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
3、《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通知》(国发〔2014〕53号);
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通知》(豫政〔2014)50号);
5、《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豫政〔2014)52号);
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7、《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发改令(2014)11号;
申报材料
1、申请文件(自备);
2、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项目资本金证明;
4、项目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5、有相应资质中介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
6、有相应资质中介机构编制的《项目招标方案》;
7、规划选址意见书;
8、用地预审意见;
9、环评批复意见;
10、节能审查意见;
11、咨询机构或专家论证意见(申请文件一式三份,其余材料均一式两份);
办理程序
1、申报材料不全,窗口填写一次告知书,连同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齐全合规→窗口受理→科室审核→办结→通退回申报单位过窗口领取批文。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法定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受理地址
濮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4楼);
咨询电话
0393-8759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