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轮岗交流,表态发言

干部交流轮岗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交流轮岗的对象

二、交流轮岗的方式

三、交流轮岗的程序

四、交流轮岗的其他相关事项

政府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制度总结

一、交流轮岗的对象和条件

1、对工作年限的限制 例:

1)在同一职位满5~8年的人员。

2、对工作岗位的限制 例:

1)在同一单位的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岗位任职满5年的。

2)在卫生执法部门的审批、主办岗位工作满6年。

3、对职级的限制 例:

1)在同一处室连续任正副职满5~10年的人员。

2)在职能部门任正职或副职累计满10年的人员。

4、其他 例:

1)副科级后备干部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经验的。/ 具有发展潜力,需多岗位锻炼的

2)在同一单位工作满5年,本人自愿交流,并经本单位党委同意的。

二、交流轮岗的方式

1、跨部门交流 1)含义

即在同一单位不同部门或同类性质部门之间交流。

2)对象

在同一单位任职满8年或在同一单位的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等岗位任职满5年的

直属各单位人事、财务部门负责人主要在本单位不同岗位交流必要时可以在直属单位同类性质部门之间交流。

2、跨区域交流 1)含义

即不同单位的中层干部之间交流。

2)对象

处级以上干部或直属单位领导。

副科级后备干部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

3、内部交流 1)含义

即在本部门不同岗位间轮岗交流。

2)对象

在同一单位的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的人员。

三、交流轮岗的程序

1、排查任职情况

由人事部对各单位中层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2、产生预备交流人选

采取个人申请(获组织批准)、单位推荐、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确定人选三种方式,产生预备交流人选。

3、确定预备交流岗位

在用人单位申报预备交流职位的基础上,组织人事部门将申报单位空缺的职位、预备交流人选所对应的职位统一调剂,确定预备交流职位。

4、制定方案

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工作方案,经党委研究同意后,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实施。

5、确定交流人选和岗位 5.1、双方确定交流人选和岗位:
1)组织填报志愿

根据确定的预备交流职位,书面征求预备交流人选的择岗志愿。

2)双向选择确定交流人选的岗位

结合个人意愿和用人单位意见,确定交流人选对应岗位。对双方意愿不一致的预备交流人选,组织人事部门个别征求意见,调剂安排。

5.2、领导决定交流人选和岗位:

1)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根据摸底情况、工作需要、岗位特点及人员专长等条件,讨论决定交流人选及岗位,并予以公布。

6、任职报批

轮岗交流人员任职岗位确定后按干部任免程序和要求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予以公布任职。

7、到岗履职

任职决定公布后,轮岗交流人员应迅速将以前承担的工作进行清理,并由分管领导主持,搞好工作交接。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到岗。

四、交流轮岗的其他相关事项

1、任期管理

1)轮岗交流后,对所有局管科级领导干部重新发文任命,任期三年,距退出领导岗位年限不满3年的中层干部,其任期按实际任职年限计算。(样例3)

2、保障措施

1)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一般每2年集中组织一次。(样例1) 2)对交流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样例1)

3)凡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应具有两个以上单位的中层岗位工作经历。(样例1)

企业干部交流制度总结

一、交流轮岗的对象

1、公司干部层 例:

1)合资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分管市场)、财务部经理、人力资源管理部经理。(样例7)

2)各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部分部门经理、副经理。(样例6)

3)具有较大人事风险的管理岗位:各产业公司主管财务、销售的副总经理、主管、大区经理。(样例5)

4)事业部级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候选人。(样例8)

2、公司管理层储备干部 例:

1)管理、经营、技术类的中层后备干部轮岗。(样例5)

二、交流轮岗的方式

1、外派至子公司相关部门的经营管理层(样例

5、

7、8)

2、后备干部专项轮岗 1)含义

公司为每一位后备干部制定专项轮岗计划,使纳入专项轮岗计划的后备干部有目的的在相应管理岗位之间进行短期轮岗,全部轮岗必须在2年内完成,轮岗路径上的所有岗位不得超过6个月;
(样例5)

三、交流轮岗的程序

1、选拔

1)人事部或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外派人员需求申请;

