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发展经济路径

  行政机关发展经济的路径

  面对日益严峻的资源环境现状,学术界、政府把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提到了空前的高度。

  但作为一种全新的发展理念,循环经济在我国还处于试点研究阶段,其理论基础、研究方法均有待进一步发展,要在我国全面发展循环经济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

  要彻底改变我国传统的资源-产品-废弃物的经济增长模式,实现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就要积极探索循环经济的发展途径。

  行政机关作为循环经济的推动者,应有明确的职能定位,既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

  本文试对行政机关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努力途径作下详细阐述。

  一、行政机关在循环经济中的定位关于政府是否应该干预经济,在多大程度、多大范围内干预经济曾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议,但不争的事实是政府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中的作用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过程,循环经济的提出进一步要求政府发挥前所未有的作用。

  循环经济是对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是相对于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线性经济而言的。

  它是以资源的反复利用为核心,以自然生态系统物质循环流动方式为特征,充分利用科技成果,使上一环节形成的废弃物成为下一环节的原料,从而形成循环的长链条,达到污染的零排放,实现人与自然、经济、资源协调统一的经济发展模式。

  循环经济的核心是工业物质循环。

  在工业经济系统中,有以下三种循环或称三个层面上的循环一是企业内部的循环小循环,如下游工序的废物,返回上游工序,作为原料,重新利用;二是企业之间的物质循环中循环,如某下游工业的废物,返回上游工业,作为其原料,重新利用;三是工业产品经过报废后,其中部分物质返回原工业部门,作为原料,重新利用,这是大循环。

  从循环经济的内涵和运行过程来看,循环经济的实现是需要一系列的技术支撑的,如清洁生产技术、废物利用技术、污染治理技术等等,如果单靠企业自身是无法完成这些技术攻关的,它需要政府、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其中,政府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此外,经济和社会的运转,不能仅靠私人部门的市场交易,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还依赖政府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诸如法律制度、教育、经济基础等。

  循环经济在我国刚刚起步,有关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尚不健全,这都需要政府在发展循环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

  当然,政府并不是万能的,政府在环境保护中也有失灵的问题。

  从各国对环境的管制效果来看,可以发现政府的管制在某些情况下并不是总有效率的,对环境的影响在某些时候反而是有害的。

  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而否定政府在经济管理中的作用,因为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中,市场失灵是市场自身存在的缺陷,没有外部干预是无法自动纠正的,而政府失灵则可以通过政府机构改革、加强外部监督等手段得到改善。

  因此,在发展循环经济中,政府是处于主导地位的,我们应提高政府效率,使政府的主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障碍1、制度障碍制度是实现循环经济的基础,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保障。

  我国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对环境保护不力,而环境保护不力的重要根源就在于缺乏有效的制度供给。

  目前,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一些环境保护机构,通过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立法,为推进循环经济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从总体上看,我国还尚未建立起循环经济体系,还存在严重的制度障碍。

  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传统的旧制度和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

  某一种制度形成以后,必然会形成某种在现存体制中有既得利益的集团,这些既得利益集团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会力求巩固现有制度,而阻碍选择新的制度。

  循环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发展理念,在短时间内很难得到这些既得利益集团的认可和支持。

  此外,我国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已持续了几十年,具有了一定的惯性,要彻底转变这种经济增长方式还需要一个较长的阶段。

  第二、我国现存的环境保护制度漏洞较多,以致很难发挥实际作用。

  比如在排污收费制度方面,企业支付的排污费不仅远低于污染损害补偿费用,甚至也明显低于污染治理费用,以致大多数企业宁愿交纳排污费而不愿意自己治理,这就使排污收费制度中原有的惩罚作用失去了意义。

  此外,在污染防治过程中,我国的各个环境保护部门不能相互协调,存在部门分割的现象。

  第三、我国的循环经济制度还未建立起来,目前现有的制度只是一些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及对环境污染进行惩治的法律。

  这些制度只是从法律上或从道义上规范人们的行为,无法激发人们保护环境和实行循环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阻碍了循环经济的发展。

  2、法律障碍建立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是发展循环经济最为重要,具有长期效用的基本环节。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环境资源法体系,在现有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中已经包含或体现某些有关循环经济的内容。

  至2002年,我国已颁布了9部环境保护法律,11部资源法律,11部防止生态破坏和自然灾害、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的法律,20多项与环境资源有关的其他法律。

