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工作自查报告

天民发?2010?号 签发人:李辉庭

天祝藏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优抚对象抚恤保障工作调研报告

优抚保障工作是一项关系国家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是国家和社会对优抚对象实行优待、抚恤及其他物质照顾和精神鼓励的一种行政管理,是一项特殊的社会保障。保障的对象主要是对国家和社会做出过贡献的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革命伤残军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当前,做好上述人员的保障工作,对促进天祝经

济建设、国防建设和保持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天祝县优抚对象基本情况

全县各类优抚对象5867人,其中:现役军人家属81户,重点优抚对象389人(户)。重点优抚对象中烈属8户,因公牺牲军人家属3户,病故军人家属12户,革命伤残军人103人,在乡老复员军人66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8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129人。

二、我县优抚保障的主要形式和现状

现阶段我县优抚保障的形式主要有:

1、优待补助;

2、伤残抚恤;

3、死亡抚恤;

4、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安臵。医疗保障的形式主要有:对六级以上在职的伤残军人医疗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帐管理。医疗费支付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帮助解决。对六级以上在乡的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由县财政部门负担,民政部门实报实销。其它优抚对象县上只能酌情解决。

多年来,天祝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优抚和医疗费落实工作,逐步健全了组织网络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使优抚医疗保障工作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进一步发展和巩固了“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我县党政军领导高度重视优属宣传教育,采取广播电视、横幅标语、简报板报、竞赛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宣传教育的形式一年比一年新,力度一年比一年大,效果一年比一年好。优属宣传与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相结合来。近年来,我们举行了“爱我中华”知识竞赛、歌咏比赛、“七一”文艺晚会、“八一”慰问演出等活动。优属宣传与国防

教育相结合,在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开设了优属和国防宣传专栏,三年累计播稿60余篇,全县先后印发了各种有关国防宣传教育材料1000份(册),出黑板报120期(次),悬挂横幅张贴标语50条(幅),出动宣传车10辆(次),编印简报9期,举办各类国防教育演讲会、报告会18场(次)。

二是健全组织机构。为了加强优抚医疗保障工作的领导,我县多次调整充实了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军地双方有关领导及部门领导参加的优属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也相应调整充实了优属工作领导机构,基层单位普遍建立健全了优属服务小组。目前,各系统、各单位成立了优属服务小组238个。形成了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优属工作体系,形成了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组织体系,为做好优属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完善优属工作制度。军地双方领导十分重视优属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近年来,先后制定出台了《天祝县拥军优属细则》、《天祝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规定》、《天祝藏族自治县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暂行办法》等法规性文件。优抚工作中做到了工作上有政策、行为上有规范、落实上有措施、检查中有标准,在资金的管理中做到专帐、专人管理,统一拨款、专款专用,使优属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是抓检查,落实优抚政策。农村税费改革后,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发放,使优待金发放步入程序化、规范化轨道。为保证优抚医疗保障工作的顺利

开展,每年县上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乡镇、走村入户,对优抚医疗保障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做到征兵时检查优抚医疗保障工作落实情况,慰问时检查优抚医疗保障工作落实情况,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时检查优抚医疗保障工作落实情况,责任制考核时检查优抚医疗保障工作落实情况,保证了优待金的足额、按时发放。

五是献爱心,大力开展优抚慰问活动。每逢“八一”和春节前后,县委、政府都组织四大班子领导和各单位分别慰问优属对象。优抚工作做到“四有三好”,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活动、有成效,宣传教育好、优抚安臵好、作用发挥好。做到“四个100%”,即优抚政策兑现100%、义务兵退伍安臵100%、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臵100%、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100%。实现了“三个同步”,即改革意识和双拥意识同步增强,地方生产力和部队战斗力同步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优抚水平同步提高。

三 我县优抚保障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从保障对象上看。过去所保障的五类对象中革命烈士家属、伤残军人、复员军人大部分都已步入老龄化,进入了特殊的困难时期。同时随着企业改制和市场化步伐的加快,过去安排到企业的老军人,有许多人都已下岗或失去生活来源,他们的生活保障已无承担主体。特别是在乡老复员军人,因退伍时年龄较大,结婚较晚,致使家庭人口素质较低、缺乏劳动力,他们的生活与其他群众相比困难程度更大。

二是从保障政策看。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过去可以由政府执行或协调执行的一些优抚政策,有的难以落实。比如伤残军人乘车

减免问题,在国营客运单位还可执行,而私营的却难以落实。

三是从保障机制看。在“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保障体制中,群众和社会的承担功能已经弱化,组织起来困难重重。而国家的承担能力又十分有限。“国家、社会、群众”三者的责任还不十分明确。

四是从保障经费看。过去的群众优待经费承担的主体是农民群众,但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实施,过去的筹资渠道已失去。由于财力的限制,国家和地方承担的优待抚恤经费主要是人头经费,解决优抚对象特殊困难的机动经费太少。因此,很难解决优抚对象的特殊困难。

五是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公费医疗待遇无处落实。目前出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1、在职伤残军人不能与一般职工一样进入医保。劳动保障部门强调这部分特殊群体不能挤占正常人的统筹基金,要单独列账管理,经费应由其所属单位支付。而伤残军人大部分都在企业,许多企业现在已名存实亡,根本无力支付医疗费。

2、在乡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费用捉襟见肘。这部分对象是优抚医疗保障的传统群体,一直以来是由当地财政据实拨付到当地民政部门。随着公费医疗制度的取消,医疗药品价格的持续攀升,特别是在乡伤残军人普遍进入老年高致病期,原有的经费保障方式已远远不能满足伤残军人的需要。处于地方财政无力增加投入,劳动保障统筹基金不足,民政部门左右为难的境地。

六是其他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低。烈属、牺牲病故军人家属、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重点优抚篇二:2012-2013年民政局优抚对象调研汇报 2012-2013年民政局优抚对象调研汇报

一、“十五”期间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基本情况

荔波县位于贵州省南部、黔南州南端,东北与黔东南州的从江、榕江县接壤,东南与广西的环江、南丹县毗邻,西面和独山县交界,北与三都县相连。既是中共一大代表邓恩铭的故乡,又是红七军会师和战斗过的革命老区。全县国土面积2441平方公里,县辖17个乡(镇)、98个村(居)委会、1241个村(居)民小组,总人口16.8万人,现有各类优抚对象3368人,占总人口2%,重点优抚对象457人、驻有县人武部、消防大队、武警中队三个军(警)单位。全县人民和驻荔部队官兵,素有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十五”期间,县委、县政府及驻荔部队和全县各族群众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双拥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增强军队凝聚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部队战斗力”为双拥主题,紧紧围绕“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工作方针,始终坚持“打牢基础、规范工作、保持经常”的工作思路,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双拥工作新格局,巩固和发展新型的军政军民关系,推动了我县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加强了组织领导。历届各级党委、政府和驻荔部队对双拥工作十分重视,坚持把双拥工作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并在调整党政领导班子时,同时调整、充实双拥领导班子,形成了党政军各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 主管部门全力抓,社会各界共同抓的齐抓共管局面,使全县双拥工作形成了一个上下一条线、纵横连成片的机制,保证了我县双拥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国防教育广泛深入。“十五”期间,我县全民国防教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大力度,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地在全县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革命光荣传统教育为核心,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为主题的国防意识教育。宣传国防教育,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阶段性教育相结合,突出以阶段性集中教育为重点,同时以先进典型激励教育为要点,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的同时,注重元旦、春节、建军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组织阶段性集中教育,形成宣传高潮,国防观念宣传教育始终贯穿于双拥工作的全过程。“十五”期间,组织大型宣传活动27次,利用影视宣传200多次,办墙报、黑板报300多期,兴办国防知识竞赛4次,张贴标语600余幅,印发宣传资料39000多份,新闻媒体报道新闻稿件达280多篇,全县直接参与国防和双拥教育达60万人次。通过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认识到“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 没有人民的一切”,懂得“国无防不立, 民无军不安”和“富国必强兵”的道理,从而,增强了以爱国主义思想为基础的民族精神,焕发了军民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而自强不息,奋力进取的精神。

(三)积极动员适龄青年踊跃参军,支援国防建设。“十五”期间,各 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严格执行国家征兵政策,以对国防建设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好体检、政审、定兵三大关,认真抓好征兵工作,先后征集入伍新兵共233名,为部队输送了一批又一批的合格兵员,多次受到国防部及省、州的表彰。目前,我县已取得了32年34次无责任退兵的好成绩。

(四)建立奖励制度,鼓励战士为国立功。为鼓励战士安心部队服役,争取为国立功受奖,县委、县政府行文规定,对立功的荔波籍现役干部战士实行奖励制度,即:对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授予荣誉称号者奖励5000元,荣立一等功者奖励3000元,荣立二等功者奖励2000元,荣立三等功者奖励500元。“十五”期间,我县籍现役军人立功共计32人次(其中干部1人次立二等功、战士31人次立三等功),兑现奖励金1.75万元。奖励制度的建立,使青年应征入伍积极性高,战士更加安心服役。

(五)优抚政策高标准落实。我县历年来对提高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标准极为重视,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牢固树立“改革不忘国防,富裕不忘拥军”的观念,“十五”期间,认真落实有关规定,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经费投入不断加大,优待抚恤标准不断提高。“十五”期间,总投入优抚费300万元,并由2001年的40万元增加到2005年的90万元,增长125%,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统筹办法已由2002年前向全县统筹改为税费改革之后的2003年起实由县 级财政转移支付,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由“九五”期间按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兑现提高到了“十五”期间按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0%兑现,并由2001年户均1196元提高到2005年户均1490元,增长25%,老复员军人定补由2001年年户均840元提高到2005年户均1652元,增长97%,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革命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的抚恤标准均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执行,并逐年提高。“十五”期间共发放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金2300余人次、总金额244万元。

(六)积极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努力解决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的“三难”问题。“十五”期间,我县把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作为拥军优属工作的重点,积极开展了“爱心献功臣行动”,共建(修)优抚对象住房难80户240间4800平方米、国家补助17.9万元,解决医疗难134人、国家补助6.8万元,解决生活难620人次、国家补助25.7万元。通过解决“三难”,使全县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医疗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

(七)坚持拥军优属活动社会化、经常化。“十五”期间,每逢元旦、春节、建军节等重大节日,县委、县政府都要行文对节日期间的拥军优属活动进行安排,并拨出专门经费,县四大班子领导组成慰问团,各乡(镇)成立拥军优属慰问小组采取召开军(警)民座谈会、双拥联谊会、上门走访等形式,对驻荔部队和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五

年间,慰问驻荔部队拨款12.52万元,慰问各类优抚对象1800余人次36万元、实物折款11.2万元,慰问军烈属春联1466人次1466付、年画1132幅。每年征兵和驻荔部队老兵退伍期间,都开展慰问入伍新兵和退伍老兵活动,总慰问金3.88万元(其中新兵2.88万元、老兵1万元)、鞋垫500多双。

(八)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十五”期间,共接收退伍军人260名(其中农村222名、城镇38名),按政策对符合安置工作条件的40名同志(其中城镇38名、农村因公七级残疾军人1名、农村因公五级残疾军人1名)全部安置完毕。在农村220名退伍军人中,积极向有关部门推荐录用193名占总数的87%。

(九)动真情为驻荔部队办实事、解难题:“十五”期间,解决部队粮油水电燃料等补助资金16.4万元,解决部队营建、设备等项建设投入资金795.7万元,并且驻荔部队(人武部、消防大队、武警中队三个单位)都全部搬进了新房办公。

