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启动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暨2013年校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关于启动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暨2013年校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学生创新活动开展,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校将从即日起启动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暨2013年校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确保申报工作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生及指导教师资格

  (一)学生申报资格。除大一学生和实习学生外,湖北医药学院在校本科生均可申报。其中申报学生(项目负责人)当年学习成绩排名应在全年级前40%范围内,其资格由学生所在年级辅导员和学工处审核。以往参加有学生科研项目但未结题的学生不能参加此次项目申报工作。

  (二)指导教师资格。指导教师应是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具有硕士学位的讲师,承担过科研项目,其资格由各学院审核。以往指导有学生科研项目但未结题的教师原则上不能参加本年度学生科研项目的指导工作。

  二、申报组织工作

  (一)申报工作分两块组织,其中: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暨2013年校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申报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申报。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学工处牵头组织申报。教务处依据各学院在校生数按比例划定申报项目指标数(见附件1)。请相关二级学院和学工处依据此指标做好此次申报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二)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暨2013年校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1、学生申请。学生可2~5人一组自行联系指导教师。学生项目负责人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照相关要求,分别按照国家级和校级学生科研立项的要求,统一填写《湖北医药学院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

  2、学院初审。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学院学生申报的学生科研项目进行初审,按分配的指标集中向学校报送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湖北医药学院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3,以下简称“《项目信息表》”)、《湖北医药学院2013年大学生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以下简称“《项目汇总表》”),《项目信息表》、《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要求学院汇总后并盖章,《申请书》(国家级)一式三份,《申请书》(校级)一式六份。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电子文档。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2013年4月30日17点前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教务处,电子档打包后发送到联系人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按“XX学院+2013年学生科研申报材料汇总”样式命名),逾期不报,视为弃权。联系人:刘赟,联系电话:8873802,电子邮箱地址: 2214979779@。

  (三)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1、学生申请。学生可2~5人一组自行联系指导教师。学生项目负责人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照相关要求,向学工处提交《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企划书》(下简称“《企划书》”)。

  2、部门初审。学工处组织相关专家对《企划书》进行初审,根据学校分配的指标填报《湖北医药学院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3),同时将《企划书》(电子版)一起于2013年4月30日前集中报送教务处,联系人:刘赟,联系电话:8873802,电子邮箱地址: 2214979779@。

  (四)学校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审核

  教务处将在2013年5月上旬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学生科研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将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学校以文件的形式予以校级立项,同时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同时,遴选部分优秀项目参加“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具体安排以国家和省厅的通知为准)。

  附件: 1、2013年度各学院(部门)申报学生科研项目名额分配表;

  2、《湖北医药学院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

 ? 3、《湖北医药学院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4、《湖北医药学院2013年大学生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专此通知

 附件1:

 2013年度各学院(部门)申报学生科研项目名额分配表

 学院(部门)名称

 可推荐学生科研申报名额

 第一临床学院

 7项

 第二临床学院

 4项

 第三临床学院

 4项

 第四临床学院

 2项

 护理学院

 5项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4项

 公共管理学院

 3项

 药学院

 3项

 口腔医学院

 3项

 药护学院

 8项

 学工处

 5项(创业训练项目)

 合计

 48项

 □校 级

 附件2:

 湖北医药学院

 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

 项 目 名 称

 所属一级学科名称

 项 目 负 责 人

 联 系 方 式

 所 属 单 位

 指 导 教 师

 项目起止时间

 填 表 日 期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处制

 填 报 说 明

 申请书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

 申请书封面上的申请等级选项为单选(必选)

 所属单位按项目负责人所属学院填写,项目所属一级学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填写(国家标准GB/T 13745-2009)

 各栏空格不够时,请自行加页调整。

 起止年限以下文当月算起,项目研究周期最长不超过十八个月。

 申请书要求以A4规格打印,并于左侧装订成册。

 学生资格审查:我校在校本科生(一年级和毕业年级除外,当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年级前40%范围内),辅导员签字后到学工处或国际学院学生事务部审核盖章。

 指导教师资格审查:指导教师必须是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的讲师,且承担过科研项目,指导教师所在学院审核盖章。

 审查合格和签署意见后交学生所在学院参加初审,学院初审通过后以学院为单位上报学校教务处(国家级项目申请书3份材料、校级6份材料,都需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doc文件)。

 一、立论依据

 (项目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附主要参考文献)

 ? 1 ?

 二、研究方案(研究内容、技术关键、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及可行性分析)

 ? 2 ?

 三、研究基础(与本项目有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已具备的实验条件、缺少的实验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

 ? 3 ?

 四、项目的特色及创新之处

 五、年度研究计划及预期研究结果

 ? 4 ?

 六、申请学生简介(申请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及在校发表的论著和获得的研究成果)

 指导教师简介(指导教师学历、研究工作简历及近五年发表的主要论著和获得的研究成果)

 ? 5 ?

 八、项目组主要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5人)

 姓名

 学号

 年级

 学院

 专业

 联系电话

 指导教师签名:

 指导教师联系电话:

 九、经费预算(校级项目不超过5000元,国家级项目不超过20000元)

 序号

 支出科目

 金额(元)

 计算依据及理由

 总 计

 十、辅导员审查意见

  辅导员签字:

  年 月 日

 十一、学工处审查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十二、院系对指导教师审查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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