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任用选拔总结

幻灯片1

选拔任用

幻灯片2

第一节 基本理论

 选拔

 ①公民能否自愿申请公职  ②职位资格要求指的是什么,  ③怎样挑选,  ④由谁来挑选。

幻灯片3

选拔权

 是指挑选或推选官员的权力

 选拔权不独立于任命权是人事权高度集中的自然结果,是专制政体下官吏制度的典型特征之一。

幻灯片4

第二节 选拔模式

 (一)选举法

 选举法是按照一定的程序,由具有规定资格的人员或其代表,以投票方式选择和决定官员的方法,是现代社会公职人员选拔任用的一项根本制度。

幻灯片5

(二)考试法

(三)委任法

委任是上级机关或首长直接任命下级职位人选的办法。其特点是便于统一指挥,提高管理效率。委任制的关键是上级能否公正用人。其前提是对委任者的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并能建立完备的行政责任制度。

幻灯片6

 (四)聘用法

聘用法是在一定期限内通过契约形式任用公职人员的方法。

幻灯片7

第三节 用人标准的嬗变

 公共部门的用人标准适当与否,不仅关系到国家能否获得优秀人才治国理政,而且对整个社会的人才评价有着重要影响。

幻灯片8

 (一)德才标准

 商周有三等之法”:“德行为上,其次治事,再次言语”

幻灯片9

 平等与歧视

 个人担任公职的资格条件包括先赋条件和后致条件两类  地域代表性

幻灯片10

第四节 选拔任用条件

选拔任用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两部分内容。

 基本条件也是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能 力、行为等方面应该达到的水平。

幻灯片11

资格条件即具体任官门槛,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在资历、经历、学历等方面应该达 到的具体要求,也可以说是晋升门槛

幻灯片12

第五节 推荐选拔程序

 步骤一: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 民主推荐是根据干部管理的组织原则,由特定范围内的人员提名举荐党政领导干部具体人选。

幻灯片13

步骤二:组织考察——“认识”考察对象。考察是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要求,采用特定的方式,全面地了解已确定对象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具体情况,达到准确地“认识”已确定对象之目的。

幻灯片14

步骤三:协商酝酿——取得协调一致意见。酝酿是在特定范围内就考察对象充 分发表意见,为党委决定做好准备的阶段。

幻灯片15

步骤四:讨论决定——党委决定任免或决定推荐。讨论决定是指党政领导干部 的选拔任用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做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 出推荐、提名意见。属于上级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本级党委(党组)可以提出任免 建议。

幻灯片16

步骤五:依法推荐或提名——党委向人大、政府和政协推荐或提名。依法推荐或提名是指党委根据《宪法》和《组织法》向人大、政府、政协等机关推荐或提名任用领导干部。

幻灯片17

第六节 变革委任制

 (一)公开选拔

公开选拔是通过公开报名或推荐,并经过竞争性考试向社会招录党政领导干部的制度,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

 在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并被公认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产生的 标志是1985年

幻灯片18

(二)竞争上岗

竞争上岗是与公开选拔几乎同时产生发展起来的国有单位内部

职务晋升的新模式。根据2004年3月中央下发的《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竞争上岗主要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央、国家机关内设的司局级、处级机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或者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幻灯片19

 (三)公推直选

 在中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同样引人注目的是源自基层的选举干部的实践。

幻灯片20

(四)票决制

选举投票即票决,但与公推直选(下级选上级)不同,票决制在于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特指的是上级党委常委会或全委会通过投票方式而不是举手、讨论方式决定下级干部任用的制度或做法。

幻灯片21

 1 官员品德

 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德行操守

 在2002年《干部条例》的基础上,新《条例》将对官员品德操守的考察提升到首要位置。除了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总体原则外,还特别提出以德为先的干部选拔任用原则。

 在对干部的考察中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

幻灯片22

 2 裸官现象

 干部任用选拔彻底剔“裸官”

 去年年底,中组部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明确提出,领导干部如不如实填报收入、房产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等情况,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 针对群众深恶痛绝的“裸官”现象,新《条例》提出了更为明确严格的要求,凡是“配偶已移居国(境)外;
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入考察对象。”