  这些环境资源法律虽然能够对废物再生利用起到一定的强制作用,但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离循环经济要求实现的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把有害环境的废弃物减少到最低的目标还相差甚远。

  同时,我国的环境资源立法仅仅将循环经济看作是防治污染的一种经济技术手段,没有形成循环经济法体系的思想。

  除了环境资源法之外,我国也已制定了一些采用循环经济术语或明显可以归类于循环经济法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如我国于2002年6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于2004年9月26日颁布的《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等等。

  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发展循环经济的母法《循环经济法》或《循环经济促进法》,也不存在由母法产生的一系列子法,没有全面、综合调整循环经济的专门法律。

  可以说,严格意义上的循环经济法在我国还处于萌芽状态。

  我国目前这种循环经济的立法状态使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无法可依,因此,迅速建立起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迫在眉睫。

  3、技术障碍先进的科学技术是循环经济的核心动力,如果没有先进技术的输入,循环经济所追求的经济和环境的目标将难以从根本上实现。

  循环经济包括资源开发、清洁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三个环节,任何一个环都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持,都需要一系列的技术支撑,如减量技术、再利用技术、资源化技术、系统化技术等等。

  要在充分利用资源、优化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条件下发展循环经济型社会,实现效率和利润的最大化,仅靠我国目前现有的一些常规的和传统的技术是无法支撑的。

  因此,研究和开发符合循环经济基本原则的新工艺和新技术,为实现循环经济提供技术支撑成为当前发展循环经济的关键所在。

  在此类技术的研究过程中,政府应积极发挥主导作用,通过与科研机构、企业的共同努力,通过科技创新改造传统产业,推进产业结构升级换代,尽快淘汰高能耗、高物耗的工艺技术,开发废物再生利用技术,真正使科学技术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为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环境、提高经济效益发挥重要作用。

  三、行政机关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努力途径面对循环经济发展的一系列困难和挑战,各级行政机关应发挥主导作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各种手段,加强引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在全社会营造出发展循环经济的环境氛围。

  1、加快制定循环经济政策,推动循环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二十多年的实践中,我国行政机关已总结出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制度,如排污收费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等等,但仅有这些制度是不能适应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因为循环经济并不只与环境部门有关,除了环境保护制度以外还需要其他一系列制度的保障。

  因此,行政机关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制定一系列的循环经济政策,如制定产业准入政策来遏止部分行业和地区的盲目投资,鼓励发展资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制定生态补偿政策使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的利益进行补偿;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环保产业中去,增大对环保产业和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通过财政、税收、价格、信贷、保险等经济杠杆对已经构建了循环经济生产体系的企业或行业给予适当的优惠,以此来鼓励和带动其他企业或行业等等。

  2、加强行政立法,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

  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先决条件,只有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才能把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纳入到法制化轨道。

  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全面、综合调整循环经济的法律,或者说严格意义上的循环经济法在我国还处于萌芽状态,有关我国的循环经济立法方法、立法内容还处于探索阶段,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循。

  这就要求我国政府要深入研究外国有关循环经济立法的先进经验,大力加强行政立法工作。

  根据德、日、法等国的立法经验,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一般包括三个方面循环经济基本法、循环经济的单项法和循环经济专项法。

  我国也可以借鉴这个模式。

  目前,我国还没有循环经济基本法,因此,在条件成熟时,要将制定《循环经济法》或《循环经济促进法》列入人大的立法计划。

  然后各级行政机关再按照基本法的原则和精神制定一系列循环经济单项法和循环经济专项法,如《废弃物处理法》、《污染防治法》、《节约能源法》等单项法和《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等专项法。

  3、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完善行政机关内部竞争机制,做到执法必严。

  执法不严现象在我国环境保护领域十分突出。

  执法不严,主要表现为对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怠于处理、处理过轻或简单的以罚了事,以及执法者对相对人寻求权益保护的要求应作为而不作为,随意放弃职责等。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其主要原因还是行政机关的某些执法人员的素质比较低下,他们为了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把自己掌握的国家权力作为寻租的手段。

  此外,行政机关内部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也是执法不严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国实行公务员制度十多年来,国家对人事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但行政执法机关内部吃大锅饭的现象仍比较严重,缺乏经常性的和规范性的易操作的考核制度,没有把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工作成绩与他们的晋升和奖励挂钩,这种没有激励性的竞争机制必然影响执法的效率和公正,而最终导致执法不严。

