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管理制度

XX事业部文件 XX字(2005)号 签发人:

工作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事业部经营战略及工作思路的有效分解和落实,及时传递市场压力,落实目标管理,重塑计划流程,促进事业部各项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强化事业部计划执行的力度,提高事业部计划管理的效率和效果,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事业部各职能部门与两地工厂(含本部工厂、淮安工厂)。

第二章 计划流程与部门职责

第三条 按事业本部年度经营目标要求,结合我司发展现状,由事业部管委会制定下一年度工作目标;
各部门根据事业部年度工作目标分别编制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
各部门年度计划中各项工作必须在本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中进行内容分解和分步骤推进。

第四条 从本制度颁布之日起对月度工作计划的编制流程进行调整,建立树状计划清单,其具体流程如下:

1、每月25号由总经理制定下月工作计划的重点项目;
2、各部门第一负责人26号根据总经理的重点工作方向制定自己所负责部门的重点工作,并落实分解,同时制定本部门的重点工作项目与具体推进进度,最终形成部门工作计划报管理科;

3、每月27号由部门各模块主管根据部门的重点工作计划编制自己所带领的工作组的重点工作,并增加常规工作部分;

4、各员工在每月28号根据其所在工作组的重点工作编制个人工作计划,并填写常规工作栏目,同时将个人工作计划报直线上司处备案。

5、各部门需按附件模板要求在本月27号前完成部门工作计划报表报送管理科,并在部门内部张贴,各工作负责人及时填写进度情况,管理科负责稽查,违者通报罚款;

6、个人周计划报表按附件模板与周会会议纪要报管理科备案。 第五条 实行三级计划管理体系,管理科负责监控到部门,各部门要依次办法推行二级计划管理,各主管要依次执行三级计划管理。

第三章 工作计划编制要求

第七条 事业部及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编制要求:

1、月度工作计划采用附件模板的格式编制,各项工作的重要度层次分明,一般分为重点、常规和临时性重点工作计划三个层次;
2、各部门年度工作规划中重点工作要体现在月重点工作计划中,本月未完成的重点工作计划自动调整到下个月;

3、月度工作计划中在中旬以前完成的工作应保持一定的比例,一般在30%左右,需要在月底或跨月完成的工作要有明确的半月和全月工作目标,对于工作目标不明确的,一律按照没完成进行考核,跨月度工作尽可能分月报送并注明“跨月”;
5、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必须由部门第一责任人签字批准,不符合要求管理科有权驳回,事业部月度工作计划由管理科审核、事业部总经理批准,报送事业本部营运部。

第八条 事业部及各部门(部门)月度工作总结编制要求:

1、根据月度工作计划编制本月度工作总结,月度工作总结采用附件模板格式编制,并且在每月26号前报送管理科;
2、月度工作总结中要按模板描述工作进度,对未按计划完成的工作必须说明原因及目前详细进展情况,并重新明确完成时间;
有计划外临时性重点工作必须在月度工作总结中予以列出;

3、各部门月度工作总结必须由部门第一责任人签字批准;
事业部月度工作总结由管理科审核、事业部总经理批准,报送事业本部营运部。

第九条

临时性工作计划的内容

1、及时应对市场变化,对目前我们的经营策略进行调整;
2、事业本部或相关部门临时交办的重点工作。

第四章 计划考评及奖惩

第十一条 工作计划由管理科负责考核,管理科将根据工作计划监控体系和各部门详细工作计划进度表进行跟进与抽查;

第十二条 管理科每月对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进行考核:

1、无故不按时报送工作计划、总结和重点工作推进计划(包括年度计划、月度计划及月度总结)的部门或项目小组,管理科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每拖延一天,扣罚该部门负责人100元/天。 2、对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并且完成质量较好的进行通报表扬一次,未完成的工作按200元/项扣罚,对于未完成但虚报完成的工作,对部门负责人采取两倍的罚款和通报。

3、对于各部门未完成的工作如果因其他部门未配合或者配合不好导致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则根据具体的情况对协助的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的罚款,分不清责任人时由相关人员共同承担,没有责任人时由直接领导负责。

第十三条 不定期抽查内容

1、事业部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总结 2、部门各项目小组月度工作计划、总结 3、各员工月度工作计划、周报表

第五章 备注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五条 本制度将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管理科所有。

附件一:部门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表 附件二:员工周报表

二00X年X月XXX日

发:XXX部各职能部门及两地工厂 送:XXX 印发份数:X份 其中存档份数:X份

工作计划管理制度(试行)

1.目的

为确保集团公司经营战略及工作思路的有效分解和落实,及时传递市场压力,落实目标管理,重塑计划流程,促进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强化计划执行的力度,提高计划管理的效率,使整体工作方向保持一致,工作条理清晰,点位明确,实现规范化管理,顺利实施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集团各职能部门、项目、子公司均适用本制度。