(九)驻荔部队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拥政爱民工作。“十五”期间,开展军(警)民共建点由2001年的4个共建点发展到2005年的9个共建点;
累计出动兵力3790余人(次),车辆280余台(次),参与抢险救灾70余场(次),扑灭森林火灾、民房火灾67起,救助和转移群众118人,抢救国家和人民财产1800多万元;
参与改善城区环境篇三:优抚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调研通知

关于开展优抚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调研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

近年来,优抚工作取得长足发展,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也遇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亟需认真研究解决。为此,民政部优安局决定于2012年在全国优抚系统开展重点难点问题调研。根据部里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宗旨

紧紧围绕优抚工作更好地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更好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调动全系统的力量,突出抓好新时期优抚对象在生活、医疗、住房政策制度等方面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形成一批富有价值的调研成果,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为政策制定提供支撑。

二、调研题目

1、《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参照指标研究》,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抚恤补助标准与人均生活水平指标挂钩联动机制。

2、《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研究》,从配套办法制定、医疗补助资金使用和“一站式”结算普及等方面,研究如何

进一步完善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3、《优抚数据和资金管理研究》,就如何进一步提高优抚数据和资金的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出意见建议。

4、《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制度研究》,从保障范围、优待标准、资金筹集、制度建设等方面,探索建立优抚对象住房保障新模式。

5、其他政策制度方面的问题。

三、有关要求

请各县(区)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研究。调研报告要有数据、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力求符合实际、内容翔实、观点清晰。

请各县(区)民政局至少报送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于8月10日前报送至优抚科邮箱

濮阳市优抚科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2篇四:优抚工作面临的困难与对策-1 优抚工作面临的困难与对策初探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 周元富 司海清

优抚工作是一项关乎国家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是国家和社会对优抚对象实行优待、抚恤及其他物质照顾和精神鼓励的一种行政管理,是一项特殊的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优抚工作的对象主要是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残疾军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复退军人等。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现行的优抚政策与优抚对象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各种与现行政策未能涉及的诉求越来越多,由此引发了大量的群体上访事件造成诸多不稳定的因素。因此,做好新时期的优抚工作,对实现“十一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目标,构建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现阶段我国优抚保障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从对象上看。革命烈士家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大部分都已步入老龄化,年老多病丧失了劳动力,进入了特殊的困难时期。随着企业改制和劳动力资源市场化的不断推进,七八十年代安排到企业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多数人都已下岗或失去生活来源,他们的生活保障已无承担主体。加上由于历史、个人以及主客观等多方面的原因,部分优抚对象家庭人口素质低、劳动力匮乏、年老体弱,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先天不足,“等靠要”思想严重,从而使得部分优抚对象家庭自我生存、自我保障、自我发展的能力十分薄弱。

二是从政策上看。抚恤补助经费的增长滞后于经济发展速度,政策调整滞后于国家改革进程,造成优抚对象保障标准偏低,致使部分优抚对象家庭的生活水平低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另外,优待抚恤补助经费自然增长机制、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伍军人安置等一系列政策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已越来越不相适应,导致部分优抚政策难以落实,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受难以保障。如,残疾军人乘车减免问题,随着客运经营市场化的不断推进,股份制和私有制的不断介入,残疾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乘车已无优惠政策可言。重点优抚对象和现役军人进景区优惠门票问题,规定不明确,多数景区也没有执行。

三是从机制上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在“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保障体制中,群众和社会的承担功能已经弱化, “国家、社会、群众”三者的责任不明确,社会化程度不高。目前,社会力量参与优抚保障无明确的政策支撑,社会力量参与保障的途径不畅,力量薄弱。作为社会化实质性标志的社会中介组织、民间机构、“两新组织”尚未真正参与到优抚保障中来。社会化程度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农村优抚保障事业的发展。

四是从经费上看。过去优抚对象的优待金承担主体是农民群众,农村税费改革实施后,各种提留被取消,过去的筹资渠道已不存在,所有的经费来源主要靠当地财政筹措。由于诸多原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西部地区资源匮乏,经济不发达,地方政府无力拿不出更多的资金用于优抚保障。由于财力的限制,除基本保障优抚对象人头经济外,涉及优抚对象住房、就医、子女入学等特殊困难,难以

得到根本解决,沉淀的各类问题越来越多,资金缺口越来越大。

二、做好优抚保障工作的对策

为进一步做好优抚保障工作,针对优抚保障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应紧紧抓住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大好时机,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全面推进优抚保障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做好优抚保障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优抚保障工作做得好与坏不仅关系到优抚保障对象的生活问题,而且也关系到我国的国防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优抚保障的地位和作用与军队的地位和作用紧密相关,军队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主权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没有强大的军队作保障,国家就会被动挨打,经济发展就没有保证,人民也无法安居乐业。因此,全社会都应该关心并自觉参与到做好优抚对象保障工作行列上来。一是引导优抚对象保持和发扬自强不息的精神,理解国家的困难,不等不靠勤劳致富,在各自的岗位上起模范带头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步伐做出新的贡献;
二是强化全民国防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民营企业界人士,以各种方式支持部队建设,树立“富而不忘国家、不忘国防”的思想,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优抚对象的氛围,积极履行优抚保障的职责和义务。三是着力提高从事优抚保障工作人员的素质。因优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工作难度大,为此,从事该项工作的机关工作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要牢固树立情系优抚对象、心系优抚工作的思想。切实做到政策熟、业务精、善协调,要把做好优抚保障工作当作为党和政府分忧,促进社会稳定和部队官兵思想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履行好

职责。

(二)逐步完善优抚政策法规,增强优抚保障工作的稳定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价值观念的转变,优抚保障工作应从过去的荣誉奖励为主转到以扶贫解困为主。由于受诸多因素影响,现行优抚政策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优抚对象除革命烈士家属、革命伤残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外,出现了一些新的尚未纳入需重点关注的优抚群体。如老高原、老边防和高危兵种专业身体致病的复员退伍军人,破产企业军转干部等。对这些涉军的特殊群体如何解决他们面临的困难,现行优抚政策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逐步完善以寻求政策的支撑。首先、修改完善优抚政策法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现行优抚政策进行修改完善,扩展优抚保障功能。对已经失去意义的保障政策予以废止;
对已经弱化的保障政策进行强化和改进;
对需涉及而尚未涉及的对象进行补充,力求政策的合理性和适应性,实现优抚保障政策的法制化、规范化。其次,加大财政投入的力度。坚持社会经济发展与优抚经费的增加相适应,建立多层次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形成社会参与优抚保障的机制,确保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同步于当地经济发展,不低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

(三)努力构建优抚保障的多元模式,加大优抚保障工作力度。一是办好优抚事业,增强社会参与优抚工作效应。各地要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加大对优抚事业工作的投入,以优抚事业的社会认同性引领社会各阶层参与优抚工作,让优抚事业进入社区,融入社会,促进优抚事业向社会各阶层延伸和发展,营造全社会关心并参与优抚事业的热情。二是强化政府保障的主体责任,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优抚

事业的积极性。优抚工作应牢固树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思想,一级政府应按政策要求为优抚事业提供足额的财政资金,确保优抚工作有序运行。要大力倡导社会参与优抚事业就是实质拥军的浓厚氛围。动员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各种形式的优抚保障工作,为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就医等现实问题提供服务,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实现优抚保障政府与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三是探索社会中介参与优抚保障模式,拓宽优抚保障机制。社会中介组织参与优抚保障,是多元化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政府转变职能,嫁接新的服务保障体系,发挥中介组织作用的运用和实践,是优抚保障社会化的有效途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非公制经济已占了主体,引导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特别是“两新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已成为新型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阶层的责任和义务。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利用社会财力、人力、物力以及管理服务的优势,为广大优抚对象服务,既能增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成就感和责任感,又能减轻国家和政府的负担,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优抚保障新格局,更好地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建立新的经费投入机制。优抚保障经费是落实优抚保障措施的物质保证,是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推进优抚保障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从目前优抚对象面临的各种困难看,国家和政府的财力还难以完全承担这样的重负。为此,在多元化经济迅猛发展的状况下,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投资机制已成为一种现实。如,篇五:2014年优抚工作总结 本年度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民政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理论和实践水平,

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思想上严于律己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八”精神以及“八项”规定和各种法律法规,积极参加镇中心组和机关政治学习,并用于指导工作和生活。始终做到“思想上跟党走,经济上不伸手”。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纪律,团结同事,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种活动。

二、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扎实做好工作

(一)全镇城乡老复退军人18人,参战军人53人,带病回乡4人,“三属”6人,残疾军人4人,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60人。全年发优抚人员(老复退、参战参核、带病回乡、“三属”)生活定补金561780元;
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53700元;
节日慰问费47480元;
镇机关退伍军人51人,发节日慰问费17100元;
优抚人员重大疾病和门诊医疗补助62700元;
住院医疗补助8872元;
优抚对象死亡安葬费6930元;优抚人员帮扶解困金33000元;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96000元。除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费外,还随时了解他们的生产和生活现状,及时向镇领导和区优抚科汇报,妥善处理。

(1)认真调查了解,及时申报。一是新增3个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将在2014年享受生活补助费;
(2)做好义务兵役等记,落实优待待遇。一是全年共有37户享受家庭优待金,并根据万盛区民发(2012)2号文件精神,及时足额的发到义务兵家长手中;
二是对家庭确实有困难给予适当的救助。(3)组织特色活动,营造双拥氛围。一是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及辖区居民到烈士墓前向烈士敬献花圈和扫墓,同时在网上进 行献鲜花、花篮等祭奠英烈的活动,成功营造双拥社会氛围。二是认真按时完成义务兵家属光荣牌的发放工作。(4)是积极宣讲退役回乡的义务兵政策,让他们安心广阔的天地里,发挥自己的特长,创造自己的一片天地;

(5)根据上级要求,原南桐煤矿辖区光荣山上的朱天功等二位烈士墓移交给我镇管理,本镇接收后,二烈士墓由于年久,有部分损坏,因此,今年六月份开始筹备修缮,于九月份经开区民政局、经开区财政局验收合格,共耗资24000元。

(二)、做好孤儿资料和困境儿童工作全镇孤儿7人,今年新增困境儿童2人,停止1人,困境儿童共计9人,并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和节日慰问费120480元。

(三)、做好城乡精简人员生活定补发放工作,随时了解情况,报镇财政所由其划到每人账户里。全年发精简定补金元。

(四)、全镇有百岁老人5个,随时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及时向各级反映按时发放营养费和节日慰问费16300元。

(五)、今年全镇有502个老人办理了老年证。并及时发到每个老人手中.。

(六)、全镇有精神病人134人,长期住院治疗的有34人。其中有13人由政府负责治疗费等费用,按政府的要求每季度到医院结账,全年费用治疗费115068,生活费28626元。

(七)全镇医疗临时救助115人,救助金额173300元整

(八)全年发放精简压缩、社会困难补助金154378元。

(九)、服从领导,听安排,认真完成镇里的各项中心工作。

三、存在的不足 虽然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加强创新意识,努力完成2015年的各项工作。

优抚科雁过拔毛自查自纠报告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优抚科雁过拔毛自查自纠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优抚科雁过拔毛自查自纠报告一

根据《岳阳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行动实施方案》(岳办[XX]16号)要求,我区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清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边查边改,狠抓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有关情况如下:

一、突出责任,上下联动抓整治

为更好地落实市专项整治行动自查工作部署要求,我区建立了专项整治月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先后组织召开了3次工作调度会,由各成员单位逐一汇报系统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区专项整治办对前段工作点评部署,指导开展后阶段专项整治工作,对清理自查工作推进不力的4家单位点名批评,并由相关责任人作出了检讨,通过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保障自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抓整治