2)人事部及用人单位进行岗位描述,确定岗位职责和选拔标准

3)通过公司高层推荐、用人单位推荐、集团人才库选择产生、员工自愿申请获批等方式产生入围人选

4)人事部收集候选人资料并考察候选人、征求各方面意见,确定交流轮岗人员名单。

2、任命

1)报人事部向总裁报送交流人选的背景资料,由总裁审批和任命。

2)交流外派人员的任命批准后,人事部在正式任命下达的同事,通知各外派人员主管部门和用人部门

3、岗前培训

4、外派前谈话

5、任命宣布

6、派遣

1)中层轮岗人员交接期为15~30个工作日,高层轮岗人员交接期为30~45个工作日。(样例5)

四、交流轮岗的其他相关事项

1、轮岗期绩效考核

2、轮岗期福利待遇

3、干部调回(样例8)

1.)其本人申请调回公司的情况,则由其本人向公司提交调回申请书,人事部审核提出调回岗位安排意见,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办理调回手续。调回岗位或职务级别原则上不低于其在子公司担任的岗位或职务级别。

2)公司因工作需要调回外派干部的情况,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外派干部调回的岗位或职务安排,由人事部负责向子公司发出调回外派干部的通知,并办理调回手续。

干部交流轮岗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交流轮岗的对象 二、交流轮岗的方式 三、交流轮岗的程序

四、交流轮岗的其他相关事项

政府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制度总结

一、交流轮岗的对象和条件

1、对工作年限的限制 例:

1)在同一职位满5~8年的人员。

2、对工作岗位的限制 例:

1)在同一单位的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岗位任职满5年的。

2)在卫生执法部门的审批、主办岗位工作满6年。

3、对职级的限制 例:

1)在同一处室连续任正副职满5~10年的人员。

2)在职能部门任正职或副职累计满10年的人员。

4、其他 例:

1)副科级后备干部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经验的。/ 具有发展潜力,需多岗位锻炼的

2)在同一单位工作满5年,本人自愿交流,并经本单位党委同意的。

二、交流轮岗的方式

1、跨部门交流 1)含义

即在同一单位不同部门或同类性质部门之间交流。

2)对象

在同一单位任职满8年或在同一单位的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等岗位任职满5年的

直属各单位人事、财务部门负责人主要在本单位不同岗位交流必要时可以在直属单位同类性质部门之间交流。

2、跨区域交流 1)含义

即不同单位的中层干部之间交流。

2)对象

处级以上干部或直属单位领导。

副科级后备干部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

3、内部交流 1)含义

即在本部门不同岗位间轮岗交流。

2)对象

在同一单位的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的人员。

三、交流轮岗的程序

1、排查任职情况

由人事部对各单位中层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2、产生预备交流人选

采取个人申请(获组织批准)、单位推荐、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确定人选三种方式,产生预备交流人选。

3、确定预备交流岗位

在用人单位申报预备交流职位的基础上,组织人事部门将申报单位空缺的职位、预备交流人选所对应的职位统一调剂,确定预备交流职位。

4、制定方案

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工作方案,经党委研究同意后,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实施。

5、确定交流人选和岗位、双方确定交流人选和岗位:
1)组织填报志愿

根据确定的预备交流职位,书面征求预备交流人选的择岗志愿。

2)双向选择确定交流人选的岗位

结合个人意愿和用人单位意见,确定交流人选对应岗位。对双方意愿不一致的预备交流人选,组织人事部门个别征求意见,调剂安排。

、领导决定交流人选和岗位:

1)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根据摸底情况、工作需要、岗位特点及人员专长等条件,讨论决定交流人选及岗位,并予以公布。

6、任职报批 轮岗交流人员任职岗位确定后按干部任免程序和要求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予以公布任职。

7、到岗履职

任职决定公布后,轮岗交流人员应迅速将以前承担的工作进行清理,并由分管领导主持,搞好工作交接。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到岗。

四、交流轮岗的其他相关事项

1、任期管理

1)轮岗交流后,对所有局管科级领导干部重新发文任命,任期三年,距退出领导岗位年限不满3年的中层干部,其任期按实际任职年限计算。(样例3)