幻灯片23

 3 火箭升官

 破格提拔干部需经危重考验

 针对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破格提升问题,新《条例》明确要求,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

 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必须是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
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
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幻灯片24

 4 带病提拔

 引咎辞职官员两年内禁升官

 新《条例》对于干部考察明确提出,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不得列入考察对象。

 同时,对于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题被免职的官员,新《条例》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幻灯片25

幻灯片26

幻灯片27

幻灯片28

幻灯片29

优品课件

关于新时代村干部选拔任用的调研报告

首先,据调研和分析后表明,农村基层干部“一高三低”现象仍旧十分突出(文化素质低、科技水平低、致富能力低、年龄偏高)。调研所得情况如下:村(社区)五职干部中,支部书记11名,从年龄结构上看:40―45岁2人,46―50岁1人,51-55岁3人,56-60岁3人,61-65岁2;
从文化结构上看:初中文化7人,高中(含函授大专)4人,其中3人是参加工作后政府组织函授学习完成大专。家庭具有固定收入产业的2人,经济收入排列本村居前列的仅1人。村委会(居委会)主任共11人,从年龄结构上看:40岁以下1人,41―45岁1人,46―50岁6人,51-55岁1人,56岁-60岁2人;
从文化结构上看:初中2人,高中(含函授大专)9人,其中2人是参加工作后政府组织函授学习完成大专。家庭具有固定收入产业的4人,经济收入排在本村居前列的2人。社事专干11人,从年龄结构上看:30岁以下1人,36―40岁1人,41―45岁5人,46-50岁4人;
从文化结构看:初中3人,高中(含函授大专)8人;
家庭有固定收入产业的1人,经济收入排列本村居前列的0人。

其次,在工作方法上,大多沿袭过去传统的工作方式方法,以行政强制命令的多,以安排部署的多,以会传达会议的多,对“三会一课”、“一事一议”等制度运用的不是很好。村干部执行政策的能力、加快发展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化解矛盾的能力、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有待于提高。

最后,村干部思个人家庭经济发展的多,谋全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少。村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还有待于提高。

二、村干部培养选拔上存在的困难

目前,在农村干部培养、选拔上普遍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村干部岗位缺乏吸引力,主要是村干部的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普遍较差。“能人”不愿意当村干部的现象日益突出。农村中有文化、有知识、有技术的中青年通过打工,更新了观念,增长了知识,提高了技能,增强了致富的本领,有的率先实现了富裕。他们将打工、经商、办实体与种养植的收入与当村干部的报酬相比较,绝大多数不愿意当村干部。二是是农村普遍存在缺乏优秀人才可选,更缺能人可选。大量有

优品课件

文化、有知识、懂技术的中青年农民外出务工,留下来人员远远不能满足村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选拔的需要。在调查中发现,无产业优势的村里,除进厂务工、经商、从事运输、建筑等外,75%的中青年在外务工。

村干部的选拔任用,关系着一个村的发展和进步,要为百姓选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领导干部,把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作风民主,真心实意为民服务,工作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群众中口碑好的优秀青年,大胆启用到村级领导岗位上来,不求全责备。

首先,以中青年、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为主。新进班子成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文化程度不低于高中。原任班子成员中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但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其次,村干部―般从本村青年、复员军人、企业骨干、致富带头人和外出务工人员中的优秀分子中产生。村后备干部要优先选用。必要时,上级可以选派干部到村任职。支持和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村工作。同时,村支两委干部要组织结构科学合理,虽不要求人人全能,但至少要更有所长,如善于处理文字材料的写手,电脑精通者,村里社会地位较高者,组织协调者等等。只有干部队伍结构科学化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才能促进干部队伍的和谐发展。

优品课件,意犹未尽,知识共享,共创未来!!!