3.定义

(无)

4.主要职责

4.1企业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4.1.1负责收集整理各单位工作计划并上报董事长。

4.1.2 负责督促实施、跟进各单位重点工作,及时向相关领导反馈信息。

4.1.3 负责建立公司工作计划管理和评价体系,并对各单位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

4.2各职能部门、项目、子公司职责: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工作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单位工作计划的编制、跟进、落实、评价等负管理责任。

4.2.1 负责组织编制所管辖单位工作计划。

4.2.2 负责与集团公司保持工作计划衔接关系,并接受集团企业管理中心的指导和监控。

4.2.3 负责组织跟进、协调、落实所管辖单位工作计划,及协调、落实集团公司重点工作计划。

4.2.4 负责建立所辖单位工作计划管理,并对所辖单位工作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

4.2.5 负责所辖单位工作计划的上报与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

5.文件内容

5.1计划编制

5.1.1集团各职能部门、中心、子公司应根据集团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的需要,围绕公司领导下达的指令及各种会议中的决议等,对所管辖的各单位计划进行整合,从思想、管理、战略等方面制订工作计划,并列出重要事件加以跟踪。

5.1.2集团各职能部门、中心、子公司制定的工作计划、总结采用集团统一规定的格式编制。

5.1.3集团本部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须上交日/周/月/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集团本部外的子公司须上交周/月/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5.1.4工作计划和总结必须由各单位第一负责人手写制定并签名,扫描后或直接传真至企业管理中心。

5.1.5日计划总结每个工作日下班前提交;
周计划总结每周星期五提交;
月度计划总结每月30日提交,如遇到休息日顺延至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交;
季度计划总结分别于4月、7月、10月、1月月初前5日提交;
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一般在1月份提交,具体时间由集团书面通知为准。

5.1.6企业管理中心负责于计划总结提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上午10:30前将各单位的日/周/月/季度工作计划、总结报董事长。

5.1.7日/周/月/季度工作计划、总结必须按照集团统一下发的表格进行填写,不得随意删减表格项目,如需要进行改动,必须向集团企业管理中心提出,经同意后才能修改。

5.2计划总结填写具体要求

5.2.1 主要工作内容:按照集团公司以及单位内的经营管理要求,内容应为本单位非日常性的重点工作,且需具体化、数字化。

5.2.2 完成日期:指预计完成该项工作任务的日期,跨日/周/月/季度工作应注明该项工作计划完成日期,并设定本日/周/月需要达成的目标。

5.2.3 责任主体:工作计划中必须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并尽可能明确到个人。如跨部门的工作,则需注明负责组织协调的责任人。

5.2.4目标设定:各部门重点工作计划必须注明设定目标,根据可考核性在日/周/

月/季度工作总结中对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5.2.5 与年度工作计划挂钩: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中的重点工作应在各单位日/周/月/季度工作计划及总结中体现,避免造成工作偏差,时刻自我调整对应。

5.2.5 各单位在编制下一日/周/月/季度工作计划时,必须对本日/周/月/季度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作简要总结,未能按期完成的工作须说明未完成的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

5.2.6各单位在保持计划工作的严肃性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衡量的标准是否对公司经营管理状况造成影响。调整计划应提前上报企业管理中心。

5.3集团公司实行二级计划管理体系,企业管理中心负责监控到各单位,各单位要依此办法推行二级计划管理,层层落实。

5.4工作计划跟进

5.4.1工作计划经各单位负责人上报后,各单位应逐级向下传达工作指令,明确工作的实施责任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5.4.2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重点工作的协调和监控,负责协助落实项目各项重点工作,并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5.4.3各单位在调整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不能执行或中途终止时,应及时反馈至企业管理中心,并说明原因。

5.4.4 企业管理中心每月8日前对上月各单位日/周/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通报。

5.5工作计划的考评

5.5.1企业管理中心按月对各单位日/周/月重点工作计划进行考评并通报结果,主要考评工作计划报送及时性、编制质量及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5.5.2报送及时性:各单位按照5.1.5款时间将计划总结报送企业管理中心,无故不按时报送的单位,将对第一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罚款50元/次。

5.5.3编制质量

5.5.3.1工作计划及总结格式不合格的视同未交处理。

5.5.3.2 工作计划及总结的内容不完整(重要工作未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的阶段性重点工作未涵盖、董事长指示的重点工作未列入、重要会议决议未列入等),每遗漏一项将扣罚100元。