我区以农村集体“三资”、土地征收补偿、项目资金、扶贫开发领域、违规取酬乱发滥补和办理群众事物情况为重点,进行全面清理和逐项检查,实现了自查全覆盖,横向涵盖区直20家成员单位,纵向涉及区、镇(办事处)场、村组三级,全方位、多角度确保了自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一是针对农村集体“三资”重点问题,开展全区村级财务大清查。组织对全区110个村(居)XX、XX两年的财务进行清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钱粮湖镇百花社区、横沟村、丰收村和许市镇黄金村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现已立案10起,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二是针对违规取酬和乱发补贴情况,开展临时指挥部资金大检查。检查了8个指挥部的定额补助发放情况,对违规发放的征拆加班、服装费、开门红等补助和协调费下发收缴通知书,并收缴区财政;制定出台了临时指挥部财务管理办法,并成立财务管理中心,统一集中核算指挥部账目,进一步规范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三是针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大清理。对XX年以来启动建设的117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行核查,对补贴资金未及时发放、未完成建设、未及时分配入住等问题下达整改函,对发现的违规拨付棚改资金等问题,区纪委已成立2个调查组进行深入核实。

三、突出实效,强化督导抓整治

按照“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的要求,区专项整治办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开展督查督办,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整改,特别是在防汛工作结束后,区专项整治办于7月底对全区各镇(办)场和各成员单位进行了专项督查,要求各单位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问题公示上墙,有针对性地推动各单位的问题整改,并对8家问题上报、公示不及时和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现场督办,指导开展问题整改。目前,全区各成员单位共排查出问题线索65件,已整改完成25件,其中,对许市镇许家牌公路硬化项目的移民后扶资金15万元被挪用的问题,区移民局已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更改项目并于今年内完工;对徐和秀等4人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条件的问题,区住建局已全额收回补助资金万元,并计入保障房专帐;对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建设工程和柳林洲街道新洲菜市场建设工程涉嫌规避招投标的问题,区发改局已按相关规定处罚人民币共74497元,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于区人民医院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销售药品的价格违法行为,区发改局已按相关规定收缴财政28146元,并处罚款元;还有40件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各单位已分别建立了台帐,确定了专人负责和时间期限,制订了整改措施,正在积极整改中。今年来,共立案16起,党纪政纪处理7人,已查处柳林洲街道松湖居委会违规发放补贴和违规办理养老保险等问题,给予4名居委会班子成员党纪处分;对许市镇食堂开支弄虚作假,隐匿开支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给予食堂管理负责人李翠元行政警告处分;特别是区公安分局对办案过程中违规接受证人吃请和违反廉洁自律的3名干警进行了严肃查处,市公安局纪委分别给予方某、刘某等2人党内警告处分,免予张某纪律处分。

后阶段,我区将严格落实省、市专项整治“五实”、“五要”的工作要求,抓住时间节点,抓好监督检查,继续深入查、持续改,力争专项整治工作出亮点、出成效。

优抚科雁过拔毛自查自纠报告二

根据县大通县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党委的工作要求与安排,7月28日至29日两天,我站对侵害本地区老百姓利益问题和“雁过拔毛”式腐败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紧紧围绕本本单位实际,切实了解基层侵害老百姓利益问题和“雁过拔毛”式腐败发生的形式、特点、规律,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

2、在问题线索管理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收到了哪些效果、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问题线索流失和以线索谋私的问题。

二、调研时间及方式

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内部开展调研自查对本地区侵害老百姓利益问题和“雁过拔毛”式腐败情况,并对腐败发生的形式、特点、规律进行分析和提出治理对策。

三、自查结果

7月28日,我站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对本地区侵害老百姓利益问题和“雁过拔毛”式腐败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自查;7月29日上午在会议室进行了总结会议,自查结果显示没有发现此类腐败情况,也没有迹象有此类腐败情况的发生,单位工作人员和各办公室在实际工作当中都能以身作则,自觉抵制侵害老百姓利益的事件发生。

四、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自查小组,对单位各口工作人员和工作情况进行拉式的检查。

2、严肃认真、实事求是。要把自查工作同纪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结合起来,同当前正在做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忌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自查小组工作人员要见人见事、实事求是,避免照抄照搬。

3、按时上报调研和检查报告。认真梳理总结相关工作,形成“有问题、有事实、有数据、有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要求突出重点工作、特色做法,实事求是,有举措、有数据、有事例,并上报局党委办公室。

五、今后打算

尽管在这次调研情况中没有发现对本地区侵害老百姓利益问题和“雁过拔毛”式腐败情况,但也给也给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打了一剂很好的预防针,我站将进一步大力加强廉洁勤政和党风党纪的学习和落实,特别结合全县开展的 “三严三实”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学习宣传中纪委、省纪委及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坚持对全体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共产党章程》、《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

优抚工作检查情况报告

省民政厅:

根据《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度优抚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州于10月15日组成工作小组,对州XX年度优抚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于下:

一、检查情况。

根据要求,此次优抚工作检查着重从优抚资金使用情况、涉军维稳、优抚事业单位建设与管理、优抚数据管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优抚政策公开、优抚政策落实情况等七方面进行了检查。

(一)XX年度和XX年上半年年优抚资金使用情况

XX年,全州共下拨优抚资金万元,其中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万元,医疗补助资金万元,烈士陵园维修资金45万元。XX年上半年共下拨优抚资金万元,其中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万元,医疗补助万元。经检查,所有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挪用现象

(二)涉军维稳方面

为确保涉军领域和谐稳定,近年来,州将涉军维稳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常抓不懈。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超前工作、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努力从根本上消除稳定隐患,同时要求各县统一政策口径,不乱开政策口子,坚持多策并举,充分利用现行优抚安置政策和城乡社会救助平台,用好、用活、用足、用够各种政策规定,切实帮助各类优抚对象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通过一系列措施,截止目前,未出现赴省进京集访现象。

(三)优抚事业单位建设与管理

州结合灾后重建项目,共投入资金3456万元,对汶川、理县、茂县、松潘、黑水县、金川县、九寨沟县、小金县烈士陵园进行重建维修,经检查,目前松潘县因地质原因未全面完工外,其它各县均已完成烈士陵园维修建设。其余非重灾县(马尔康、壤塘、红原、若尔盖)已结合每年省下拨专项维修资金,对辖区内的烈士纪念建筑设施进行了维修改造。同时,各级烈士纪念建筑设施有专人负责管理,在每年清明期,烈士陵园也充分发挥了爱国主义教育阵地作用。小金县结合灾后重建建疫“三院一中心”,其中内设光荣院,经检查。光荣院制度完善,设施设备齐全,有专人负责管理,管理规范。

(四)优抚数据管理

为确保优抚数据动态化、规范化管理,州有专人负责优抚数据信息系统管理。近期,州开展了重点优抚对象数据的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数据管理。确保了各类人员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五)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

结合省厅每年下达的优抚医疗补助资金,州不断强化优抚医疗保障工作。全州各级严格按照《州民政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关于贯彻实施意见的通知》及各县出台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按照“政策减免、住院补助、大病救助、门诊补贴、临时救济”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协助重点优抚对象100%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切实兑现好门诊补贴及住院补助,尽力从根本上缓解重点优抚对象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有效防止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的发生。

(六)优抚政务公开

为进一步规范优抚政务公开体系,州出台了《州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优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务公开文件规定。督促各县、县乡、镇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切实做到享受对象上墙、政策规定上墙。进一步落实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社会化发放,从根本上杜绝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的截留、拖欠、挪用现象的发生。

(七)优抚政策落实情况

根据检查,州认真落实兑现了现行国家相关优抚政策,及时为优抚对象提高了抚恤生活补助,足额兑现了各类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充分利用元旦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对优抚对象进行一了走访慰问,并为他们送去了慰问金及慰问品,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优抚对象的关心及关爱。同时及时协调驻军部队同优抚对象结成帮扶对子,进一步促进了军地沟通与互动。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全州优抚总体工作开展较好,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社会化发放工作有部分县未能开展。

二是优抚政策宣传力度不够。虽然县乡均将优抚相关政策公示上墙,但仍有部分优抚对象不能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政策。

三是基层优抚工作人员素质需进一步提高。根据检查,由于部分县人员变动较快,从事优抚工作的人员变动较快,导致相关优抚政策不能较好地贯彻。

优抚工作知识

1、什么叫抚恤、优待?

抚恤一般是指国家对因公伤残人员、因公牺牲以及病故人员遗属所采取的一种物质抚慰形式。

优待一般是指从政治上物质上给予良好待遇。优抚工作的优待可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优待是指,国家、社会、群众对优抚对象广泛地关怀照顾;
狭义的优待,仅指对义务兵家属和抚恤补助对象发给由群众负担的优待金。

2、抚恤优待对象包括哪些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是抚恤优待对象。

3、我国的优抚工作方针、制度是什么?

我国的优抚工作方针是:“思想教育,国家抚恤,群众优待,社会扶助,依法保障。”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4、抚恤补助对象包括哪些人?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简称三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及少数带病回乡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伍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给予国家抚恤、补助。

5、何谓复员军人、退伍军人?

“复员退伍军人”包括复员军人和退伍军人两部分人员。复员军人是指:在 1954年 10月 31日开始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东北抗日联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脱产游击队、八路军、新四军、解放军、中国人民志愿军等,持有复员、退伍军人证件或组织批准复员人员,在乡的红军失散人员也按复员军人对待;
退伍军人是指:在 1954年 11月 1开始试行义务兵役制后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持有退伍或复员军人证件的人员。

自 50年代中期我国实行义务兵役制后,每年都有大批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退伍回乡。义务兵在服役期间其家属已享受群众优待,他们退伍回乡后,国家除了对因战、因公和因病致残及少数带病回乡生活困难很大的退伍军人给予抚恤或补助外,广大退伍军人应依靠自力更生,建家立业。

6、为什么说思想教育是优抚工作的主导因素?

坚持把爱国主义作为拥军优属和优抚宣传教育的主旋律,提高各级领导、广大干部群众对做好优抚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
另一方面要对优抚对象进行保持和发扬革命传统教育,教育他们珍惜荣誉、顾全大局,正

确处理好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鼓励他们为现代化建设事业建功立业。

7、何谓革命烈士?

我国人民和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壮烈牺牲的,称为革命烈士。

8、批准为革命烈士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规定的机关批准,即可称为革命烈士:(1)对敌作战牺牲的;
(2)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或对敌作战负伤致残医疗终结评残发证后,一年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
(3)在作战前线担任向导、修筑工事、救护伤员、执行运输等战勤任务牺牲,或者在战区守卫重点目标牺牲的;
(4)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敌人俘虏、逮捕后坚贞不屈遭敌人杀害或受折磨致死的;
(5)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
(6)因在边防、海防执行巡逻任务被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或其他坏人杀害的;
(7)因侦查刑事案件,制止现行犯罪或逮捕、追捕、看管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被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杀害的;
(8)因维护社会治安,同歹徒英勇斗争被杀害的;
(9)因执行军事、公安、保卫、检察、审判任务被

犯罪分子杀害的;
(10)因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革命原则,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被犯罪分子杀害或被报复杀害的;
(11)部队飞行人员在执行战备飞行训练中牺牲或在执行试飞任务中牺牲的;
(12)死难情节特别突出,足为后人楷模的。

符合以上(1)至(3)条烈士条件的,现役军人由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审批,其他人员由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审批;
符合(4)至(11)条的,现役军人由军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审批,其他人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符合第(12)条的,现役军人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审批,其他人员由国家民政部审批。

9、什么是革命烈士家属?

革命烈士家属是指《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审批机关按照规定的条件批准革命烈士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的家属。其范围是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从烈士出生之日至18周岁期间,曾连续抚养其逾7年以上者。

10、什么是因公牺牲军人家属?

