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人士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宗教教职人员培训计划

为切实提高全县宗教教职人员的文化水平、管理能力和宗教学识,县民宗局全面启动2017年教职人员培训计划。计划利用一年时间,在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佛教、伊斯兰教五大宗教45个宗教活动场所中,分层次开展培训。

一是对民族宗教干事,在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处理民族宗教领域出发事件等方面进行培训,使民族宗教干事深刻地认识到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和身上的责任,增强做好基层宗教工作的信心和本领。

二是对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 进行宗教事务管理、宗教学识水平和现代科技知识的培训,通过各种层次的培训、交流、参访,不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业务素质和宗教学识,拓宽他们的视野,提高他们的层次,使他们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三是对教职人员, 在鼓励他们参加各类学历培训和宗教院校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分专题进行以政治理论教育、宗教业务知识、现代科技知识、个人修养为主要内容的培训。

2015年,我局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6期,培训宗教教职人员224人(次),管委会成员620人(次)。推荐4名中青年教职人员在省社科院、经学院学习深造,教职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和工作能力得到了大力提升

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总结

范文预览:按照蚌宗【2012】12号文件精神,为了在全区宗教界扎实开展学习月活动,大力进步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大指导,落施责任。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宗教团体负责人为成员的学习月活动指导小组,负责对活动的指导、领导、监督、检查工作。各宗教活动场所也建立了相应的班子,并方案专人详细负责。

二、制定方案,精心组织。研究制定了,《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的领导思想、总体目的、活动内容、工作要求。召开了各镇、街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会议,对学习月活动进行了方案安排。

三、丰富内容,形式多样。以学习宣讲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以及《宗教事务条例》为重要,不断丰富学习宣讲内容。通过举办座谈会、学习班等形式,组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进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通过政策法规上墙、悬挂宣讲条幅、摆设宣讲台、设置宣讲展板、发放宣讲材料等方法,

宗教人士管理培训工作总结第一篇 《2012年度统战宗教工作总结》

2012年度统战宗教工作总结

我镇统战宗教工作,根据年初制定的计划,在县米欧你总局和统战部门的指导下,镇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以“三个代表”为指针,认真学习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县统战宗教会议精神,围绕震党委的中心工作,努力把握我镇统战宗教的工作要点,发挥职能作用,掌握工作方式、方法,为我镇的社会稳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习、宣传情况

镇党委、政府对宗教管理工作认真负责,把宗教管理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紧抓宗教学习、宣传工作。组织宗教人士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主要学习对象是我镇政协成员、清真寺的伊马木、毛拉。今年先后组织学习4次,由各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干部、站(所)负责人、机关干部、辖区居民参加了培训班。另外,镇党委、政府在宗教人士召开座谈会,对宗教人士进行谈话。我镇还根据婚丧简办精神,层层认真落实,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婚丧简办形成了良好的格局。

通过组织宗教人士学习,使他们进一步划清了合法、非法宗教的界限,确保了党的宗教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和执行,确保宗教同全镇的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使宗教事务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

二、加强对宗教人士的管理

宗教人士管理培训工作总结第二篇

《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工作总结》

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市宗教局《关于在全市宗教系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月活动顺利开展

为确保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我县高度重视,对活动进行早启动、早部署,把开展学习月活动作为上半年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有关干部、各宗教团体负责人为成员的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对全县学习月活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指导和督查。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宗教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全县宗教系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学习月活动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确定活动内容和活动安排,提出具体要求,进行统一部署。

二、强化学习宣传,推动学习月活动有效开展

我县始终把党的宗教政策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以宣传宗教政策法规、普及基本常识、共建和谐瓜州为主题,广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普法、宗教法规“六进”等活动,狠抓了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

宗教人士管理培训工作总结第三篇

《二O一一年乌恰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总结》

二O一一年乌恰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 工作总结

2011年,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宗教事务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和宗教和顺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致力推进宗教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努力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极大地维护和保持了全县社会的大局稳定,促进了乌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现将2011年民族宗教事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清真寺99座。其中主麻寺31座,一般寺68座;
现有宗教教职人员122人(其中哈提甫31名,副哈提甫23名,伊玛目68名)。

二、以贯彻执行《民族法》为准绳,致力开展民族工作

1、开展了对全县较少数民族人口情况进行调查。今年3月,我委按照自治区、州民委的文件要求,着力开展了对常住较少数民族的调查摸底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操作程序:一是设计制作了调查表样。按照少数民族的类别、人数、分布、文化程度、生活状况等进行分项统计。二是由县民宗委牵头, 1