长临河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

集中教育活动总结

2012年是《干部任用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也是我省深化和拓展严肃换届纪律之年。为进一步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和落实,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近日,长临河镇党委采取了四项举措,在全镇扎实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集中教育活动作为当前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并把开展集中教育活动与巩固和庆“七一”纪念表彰活动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着力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要求党政班子成员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推动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集中教育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长临河镇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对集中教育活动中相关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了集中学习教育的内容和方式、方法步骤。采取专题自学、专题宣讲、警示教育、专项自查整改等方式推进集中教育活动,力求达到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一般干部了解,着力提高全镇干部严守组织纪律的意识,不断提高单位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三是做好优化结合文章。积极拓展活动内涵,切实把开展集中教育活动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
紧密结合“喜迎十八大”系列活动,与深化五级书记大走访活动结合起来,做到资源共享、活动互促、多项并举。

四是加快落实执行力度。结合单位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际,对照《条例》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全面规范全镇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下步打算

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我们在思想上是重视的,在态度上是严肃的,在工作上是认真的,在效果上是明显的。同时长临河镇积极对照条例进行测试和自查。通过自查,感到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有的同志认为学习贯彻《条例》是党委和组织部门的事,其它党员干部没必要学。二是有的同志认为《条例》是针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基层选拔的是科级以下干部,不在《条例》规定的范围,没有必要按照《条例》的规定进行选拔。三是有的认为《条例》规定的程序太繁琐,好说不好做,难以按《条例》规定的程序操作。

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集中教育活动为契机,查缺补漏,扬长避短,在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选拔一批干事创业的干部,为我县的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是继续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把学习《条例》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坚持不懈地抓好。特别是要抓好党委班子成员和组织办成员的学习。同时,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使学习贯彻《条例》成为自觉行动。

二是完善并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配套制度。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研究制定进一步做好干部选任工作的有关配套制度,并在严格执行上下功夫,不折不扣地按《条例》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办事,认真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集体研究等基本程序。做到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程序的不上会;
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程序的不上报。

三是努力加大干部监督工作的力度。按照“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要求,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抓好党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和群众监督。特别对重要岗位、关键岗位、要害岗位的领导干部,实行重点监督,防止和纠正干部选任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组织部门与执法执纪部门联系制度、领导干部问题调查审理和督办制度以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话打招呼等有关制度。对干部在选人用人、纪律作风、廉洁勤政以及执行公务等方面反映出来的问题,依据《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相应采取组织措施。加大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条例》办事的,严肃批评,坚决纠正;
对造成用人失误的,追究责任,切实维护好选任干部工作的严肃性。

文章

信息时代的到来,给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增添了许多色彩,村民自治不再沿用传统方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而村干部作为最基层的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带领作用,如何将村民团结起来,如何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如何推动新农村建设等问题与村干部密不可分。因此选好建好村干部队伍,是村级组织建设加强的前提,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条件,是成功解决新时期“三农”问题的必然要求。在这里我就调研情况浅谈一下当今村干部的基本情况和选拔任用等问题。

一、村干部基本情况 现举例位于荣昌县东部,距荣昌县城5公里,幅员面积63.04km2,总耕地面积27127亩。总人口39613人的荣昌县峰高街道。峰高街道辖3个社区和8个行政村,75个社(组),其中,农业人口35481人,非农业人口4132人。共有1347名党员,30个基层党组织。

首先,据调研和分析后表明,农村基层干部“一高三低”现象仍旧十分突出(文化素质低、科技水平低、致富能力低、年龄偏高)。调研所得情况如下:村(社区)五职干部中,支部书记11名,从年龄结构上看:40—45岁2人,46—50岁1人,51-55岁3人,56-60岁3人,61-65岁2;
从文化结构上看:初中文化7人,高中(含函授大专)4人,其中3人是参加工作后政府组织函授学习完成大专。家庭具有固定收入产业的2人,经济收入排列本村居前列的仅1人。村委会(居委会)主任共11人,从年龄结构上看:40岁以下1人,41—45岁1人,46—50岁6人,51-55岁1人,56岁-60岁2人;
从文化结构上看:初中2人,高中(含函授大专)9人,其中2人是参加工作后政府组织函授学习完成大专。家庭具有固定收入产业的4人,经济收入排在本村居前列的2人。社事专干11人,从年龄结构上看:30岁以下1人,36—40岁1人,41—45岁5人,46-50岁4人;
从文化结构看:初中3人,高中(含函授大专)8人;
家庭有固定收入产业的1人,经济收入排列本村居前列的0人。

其次,在工作方法上,大多沿袭过去传统的工作方式方法,以行政强制命令的多,以安排部署的多,以会传达会议的多,对“三会一课”、“一事一议”等制度运用的不是很好。村干部执行政策的能力、加快发展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化解矛盾的能力、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有待于提高。

