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度

  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度

 一、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领导下的小组成员分工负责制

 (一)组长主持小组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委和上级国家安全机关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领导小组的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计划,掌握工作进程,抓好工作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定期研究总结工作,保证领导小组切实发挥作用。

 2、负责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学习,传达,贯彻有关国家安全工作的文件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听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情况汇报,检查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情况。

 3、负责向党委汇报领导小组工作情况,提出做好本地区国家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成员布置上级国家安全机关和党委有关国家安全工作的要求,部署,抓好贯彻落实。

 4、负责抓好本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反间防谍宣传教育工作,发动群众人人关心国家安全工作,切实建立起反间防谍人民防线。

 5、负责督促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国家安全机关保持经常联系,协助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各项专门工作。

 6、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组长不在时负责小组全面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协调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制定开展人民防线建设的工作计划,掌握实施进展情况,检查,督促,协调有关单位落实国家安全各项具体任务;做好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各种工作联系和相互沟通,并与国家安全机关保持经常性联系;做好领导小组工作记录,文件登记传阅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汇总,编报有关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情况信息,在报告党委政府的同时及时通报国家安全机关;管理领导小组工作档案;年终负责上报国家安全工作总结。

 (三)宣传部门的小组成员,主要负责对本地区干部群众反间防谍和保密教育。要结合宣传工作,协调报社,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经常组织开展以国家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重要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敌情观念和政治警惕性。

 (四)组织,人事部门小组成员,主要负责审查涉及国家安全工作的部门(单位)人员的状况;严格对出国(境)人员的政治审查,督促出国(境)人员参加行前安全保密教育,加强对出国(境)团组和人员有关情况的通报和交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对出国(境)人员中发生的出走,叛逃行为及其它情况进行调查。

 (五)外事,旅游部门小组成员,主要负责国家安全机关做好涉外国家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出国(境)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通报来访的国(境)外团组和人员情况,对接待中发现的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国家安全机关,为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提供掩护和便利条件。

 (六)公安部门小组成员,要发挥公安部门的职能,切实做好本地区涉外安全保卫工作。与国家安全机关加强协调,沟通和配合。

 (七)各领导小组成员都要积极主动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本部门(单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各项工作,做到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互通情况。

 二、会议制度

 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工作会议不少于两次。会议内容主要是:通报和交流隐蔽战线敌情,社会政治稳定情况,总结前期工作,研究部署人民防线建设工作任务等。

 三、工作原则

 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坚持:党委领导的原则;群众路线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依照政策办事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保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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