宗教人士管理培训工作总结第四篇 《宗教工作学习培训小结--上传》

宗教工作学习培训小结

按照上级民宗部门的安排,本人作为xx市政府分管领导与市民宗局xx局长一起参加了为期xx天的宗教工作培训。通过xx天集中强化学习,本人对宗教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深刻体会到只有依法管理好宗教,充分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才能更好地维护xx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更好地把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上来,更好地团结全市人民把智慧、才能和力量投入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xx经济实现跨越发展的事业上来。

xx是全国宗教工作重点市之一,现有xx教、xx教、xx教、xx教四大教派,信教群众有xx多万人,全市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有xx处,未登记场所xx处,另有各类民间信仰场所xx处,宗教工作任务非常繁重。这些年来,在xx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宗教领域总体上保持稳定局面,宗教事业健康、有序、稳步发展。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革,宗教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比如信教人数持续增加,宗教发展势头迅猛,社会影响有所扩大;
涉及宗教的利益矛盾凸显,围绕落实或拆迁宗教房产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等等。因此,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作为基层分管领导,本人深感责任重大,任重道远。本次培训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本人把学好政策、提高理论素质、以理论指导实践作为学习的目标。结合学习培训内容以及xx本地实际,今后本人将从三个方面提高做好宗教工作的能力:

一是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贯彻落实到宗教工作各个方面所有环节。首先,深刻认识宗教问题的“三性”,即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
其次,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三,努力促进宗教关系和谐,有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在政府事务中把宗教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①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宗教工作责任意识,分析判断本地区宗教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
②完善宗教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小组和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有关党政部门职责,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形成做好宗教工作的合力;
③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努力改变镇、村一级宗教工作机构薄弱的状况,把理论政策水平高、实际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宗教工作岗位,主动帮助宗教工作部门解决实际困难,为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宗教人士管理培训工作总结第五篇 《依法管理宗教工作的调研报告》

依法管理宗教工作的调研报告

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位臵。农村宗教工作能否依法管理、健康开展,对农村的乡风文明建设,和谐社会的构建,乃至农村经济的发展都将产生直接而实际的影响。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政策,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了突出位臵,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不断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和宗教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使全县的民族宗教工作出现了良好的局面,为全县的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柞水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宗教工作的基本情况

1、宗教工作机构现状。目前,全县主要有佛教、道教两大宗教教派。共有依法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3处(佛教2处、道教1处),管理人员有15人,信教群众6000人,其中2个活动场所和绝大多数信徒都在农村。每月初

一、十五各宗教活动场所有百余人参加宗教活动,在过会期间可达3000多人,我县有兼职宗教干事一名,与民政局民政股同一间办

宗教人士管理培训工作总结第六篇

《2014年总结宗教工作》

2014年民宗主要工作

一、民族工作

一是按政策办理少数民族成份更改工作。为落实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我局按政策要求为4名少数民族群众更改民族成份提供服务;
二是积极为少数民族高考考生核对少数民族成份做好审核工作。今年全x有两名少数民族高考考生,其中一人享受大学预备班加分优惠政策。

二、宗教工作

(一)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党的宗教政策知晓率

各宗教团体按季度召开了团体班子会议,传达上级相关精神,学习各宗教专业方面知识,11月3日,我x结合创建“和谐宗教场所”活动,召开了“全x宗教场所负责人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暨和谐寺观教堂表彰大会”,会上,学习宣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主要精神,党的民族宗教相关政策,对我x涌现出来的10个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场所进行了表彰。8月份x分管民宗工作领导参加了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局组织的调干学习;

11月份x民宗局长参加了省民宗局组织的全省民族宗教依法行政暨信息工作培训班;
5月份部份佛协班子成员参加了全市佛协首届执事培训

宗教人士管理培训工作总结第七篇 《全市宗教界上层人士培训班总结》

全市宗教界上层人士培训班总结

2011年4月12至14日,由市民宗局、市社会主义学院联合举办的抚顺市宗教界上层人士培训班在市委党校举办。来自全市 县区的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团体的上层人士共35人参加了培训班。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刘启刚、民宗局副局长金栢顺、市委党校党副校长兼市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肇恒等出席了开班和结业典礼,并做了重要讲话。