最后,村干部思个人家庭经济发展的多,谋全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少。村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还有待于提高。

二、村干部培养选拔上存在的困难

目前,在农村干部培养、选拔上普遍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村干部岗位缺乏吸引力,主要是村干部的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普遍较差。“能人”不愿意当村干部的现象日益突出。农村中有文化、有知识、有技术的中青年通过打工,更新了观念,增长了知识,提高了技能,增强了致富的本领,有的率先实现了富裕。他们将打工、经商、办实体与种养植的收入与当村干部的报酬相比较,绝大多数不愿意当村干部。二是是农村普遍存在缺乏优秀人才可选,更缺能人可选。大量有文化、有知识、懂技术的中青年农民外出务工,留下来人员远远不能满足村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选拔的需要。在调查中发现,无产业优势的村里,除进厂务工、经商、从事运输、建筑等外,75%的中青年在外务工。

三、村干部的选拔思考

村干部的选拔任用,关系着一个村的发展和进步,要为百姓选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领导干部,把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作风民主,真心实意为民服务,工作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群众中口碑好的优秀青年,大胆启用到村级领导岗位上来,不求全责备。

首先,以中青年、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为主。新进班子成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文化程度不低于高中。原任班子成员中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但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其次,村干部—般从本村青年、复员军人、企业骨干、致富带头人和外出务工人员中的优秀分子中产生。村后备干部要优先选用。必要时,上级可以选派干部到村任职。支持和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村工作。同时,村支两委干部要组织结构科学合理,虽不要求人人全能,但至少要更有所长,如善于处理文字材料的写手,电脑精通者,村里社会地位较高者,组织协调者等等。只有干部队伍结构科学化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才能促进干部队伍的和谐发展。总之,加强和改进村干部的选拔任用,是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和谐村居的保证;
选好用好村干部是农村脱贫致富、推动新农村建设的保证。

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落实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有关任务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在地县两级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精神,岳普湖县将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作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程序,确保了“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现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县委对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地区有关要求,召开专门会议,精心制定了《岳普湖县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程序、时间安排和总体要求等。细化工作责任分工,确立了由县委书记负总责,组织部长具体负责的责任分工,切实加大对“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协调力度,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严格履行程序,保证“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质量。一是深入分析,全面总结2008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为确保“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县委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遵守干部

选拔任用工作各项纪律、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等方面,对2008年度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撰写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二是严格按照规定范围,确定民主测评对象。按照自治区、地区确定的民主测评对象范围,我县坚持做到既不随意扩大、也不随意缩小。对2008年度新提拔的乡镇党政正职、县直机关党政主要领导(含二级局党政主要领导)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以及从县直交流到乡镇担任党政正职领导进行了全面统计、分析,确定民主测评对象18名。三是认真筹备,切实做好干部工作专题报告和评议、测评工作。根据“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安排,我县需参加“一报告两评议”的县委委员共46人,因事、因病请假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县委委员37人。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会议上,县委书记王湫斌代表县委常委会向全体委员就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与会的县委委员在认真聆听工作报告基础上,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对2008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民主评议,对18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民主测评,真正使评议、测评工作成为扩大民主、加强监督、促进工作的过程。

三、综合分析评议、测评结果,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工作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在地委组织部参会同志的指导监督下,对评议表和

测评表进行了汇总,与会的37名县委委员对我县2008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平均满意率为96.6%,对当年新提拔任用的18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平均满意率为98.8%。从测评、分析结果来看,县委委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可度较高,体现了县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认真贯彻条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受到干部群众好评。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部分党员干部对《干部任用条例》学习领会的深度不够;
二是新形势下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以《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宣传周为契机,积极开展《干部任用条例》进机关、进基层、进课堂活动,并加大对党员干部学条例、用条例的检查指导力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自觉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切实增强学习效果。同时,进一步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力度,切实拓宽干部选拔任用渠 道,不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一年来,我县在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特别是在近年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实践中,从未接到过群众的有关举报。今后,我们将以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提供组织保障。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汇报

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报告(共5篇)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汇报(共9篇)

干部选拔工作总结

推荐访问:任用 村干部 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