  因此,行政机关要逐步完善自身的竞争机制,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做到执法必严。

  4、加大循环经济技术研究力度,建立绿色技术支撑体系。

  循环经济的减量化、再利用和再循环,任何一个环节都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持,只有依靠科技进步,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才能不断降低原材料和能源的消耗,实现少投入、高产出、低污染、零排放的目标。

  在我国目前科学技术不发达的情况下,政府应在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中将循环经济作为科技攻关事项。

  具体来说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第一、积极探索节约能耗和物耗、污染轻或无污染的工艺,其中最主要的是清洁生产技术。

  第二、研究污染防治技术,通过建设废弃物净化装置来实现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净化处理。

  这些技术主要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水污染防治技术、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等。

  第三、积极探索研究资源再生技术,对产业废弃物和生活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处理,例如废电脑、废电池等特殊物质的再生技术,废纸加工再生产技术、废玻璃加工再生产技术、废塑料转化为汽油和柴油技术、有机垃圾制复合肥料技术等等。

  5、建立适应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行政机关干部考核体系我国传统的干部考核制度是以经济的增长为标准的,所以许多干部为了晋升,过分注重经济发展,忽视环境问题和生态问题,这是造成目前我国环保工作进展不利的重要原因。

  因此,制定一套能够反应循环经济发展水平的干部考核标准势在必行。

  这一新的考核指标除了经济增长的因素以外还应包括公众环境质量评价、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等等。

  将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纳入到干部考核体系中,将有利于各级干部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思想,从而增强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同时,这种干部考核体系以科学的发展观与政策观取代单纯关注经济增长与过度消费的旧观念体系,为自然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我国经济的长期持续增长也提供了重要支撑。

  6、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公众的循环经济意识,提高公众的参与水平。

  公众对发展循环经济意义重大,公众的某些行为如自觉保持公共卫生、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排放等,可以减轻政府和企业的压力。

  同时,让公众参与环保决策过程,能够使政府全面了解情况,避免决策失误,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但是,目前我国公众的环保意识并不强、参加环保活动的积极性也不高,这就需要行政机关对公众加强引导。

  首先,行政机关要通过学校、电视、报纸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循环经济的内容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意义,使公众认识到在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从而树立循环经济意识,自觉自愿地参与到发展循环经济中来。

  其次,行政机关要对公众进行绿色消费教育。

  绿色消费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在动力,它要求消费者在消费时选择未被污染或有助于公众健康的绿色食品,在消费过程中注重对废弃物的处理,同时,消费者还应转变消费观念,注重环保。

  行政机关通过对公众的宣传教育使公众树立起绿色消费观,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绿色消费运行,使循环经济的观念深入人心。

  最后,在消费引导方面,行政机关要以身作则,要起保护环境的表率作用。

  在鼓励消费者优先购买绿色产品的同时,对符合绿色标准的产品政府自己也要优先采购,通过政府的采购行为来影响企事业单位、公众的消费行为。

  如政府优先采购经过生态设计或通过环境认证标志的产品,优先采购经过清洁生产审计的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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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重症肺炎的诊断标准及治疗

 重症 肺 炎

  【概述】肺炎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一种疾病,占感染性疾病中死亡率之首,在人类总死亡率中排第5~6位。重症肺炎除具有肺炎常见呼吸系统症状外, 尚有呼吸衰竭和其他系统明显受累的表现, 既可发生于社区获得性肺炎(community -acquired pneumonia, CAP),亦可发生于医院获得性肺炎(hospital acquired pneumonia, HAP)。在HAP中以重症监护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 ,ICU)内获得的肺炎、呼吸机相关肺炎(ventilator associated pneumonia ,VAP)和健康护理( 医疗) 相关性肺炎(health care–associated pneumonia ,HCAP)更为常见。免疫抑制宿主发生的肺炎亦常包括其中。重症肺炎死亡率高,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已成为一个独立的临床综合征,在流行病学、风险因素和结局方面有其独特的特征,需要一个独特的临床处理路径和初始的抗生素治疗。重症肺炎患者可从ICU综合治疗中获益。临床各科都可能会遇到重症肺炎患者。在急诊科门诊最常遇到的是社区获得性重症肺炎。本章重点介绍重症社区获得性肺炎。对重症院内获得性肺炎只做简要介绍。