因公牺牲军人家属是指经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取得《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的家属。其范围

是:军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在军人出生至18周岁期间,曾连续抚养其逾7年以上者。

11、什么是病故军人家属?

病故军人家属是指经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确认后,取得《革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家属。其范围包括:军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在军人出生至18周岁期间,曾连续抚养其逾7年以上者。

12、目前主要的优抚政策、法规

(1)《革命烈士褒扬条例》, 1980年 6月 4日公布施行。

(2)《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2004年 10月 1日公布实施。

(3)《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2007年 8月 1日施行。

(5)关于贯彻落实《泉州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实施办法》的意见(泉鲤委„2008‟46号)。

退役士兵安臵工作

1、退役士兵安臵工作的方针原则是什么?

退役士兵安臵工作必须贯彻从哪里来、回那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臵、各得其所的方针。

2、我区退役士兵安臵工作依据的政策法规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2)《退伍义务兵安臵条例》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 》

另,《鲤城区退役士兵安臵若干规定(试行)》即将出台。

长江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乌市友谊医院沙区分院 关于开展优抚医疗活动工作小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的安排部署,建立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真正解决好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我中心开展了开展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坚持24小时应诊,关心体贴病人、检查细心,诊治认真,礼貌待人,态度和蔼,文明行医。

二、采用低价有效的基本药物,科学用药,合理用药,正确处置,处方书写规范。

三、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熟练掌握医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四、认真填写门诊登记簿。

五、严格执行注射查对制度,实行一人一针一筒,对过敏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过敏试验,密切观察注射后情况,并及时处置。

六、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有效浓度。

七、对门诊不能诊治的病员需要及时转院诊治。

八、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定期开展病案讨论,全面提高医疗技术,更好地为群众健康服务。

九、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自身素质的提高,认真接待每一位优抚患者,检查仔细,治疗合理,并做好登记工作。

十、热心为优抚患者提供医疗咨询,耐心解答“三老”等优抚对象和敬老院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解决他们的疑虑,做好诊治过程中的思想工作。

十一、遇有急危重优抚患者要组织就地抢救,控制病情发作,不能解决的及时联系护送到相关医院,进行有效治疗。

十二、坚决执行“三老”及其他优抚对象就医“三优四免八减半”(优先挂号、就医、取药,免收挂号费、注射费、观察费、门诊费,减半收取针炙费、常规化验费、透视费、B超费、推拿费、心电图费)的优惠收费规定,材料费和药品费按成本收取,免费为重点优抚对象每年进行一次体检。重点优抚对象和敬老院人员按照既定标准执行,合理收费,不漏收,不多收。

此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中心将再接再厉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本年度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民政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理论和实践水平, 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思想上严于律己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八”精神以及“八项”规定和各种法律法规,积极参加镇中心组和机关政治学习,并用于指导工作和生活。始终做到“思想上跟党走,经济上不伸手”。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纪律,团结同事,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种活动。

二、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扎实做好工作

(一)全镇城乡老复退军人18人,参战军人53人,带病回乡4人,“三属”6人,残疾军人4人,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60人。全年发优抚人员(老复退、参战参核、带病回乡、“三属”)生活定补金561780元;
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53700元;
节日慰问费47480元;
镇机关退伍军人51人,发节日慰问费17100元;
优抚人员重大疾病和门诊医疗补助62700元;
住院医疗补助8872元;
优抚对象死亡安葬费6930元;优抚人员帮扶解困金33000元;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96000元。除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费外,还随时了解他们的生产和生活现状,及时向镇领导和区优抚科汇报,妥善处理。

(1)认真调查了解,及时申报。一是新增3个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将在2014年享受生活补助费;
(2)做好义务兵役等记,落实优待待遇。一是全年共有37户享受家庭优待金,并根据万盛区民发(2012)2号文件精神,及时足额的发到义务兵家长手中;
二是对家庭确实有困难给予适当的救助。(3)组织特色活动,营造双拥氛围。一是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及辖区居民到烈士墓前向烈士敬献花圈和扫墓,同时在网上进

行献鲜花、花篮等祭奠英烈的活动,成功营造双拥社会氛围。二是认真按时完成义务兵家属光荣牌的发放工作。(4)是积极宣讲退役回乡的义务兵政策,让他们安心广阔的天地里,发挥自己的特长,创造自己的一片天地;
(5)根据上级要求,原南桐煤矿辖区光荣山上的朱天功等二位烈士墓移交给我镇管理,本镇接收后,二烈士墓由于年久,有部分损坏,因此,今年六月份开始筹备修缮,于九月份经开区民政局、经开区财政局验收合格,共耗资24000元。

(二)、做好孤儿资料和困境儿童工作全镇孤儿7人,今年新增困境儿童2人,停止1人,困境儿童共计9人,并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和节日慰问费120480元。

(三)、做好城乡精简人员生活定补发放工作,随时了解情况,报镇财政所由其划到每人账户里。全年发精简定补金元。

(四)、全镇有百岁老人5个,随时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及时向各级反映按时发放营养费和节日慰问费16300元。

(五)、今年全镇有502个老人办理了老年证。并及时发到每个老人手中.。

(六)、全镇有精神病人134人,长期住院治疗的有34人。其中有13人由政府负责治疗费等费用,按政府的要求每季度到医院结账,全年费用治疗费115068,生活费28626元。

(七)全镇医疗临时救助115人,救助金额173300元整

(八)全年发放精简压缩、社会困难补助金154378元。

(九)、服从领导,听安排,认真完成镇里的各项中心工作。

三、存在的不足

虽然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加强创新意识,努力完成2015年的各项工作。

优抚工作流程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关于转发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办法》的通知》、《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驻马店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二、优抚对象申报材料及办理程序

(一)换发地方残疾军人证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包括:本人申请、单位申请、户口簿原件及身份证原件、退伍(转业)证或退伍登记表原件、残疾军人证原件(复印件)、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原件、户口簿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确山县民政局依据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原件填写《河南省伤残人员换证、补证报批表》一式四份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出具《申请换发残疾军人证报告》连同其它申请材料,一并逐级报送驻马店市民政局、河南省民政厅;

(3)河南省民政厅对提报材料进行审核,在《伤残人员换证、补证报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加盖公章。对符合条件的,由河南省民政厅办理残疾军人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填写《不予评定、调整残疾等级决定书》,连同报送的档案材料,逐级退回申请人;

(二)申请新办、补办评定伤残等级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申请、单位申请、户口簿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公务员身份证明、受伤时三人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结论书、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劳动鉴定等级批复、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案(每页都需加盖医院公章)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确山县民政局依据驻马店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文件,填写《河南省驻马店市伤残人员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审批表》一式四份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出具《申报评定伤残待遇报告》连同其它材料,一并逐级报送驻马店市民政局、河南省民政厅;

(3)河南省民政厅对提报材料进行审核,在《伤残人员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加盖公章。对符合条件的,由河南省民政厅办理残疾人员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填写《不予评定、调整残疾等级决定书》,连同报送的档案材料,逐级退回申请人。

(三)申请提高伤残等级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申请、单位申请、户口簿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伤残证原件(复印件)、伤残评定表原件、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案(每页都需加盖医院公章)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确山县民政局依据伤残评定表原件,填写《河南省伤残人员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审批表》一式四份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出具《申报评定伤残待遇报告》连同其它材料,一并逐级报送驻马店市民政局、河南省民政厅;

(3)河南省民政厅对提报材料进行审核,在《伤残人员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加盖公章。对符合条件的,由河南省民政厅办理残疾人员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填写《不予评定、调整残疾等级决定书》,连同报送的档案材料,逐级退回申请人。

(四)“三属”人员待遇申报

申请材料:本人申请、户口簿原件及身份证原件、部队出具的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无劳动能力及无生活费来源证明、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地市民政局、河南省民政厅审批。

(五)在乡老复员军人待遇申报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村(居)委会出具证明;

(2)申请人持退伍证或原始档案、身份证、户口簿、近期4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3)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后,由申请人填写相应的表格报县民政局审核。县民政局按规定程序审查合格后填写批准意见报市民政局审批。

(六)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申报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村(居)委会出具证明;

(2)申请人持退伍证和原始档案(需有军以上指定医院作出相关医疗结论或原始病历)、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四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3)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后,由申请人填写相应的表格,经办人签署意见盖章后,将所需档案和材料交到县民政局;

(4)县民政局审查合格后填写意见,通知申请人到指定医院进行与原始病历中同部位同病种体检,并由指定医院组成的会诊小组(至少三人)进行体检,填写《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体检表》(附各项客观检查报告),三名会诊小组成员签字,加盖医院公章,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本人负担。诊断符合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的,签署意见后逐级上报地市民政局、河南省民政厅审批。

(七)参战退伍军人待遇申报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村(居)委会出具证明;

(2)申请人持退伍证和原始档案、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四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3)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后,由申请人填写相应的表格,经办人签署意见盖章后,将所需档案和材料交到县民政局;

(4)县民政局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逐级上报市民政局、河南省民政厅审批。

(八)参核退伍军人待遇申报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村(居)委会出具证明;

(2)申请人持退伍证或原始档案、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四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3)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后,由申请人填写相应的表格,经办人签署意见盖章后,将所需档案和材料交到县民政局;

(4)县民政局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逐级上报市民政局、省民政厅审批。

(九)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待遇申报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村(居)委会出具证明;

(2)申请人持退伍证或原始档案、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四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3)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后,由申请人填写相应的表格,经办人签署意见盖章后,将所需档案和材料交到确山县民政局;

(4)县民政局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逐级上报市民政局、省民政厅审批。

(十)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办理程序

1、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按季度申报,凡户口在确山县且享受国家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下列优抚对象可申报享受医疗补助:

(1)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

(2)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3)回乡务农抗战老战士;

(4)在乡复员军人;

(5)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6)享受生活补助待遇的参战退役军人;

(7)享受生活补助待遇的参核退役军人。

2、医疗补助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簿、近期2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医疗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明书(原件)、医疗保险证、医疗费用报销票据(原件)、伤残证、定期定量补助证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村(居)委会入户调查核实;

(2)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后,由申请人填写相应的表格,经办人签署意见盖章后,将所需材料提交到县民政局;

(3)县民政局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按季度发放医疗补助金。

(十一)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待遇申报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烈士证明书、错杀被平反人员平反证明材料、本人与烈士或错杀被平反人员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

(2)初审把关。对相关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村(居)委会初审、乡(镇、街道)复核,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将有关登记审核表、人员花名册和个人相关资料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县级民政部门;
对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本人;

(3)会审认定。县民政局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材料,组织专门人员认真核实其身份。对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进行张榜公示。对公示期间及以后有异议的,要组织专人调查核实。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调查核实过程中有疑义的,应逐级请示,确保认定工作稳妥顺利进行;

(4)县民政局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逐级上报市民政局、省民政厅审批。

(十二)死亡抚恤金办理程序

1、现役军人死亡抚恤

(1)领款人应递交有关的证明书、相关抚恤金规定的各种工资审核表、户口簿、身份证、死亡证明以及相关的证明书取得的协议书和同一顺序中亲属领取抚恤金数额的协议书,并需死者所在部队(单位)在协议上签署意见;

(2)如委托他人领取,代领人需凭持证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证明书、抚恤金规定的各种工资审核表和两份协议书。

(3)有立功受奖需增发一次性抚恤金的牺牲、病故人员要提供立功受奖的证件和复印件。

2、重点优抚对象死亡抚恤。

法定继承人申请、户口簿、身份证、死亡证明以及相关的证明书、亲属领取抚恤金数额的协议书,乡镇民政办报告。并收回死亡者优抚对象定期定量《抚恤补助领取证》原件,按政策核发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十三)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申领