5.5.4计划完成情况

5.5.4.1 对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并且完成质量较好的进行通报表扬一次;
未完成的工作按50元/项扣罚,对于未完成但虚报完成的工作,对部门负责人采取两倍的罚款和通报。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5.5.4.2对于各单位未完成的工作如果因其他单位未配合或者配合不好导致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则根据具体的情况对协助的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元的罚款,分不清责任人时由相关人员共同承担,没有责任人时由直接领导负责。

5.5.4.3各单位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考评结果将在集团公司进行通报。

6.相关文件

(无)

7.附件

日/周/月工作计划、总结表

8.其他

8.1本制度由企业管理中心制订和修改,企业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实施。

8.2本制度经董事长签发后,正式开始实施。

工作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改善员工工作盲目性,随意性的状况,便于各部门间工作运行协调,行为规范,提高工作效率,利于各部门能够制定出科学、有序、可行的工作安排,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和对象

一、适用范围:陕西高原吉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二、适用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章 工作计划发放方式

一、由办公室提供各种工作计划格式,

二、办公室将工作计划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放给各部门主管, 三、由部门主管将表格分发给部门员工。

第四章 具体规定

一、季度工作计划:

1、季度工作总结:各部门员工结合上季度的工作开展情况,对上季度所做过的工作进行汇总,总结工作中的取得的成绩,汇报工作中的不足与相应的处理办法。

2、下季度工作计划:各部门员工根据部门工作重点拟定下季度工作计划,计划内的工作需要部门间协助的应列明协助部门的工作内容,完成的标准,以免造成工作内容不明确,责任划分不清楚,影响工作周期。 3、员工将个人的季度工作计划上报给部门主管,各部门主管结合公司年度工作重点审核、调整,综合部门员工的季度工作计划,形成部门的季度工作计划上交公司。

二、月工作计划:

1、部门月工作计划:各部门主管结合部门季度工作计划及部门员工实际工作完成情况,拟定部门月工作计划,上报公司审定。

2、公司月工作计划:总经理根据公司的总体工作计划对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进行调整,形成公司当月的中工作计划,下发各部门执行。 三、周工作计划:

1、部门员工在每周五将周工作完成情况上报给部门主管。

2、部门主管根据部门月工作计划,结合部门员工上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分配部门工作。

3、各部门员工根据部门主管分配的工作重点,结合岗位职责,拟定个人的周工作计划,上交部门主管。

4、部门主管审核部门员工的周工作计划的可行性,经调整后交办公室留存,作为月度工作考核的依据。

四、日工作计划:

1、员工结合个人周工作计划安排每日的工作,并将每日的工作计划上报给部门主管。

2、部门主管审核部门员工的日工作计划的可行性,经调整后交办公室留存,作为月度工作考核的依据。

第五章 工作计划填写要求及交纳时间 一、工作计划填写要求:员工在对各种工作计划表格填写时,都要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做什么),明确的目标(做到什么程度),责任人(谁来做) ,完成的时间(合时做),完成的地点(何地做) ,完成的动机(为谁做) ,完成的措施(如何做)。

二、交纳时间:

1、季度工作计划: 新季度开始的第三个工作周。

2、月工作及计划: 每月开始的第三个工作日。

3、周工作计划: 每周一下午,每周五下午,将部门周工作完成情况汇总后,交办公室留存。

4、日工作计划: 每日早上上班后部门主管将部门员工的日工作计划交至办公室。

第六章 工作计划管理

一、工作计划是建立在公司及时了解员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将个人工作计划融入到公司整体的工作计划中,帮助员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而制定的。公司全体员工应正确的认识工作计划,避免出现未按要求填写,拖延,不交纳,完成不及时的现象。

二、未按要求填写:部门员工上交的工作计划,未严格按照填写要求填写,参照第五章第一条规定,发现三次以上(包括三次) ,对部门提出通报批评,同时对员工作出处罚。

三、拖延:在规定的交纳时间内(无特殊原因)未及时交纳工作计划,视为拖延,对员工作出处罚。 四、部门主管或公司审核上交后的工作计划,发现个人或部门工作计划与公司工作计划相抵触时,应及时通知部门或员工对工作计划做适当调整,部门或员工在接到修改通知后24个小时内,未将修改后的工作计划上交部门主管或者办公室,视为拖延。

五、拖延两次以上,对部门提出通报批评,直接对部门主管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参照公司的月度考核制度。

第七章 注意

一、上交部门主管批准后,员工不得擅自更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二、若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不可抗的原因,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计划工作暂停办理。

三、若工作开展过程中,由于公司总的工作计划或部门的工作计划进行调整,部门员工以书面的形式说明原因,由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暂停该项工作办理。

四、若工作开展过程中,由于协助部门的原因造成工作不能在计划内的时间里完成,应以书面的形式上报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延长工作时间

五、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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