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最新整理科技局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科技局办公用房活理自查报告

 市活房办:

 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

 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活理办公用房的通知》 (兰办发〔20xx〕112号)、《中共兰

 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市级党政机关及直届事业 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全面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办发〔20xx〕113

 号)、《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甘办发电〔 20xx〕 248号》(兰办发电〔20xx〕48号)等通知精神,现将科技局系统活理办公用房情 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科技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专题会议进行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充分认识到这次活理摸底工作既是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 也是我市摸活办

 公用房底数、有针对性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从 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为保证 活理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将各级要求落实到位,决定成立 局主要领导任组长、

 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届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任组员的办公用房公务 用车活理摸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 和相关材料整理上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这次活理摸底工作政策性强,局党组明确提出局届单位与局机关同 步实施这项工作,制定下发了《兰州市科技局关于做好直届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

 车全面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活房工作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 双十条、市委十四条规定结合起来进行,从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 ;严格

 使用标准,加强规范管理;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取得实效;立足工作实际,着眼工 作大局等4个方面组织落实,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实事求是 处理问题,加强上下协调沟通,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及时解决,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把活理办公用房 的工作落到实处。

 二、活理情况

 科技局系统按照《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转发甘办发电〔20xx〕248号》(兰办发电〔20xx〕48号)通知要求,认真实施 办公用房活理自查工作,经自查情况如下:

 (一) 目前,市科技局系统没有新建、在建楼堂馆所,没有出借办公 用房情况,没有改变办公用房用途情况,局届事业单位没有占用机关办公用房情 况,没有变更为企业的单位占用办公用房情况。

 (二) 科技局机关和6家局届单位,共23位县级领导十部,经市活房 办检查办公室用房全部符合标准,正常使用。

 (三) 科技局下届6家正县级单位,均未与局机关合署办公:

 科技局机关,行政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金昌北路广武商厦 8

 楼,办公楼届于分配;

 兰州工业研究院,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七

 里河9号办公,办公楼届于自有

 兰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詹家 拐子89号办公,办公楼届于自有;

 兰州市科技联合服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庆 阳路94号4楼南侧,办公楼届于分配;

 兰州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参公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火车站 西路722号市委党校1号楼,办公楼届于租用;

 兰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中山路 28号棉麻大厦9楼,办公楼届于租用;

 兰州市知识产权局,参公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城关区火车站西路 722 号市委党校1号楼,办公楼届于租用。

 (四) 兰州工业研究院出租办公用房 211.2肘,年租金8万,租赁合 同到期后予以收回;兰州科技情报研究所出租的办公用房 380 tf,年租金6.6万元,租赁合同到期后予以收回。

 除上述两家单位外,科技局机关及其他 4家局届单位没有出租办公 用房情况。

 (五) 兰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办公用房超出 771.3 m2(不含公摊,业务 用房按照活房办前期认定的118肘计算),主要原因系前期自查活理中对业务用 房标准把握不准确,现列入活理整改范围(详见三整改建议)。

 (六) 科技局前期与国家统计局兰州市企业调查队协商,该单位原使

 用的兰州人大培训中心8楼三间办公室共90.6 m2(不含公摊)与兰州技术市场管 理办公室原租赁的市委招待所办公用房共计 167.8 m2(不含公摊)进行置换,经协

 调兰州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使用兰州市知识产权局租赁的市委党校办公用房。

 (七)经自查,目前科技局系统使用的办公用房情况为:

 科技局机关:编制46人(今年已接收军转十部5名,等待编办核编), 实有47人,分配办公楼总建筑面积954.95 m2,办公用房建筑面积596.9 m2,公 摊 358.05 m2;

 兰州工业研究院:编制75人,实有75人,自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 2424.59 m2,办公用房建筑面积 xxx2.19 m2,业务用房面积736.77,公摊305.63 m2;

 兰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编制37人,实有32人,自有办公楼总建 筑面积2250 m2,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437.3 m2,业务用房面积118 ,公摊694.7 m2;