2、保障措施

1)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一般每2年集中组织一次。(样例1) 2)对交流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样例1)

3)凡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应具有两个以上单位的中层岗位工作经历。(样例1)

企业干部交流制度总结

一、交流轮岗的对象

1、公司干部层 例:

1)合资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分管市场)、财务部经理、人力资源管理部经理。(样例7)

2)各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部分部门经理、副经理。(样例6)

3)具有较大人事风险的管理岗位:各产业公司主管财务、销售的副总经理、主管、大区经理。

4)事业部级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候选人。(样例8)

2、公司管理层储备干部 例:

1)管理、经营、技术类的中层后备干部轮岗。

二、交流轮岗的方式

1、外派至子公司相关部门的经营管理层(、7、8)

2、后备干部专项轮岗 1)含义

公司为每一位后备干部制定专项轮岗计划,使纳入专项轮岗计划的后备干部有目的的在相应管理岗位之间进行短期轮岗,全部轮岗必须在2年内完成,轮岗路径上的所有岗位不得超过6个月;

三、交流轮岗的程序

1、选拔

1)人事部或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外派人员需求申请;

2)人事部及用人单位进行岗位描述,确定岗位职责和选拔标准

3)通过公司高层推荐、用人单位推荐、集团人才库选择产生、员工自愿申请获批等方式产生入围人选

4)人事部收集候选人资料并考察候选人、征求各方面意见,确定交流轮岗人员名单。

2、任命

1)报人事部向总裁报送交流人选的背景资料,由总裁审批和任命。

2)交流外派人员的任命批准后,人事部在正式任命下达的同事,通知各外派人员主管部门和用人部门

3、岗前培训

4、外派前谈话

5、任命宣布

6、派遣

1)中层轮岗人员交接期为15~30个工作日,高层轮岗人员交接期为30~45个工作日。

四、交流轮岗的其他相关事项

1、轮岗期绩效考核 2、轮岗期福利待遇 3、干部调回(样例8)

1.)其本人申请调回公司的情况,则由其本人向公司提交调回申请书,人事部审核提出调回岗位安排意见,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办理调回手续。调回岗位或职务级别原则上不低于其在子公司担任的岗位或职务级别。

2)公司因工作需要调回外派干部的情况,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外派干部调回的岗位或职务安排,由人事部负责向子公司发出调回外派干部的通知,并办理调回手续。

剑指(创新)轮岗交流,阔步解放林业思想

为更好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着力铸造出一支廉洁、效能、团结、活力的现代化林业队伍,县林业局以党组书记、局长卢月舒带领的一班人,从2013年4月起,建章立制,先后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的通知》、《关于严格实行三项工作“一票否决”的决定》、《舒城县林业系统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办法》等一系列措施。

2014新春伊始,林业系统强力实行轮岗交流,打出谋人重拳、厚积薄发,呈现出活力、奋发的新气象。本次轮岗交流范围涉及:局机关股室6个、乡镇林业站(驻乡技干)11个、林检局、森林公安局4个股室及森林派出所2个,轮岗交流人数25人。

一、立足林业现状,探索创新队伍管理

我县林业队伍现状,事多人少。林业局内设股室6个分别是,办公室(含财务室)、森林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林业工作站、防火办、林业行政执法大队等机构;
局属单位27个分别是,森林公安、林检局、两个木竹检查站、两个国营林场、21个乡镇林业站。一方面,林业系统局机关仅有工作人员18人,全县乡镇林业站平均不足3人;
另一方面,林地面积147.5万亩,占县国土面积的47.6%,且林业局承担着万佛山旅游项目县重点工程、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油茶开发等重要任务。

林业人改作风提效率,亟待强化。我县林业队伍整体素质较高,是一支能吃苦、能战斗,能奉献、作风过硬的队伍。但面对新的经济形势和新的林业工作任务,我们的干部队伍也存在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其主要表现为:一是“庸”,少数林业干部,长期在一地工作,可能会形成一种不思进取的不良心态;
二是“懒”,由于长期从事一项工作,一些林业干部往往凭经验办事,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和奋发向上精神;
三是“散”,由于长期在一个环境中工作,会导致少数人放松对自己、对下属的要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使命感。怎样使杜绝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惰性、产生经验主义等情况的发生,培养林业多面手,促使林业队伍活力不断增强,是摆在林业人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创新队伍管理方法,箭在弦上。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合理、有序的开展轮岗交流,是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促进林业改革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面对当前复杂的经济环境和严峻的林业形势,如何打造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通、作风扎实、敢打硬仗的林业队伍,是摆在我局党组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一线调研部署,创新轮岗交流办法