此次培训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指导思想明确。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好发挥我市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作用,引领我市民族宗教界自觉服从服务于市委的中心工作,在推进棚户区改造和构建沈抚同城化建设中作出更大贡献,是全市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引起民族宗教主管部门一直深思的问题。利用这次契机,我们把深化形势任务教育增强使命感责任感,重视政策法规宣传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升能力素质增强履职尽责水平作为培训指导思想,通过培训努力达到提高代表人士队伍整体素质目的,具有较强的现实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是培训主题突出。虽然培训时间短,但为保证培训效果,一方面,我们突出爱国主义教育这个主题,立足选好课题,突出针对性,分别设置了《学习贯彻宗教条例,做好宗教工作》、《抚顺市情与十二五规划》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与宗教》三个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学员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自己肩上担负着重要责任和使命。此外,还组织安排学员前往 沈抚新城 参观考察,强化了 1

宗教人士管理培训工作总结第八篇 《2011年度民族宗教工作总结(1)》

****2011年度统战、民族宗教 工作总结

2011年以来,我乡民宗办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科室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全乡呈现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良好局面。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是近郊乡,行政面积20.05平方公里。辖7个行政村,1个直属农场,21个村民小组。全乡常住人口1.5万人,流动人口

4.5万余人,由维、汉、回、蒙、哈等8个民族构成,其中少数民族占95.7%以上。乡域范围内共有14所宗教活动场所,占地总面积2480.78㎡;
14个清真寺寺管会,有68名清真寺寺管会成员;
有14名宗教人士,其中在职宗教人士14名、宗教人士助理7名、退休宗教人士2名。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组织领导,加强宗教队伍建设。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战、民宗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专门安排一名副书记主抓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一名统战干事进入乡党委委员,配备一名专职统战干事和一名专职宗教干事,在各村设置了一名统战干事助理员,牢固树立“稳定压倒 1

宗教人士管理培训工作总结第九篇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某办事处民族宗教工作汇报

某办事处位于我们辖区内共有正式基督教宗教聚会点七个,分别是永宁街、郭五里、迈官屯、后郭、胡庄、大赵和周官屯聚会点,连同南关村清真寺伊斯兰教,共有各界信教群众1198人。基督教的每个宗教聚会点有两名负责人,同时都配备了专业的教职人员。

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政府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近年来,我们办事处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强化对宗教工作的管理和引导,确保了宗教方面的团结稳定,巩固和发展了我们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了三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完善网络,加强宗教干部队伍建设

年,我们进一步健全了三级宗教管理网络,办事处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有两名宗教专(兼)职干部,主要负责辖区内宗教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宗教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委派各村的党支部书记担任村宗教管理员,负责上级宗教政策的落实和宗教活动的日常监督工作。为提高宗教干部和各聚会点负责人的素质, 年我们先后组织了两次培训活动,并帮助各聚会点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使自我管理有章可循,有序运作。

二、摸清底数,在工作中做到有的放矢 信教群众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宗教活动场所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忽视的精神家园。我们按照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的要求,首先对辖区的民族宗教基本情况开展了调研,摸清了信教群众的人数、人员构成、知识结构、聚会时间、聚会点等基本情况。

宗教人士管理培训工作总结第十篇 《制止非法宗教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XXXXX《制止非法宗教宣传教育活动》 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开展好《制止非法宗教宣传教育活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非法宗教活动和抵制“三股势力”渗透,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充分抓好防范和处理非法宗教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广信教群众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确保我场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现将我场第一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开展《制止非法宗教宣传教育活动》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持久的稳定观,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以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为目标,以强化领导和工作责任为关键,以防范和惩治非法宗教为基础,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重点,全面推进防范和处理非法宗教各项工作,为维护我县社会政治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开展《制止非法宗教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中央、地区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两个绝不允许”(即绝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人员形成组织,绝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形成气候)的要求,全面

宗教培训心得体会

【篇1:学习民族宗教政策心得体会】

学习民族宗教政策心得体会

7月3日,在教育局党委的安排下,教育系统再次掀起了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在这次的学教活动中,我们和广大教职工一起学习了《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民族宗教政策工作的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法规,通过学习,再一次认识到,作为民族地区民族学校的校长,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是做好学校整体工作的首要任务。下面就这次学教活动的一些认识理解和今后工作的一些启发进行一下浅谈:

一、对民族宗教政策地认识与理解

我国宗教坚持的是实行独立办教的原则,不允许任何国际宗教势力进行干涉。我们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无论哪一种宗教都没有超越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不允许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公民不论信仰或不信仰宗教都享有法律规定的各种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各种义务。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这是对每一个中国公民的基本要求。任何人,不管是信教的公民还是不信教的公民,都不能以任何借口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的安全。有些人不能正确理解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却错误的认为宗教信仰自由就是“宗教自由”,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以“宗教自由”为借口,反对政府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这是不允许的。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在思想意识形态领域里,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都是自由的,而不是说信仰宗教的人可以打着宗教旗号为所欲为。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