1、办事条件:持所在地户口,并由当地兵役机关批准依法应征入伍的义务兵,其家庭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2、申领程序

义务兵应征入伍后,由其家庭持入伍通知书、家庭户口簿、领取人身份证(父或母均可)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报登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核对当地人民武装部提供的入伍花名册,无误后,予以登记。

优待金标准由各地民政、财政部门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要求,根据上年度统计部门发布的有关资料测算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统一发放。

2017年优抚双拥工作总结

今年优抚双拥工作在各级领导的指导和关心下,以年度民政目标责任书和民政工作项目化管理的具体要求为工作导向,突出重点工作。平时工作紧扣落实政策、保稳定的主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全年优抚双拥工作汇报如下:

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做好优抚对象优抚经费的发放和提标工作。定期抚恤补助是国家对优抚对象进行优待的重要手段,我们认真按照规定的标准对三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参战(参试)退役人员、铀矿开采退役人员等各类对象发放定期抚恤补助,并按文件要求及时进行提标工作。全年共发放各类抚恤补助经费3321万元,切实保障了重点优抚对象的权益。

(二)、认真做好各类优抚对象新增认定工作。全年我们对各类新增优抚对象按规定程序进行认定,通过调查、登记、审核、申报,全年共审查上报符合认定条件优抚对象161人,其中:参战退役人员5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56人、年满60周岁农退士兵67人、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人数为1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2人,病故军人遗属2人,伤残人员28人。目前他们已完成各项审批程序,将于自2018年1月起享受待遇,计划于2018年4月将上半年待遇发放到位。

(三)、认真做好优抚对象上访和信访接待工作。对于优抚对象的来访、来信、来电及时答复,全年共接待来访2180人/次,来信287封,12345工单160件,均做到次次有接待、件件有回复。同时处理各种群访集访9件,积极协同县综治维稳办、县信访局妥善处理了“6.15临战入伍北京集访”和“12.4两参老兵省委集访”等重大信访事件。

(四)、进一步加强优抚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管理工作。根据中央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数据和资金管理的要求,在上一年度的数据更新基础上,通过各乡镇民政所配合,安排专人进行优抚对象年度数据核查工作,系统数据按省市核查比例要求,核查率达到140.47%;
在册享受待遇对象,核查覆盖面达到85%以上,共核减各类重点优抚对象213人,保守估计结余资金100万。目前,我县在国家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内优抚对象二代身份认证比例达到99.16%,为来年优抚信息数据核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年初,按照上级相关政策的要求,结合我县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保障费用逐年递增,医保资金压力剧增的实际情况,投资15万元率先在岳阳地区建立优抚对象医疗结算网络平台。制定了新的医疗补助结算办法,系统运行以来效果明显,一至六级残疾军人门诊报销费用监管难问题也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年末,联合县康复医院连续第九年开展优抚医疗巡诊(送医送药下乡)活动,尤其针对全县在乡复员军人及部分重点重病对象进行了上门义诊,在送去健康保障的同时也赢得了社会的一致好评。全年优抚医疗共资助参保96万元,支付医疗补助和特别救助资金27万元,落实医疗巡诊48万元,惠及全县各类优抚对象8600人次。

(六)、进一步加强双拥“两节”走访慰问工作。今年在坚持做好双拥常规化工作的同时,重点在年初春节和“八一”期间,按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涉及全县19个乡镇(片区),3960名重点优抚对象,共落实慰问资金120余万元。同时,根据上级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制定2017年我县机关双百分考核细则中的双拥扣分标准。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为驻县部队和相关单位牵线搭桥,结成5对双拥共建单位,落实2名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助的补发。

存在的问题: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不及时。按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自2013年9月起,当年度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要在入伍后的一个月内发放到位(大学生入伍的要一次发放两年),但是去年由于县征兵办的新兵名册核定、县财政的资金拨付都出现很长时间的拖延,导致部分义务兵家庭反映较大。

(2)、涉军信访维稳工作不得力。去年发生了一起赴北京非访事件和多起越级上访事件,做为上访对象的主管单位,在事件发生的过程中总感觉心有余而力不足,其中有一定原因在于信息沟通的滞后,但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各乡镇对重点人员的掌控不够精准。

(3)、双拥工作机构设置不健全。近几年来,我县双拥工作机构处于有名无实的尴尬境地,按省市双拥机构的配套要求和周边其他县市区设臵的情况看,县民政局应设立“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进行常规性双拥工作。目前,我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成员单位尚未明确,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基本是优抚股兼管,每每在上级的检查和工作对接方面出现延误,导致不必要的失分。

下一步工作和建议:

(1)、做好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标准核算准备:根据市政府的文件精神,我县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已经建立,目前标准为2014年确定,现在各类对象对提高标准诉求比较强烈,去年已多次上访,市局也明确答复表示会加快研究调整,在没有出台新标准之前,我们要提前做好人员核定、对象分类等准备工作,待新提标文件下达后第一时间争取财政支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2)、协助做好下属事业单位的业务服务工作:配合县烈士陵园、光荣院、军干所做好的年终迎检工作,及时传达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通知和要求。加强对康复医院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的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光荣院和军干所的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双拥工作机构:务必要县委、县政府发文明确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成员单位,积极协调县武装部配齐“双拥办”工作人员。拟出台《湘阴县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办法》,争取保障资金,以激励我县户籍现役军人在部队安心服役,建功立业,为国防建设多作贡献。

(4)、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力度:希望各级各部门能形成联动,政策答复口径一致,处理尺度统一,稳控好重点对象,积极化解矛盾。各乡镇民政所切实做好稳控工作,加大排查力度,及时掌握信息,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各乡镇主管领导,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对“重点优抚对象”开展相关的帮教活动,对“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的“四包”制度,通过基层扎实的教育训诫和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的办法达到息诉罢访的目的。

(5)、提高医疗保障标准:现在执行的医疗保障标准为2009年制定,部分优抚对象家庭状况不太好,加上年老多病,且长年吃药,所以大额的医药费给他们带来很大的经济压力,使得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一直存在。我们希望上级部门能在门诊补助、住院补助、特殊援助的现行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标准待遇,尽可能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6)、多渠道争取经费支持: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离不开资金的保障,希望局党组加大向上争取经费的力度,完成目标任务600万,争取达到800万的目标,更好的为我县的优抚对象服务。

优抚股

2018年1月

优抚工作总结

优抚工作总结篇一

我区共有优抚工作对象632人,其中重点优抚对象416人。重点优抚对象包括伤残人员314人、烈属17人、因公牺牲军人家属6人、病故军人家属21人、遗属12人,老复员军人46人。另有无军籍退休职工168人,军退干部14人,民政代管干部48人。优抚对象都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优抚工作的重点就是为以上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一年来,我们认真履行各项优抚工作职责,全局上下齐心协力,着眼大局,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优抚政策,切实为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确保了优抚对象的生活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而提高,使他们的实际生活水平达到了或高于当地群众的中等生活水平。现将一年来的优抚工作总结如下:

一、不折不扣执行政策,按时足额下发抚恤金

为优抚对象按时足额下发各类抚恤金是优抚工作的重点。在发放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区优抚和退伍安置等工作中几项资金发放工作的说明及工作规范意见》,整个发放工作严谨规范,我们重点对年龄偏大的优抚对象的健康状况进行了重点调查,对代领人员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没有冒领的情况发生。

1、残疾人员抚恤

我区共有登记在册的伤残人员314人。一年来,共计发放伤残抚恤金111.27万元。从今年开始,我区的伤残抚恤金由银行代放,为每一位伤残人员办理了银行存折,确保了发放工作的安全与准确。

2、三属及老复员军人抚恤

我区共有烈属17人,一年来发放抚恤金1.26万元;因公牺牲军人家属6人,发放抚恤金3.44万元;病故军人家属21人,发放抚恤金11.34万元;老复员军人46人,发放抚恤金12.6万元;遗属12人,发放抚恤金3.31万元。以上四类人员共计12人,发放抚恤金4.95万元。

3、完成重点优抚对象调标工作

根据湘民优发[2xx]5号《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我区于11月份完成了提高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相关工作。

二、抓紧时间保证质量,完成复退军人数据库建设工作

根据中信联复退组函[2xx]19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对全区复员退伍军人数据进行了采集,并建立数据库。数据采集范围包括:原823部队退役人员12人、企业伤残军人122人、20XX年至今的复员干部87人、20XX年至今的未分配的退役士兵46人、20XX年失业下岗的退役士兵15人,共计372人。

由于以上人员分散、大多无工作单位,且上级要求不得与被调查对象见面,数据采集工作难度非常大。为了高质量完成数据库的建设工作,我们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民政牵头,劳动、人事、公安等部门协作,成立了临时办公室。先后召开了两次民政专干会议,落实部署数据采集工作,由街道、社区先后完成了对越自卫反击二次入伍人员和失业下岗退役士兵的数据采集工作。

其他几类人员的数据来源主要是查阅本人档案,并联合企业、劳动、人事等部门对数据进行采集和核对,最后录入计算机数据库。我区于1月初完成全部的数据采集工作,并将全部数据上交到了市局。

三、维护大局保持稳定,改善代管人员待遇

我区共有无军籍职工、异地安置的民政代管干部共216人,去年我区补发了2xx年津补贴。今年2月,我们再次向区政府报告,请求区政府按“长人发”[2xx]63号、“长人发”[2xx]62号文件补发2xx~2xx年规范性津补贴,并取得了区政府的支持。2xx年2月,区政府决定发放以上两笔规范性岗位津补贴,并下拨了12.11万元资金,该笔款项已于2xx年6月全部发放到位。另外,经过争取,我们提高了军休人员春节慰问费标准,从原有标准2元提高到了4元。

我们在工作中非常重视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利用节假日上门走访慰问,有效的防止了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一年来,以上人员情绪稳定,保持了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零指标”。

四、稳扎稳打脚踏实地,做好其他各项优抚工作

1、办理伤残证

一年来,办理伤残人员新增手续3例、评残手续8例、提残手续2例、换证手续3例、补证手续3例。

2、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的对象主要包括三属、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等等,一年来,实施临时救助44例,发放临时救助款4.57万元。

3、死亡抚恤

一年来,我区辖区内牺牲、病故军人及民政代管干部共21人,共计发放死亡一次性抚恤金52.96万元。

4、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从去年1月份开始,我区正式启动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工作,今年,我区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1例,共计1.94万元。

5、医药费报销

每月定期报销医药费的人员主要有六级以上无工作伤残军人和军退干部,共19人。一年来,报销各类医药费用共14.81万元,其中军休人员门诊费3.77万元,住院费4.87万元;六级以上无工作伤残军人门诊1.52万元,住院费4.65万元。

6、现役军人立功受奖

一年来,我区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共6人次,发放奖金5元。

2xx年11月15日

优抚工作总结篇二

为了发扬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维护我区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在“八一”节来临之前,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主要领导和民政局的同志对我区驻区部队、烈军属、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涉军群体进行走访慰问。现将“八一”期间双拥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分级负责,慰问活动方案制定周密。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八一”期间的双拥工作,多次指示我局做好“八一”慰问活动。为了确保“八一”慰问活动取得圆满成功,我局先后多次召开筹备会、协调会,统一认识,对整个活动进行周密策划与细致部署,制定了详细的“八一”慰问活动方案,并以区委办和政府办的名义作为文件下发,确保方案中部署的各项慰问活动落实到位。本次慰问活动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区政府负责慰问驻区各部队和四个复退军人比较集中的困难企业,区直机关负责慰问老复员军人、军烈属,街道、乡负责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涉军维稳重点对象。同时,区委、区政府划拨了足额的慰问经费,确保了整个慰问活动圆满完成。慰问对象及金额如下:_、驻区__个团以上部队,共计_._万元;_、慰问区内一等伤残军人三人,共计_.__万元;_、慰问区内复退军人集中的四家特困企业,共计_._万元;_、慰问军队退休移交地方管理的__个军退干部,共计_._万元;_、慰问__个街道(乡)老复员军人、烈军属、特困复退战士等___人,共计_._万元;_、慰问在乡老复员军人__人,共计_.__万元;_、区直机关、街道、乡慰问本单位和辖区范围内的涉军人员___多人,共计_万元左右。合计__.__万元。