 【诊断】首先需明确肺炎的诊断。CAP 是指在医院外罹患的感染性肺实质(含肺泡壁即广义上的肺间质) 炎症,包括具有明确潜伏期的病原体感染而在入院后平均潜伏期内发病的肺炎。简单地讲,是住院48 小时以内及住院前出现的肺部炎症。CAP 临床诊断依据包括: ①新近出现的咳嗽、咳痰,或原有呼吸道疾病症状加重,并出现脓性痰; 伴或不伴胸痛。②发热。③肺实变体征和(或) 湿性啰音。④WBC > 10

 99×10 / L 或

 重症肺炎通常被认为是需要收入ICU的肺炎。关于重症肺炎尚未有公认的定义。在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公布的CAP 诊断和治疗指南中将下列症征列为重症肺炎的表现: ①意识障碍; ②呼吸频率>30次/min ③PaO25d、机械通气>4d) 和存在高危因素者, 即使不完全符合重症肺炎规定标准, 亦视为重症。

 美国胸科学会(ATS) 2001年对重症肺炎的诊断标准:主要诊断标准 ①需要机械通气; ②入院48h 内肺部病变扩大≥50%; ③少尿( 每日177μmol/L( 2mg/dl) 。次要标准: ①呼吸频率>30 次/min;②

 PaO2/FiO2

 2007年ATS 和美国感染病学会( IDSA) 制订了新的《社区获得性肺炎治疗指南》,对重症社区获得性肺炎的诊断标准进行了新的修正。主要标准:① 需要创伤性机械通气 ② 需要应用升压药物的脓毒性血症休克。

 次要标准包括:①呼吸频

  率>30 次/min; ② 氧合指数( PaO2/FiO2) 20 mg/dL)⑥白细胞减少症(WBC计数<4×109 /L)⑦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计数<100×109 /L)⑧体温降低(中心体温<36℃)⑨低血压需要液体复苏。符合1条主要标准,或至少3项次要标准可诊断。

 重症医院获得性肺炎(SHAP)的定义与SCAP相近。2005 年ATS 和美国感染病学会( IDSA) 制订了《成人HAP, VAP, HCAP 处理指南》。指南中界定了HCAP 的病人范围: 在90d 内因急性感染曾住院≥2d; 居住在医疗护理机构; 最近接受过静脉抗生素治疗、化疗或者30d 内有感染伤口治疗; 住过一家医院或进行过透析治疗。因为HCAP患者往往需要应用针对多重耐药(MDR)病原菌的抗菌药物治疗,故将其列入HAP 和VAP 的范畴内。

 【临床表现】重症肺炎可急性起病,部分病人除了发热、咳嗽、咳痰、呼吸困难等呼吸系统症状外,可在短时间内出现意识障碍、休克、肾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等其他系统表现。少部分病人甚至可没有典型的呼吸系统症状,容易引起误诊。也可起病时较轻,病情逐步恶化,最终达到重症肺炎的标准。在急诊门诊遇到的主要是重症CAP患者,部分是HCAP患者。重症CAP的最常见的致病病原体有:肺炎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军团菌、革兰氏阴性杆菌、流感嗜血杆菌等,其临床表现简述如下:

 ⑴肺炎链球菌为重症CAP最常见的病原体,占30%~70%。呼吸系统防御功能损伤(酒精中毒、抽搐和昏迷)可是咽喉部大量含有肺炎链球菌的分泌物吸入到下呼吸道。病毒感染和吸烟可造成纤毛运动受损,导致局部防御功能下降。充血性心衰也为细菌性肺炎的先兆因素。脾切除或脾功能亢进的病人可发生暴发性的肺炎链球菌肺炎。多发性骨髓瘤、低丙种球蛋白血症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疾病均为肺炎链球菌感染的重要危险因素。典型的肺炎链球菌肺炎表现为肺实变、寒战,体温大于39.4℃,多汗和胸膜痛疼,多见于原先健康的年轻人。而老年人中肺炎链球菌的临床表现隐匿,常缺乏典型的临床症状和体征。典型的肺炎链球菌肺炎的胸部Ⅹ线表现为肺叶、肺段的实变。肺叶、肺段的实变的病人易合并菌血症。肺炎链球菌合并菌血症的死亡率为30%~70%,比无菌血症者高9倍。

