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冯展)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提升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规范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和中办发(2017)30号《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县委常委会议上审议通过,于近日出台了《合阳县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
《规定》分别从政策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以及请示的形式、程序及要求方面进行了明确,为加强我县政法机关党组织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真正把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