二、领导挂帅,连续作战,慰问经费发放到位。

此次慰问活动得到了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武装部的大力支持,他们不仅积极参与到慰问活动的策划中来,还亲自挂帅,冒着近__度的酷暑,率工作人员深入__个驻区部队、_个重点涉军困难企业、_名伤残军人的家中,把党的温暖送到了涉军群体的每一个角落。由于时间紧,慰问对象多达___多个,区各主要领导和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分成两组奔波于各驻区部队与涉军人员之间。区委书记*同志、政协主席*同志等主要领导带领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先后到省军区、省警卫局、区武装部维稳,与部队首长亲切座谈,共叙鱼水情意,把慰问金亲手送到部队官兵手中。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与各街道、乡的同志走进每一个老复员军人、烈军属、困难复退战士家中,送去慰问信和慰问金。虽然每一站停留的时间不长,送去的慰问金也不多,但是涉军群体从中深深的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了人民群众对他们崇高的敬意,每一个慰问对象无不充满了感激,慰问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全区联动,军政座谈,营造良好拥军氛围。

利用“八一”契机,各区直机关和街道、乡联动起来,一起投入到“爱心献功臣”活动中去。在今年“八一”的慰问活动方案中,每个区直机关、街道、乡都制定了明确的慰问任务,主要慰问老复员军人、烈军属、特困复退战士、老复员军人,共慰问___人次。此外,区属各单位、街道、乡还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邀请本单位和辖区内的军事单位、复退军人和烈军属等涉军人员,召开军政、军属座谈会,对本单位和辖区内的涉军人员进行了慰问,慰问人员达到___多人,慰问金额近_万元。全区联动,营造了良好的拥军优属的氛围,把“爱心献功臣”活动推向了高潮。

四、维护大局,保持稳定,把涉军维稳工作与“八一”慰问结合起来。

在走访慰问的同时,我们采用座谈会、谈心等形式与涉军群体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倾听他们的要求,并尽最大可能解决他们的问题。个别重点维稳群体和个人,我们多次上门做工作,预防_尤其是集体_情况的发生。如:干休所的无军籍职工群体因为津补贴问题曾多次到我局_,为了避免到上一级_,我们先后_次上门与他们座谈,并为其解决了部分津补贴问题,现在这一群体已经比较稳定。又如:我区一等伤残军人*是重点优抚对象,由于其在涉军群体中很具有代表性,有些人借他的名义进行_活动。为了避免_情况的发生,我们在“八一”节前后先后_次登门走访,送去慰问金,为他从市民政局争取_万元建房费用于解决其买房问题,并积极想办法为他退役回家的儿子解决安置问题。以上工作为缓解矛盾、避免_、保持稳定、维护大局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近一段时间以来,在全省涉军_问题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我区的涉军群体保持相对的稳定。但是我区的涉军维稳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尤其是对越自卫反击群体的稳控工作形势非常严峻,最近我们正在就这类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建立台帐,掌握情况;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难度日益加大,由此引发的矛盾也日益突出,迹象明显。我们将继续做好这些涉军群体的安抚工作,积极宣传国家政策,尽力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为进一步保持我区稳定的大局而努力。

五、发扬传统,再接再厉,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拥军优属是我党我区的优良传统,做好“八一”慰问工作对于保障国防建设,提高市民国防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将再接再厉,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努力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

优抚工作总结篇三

今年年初以来,优抚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优抚对象“大走访、大帮扶”活动为载体,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同时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局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及做法

(一)改进方法,全面落实抚恤补助各项政策。

1、恤补助发放“一卡通”。20XX年,根据林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林财【20XX】23号),我们成立组织,制订了实施方案,采取了有力地措施,较好地完成了抚恤补助发放“一卡通”工作。一是成立了抚恤补助“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局长纪广青任组长,优抚科长任副组长,优抚科的全体成员为成员,负责落实抚恤补助“一卡通”工作。二是制定方案,分工到人,明确责任。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职责,限定了完成时限,提出了具体要求,有效地指导了抚恤补助“一卡通”工作。三是抓住时机,及时收集优抚对象相关手续。要做好此项工作,收集各种手续是前提,所以我们及早动手,利用春节过后,大部分人还未外出打工的时机,让乡镇(街道)收集优抚对象办理“一卡通”所需的手续,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共收集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6667份。四是精细审核,确保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人数、标准、金额准确无误。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的资料,我们采取二遍审核法,对重报、漏报、错报的数据进行了逐一审核,为下一步发放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共审定人,万元。

2、抚恤补助审批。一是加强抚恤补助审核审批工作。今年,我们根据林州市各类优抚对象花名册,结合乡镇(街道)20XX年上半年抚恤补助发放表进行比对,初步拟定20XX年各类优抚对象花名册,并由乡镇(街道)核对确认,做到“两个吃清,一个得到”,即吃清各类优抚对象自然减员的人数、款数,吃清在册人员的人数、领款标准,做到不重不漏。20XX年,我市共有重点优抚对象6667人。其中伤残人员570人,烈属66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27人,病故军人遗属35人,在乡复员军人199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472人,参战退役人员684人,参试退役人员112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3948人,部分烈士(错杀平反人员)子女554人。二是严格按照程序审批新增对象。全年共办理残疾军人补证2人;残疾军人调整等级1人;取资4人;残疾军人备案7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人,认定参战退役人员114人。

(二)及早谋划,确保优待资金足额到位。

20XX年年初,为了确保优待资金足额到位,我们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调整优待预算指标,使优待预算由原来的228万元调整为现在的658元(林州市20XX年市直部门预算指标),净增430万元。从20XX年1月起,调整了义务兵优待金标准。调整后,农村服现役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为13942元/年,城镇服现役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为15000元/年。扎实做好了义务兵优待预算及发放工作。今年,按照人武部提供的义务兵花名册,测算各乡镇(街道)20XX年优待金。全市共发放601人,859.7万元。其中: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206人,309万元;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395人,550.7万元。另外,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1006人,221.5万元;义务兵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增发优待金8万元。今年预优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照新标准认真填写预优花名册,做到了户数、人数、人员类别、优待标准相符且准确无误。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从本单位匹配的优待金中提取足够的优待储备金,作为拥军优属保障资金,用于立功奖励、临时性困难补助,此举鼓舞了士气,促进了部队建设。

(三)强化服务,不断加强优抚医疗保障。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是优抚重点工作之一,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工作,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一是简化程序,审核并发放门诊医疗补助。采取网上通知,乡镇(街道)造表上报,优抚科审批的程序,审批20XX年门诊医疗补助、报销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并规范了资金渠道,将以上费用全部列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帐户。共发放1750人,40.6万元。二是改进服务,缩短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报销时间。为使优抚对象报销住院医疗补助方便、快捷,我市实行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结算“一站式”服务。上半年共报销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款105人次,6.3万元。三是不断完善优抚医疗补助系统,使优抚医疗系统使用更加便捷,确保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结算“一站式”服务的质量。

(四)完善数据,确保优抚数据更新及时准确。

为实现优抚对象数据精细化、动态化管理,确保优抚信息管理系统联网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河南省民政厅(豫民文[20XX]245号)和(豫民文[20XX]246号)文件要求,我们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专门购置电脑、身份证识别仪、高拍仪等设备,抽调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全市各类优抚对象信息数据进行核查并上报优抚系统,圆满完成此项工作,共上传信息6667条,较好地完成了优抚对象审核工作。

(五)周密安排,按时完成伤残人民警察换证工作。

伤残人民警察证换发工作是20XX年省厅布置的优抚重点工作之一。省、安阳市布置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成换证工作组,负责全市的伤残人民警察证换发工作。经过3个月的努力工作,现已全面完成。共换发6人。

(六)用心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复退军人信访稳定。

为确保优抚信访稳定,我们建立健全预警、排查调处、应急处置和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强沟通,化解矛盾。通过上门走访、座谈、发放征求意见稿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消除误解,疏导情绪,化解矛盾,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共接待来信、上访及政策咨询1360人次。先后解决三起较大信访问题。一是对越参战退役人员集体到市信访局、民政局上访。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和大量的政策解释,同时与乡镇(街道)、派出所的同志一道约谈重点信访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我市原康镇、河顺镇、合涧镇15名退伍军人再次到民政局上访,要求享受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待遇。优抚科科长、原康镇民政所所长陪同信访人代表一块到省厅优抚处咨询政策,破解了信访人心中的疑虑。三是二级因公残疾军人范有昌要求买房的问题。为解决好此问题,市政府党组成员郝泉吉、民政局局长王全东、民政局副局长纪广青带领优抚科的同志与范有昌一块儿到民政部优抚安置司咨询政策,使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确保了我市复退军人信访稳定。

(七)规范管理,建立优抚对象“大走访、大帮扶”档案。

1、建立“大走访、大帮扶”档案。20XX年以来,我市开展了优抚对象“大走访、大帮扶”、“弘扬英烈精神,践行群众路线”等活动,多次走访全市优抚对象,户户都有走访登记表,并对走访过程中发现的“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对象予以相应的救助,产生了大量的资料、表格。为了更好地做好优抚对象“大走访、大帮扶”工作,我们对走访帮扶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建立了档案室。考虑到走访过程中都是以村为单位进行,所以建档时按照一村一档,将每个村的各类优抚对象走访表、帮扶表格、花名册都装入村“大走访、大帮扶”档案盒内,形成了走访资料以村为单位进行管理。此次共整理档案584盒,其中村级档案542盒,社区居委会档案42盒。

2、完善优抚对象档案。优抚对象档案是抚恤补助发放的重要依据,档案需要有专门的档案室和专人管理,但我市优抚档案室一直没有建起来,直接影响着我市优抚工作的发展,为改变这一现状,今年优抚科给局领导汇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抽出一间房子作为档案室,并且购买4000个档案盒用于整理档案。为高标准完成此项工作,优抚科的同志加班加点工作,按照对象类别、乡镇(街道)进行分类整理,共整理7类优抚对象(伤残人员、三属、在乡复员军人、病退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子女),20个乡镇(街道)档案,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档案管理工作。

二、工作计划

(一)审核发放20XX年上半年优抚对象抚恤金、补助款。

(二)测算20XX年各乡镇(街道)优待金,发放义务兵、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

(三)继续做好优抚对象“大走访、大帮扶”工作,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

(四)测算拨付20XX年各乡镇(街道)老党员生活补助资金,发放老党员生活补助。

(五)拨付20XX年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慰问金。

(六)报销20XX年上半年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

(七)继续做好复退军人信访稳定工作。

(八)认定20XX年满60周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优抚科

二OXX年六月二日

优抚工作汇报

优抚工作汇报2007-02-02 23:03:07

各位领导:

我们红星乡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多种产业结构并存的近郊乡。地处市郊南部,全乡所辖面积70平方公里,有8个行政村,42个村民小组,全乡总人口16520人,耕地35131亩。201国道、大通道贯穿全境,交通极为便利,信息高度发达。2001年,全乡社会总产值68615万元,财政收入77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800元。8个行政村中已有7个达到小康村水平,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农业和农村工作先进乡。