 ⑵金葡菌肺炎 为重症CAP的一个重要病原体。在流行性感冒时期,CAP中金葡菌的发生率可高达25%,约50%的病例有某种基础疾病的存在。呼吸困难和低氧血症较普遍,死亡率为64%。胸部Ⅹ线检查常见密度增高的实变影。常出现空腔,可见肺气囊,病变变化较快,常伴发肺脓肿和脓胸。MRSA(耐甲氧西林金葡菌)为CAP中较少见的病原菌,但一旦明确诊断,则应选用万古霉素治疗。

 ⑶革兰氏阴性菌CAP 重症CAP中革兰氏阴性菌感染约占20%,病原菌包括肺炎克雷白杆菌、不动感菌属、变形杆菌和沙雷菌属等。肺炎克雷白杆菌所致的CAP约占1%~5%,但其临床过程较为危重。易发生于酗酒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病人和衰弱者,表现为明显的中毒症状。胸部X线的典型表现为右上叶的浓密浸润阴影、边缘清楚,早期可有脓肿的形成。死亡率高达40%~50%。

 ⑷非典型病原体 在CAP中非典型病原体所致者占3%~40%。大多数研究显示肺炎支原体在非典型病原体所致CAP中占首位,在成人中占2%~30%,肺炎衣原体占

 6%~22%,嗜肺军团菌占2%~15%。但是肺炎衣原体感染所致的CAP,其临床表现相对较轻,死亡率较低。肺炎衣原体可表现为咽痛、声嘶、头痛等重要的非肺部症状,其

  他可有鼻窦炎、气道反应性疾病及脓胸。肺炎衣原体可与其他病原菌发生共同感染,特别是肺炎链球菌。老年人肺炎衣原体肺炎的症状较重,有时可为致死性的。肺炎衣原体培养、DNA检测、PCR、血清学(微荧光免疫抗体检测)可提示肺炎衣原体感染的存在。军团菌肺炎 占重症CAP病例的12%~23%,仅次于肺炎链球菌,多见于男性、年迈、体衰和抽烟者,原患有心肺疾病、糖尿病和肾功能衰竭者患军团菌肺炎的危险性增加。军团菌肺炎的潜伏期为2~10天。病人有短暂的不适、发热、寒战和间断的干咳。肌痛常很明显,胸痛的发生率为33%,呼吸困难为60%。胃肠道症状表现显著,恶心和腹痛多见,33%的病人有腹泻。不少病人还有肺外症状,急性的精神神志变化、急性肾功能衰竭和黄疸等。偶有横纹肌炎、心肌炎、心包炎、肾小球肾炎、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50%的病例有低钠血症,此项检查有助于军团菌肺炎的诊断和鉴别诊断。军团菌肺炎的胸部Ⅹ线表现特征为肺泡型、斑片状、肺叶或肺段状分布或弥漫性肺浸润。有时难以与ARDS区别。胸腔积液相对较多。此外,20%~40%的病人可发生进行性呼吸衰竭,约15%以上的病例需机械通气。

 ⑸流感嗜血杆菌肺炎 约占CAP病例的8%~20%,老年人和COPD病人常为高危人群。流感嗜血杆菌肺炎发病前多有上呼吸道感染的病史,起病可急可慢,急性发病者有发热、咳嗽、咳痰。COPD病人起病较为缓慢,表现为原有的咳嗽症状加重。婴幼儿肺炎多较急重,临床上有高热、惊厥、呼吸急促和紫绀,有时发生呼吸衰竭。听诊可闻及散在的或局限的干、湿性罗音,但大片实变体征者少见。胸部X线表现为支气管肺炎,约1/4呈肺叶或肺段实变影,很少有肺脓肿或脓胸形成。

 [6]卡氏孢子虫肺炎(PCP) PCP仅发生于细胞免疫缺陷的病人,但PCP仍是一种重要的肺炎,特别是HIV感染的病人。PCP常常是诊断AIDS的依据。PCP的临床特征性表现有干咳、发热和在几周内逐渐进展的呼吸困难。病人肺部症状出现的平均时间为4周,PCP相对进展缓慢可区别于普通细菌性肺炎。PCP的试验室检查异常包括:淋巴细胞减少,CD4淋巴细胞减少,低氧血症,胸部X线片显示双侧间质浸润,有高度特征的“毛玻璃”样表现。但30%的胸片可无明显异常。PCP为唯一有假阴性胸片表现的肺炎 。