充分调研,摸透情况。局党组成立调研组,兵分两路,一路充分收集、听取11个林业重点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对当地林业站的评价;
一路深入到各基层单位,以干部职工的工作经历、能力特长、业务水平为重点开展调研摸底,统计梳理在职干部职工的基本情况,全面掌握干部的动态资料,从而建立更为细致、全面的人事档案。

出台制度,纵深推进。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科学用人机制,制定了《舒城县林业系统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办法》(舒林„2013‟145号),在轮岗时按岗位要求安排人员,按能力特长分配工作,充分考虑轮岗交流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构建 “人人多面手,事事有人做”的良性运行机制及和谐工作格局。

严明纪律,确保稳定。由于此次轮岗交流涉及面广、人多,为确保人心稳定,局领导高度重视,一方面对轮岗人员进行交心、谈心,鼓励大家在新的工作岗位上磨砺提升,做出成绩;
一方面要求轮岗人员必须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顾全大局,无条件服从组织的安排,接受新的工作任务,对不能正确对待组织交流的,将按组织措施处理到位。

三、实行轮岗交流,激活林业人源动力

轮岗交流,解放林业思想。立足我县林业实际,根据《舒城县林业系统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办法》(舒林„2013‟145号)的文件精神,针对长期从事一项工作,导致工作缺乏足够的创新意识和奋发向上精神的问题,高效、有序地调整局内设机构、局直属单位、基层林业站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承受压力的重荷,喷水池才能喷射出壮观的水雾美景。本次轮岗交流,林业人面对适应新岗位的压力,干事才会更有动力,落实才会更加给力,创新高效的思想才能进一步解放。

轮岗交流,保持廉洁正气。经过轮岗交流,有利于打破由于长时间在同一岗位、同一工作领域而可能形成的关系网和利益纽带,具有防止不正之风乃至腐败问题发生的作用,有利于保持林业队伍的纯洁性。

轮岗交流,培养林业多面手。经过轮岗交流,各岗位的新人员亟待熟悉业务、老人员急需更新知识,提升了林业人学习的动力;拓宽了在学习中创新,在创新中学习的互动范围;
促进了林业人以“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紧迫感,掌握多岗位的业务知识,成长为林业“多面手”。

轮岗交流,提升林业活力。实行轮岗交流,是治理林业队伍庸、懒、散的一记重拳,它增强了林业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提高了林业人内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随着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各地方为了用好、用活自己的人才资源,也在不停地摸索、探讨着如何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就县、乡镇政府机关而言,笔者仅对建立县直机关单位与乡镇政府机关之间非技术性干部实行轮岗交流制度谈几点肤浅的看法。

一、实行非技术性干部轮岗交流的必要性

(一)干部队伍原动力不足。我们稍为留意观察就会发现,无论是在县直机关单位,还是在乡镇基层,干部心态过早老化现象非常普遍。因为没有灵活的干部轮岗交流机制,职位上升通道就会基本关闭,干部在原单位晋升的机会非常之少。尤其是人们现在常说的“一般干部35岁不升”现象相当严重。这些人自感晋升渺茫,前景不亮,产生一种安于现状的思想,心里有了安逸感,不思进取,从而影响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内心改革创新意识的萌发。缺乏激烈的竞争环境,整个干部队伍就如一谭死水,没有生机和活力。

(二)对干部队伍的培养力不够,部分领导干部综合素质不高。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单位对干部都存在着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客观地说,我们对干部任职期间的培训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很多干部的工作能力更多地取决于实践中的提高。而目前后备干部的产生尚有欠完善之处,很多未在基层工作过的干部被选任到乡镇当领导,有些未在县直机关单位工作培养过的乡镇领导被调任到区直机关单位当领导,这样