法治国家,宗教不能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离开法律讲“宗教自由”,是违反人民利益的,也是与历史发展规律相悖的。发生在我县的7.15事件,就是一起性质非常恶劣的事件。他们披着宗教的外衣,践踏共和国的法律,实施暴力恐怖。这是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都绝不答应的事,尤其令人更加痛心的是实施暴力者居然是未成年人。这更加警醒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所肩负的责任和今后工作要把握的重点。

二、今后工作要把握的重点 1、做好党的民族宗教的宣传工作:

职业高中现有教职工60余名,学生一千九百多名,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有很多学生甚至是我们的教职工忙于学习专研业务,未必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能够有用心的认识和理解,往往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对政策的认识不到位,理解不透彻。这种思想上含含糊糊的现象,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是工作中必须把握的一个重点。我校将加大宣传力度,增加早读课,做到每天为学生宣传教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另外班会课、板报宣传、校园广播等也绝不放松。真正的让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入脑入心,不能有任何含糊。

2、帮助教职工和学生解释和理解重难点问题,

帮助教职工和学生反复思考几个问题,如:国家干部和共产党员为什么不能信仰宗教?人民教师和青少年学生为什么不能参加宗教活动?宗教和风俗的区别;

正常宗教与非法宗教的具体界定等等,

把这一系列容易踩的雷区让教职工和学生在思想深处想通,想明白,使教职工和学生自觉做到不参加宗教活动。杜绝了宗教向学校渗透。

3、丰富师生的精神世界,用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世界观来充实广大师生的精神领域。

首先要加大职业技术学校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招生,鼓励青少年学生来我校学一门技术,解决就业问题,或快速致富奔小康。让科学技术与宗教进行比较,是什么才能让口袋鼓起来,日子富起来。

其次不断提高办学能力,加大教职工的培训力度和专业学习力度,提高专业教学水平,打造一支技术真正过的硬的职业技术教师队伍。

第三,在校园生活中,要经常举办办一些师生喜闻乐见愿意积极参加的文体活动,丰富师生的课余生活,充实广大师生的精神世界。

4、关心爱护广大师生员工。

我们党是走基层路线的党,是关心爱护群众的党,是关注民生的党。我作为职业高中领导班子的一员,我要做到关心爱护广大师生员工,关心他们的生活,帮助解决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跟各种难题,尤其是离退休人员,他们为党工作了一辈子,劳苦功高,如今个个年岁已大,我们更应该关注他们的疾苦,送去我们党的温暖。也督促他们虽退了休但永不退的是国家干部的本色。

以上是这次学教活动的一点心得。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的加强学习,不断地摸索总结工作经验,做好党交给我的各项工作。

向党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正确认识 把握方向 做好工作

杜绝宗教向学校渗透

--学习民族宗教政策心得体会

杨四远

2013年7月

【篇2:宗教学习心得】

宗教学习心得体会

宗教是源于人类对于自然规律不解与自身恐惧的依托体。宗教是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产物。在人的恐惧无法寻找精神依托时,宗教给予了他们一个虚空的慰藉。当然在一段时间里,宗教在这段时间内传递了一种非物质的精神依托,使人得到精神上的解脱。但这种解脱只是暂时的,长久下去,反而会出现“异化”的幻像。

传统文化中其实也渗透着宗教的思想。当有至亲之人逝世,亲人难以接受,而实施的超度灵魂的佛教道场形式,其实更多的显现的是人的悲痛与不舍,与难以接受死亡的变相宗教行为,经过时间的轮回,这种形式反而变为了一种为众人接受的传统。有时宗教意识也只是对于自身的一种满足。

而人仅仅是依赖于精神而生存的吗?这是一个物质的世界,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即为精神类。如果仅仅依赖于精神世界,人类世界至今是不会出现现在这样的社会体系的,实践证明宗教也只是一段时间的产物,而真正的目的在于精神达到一定高度时,通过实践与双手去进行物质创造,实现自身在此世界的价值。而宗教是完全的精神依托,是一种寄生体而已。但为何如今还是有这样的人群去选择寺庙超度自身?寺庙就是他们最后生命的归宿吗?从短时间来看,这些人是从宗教中得到了苦难的解脱,不问世事。但这种“异化”只是对于现实的规避。在长期的时间来看是不可取的,同时也是一种“害己”的行为。在这种对于现实规避情况下,人的价值观会发生根本性质的变化,实现个人价值的价值观也会随着宗教的温床慢慢消失,与之取代的是真正的精神服从,一切听从于命运的安排,这就是所谓的宿命观。一时的精神依托也只会真正变为精神的寄生体。为虚无的“精神体”服务,沉沦。当然人是拥有社会属性与自然属性的,人不仅仅是为繁衍而结束一生的动物。他是通过物质而创造自身价值的特殊动物。这其中的社会属性是拥有精神传递的,教师的价值是鉴于自身的经历经验与毕生所学的扎实知识通过自己的口述进行知识传递,这种精神传递是与盲目藏于寺庙的行为是有本质区别的。一种是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另一种是被自身精神束缚的迷茫。当然宗教在生活里让人有一些道德约束,这种作用也是一种依托于精神的道德约束,仅仅是个人信仰问题。

