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站党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计划_

  总站党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计划

  根据省局党委要求和部署,按照《总站党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学习调研阶段具体计划。

  一、学习调研目的 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理解,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摸清情况,在事关全站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

  二、重点学习内容

  (一)*届三中全会精神;

  (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特别是“9.30”重要讲话精神;

  (三)《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

  (四)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讲话;

  (五)王金山等省领导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讲话;

  (六)《局党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吴玉龙局长动员讲话精神;

  (七)《总站党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张召民书记的动员讲话。

  三、结合实际,确定调研课题

  (一)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

  认真分析形势,深化对“监测立站、地质强站、科技兴站、市场富站”发展战略的认识,进一步科学设计总站发展方略,研究实现发展战略的目标、途径和保障措施,推进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

  针对事业单位改革,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我站职工队伍改革方向。

  (三)进一步突出民生工程建设

  按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加强民生工程建设,提高职工收入,进一步改善职工工作、生活条件和环境。

  (四)进一步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把握安全稳定工作现状,研究判断影响安全稳定的舆情信息,掌握动向,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和谐稳定。

  (五)进一步提升领导能力和执行力

  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各级领导班子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执行力。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凝心聚力,创新发展。

  (六)按照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的要求,健全地质环境监测业务、技术和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地质环境监测整体能力。

  四、学习调研具体安排

  (一)学习培训(10月9日一11月5日)

  1、集中学习。

  (1)10月9日,召开站党委会,学习传达局党委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吴玉龙局长的动员讲话及省指导检查组副组长胡斌讲话精神。

  (2)10月15日上午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下午,召开站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学习党的*届三中全会和胡锦涛同志两次视察安徽的重要讲话精神等。

  (3)10月24日下午邀请蚌埠市总工会有关专家作《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专题讲座,探讨“创争”活动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切入。

  (4)10月30日,外请专家作解放思想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辅导。

  2、开展自学。党委中心组成员在集体学习、专题辅导的同时,开展自学,做到有计划、有笔记。科级党员干部要做好学习笔记,支部学习要有学习记录。

  3、确定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每位站领导确定学习实践活动联系单位。

  4、党委书记为全体党员上一次党课。

  5、每位站领导撰写学习心得一篇。

  (二)深入调研(11月6日一12日)

  1、调研准备。站领导根据工作分工,确定各自的调研重点和调研课题。

  2、实地调研。各位站领导赴基层实地调研。

  3、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

  (三)讨论交流(11月13日一20日)

  1、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讨论。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推动总站科学和谐发展”为主题,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重点围绕如何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加快地质环境监测发展的根本大计开展群众性的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讨论。

  2、大讨论三项内容:一是在中层干部中进行“总站发展之我见”主题讨论,每位中层干部要从自己的认识出发发表对总站发展的见解;二是在党员中进行“我为总站发展献一计”主题讨论,每位党员要为总站发展献上自己的一条建议;三是开展一次“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推动总站科学、和谐发展”大讨论活动问卷调查。

  3、“总站科学发展之我见”“我为总站科学发展献一计”情况及调查问卷要在11月18日前上交党办。

  4、学习成果交流。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交流调研成果和学习体会。

  5、11月20日,各党支部总结上报第一阶段学习实践活动情况。

  6、11月30日前,站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办公室向省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站第一阶段学习实践活动情况。

  学习调研阶段原则上11月底基本结束。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党支部为单位,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始终坚持学习实践活动和推动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党员、干部要坚持把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贯彻始终,做到学习实践活动向前推进一步,思想认识就提高一步。本阶段规定的三个环节可以同时开展、交叉进行。

  (二)加强指导检查。站指导检查组要加强对各支部学习实践活动的督查,不定期检查各支部学习、会议记录和个人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整体情况,发现存在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各支部每周四下午应将工作进展、经验做法等情况及时向站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书面报告,由站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汇总后于每周五上午向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

  (三)注重分类指导。站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领导班子和所在支部活动,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每人要确定1-2个联系点,做到带头深入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解放思想;要开展支部书记、业务骨干培训,明确其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深入调研、开展大讨论,激发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热情。学习要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笔记,有督查。各支部在职党员的参学率应达到100%,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生病住院、确有困难的离退休党员,经本人申请,党组织批准,可以自学为主,只参加一些重要活动。

  (四)坚持群众参与。制定群众参与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公布一部群众监督电话(电话设在党办,号码为3039039),邀请部分非党人士、专家、群众代表全过程参与学习实践活动,多层次、多方面听取群众意见。我站群众参与人数为10人。各支部所含科室有群众人员的要主动吸纳1―2名群众参与学习活动。

  根据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学习调研阶段到11月中旬基本结束。在抓好学习调研阶段工作的同时,对分析检查阶段的工作,要提前谋划,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基本结束时,各支部应适时组织对本阶段的工作进行“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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