一来,我们的领导干部队伍的工作基础很不扎实,结合素质就不会很高。所以,我们应该在培养后备干部时,建立后备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更多地对优秀年轻干部加以引导和激励,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

(三)干部约束力不强。就目前来讲,干部晋升在实际操作中只有职务和工作年限以及年龄几个条件,而没有在根本上解决“年龄不到不让位,不犯错误不下来”的问题。另外,在县直机关的干部队伍,部分同志有“一劳永逸”的思想,不建立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他们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进取意识就会逐步消失,不利于激发起干部的竞争活力和增强责任意识。

二、实行非技术性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的重大作用

(一)通过干部轮岗交流,可以为干部创造检验和锻炼自己能力的好机会。县直机关单位的工作专业性强,内容比较单一,而乡镇工作复杂多变,涉及面广。如果在乡镇、县直机关单位间实际非技术性干部轮岗交流,一方面县直机关单位的干部可以到乡镇基层锻炼,让他们接触更多的人和事,学会与农民百姓促膝谈心和应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琐事。二方面可以调整充实目前乡镇相对缺乏的专业人才,而乡镇干部到县直机关任职,在其业务骨干的带领下,逐步掌握新的专业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从而使整个干部队伍的综合能力不断提高。

(二)通过干部轮岗交流,可以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相对来说,县直机关单位工作环境较好,工作较轻松,有些单位福利还比较好,如果让一些干部长期留在同一个工作岗位,那么,这些干部就有“一劳永逸”的感觉,责任感和忧患意识逐渐淡薄,不思进取。而乡镇的工作条件比较艰苦,工作难度大,工作时间长了,干部就会有厌战、畏难的情绪,有些人还会觉得“不公平”。这些都不利于干部工作积极性的调动,如果实行干部轮岗交流,为干部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这对调动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将会起到良好的作用。

(三)通过干部轮岗交流,可以避免和减少腐败,促进勤政廉政建设。一些干部在一个地方工作时间长了,“熟人”越来越多,“权力”也会越来越大,在众人的奉承中,某些领导干部往往把持不住自己,拉帮结派摆老资格,搞官僚。在人事任免、财物管理等方面不是发扬民主而是滥用职权,专横独断。久而久之,就会滋生贪污腐败现象,最终害国、害民、害己。而通过轮岗交流,那些居心不良、依权附势的人就难以有机可乘,我们领导干部也不用在应酬上花太多的时间,而是专心做事,勤政廉洁,为一方百姓谋利,。

(四)通过干部轮岗交流,使一些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在诸多县直机关单位和乡镇,由于人事分配的原因,难免有些干部的工作与所学专业没能对号入座,而通过轮岗交流,

使他们有机会找到发挥自己特长的工作岗位,大显身手,达到人尽其才的目的。另外,通过干部轮岗交通,还可以相互沟通,促进友谊,广交朋友,共同进步。

三、实行非技术性干部轮岗交流的方法与步骤

(一)各乡镇、县直机关单位选择本单位人数(不包括超出一定年龄和长期患病的干部)70%左右的非技术性干部作为交流人员,原则上在同一乡镇或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作为交流人员

(二)由交流人员填写《工作岗位交流志愿表》,每人可以填报1至2个志愿。

(三)按志愿的先后顺序核定20%的人员作为本乡镇、本单位的骨干人员,确保本乡镇、单位工作的连续性和链接顺畅,同时保证重要岗位不致于出现人员走完和空缺。其他80%的交流人员由县委、县政府统一调配。对少部分人员确实没有合适岗位的,作试岗或待岗三个月,期间支付一半或停发工资。

公务员交流轮岗重在培养干部队伍、重在支持服务基层。公务员交流轮岗是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客观需要,是推进我们年轻干部实现自我发展的现实需要;
也是推进锡山事业发展的需要。锡山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在基层,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有助于年轻干部更多地接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具体工作,更多地接触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问题,