 【辅助检查】

 1.病原学:

 ⑴诊断方法 包括血培养、痰革兰氏染色和培养、血清学检查、胸水培养、支气管吸出物培养、或肺炎链球菌和军团菌抗原的快速诊断技术。此外,可以考虑侵入性检查,包括经皮肺穿刺活检、经过防污染毛刷(PSB)经过支气管镜检查或支气管肺泡灌洗(BAL)。

 ①血培养 一般在发热初期采集,如已用抗菌药物治疗,则在下次用药前采集。采样以无菌法静脉穿刺,防止污染。成人每次10~20ml,婴儿和儿童0.5~5ml。血液置于无菌培养瓶中送检。24小时内采血标本3次,并在不同部位采集可提高血培养的阳性率。

 在大规模的非选择性的因CAP住院的病人中,抗生素治疗前的血细菌培养阳性率为5%-14%,最常见的结果为肺炎球菌。假阳性的结果 ,常为凝固酶阴性的葡萄球菌。

 抗生素治疗后血培养的阳性率减半,所以血标本应在抗生素应用前采集。但如果有菌血症高危因素存在时,初始抗生素治疗后血培养的阳性率仍高达15%。因重症肺炎有菌血症高危因素存在,病原菌极可能是金葡菌、铜绿假单胞菌和其他革兰氏

  阴性杆菌,这几种细菌培养的阳性率高,重症肺炎时每一位病人都应行血培养,这对指导抗生素的应用有很高的价值。另外,细菌清除能力低的病人(如脾切除的病人)、慢性肝病的病人、白细胞减少的病人也易于有菌血症,也应积极行血培养。

 ②痰液细菌培养 嘱病人先行漱口,并指导或辅助病人深咳嗽,留取脓性痰送检。约40%病人无痰,可经气管吸引术或支气管镜吸引获得标本。标本收集在无菌容器中。痰量的要求,普通细菌>1ml,真菌和寄生虫3~5ml, 分支杆菌5~10ml。标本要尽快送检,不得超过2小时。延迟将减少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以及革兰氏阴性杆菌的检出率。在培养前必须先挑出脓性部分涂片作革兰氏染色,低倍镜下观察,判断标本是否合格。镜检鳞状上皮>10个/低倍视野就判断为不合格痰,即标本很可能来自口咽部而非下呼吸道。多核细胞数量对判断痰液标本是否合格意义不大,但是纤毛柱状上皮和肺泡巨噬细胞的出现提示来自下呼吸道的可能性大。

 痰液细菌培养的阳性率各异,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很大。痰液培养阳性时需排除污染和细菌定植。与痰涂片细菌是否一致、定量培养和多次培养有一定价值。在气管插管后立即采取的标本不考虑细菌定植。痰液培养结果阴性也并不意味着无意义:合格的痰标本分离不出金葡菌或革兰氏阴性杆菌就是排除这些病原菌感染的强有力的证据。革兰氏染色阴性和培养阴性应停止针对金葡菌感染的治疗。

 ③ 痰涂片染色痰液涂片革兰氏染色可有助于初始的经验性抗生素治疗,其最大优点是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结果并根据染色的结果选用针对革兰氏阳性或阴性细菌的抗生素;涂片细菌阳性时常常预示着痰培养阳性;涂片细菌与培养出的细菌一致时,可证实随后的痰培养出的细菌为致病菌。结核感染时抗酸染色阳性。真菌感染时痰涂片可多次查到霉菌或菌丝。痰液涂片在油镜检查时见到典型的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有诊断价值。

 ④其他 在军团菌的流行地区或有近期2周旅行的病人,除了常规的培养外,需要用缓冲碳酵母浸膏作军团菌的培养。尿抗原检查可用肺炎球菌和军团菌的检测。对于成人肺炎球菌肺炎的研究表明敏感性50%-80%,特异性90%,不受抗生素使用的影响。对军团菌的检测,在发病的第一天就可阳性,并持续数周,但血清型1以外的血清型引起的感染常被漏诊。快速流感病毒抗原检测阳性可考虑抗病毒治疗。肺活检组织细菌培养、病理及特殊染色是诊断肺炎的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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