几年来,我们乡党委、乡政府始终把优扶工作当做一件大事来抓,站在关系到政局稳定兴国安帮、密切党和人民

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高度来认识。党政一班人关心优扶工作,倡导优扶工作,支持优扶工作、民政办和各村热爱优抚工作,做好优抚工作,使全乡的优抚工作走上了良性轨道,取得良好效益。九

五、九七年连续两年被省民政厅授予“民政工作全优乡”光荣称号;

五、九七年连续两年被市委、市政府、鸡西军分区授予“拥军优属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连续两次代表鸡冠区接受争创双拥模范城检查,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下面就把我们如何做好优抚工作的几点做法向领导做以汇报: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带动了拥军优属工作的深入开展

拥军优属工作是一项关系到社会政治稳定,军人安心戊边,体现党和政府温暖的系统工程,为此,乡党委和乡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尤其是拥军优属工作,在抓经济工作的同时,把优抚工作纳入了党委、政府的工作议程和日程当中。乡政府、民政、村委会三位一

体,坚持开展经常性的拥军优属工作,为了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地开展下去,乡成立了以书记、乡长为主任的,有民政、武装、财政、经管、税务等部门参加的拥军优属工作委员会,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增加了力度。同时,要求各村成立了“拥军优属服务委员会”,村组成立生产帮带小组,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了以“乡为中心,村为枢纽,组为基础”的乡、村、组三组服务网络体系,同时建立了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责任制,制订了“重点户乡走访”、“一般户村走访”、“八一”、“元旦”、“春节”定时走访的走访慰问工作制度,实行了平日活动为“四入户”:既“对确有困难的优抚对象要入户解决,对有病、住院的优抚对象要携款物入户探望;
对死亡的优抚对象家属入户吊唁并解决300元丧葬费;
对回家探亲的现役军人要入户看望慰问。由于我们在平时的优抚工作中加强了领导,提高了认识,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制订了切实可行的规章

制度,从而,在全乡上下形成了一种齐抓共管的局面,一种抓拥军优属工作光荣的良好氛围。因此,使我乡的拥军优属工作得到广泛的开展。

强化基础,规范管理,促进了拥军优属的深入开展

为了使全乡的拥军优属工作走上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民政办的同志从加强基础建设入手,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他们克服了户多面广,线长缺少交通工具等一系列困难,逐村、逐户地对优抚对象进行逐人地调查摸底,然后将情况进行整理,分门别类装订成册,建立了五册、一卡、一簿。既复员军人登记册、伤残军人登记册、退伍军人登记册、现役军人登记册、烈属登记册;
优抚对象汇总卡;
优抚对象增减变化情况登记薄。实现拥军优属工作的规范化管理。通过调查摸底,掌握了全乡优抚对象的自然情况:在全乡4305户,16520口人当中,有老复员军人48户48人,伤残军人11户11人,烈属1户1人,

病故军人家属1户1人,因公牺牲家属1人,退伍军人161户161人,义务兵家属8户32人,合计占全乡总人口的%。在上述230户优抚对象中生活水平好的占125户,中等56户,差点的50户(2001年初),通过我们的摸底调查,对全乡的优抚对象不但实行了规范化管理,也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为我们下一步解决他们的“三难”问题,奠定了基础,使我们帮助他们脱贫致富奔小康,能有的放矢地进行。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工作,提供了详实的第一手材料。

制订规范,脱贫致富,实现了拥军优属工作的深入开展

为了使全乡的优抚对象在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活动中不掉队,不退伍,甚至让有条件的提前过上好日子,充分体现出党和政府对他们的亲切关怀,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无比优越,乡政府在九九年初成立了“扶持优抚对象发展生产奔小康”领导小组,并结合230户优抚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度了1999-2002年

扶持优抚对象发展生产奔小康实施方案和三年规化,确定了以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为起点,以帮助发展生产、变输血式为造血式为手段,以最终达到小康生活标准为目的指导思想,同时因材制宜,采取“三步走”的战略,既对125户生活条件好的优抚对象,99年要达到小康水平;
对56户稍差一点优抚对象,2000年要达到小康水平;
对余下的50户,最迟也要在2001年全部达到小康生活标准,决不把问题留到下个世纪。为达到此目的,乡政府首先落实了五个扶持项目,安排本人或子女就业,帮助输出劳务,扶持专业化生产、进行商贸活动,发展养殖业。全乡共安排就业10人,输出劳务66人,为42人承包土地、果园、鱼池等400余亩,解决种子、春耕贷款18万元,帮助15人解决经商场地,为13人解决养殖基地。其次,乡政府出台了“三减免”、“五优先”的优惠政策,“三减免”是对优抚对象减免农业税,减免村提留、减免义务工;
“五优先”是(1)对

从事个体工商业的优抚对象优先办理营业执照。(2)对优抚对象优先提供农用生产材料和科技服务;
(3)对优扶对象优先提供贷款,并不受村指标限制;
(4)优先安排优抚对象本人或子女到乡村企业就业;
(5)为优抚对象优先办理审批资源手续,如东太村的在乡复员军人赫英文办起的木器加工厂,享受免收一切税费的待遇,年纯收入可达5000元以上,立新村的二等甲级伤残军人邓永和办起了食杂站,也享受免收税费的待遇,年纯收入可达3000元以上,西太村的复员军人杨加文,乡里帮他优先贷款5000元,扶持他养牛,现在年人均收入都在4000元以上,率先跨入了小康户行列。这些措施不但解决了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问题,而且也使他们的生活达到小康水平。九九年,有125户达到了小康生活标准,2000年增加到181户,余下的50户,到目前已有46户接近小康水平,到年末达标绝对没问题。

在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

时,我们采取了“四个一点儿”的做法,既:一是国家拨一点儿,国家每年为全乡的优抚对象拨医疗费3000元、二是乡政府投一点儿,乡政府每年在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报销全部医疗费之外,还从财政为优抚对象拨医疗费1200元,民政统筹费列资3000元;
三是村里免一点儿,乡卫生院、村卫生所,均设立优抚诊室,为优抚对象制度了“三到户、三免费、四优先”的优惠政策,既:免费为优抚对象测血压、诊断、挂号;
就诊到户、检查到户、送药到户;
优先挂号、优先检查、优先治疗、优先就诊;
四是个人集一点儿,我们采取自愿的原则,每人每年集资30元,有病时门诊报销100元,常病报销200元,住院报销300元,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如红光村老复员军人丁喜录常年患病,每年都要花千元以上,均得到报销。使我们这些优抚对象大病得到了治疗,小病及时治疗,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在解决住房难时,我们采取了国家

投一点,乡里拨一点、村里补一点,各部门免一点,个人拿一点,亲属帮一点,爱心献一点的办法,自九九年以来,全乡供解决优抚对象28户、120间,其中翻建10户40间,维修18户80间,共集资30万元。其中国家投入5万元,乡里投入2万元,村里补助5万元,个人自筹17万元,向功臣献爱心1万元。如前市长丁乃金同志帮助朝阳三等甲级伤残军人李恒金建了一栋70平方米的新房,市委秘书长杜捷同志出资1000元,为前进村二等乙伤残军人邹明芝的房子换了大山墙、市工商局副局长张士臣同志为前进村老复员军人于志宽涮墙,铺地砖、换炕席等,截止目前,全乡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以红光村郝福田,西太村杨加文为代表的一批优抚对象早已住上了宽敞明亮的砖瓦房。

兑现政策,提高标准,保证了拥军优属工作的深入开展

按照标准及时兑现优抚政策,足额

将各种定补款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是拥军优属工作中的关键和重点。几年来,我们克服了村集体经济增长缓慢,企业发展后劲不足,乡政府财力紧张,部分村组拖欠统筹费等一系列困难,按时,足额地将各种怃恤金,定补款发放到位,并将群众优待金有所提高。2001年,我们发放“三属”抚恤金5568元;
伤残军人12人,二等甲1 人,二等乙4人。三等甲3人,三等乙3人,按照国家标准共计发放抚恤金21282元;
定期定量补助61人,老复员军人每人每月100元,伤残军人为50元,共计发放定补款64200元,群众优待的义务兵优待金由99年的1000元,提高2000年1100元。99年接收退伍军人10名,2000年接收退伍军人5名,201年接收退伍军人2名,按标准共为他人发放优待金22000元,全部到位。其它优待对象,我们将全乡的烈属,伤残军人,复员军人,带病退伍军人61人,按三个档次进行优待。

一是基础优待150元,二是功劳优

待300元,三是困难优待300元。2001年全乡共付群众优待金12200元。此外,村里每年还对他们进行“三老”优待金200元。即:老复员军人、老党员、老干部。使每人每年享受优待金平均可达350元。

由于国家抚恤标准的提高,加之我们按时足额兑现政策,将党的关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及时送给优抚对象,他们看到党和人民没有忘记他们,无比自豪和喜悦,也就越发地感谢共产党,感谢人民政府,密切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重树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局党组:

今年一月底进入民政局工作以来,我在局领导和科室领导的帮助和指导下,牢记民政工作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现将半年来自己履行的工作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加强政治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和需要,我始终坚持理论学习,虽然繁忙,但仍然处理好与学习的矛盾。今年正值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之机,作为一名民政人,我积极参局机关组织的每一次专题学习,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进入民政局工作以前,我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无任何了解,所以在集中学习之外,我进行了自我学习,先学习了简单的“四风”、“民主生活会”、“党的优良作风”等概念,再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理论文章,书写了读书学习笔记,并联系实际撰写了心得体会。在实践中坚持用理论武装头脑,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并指导,尽量避免中的失误,有利地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转变工作作风,调整心态

此前从事的工作比较轻松,无形中形成了自由散漫的工 1

作作风。而我科室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繁杂,工作之初,有些许的不适应,不习惯节奏紧张的工作,对工作有一点排斥情绪。通过和领导、同事的沟通,意识到了自己需要改变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效能,调整好心态,才能胜任这份工作。

三、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之前,我对民政工作的了解仅限于婚姻登记、救灾救灾等方面,对优抚安置工作更是缺乏了解。为更好胜任本职工作,半年来,我始终坚持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主动利用多种途径提升自身业务知识及工作技能。一是利用业余时间主动学习。结合工作需要,有选择性的扩大阅读量,达到开阔思维、增长见识的目的,同时注重通过网络、报纸、期刊积累知识,这些都有助于提高我的文字功底和写作水平。二是虚心向科室领导和同事学习。我们科室业务多,政策性强,涉及群体敏感。我工作经验少、生活阅历浅,在工作中,通过不断地向身边同事请教和学习,对更好适应环境和满足工作要求起到了一定的帮助。

四、尽心尽责,脚踏实地,努力工作

优抚安置工作千头万绪,繁多复杂,需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一是提高数据处理能力。我们科经常需要县里上报各种优抚数据,报来的数据经常会出现不符合逻辑、不真实等情况。优抚数据涉及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我在统计数据过程中,就需要不断提高数据处理能力,结合原有数据

和系统数据进行核对。二是不断提高公文写作能力。由于业务关系,我科室需要向省厅和州委州、政府以及各县(市)行文,公文撰写我坚持做到规范,精简,高效的行文原则,多学习借鉴各类公文,仔细推敲,认真审核,不断提高公文写作能力,同时做好相关内容的上传下达。

五、廉洁自律,谨慎行事,构筑牢固思想道德防线

半年来,我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实际工作和日常生活中,严格遵守我局关于廉洁自律方面的规章制度,树立公仆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工作中,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警示教育活动,努力提高自己的“免疫力”,谨言行、慎交友,做到了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