 兰州市科技联合服务中心:编制 25人实有23人 分配办公楼总 建筑面积288肘,办公用房建筑面积 240.99肘,公摊47.01 m2;

 兰州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编制15人,实有10人,租赁办公楼总 建筑面积248肘,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00肘,公摊48 m2;

 兰州生产力促进中心:编制29人,实有25人,租赁办公楼总建筑 面积713 m2,办公用房建筑面积413.6 m2,业务用房面积19.76 m2,公摊279.62 m2;

 兰州市知识产权局:编制20人,实有15人,租赁办公楼总建筑面 积1199.01肘,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60肘,业务用房面积561.64肘,公摊277.37 m20

 三、整改建议

 根据前期自查情况,制定整改建议方案如下:

 (一) 立足厉行节约,对办公用房已经进行适用性改造的单位优先考 虑继续使用原办公用房,科技机关、兰州工业研究院、兰州市科技联合服务中心、 兰州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兰州生产力服务中心、兰州市知识产权局6家单位继 续使用现有办公用房,在此基础上,按照退超补缺、便于工作的原则在科技局系 统内部调整。

 (二) 与国家统计局兰州市企业调查队置换,位于兰州人大培训中心 8楼的3间办公用房共90.6 m2,科技局机关作为资料室和活动室使用。

 (三) 兰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自有的位于城关区詹家拐子89号办公 楼总建筑面积2250肘,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437.3 m2,前期活房办检查中认定的 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18肘,其中,未将文献检索中心 48肘和wang络通信机房 32肘共计80 认定为业务用房,另外,该所一楼建筑面积425肘,公摊面积88.8 肘,计划于20xx年开展“兰州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使用,该平台主要

 任务是:整合兰州市现有科技创新资源,为企业提供专家库技术咨询,获取国内 外科技文献、数据和知识产权信息,科技成果和技术交易信息查询等服务, 形成

 产学研用的“对接点”,提升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因此,现申 请认定上述文献检索中心、wang络通信机房和兰州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3处

 办公用房为业务用房,调整后该所业务用房共计 534.2 m2,办公用房建筑面积

 533.46肘,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 xxx0肘,公摊452.34 m2,使用该办公楼第一 至第四层,超出部分(第五层、第六层)建筑面积730肘,办公用房建筑面积486.64 肘,公摊242.36 m2,拟调整如下:

 1、调整给科技局机关140 办公用房(不含公摊);

 2、 调整给兰州科技联合服务中心 200肘办公用房(不含公摊);

 3、 其余部分安排兰州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办公室办公,该办编制 10人,办公楼总建筑面积221.54肘,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47.64肘,公摊73.9 m20

 (四)整改后科技局系统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科技局机关:编制46人(今年已接收军转十部5名,等待编办核编), 实有47人,分配的兰州人大培训中心办公楼总建筑面积 1045.55 m2,办公用房

 建筑面积687.5肘,公摊358.05 m2,计入调整的兰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办公楼 140 办公用房(不含公摊),共计办公用房建筑面积827.5 m2

 兰州工业研究院:继续使用现自有办公楼;

 兰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编制 37人,实有32人,调整后自有办公 楼总建筑面积xxx0肘,办公用房建筑面积533.46肘,业务用房面积534.2 m2, 公摊 452.34 m2。

 兰州市科技联合服务中心:编制 25人实有23人 分配办公楼总 建筑面积288肘,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40.99肘,公摊47.01 m2,计入调整的兰 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办公楼200肘办公用房(不含公摊),共计办公用房建筑面积 440.99 m2.

 兰州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继续使用现分配办公楼

 兰州生产力促进中心:继续使用现租赁办公楼 兰州市知识产权局:继续使用现租赁办公楼。

 兰州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办公室:编制10人 安排到兰州科技情 报研究所办公楼办公,办公楼总建筑面积 221.54肘,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47.64 肘,公摊73.9 m20

推荐访问:科技局 办公用房 自查 清理 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