗部门检查治疗。一旦发现患有传染病等不符合经营药品要求的,医院将及时将其调离工作岗位,绝不能继续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或与之相关的工作。

 五、因病离岗的工作人员在疾病痊愈、身体恢复健康以后,要持有医生开具的健康合格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六、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齐,对用手直接接触的药品应戴手套、口罩、防止污染。

 七、应建立从药人员健康档案。包括人员体检表、体检结论、处理意见等内容。

推荐访问:管理制度 查体 药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