六、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

工作半年来,我在岗位上的成长,步子迈得太小。工作上存在很多的不足。一是业务还不够熟悉,优抚安置工作内容繁杂,双拥、军休、安置、优抚、信访每一块都有众多的小项,工作中我目前接触到的只是某一小项内容,加之政策性强,在通知各县(市)民政局优抚股开展工作的时候,不能很好地提供指导和解决疑问。二是沟通不够耐心,部分县(市)优抚工作人员上报材料拖沓,在和他们沟通的时候有些急躁,表现得耐心不够。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坚持多问

多学多看,尽快熟悉工作内容。优抚安置工作涉及内容多,政策性强,在处理工作中,遇到不熟悉的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科室领导和同事,或者电话请教省厅。重点要熟悉我所承担的优抚和双拥两项工作。二是要学会耐心对待县(市)优抚工作人员,理解他们工作的难处。工作中,尽量提前将工作布置下去,给他们留足处理工作的时间,材料上报截止前的几天再次通知他们尽快把工作做好,以便能够按时上报。

回顾半年的工作,离不开领导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也离不开同事的帮助与配合。但我也清醒的看到,自身还有许多急需提高的地方。今后,我要不断反思,修正自我。争取早日能够胜任优抚安置工作,做一个合格的民政人。

述职人:XXX

2014年8月25日

2011年**社区双拥优抚工作总结

2011年,我**社区优抚工作在市民政局的指导和街道民政办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主线,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落实各项政策。一年来,我们认真履行各项优抚工作职责,上下齐心协力,着眼大局,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优抚政策,切实为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确保了优抚对象的生活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而提高,使他们的实际生活水平达到了或高于当地群众的中等生活水平。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社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双拥优抚工作总结如下:

一、做好拥军优属工作,认真落实优抚政策

1、我社区共有优抚对象人,其中重点优抚对象人,优抚对象都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优抚工作的重点就是为以上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认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迎接2011年元旦、春节,结合我辖区实际开展,在春节前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走访了部分革命伤残军人、复员老军人、特困优抚对象,走访慰问。

二、切实做好安置工作。

1、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加强了对退役士兵的信息管理、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2011年共接到退役士兵人,

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工作,同时对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进行了大力宣传,动员参与培训学习,确保了培训率、就业率,在动员培训中有95%的退役士兵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岗位。

2、做好军退干部及无军籍职工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军退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的待遇,及提补贴,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维护社会稳定,做好退伍人员思想工作

我们在工作中非常重视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利用节假日上门走访慰问,有效的防止了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一年来,人员情绪稳定,没有发生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做到了防患与未然。

**社区

2011年12月1日

榆中县**乡双拥工作汇报

中共***委员会 ***人民政府

(2011年3月)

***位于榆中县中部,东西长11公里,南北长18公里,面积133平方公里,总人口31950人,人均年纯收入3130元。全乡共有重点优抚对象72户,其中,在乡西路红军老战士1人,烈属2户,现役军人家属37户,伤残军人3人,老复员军人9人,参核参战人员18人,退伍军人478人,乡内有驻军3处。近年来,我乡双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双拥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通过积极贯彻执行党的优抚政策,以创建“双拥模范乡镇”为契机,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了全乡双拥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领导组织到位,措施办法得力

乡党委、政府始终把双拥工作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把双拥工作提高到“加强国防建设,稳定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特别是近几年来,每月定期研究一次优抚工作,除定期检查,安排优抚工作外,并组织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对优抚对象进行走访,及时反馈优抚对象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及时协调解决。为了切实加强对优抚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了乡双拥领导小组,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

任组长,政府乡长、武装部长任副组长,民政、乡团委、办公室等人员为成员。各村也相应地成立了拥军优属领导小组,使全乡上下建立了优抚工作网络,优抚工作顺利开展。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拥军优属活动制度》、《拥军优属服务公约》、《双拥宣传教育制度》等规章制度,大力推行领导干部包片,一般干部包村包户优扶工作责任制,把优抚工作各项具体任务落实到每个人头身上,极大地增强了每个干部的责任感,调动了搞好双拥工作的积极性,乡党委班子成员经常深入优抚对象家中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如在魏家沟村西路红军老战士杨荣贵家中,当看到他年老体弱经常有病时,乡上领导嘱咐老人的子女要关心、孝敬老人,并积极帮助为其争取医疗费2000余元,基本解决了看病难的问题,在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的带动下,其他干部都能深入基层,深入到户,具体解决了优抚对象的现实困难。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国防观念,提高广大群众拥军爱国的自觉性,必须做好广泛深入宣传和教育工作。乡“双拥”作领导小组把加强宣传教育作为“双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运用墙报、宣传栏等开展宣传教育。每逢清明节,组织在校的学生分批前往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纪念一代伟人,缅怀革命先烈为祖国为革命英勇斗争的事迹,以此激励广大青少年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热爱祖国,热爱我们的子弟兵。在征兵期间大力广泛宣传,使广大适龄青年积极踊跃应征入伍,为部队添砖加瓦,输送新鲜血液。全乡组织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前往 2

兴隆山烈士陵园开展宣传教育10余次,,全乡各村利用黑板报、标语、横幅等形式宣传双拥工作,号召广大青年积极应征,引导全乡群众树立良好的国防观念。仅2010年一年悬挂横幅50余条、张贴固定标语320余条、制作专栏18个。全乡爱国主义气氛浓厚,双拥宣传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落实优抚政策,切实解决困难

对义务兵家属实行普遍优待,对正在服现役的军人按相关文件精神,按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及时足额兑现优属款, 让他们了解党和政府的优待政策,共享我乡的经济发展成果,使现役军人在部队里能安心投入到保家卫国的工作中去。坚持各类优抚对象补助按季度发放,标准不断提高。注意解决好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认真掌握和了解他们的生活、住房、医疗情况,2010年为各类优抚对象解决医疗补助1.3万元,生活困难补助12.5万元,补助优抚对象建房资金3000元。对优抚对象在救济方面给予优先照顾,把优抚政策落实到实处。在各村组织为优抚对象做好事,送温暖等活动,让他们感受到全社会对他们的关心;
积极组织共青团员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为老革命军人送去生活用品,挑水洗衣,打扫卫生等,同时老革命军人为他们讲述当年为祖国建设英勇战斗的事迹,使他们了解历史,受到教育,以此激励广大青少年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更加热爱祖国,热爱我们的子弟兵。

(四)开展共建活动,支持部队建设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国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形成的光荣传统。拥军贵在真诚,重在实效。抓好“军民共 3

建”切实解决驻地部队实际困难,不断增强军民鱼水情。境内驻军与我乡建立了良好的“军民共建”关系。一是积极开展慰问活动。每年“八一”建军节、国庆、元旦、春节期间乡党委、乡政府多次组织党政办、武装部、民政办、妇联、团委、前往驻军部队进行慰问,将全乡人民的深情厚意送到军营。由乡党委主要领导代表全体干部及群众赠送慰问品价值达到1万余元。二是大力支持部队现代化及国防建设,07年、08年乡党委、乡政府从讲大局,积极支持部队建设的高度责任感出发,在各项工作非常繁忙的情况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抽调精干人员历时数月为**武警指挥学校解决用地100亩,为**部队解决营房用地849亩,协调解决***村与**武警指挥学校的道路纠纷,通过多次、耐心的做群众的思想工作,终于使群众从支持部队建设的观点出发,甘心为部队让出了行走多年的道路。在建设***部队军事基地在***征地的过程中,从2008年10月8日开始,2009年1月22日结束,历时3个多月,征地工作基本结束,完成前期丈量和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乡政府派出由政府乡长带队的精干干部15人组成工作组,召开群众动员大会20余次,深入群众家中320余次,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号召广大群众支持国家的军事设施基地建设。工作组在历时3个多月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开展工作,以维护群众利益为落脚点,以支持国防建设为着力点,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为保障点,克服重重困难,历经艰辛,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促成了军事基地建设的及时开工,为国家国防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三是经常性开展军地共建活动。在地方大力支持部队建设的同时,驻军部队也积极投身地方 4

建设,每年春秋两季植树造林,出动人员300余人,栽种树苗3800余株;
为加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部队还投资10多万元,新建2公里的孙家坡村军民共建路一条,建成爱民供水点一个,为***小学建起了多媒体教室,捐助多位贫困优秀学生完成学业,解决了该村群众、学生的很多难。为加强军地共建工作,部队还邀请了驻地群众代表到部队座谈、参观部队营房,了解部队建设,加深了群众对部队的了解,增进了部队与地方的友谊,使部队建设与地方发展取得了双赢的结果。

(五)不断解放思想,积极探索方法

我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科学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置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推行安置就业和自愿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就业办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每年冬季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填制《退伍士兵花名册》,便于日后跟踪他们的生活工作情况。在战士复完兵役回来后,我们都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汇报,征求就业意见,积极联系单位,解决就业。做到入伍有人送,退伍有人管,具体做法是:对有能力、思想好、作风正,有开拓精神的安排在村、社任职,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对有技术专长的提供有关用工信息,积极推荐从事相应职业。对生活困难的给予重点帮扶,并为其创造致富环境。

二、存在的不足

经过多年来的努力,我乡“双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双拥”整体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乡“双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对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新情 5

况形容缺乏深度,应对措施不够及时。二是解决优抚对象医疗方面,还存在不足,单靠政府或某个部门无法完全解决。三是硬件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扩大。四是有关双拥工作的制度、法规还不够健全和完善。

三、下一步的打算

2011年,我乡双拥优抚工作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新时期双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切实加大双拥优抚安置政策的贯彻落实力度,巩固发展双拥创建成果和军民团结大好局面,不断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一是完善工作机制,积极为双拥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新时期双拥工作的认识,把双拥工作摆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把双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抓紧抓好。选齐配强双拥工作专职干部,为双拥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工作任务和形势特点,制定年度计划,组织安排好各项重点活动,抓落实。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夯实广大军民的政治思想基础。紧密结合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在全乡广泛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国防宣传教育,大力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增强全民双拥意识和国防观念。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各村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国防宣传教育,扩大国防宣传教育的影响和效果。抓住新时期双拥优抚的先进事迹和爱国主义基地开展专题教育,广泛开展双拥优抚主题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抓好主题宣传教育。三是落实政策法规,切实维护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积极适应新 6

形势对双拥工作的要求,将双拥工作纳入法制轨道,重点抓好双拥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实现双拥工作由传统工作模式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转变,用法律手段规范、调节军地关系,维护部队军事利益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实现依法双拥。四是突出重点,解决“三难”问题。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优抚对象自然增长机制资金足额按期发放,搞好优抚对象调查摸底工作,对特困优抚对象纳入低保,实行双重保障。同时,协调卫生部门在挂号、检查等方面,对优抚对象实行减免,组织医疗小分队,定期为行动不便的优抚对象体检治病,研究制定特殊政策,缓解治病难。继续完善复员军人合作医疗制度,使老复员军人得到最高的医疗保障。调动全乡各单位力量,开展“一帮一”包扶活动,扶持优抚对象发展生产奔小康。五是健全基层双拥优抚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大双拥优抚工作社会化的力度,探索适合乡情、满足优抚对象需求的社会求助活动。通过青年、巾帼、志愿者队伍,开展为老红军送温暖、做好事活动,深入家中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为部队解决生活和军事训练中的难题。

在2011年的双拥优抚工作中,我们要以创建新一届全省双拥模范县为牵引,切实加强对双拥优抚工作的领导,积极规划、搞好部署,做好创建准备工作,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入开展理论调研活动,不断探索双拥优抚工作的新特点、新途径,扎实有效的开展双拥优抚工作,突出重实际、办实事和讲实效,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创双拥优抚工作新局面。

优抚活动方案(共13篇)

优抚安置工作汇报(共10篇)

开学工作检查自查报告(共13篇)

一创双优自查报告(共8篇)

四强四优自查报告(共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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