乃至于更多地接触人民群众中的各种实际问题、社会发展当中的各种现实矛盾,在处理这些现实问题和化解矛盾中,我们年轻同志的自身能力必定会得到提高。公务员交流轮岗到基层,可以得到多岗位的锻炼,促进学习,最终改善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也是锡山年轻同志实现自身提高的必修之课。公务员交流轮岗到基层,也为年轻同志发挥聪明才智、展示自身能力、实现自身价值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郑永君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尤其是机关各部门、各党政组织要坚持正确的导向,在下一步公务员交流轮岗的岗位选择上,能够积极做好后备干部、年轻干部的思想工作,引导和鼓励他们积极选择开发区和镇(街道)岗位,在基层工作中来提高锻炼自己,补上基层工作经历这一课,来为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干部轮岗交流是党的干部管理的一项制度,有利于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增强企业活力。本次调整和轮岗交流中、基层干部33名,免去干部职务11名,使公司中、基层干部人数从2005年底的83名缩减为现在的72名,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轮岗交流的干部已到新的工作岗位开始工作,免职的11名同志也按照退休、调整岗位、原单位安臵工作等办法进行了分流安排。

铁煤公司本次中、基层干部调整和轮岗交流,将对今后干部管理工作产生以下积极作用:

一、有利于企业按照精干高效原则,设臵岗位和选配干部。

二、有利于增加干部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感,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有利于吐故纳新,增强干部队伍的整体实力与活力。

四、有利于干部的锻炼成长,培养一岗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促进企业创新。

五、有利于逐步建立健全公正、透明、公平的干部人才选任、考核机制,使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六、有利于避免个别干部在同一部门、同一单位长期工作,可能出现的思维定势、缺乏创意,甚至形成小帮派、小团体、滋生腐败,影响工作和干部队伍的纯洁与健康。

深卫人〔2006〕46号

关于下发《深圳市卫生局机关和直属单位

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市卫生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加强廉政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卫生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人事处联系。

二○○六年七月五日

1 深圳市卫生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精神,强化市卫生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加强廉政建设,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交流实施方案》、《深圳市卫生局直属单位中层干部聘任管理办法》,结合卫生系统实际情况,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干部交流轮岗的原则

(一)坚持原则,依法实施;

(二)有计划、讲实效;

(三)任人为贤,公正合理;

(四)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

二、范围、对象和条件

本办法适用范围:市卫生局机关和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应当有计划地进行交流轮岗:

(一)在设备购置、药械采购部门任负责人或具体经办人员满5年;

(二) 在卫生执法部门的审批、主办岗位工作满6年;

(三) 在人事、财务、总务部门任正职8年或任正、副职合计10年以上;

(四) 除

(一)、

(二)、

(三)款中涉及到的人员外,在职能部门任正职或副职满10年的;

(五)直属单位领导和业务科室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轮岗;

(六)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双方在同一单位工作构成直接上下级关系,或其中一方担任单位主要领导职务,另一方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设备、药械等工作的,或部门主管工作的;

(七)其他需要交流轮岗的人员。

三、交流轮岗的方式

(一)处级以上干部或直属单位领导可以在单位之间交流;

(二)直属各单位的人事、财务部门负责人主要在本单位内部不同岗位间轮岗,必要时也可以在直属单位同类性质部门之间交流;

(三)属于本办法第二条第

(一)、

(二)款所列情况的,各单位应立即进行单位内部交流;

(四) 除人事、财务负责人外,本办法其他涉及人员,应有计划地安排在单位内部轮岗。

四、实施步骤及要求

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进行干部交流轮岗时,应按以下步骤及要求组织实施:

(一)各单位干部轮岗方案应集体研究决定。直属单位中层干部的轮岗主要在本单位内部进行。

(二)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定干部轮岗方案,报市卫生局备案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对单位间交流的人事、财务负责人,分别由局人事处、规划财务处提出建议,由人事处提出总体方案报局党委讨论决定。

(四)单位间交流的人事、财务负责人,分为转组织人事关系和不转组织人事关系两种。

(五)对新任中层领导职位离轮岗时间不满一年的,不再任用。

(六)局组织人事部门征求干部调出、调入单位意见,研究提出交流人选,必要时听取本人意见;

(七)局党委集体讨论交流方案及人选,形成决定后由局组织人事部门具体办理;

(八)在干部交流前,单位党组织或组织人事部门领导需与交流干部本人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并要求他们按时到新岗位工作;

(九)干部交流应严格依照干部职数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职数配备干部。

(九)党务干部的交流轮岗,应当遵照《中共共产党党章》的有关规定。

五、组织与监督

(一)从2006年开始,每年年末各单位须向市卫生局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年度干部交流轮岗的实施情况及下一年度干部交流轮岗计划。

(二)由局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在每年年初对直属各单位干部交流轮岗情况进行检查。对执行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全体干部须从大局出发,服从交流轮岗计划。对不服从交流轮岗安排的人员,就地免职。因承担重大工作任务,需暂缓交流的,须由单位党组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并报经局党委批准。

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为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领导干部队伍,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丰富干部的工作经验,根据中组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及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

(一)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同一岗位连续任党政正职5年或副职5年以上的,必须轮岗交流。

(二)副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凡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满5年及其以上的,原则上实行轮岗。轮岗在同一机关内部或根据人事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部门之间交流。实行轮岗的职位、数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局党组或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二、程序和方法

科级干部轮岗,由机关人事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出方案,报局党组研究批准后实施。

(一)排查任职情况。对本单位中层干部任职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准确掌握情况。

(二)普遍征求意见。党组集体研究拟定轮岗方案后,普遍征求单位职工意见,安排专人与被轮岗对象谈话。

(三)公布调整方案。在普遍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形成方案,按干管理权限报批后在本单位职工大会上公布。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宏观指导,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机关人事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将实施意见按干管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推行轮岗,要注重实效,保证质量,防止形式主义和简单化。既要按规定年限轮岗,又要考虑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严明纪律、防止和纠正借轮岗搞不正之风的行为,确保轮岗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市司法局局管科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我局干部队伍管理,促进机关干部作风转变,根据温委发[2012]107号和温委办发[2012]1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着眼于干部的培养锻炼和潜在能力的开发,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做到配置合理、人岗相适、各得其所,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激发工作活力,推动机关效能建设,为我市司法行政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交流对象

局管在职科级领导干部(包括局机关在职中层干部和市劳教所局管正科级领导干部)。

三、交流条件

1.在同一中层岗位任职满6年的;

2.在同一处室连续任正副职满9年的;

3.在同一中层班子中连续任领导职务满9年的;

4.为优化处室领导结构而需要调整的;

5.具有发展潜力,需多岗位锻炼的;

6.涉及职能变动及内设机构调整的;

7.因工作需要及其他原因需要轮岗交流的。

离改任非领导职务不满2年的中层干部可以不交流。

四、工作程序

1、调查摸底。对局机关在职中层干部和市劳教所局管正科级领导干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对需要交流的岗位及相关人员情况进行初步分析,掌握情况。

2、制定方案。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工作方案,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实施。

3、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局机关全体中层干部和市劳教所局管正科级干部参加的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宣布局管科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方案。

4、研究决定。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局管科级干部调查摸底情况、工作需要、岗位特点以及轮岗交流人员的特长等,通盘考虑,讨论决定局管科级岗位人选,并予以公布。

5、任职报批。轮岗交流人员任职岗位确定后按干部任免程序和要求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予以公布任职。

6、到岗履职。任职决定公布后,轮岗交流人员应迅速将以前承担的工作进行清理,并由分管领导主持,搞好工作交接。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到岗。

五、任期管理

轮岗交流后,对所有局管科级领导干部重新发文任命,任期三年,距退出领导岗位年限不满3年的中层干部,其任期按实际任职年限计算。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干部轮岗交流,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用好干部、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清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自觉增强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大局观念,服从组织安排,确保交流轮岗工作顺利进行。

2、严肃纪律,履职尽责。交流轮岗人员要严肃纪律,正确处理好全局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要以大局为重,严格执行局党委交流轮岗的决定,服从组织安排。凡组织决定交流轮岗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的岗位履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服从组织决定;
对拒绝服从组织决定的,予以免职。对交流轮岗工作中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平稳过渡,做好交接。干部轮岗交流后,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对以前承担的工作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对之前任期内未完成的工作要负责全力落实,确保做到交接到位、不留后遗症,并在接到任职决定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交接手续,到新岗位任职,确保各项工作的平稳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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