现在的世界是一个物质的社会,也只有通过自身的努力与奋斗去创造自身的价值才是实际。宗教问题必须认清宗教的本质,而不是仅仅为了自身的一种满足感。超度自身也是需要通过实践来提高自身价值的。篇2:学习宗教心得

学习《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心得体会

稳定是新疆的大局。当前,新疆社会大局总体稳定、总体可控、总体向好,但稳定的基础仍很脆弱,稳定的形势依然严峻。我们必须始终清醒地认识到,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尖锐的,有时甚至是十分激烈的。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中央提出的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的正确论断;
坚持发展和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坚持“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创造性地贯彻落实自治区稳定工作的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做到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常态化,保持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一)坚决打击“三股势力”分裂破坏活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始终是维护新疆社会稳定的主要任务。针对目前新疆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新特点,必须坚决打击“三股势力”各种分裂破坏活动,对形形色色的民族分裂组织、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团伙,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加强综合指挥体系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确保出现突发事件能够迅速果断处置。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大局和网上网下两个战场,切实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加强边防建设,提高边境管控水平。坚持专群结合,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构建军警兵民协同、重点突出、覆盖全面、常态化的防控体系。

(二)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建立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社

会管理方式方法,解决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力求通过有效的社会管理服务,让每一个流浪儿童都能回到温暖的家,让每一个青少年都能得到组织的关心和培养,让每一个困难家庭都能享受扶贫帮困政策,让每一位居民都能进入社会管理服务体系,让每一位公民都能依法享受权益,正常履行义务,达到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依法按政策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提高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水平。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重视听取网络民意,提高网络建设和管理水平,营造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2012年5月3日篇3:学习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心得体会

学习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提高了我们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理论水平,拓展了他们的知识面,大家纷纷表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民族团结的表率,并畅谈党的民族政策好,学习上我都每堂课认真听讲、做笔记,积极发言。在短短的培训时间里,通过全面系统地学习,我的理论水平、知识素养和精神面貌大为改观。

在学习内容安排上,此次培训可谓是精心谋划、精益求精。不仅有提高思想和理论水平的《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知识》,更有提高工作能力的《犯罪心理学》,还有与我们工作密切相关的《人权法》等等,可以说教以致学,学以致用。在教学过程中,各位教授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从不同领域、不同视角给我们做了深入分析和讲解,让我们听到了各种不同的学术观点,对民族宗教知识有了更详细、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应用,我们的工作领域更加广阔,工作对象更加复杂,工作方式更加多样,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这些都对监狱民警的业务水平、知识结构、工作方法、应变能力等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次培训就是帮我们打开知识宝库的一把钥匙,为我们打开了一扇学习的大门,不仅在理论知识上获得了一笔财富,更强化了我们不断学习的意识,增强了我们学习的兴趣,同时也教会了我们学习的方法。学习让人的思想更加活跃、眼界更加开阔、思维更加敏捷。作为一名年轻民警,不断获取知识、拓宽

视野、积累经验是不可或缺的,对我今后的工作来说,无疑将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今后,我要在本职工作中不断磨练、自我加压,勤练、苦练,将组织的信任、领导的关心转化为工作和学习的动力,争取达到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要求,为推进监狱跨越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篇3:宗教政策学习心得】

学习“上好一堂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课”的 心得体会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制定出了一整套符合我国国情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也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我国的宗教政策代表了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受到了各族人民的拥护。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有着多种宗教的地区,纵观新疆发展的历史包括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的历史,可以看到宗教在新疆的影响久远,群众性、民族性特点十分突出,而且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得新疆的宗教问题具有特殊的复杂性。做好宗教工作,事关新疆团结稳定、和谐发展的大局,也事关全国团结稳定、和谐发展的大局。60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以党的宗教基本理论和基本方针为指导,紧密结合新疆的实际,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宗教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最广泛地团结了新疆各族人民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使新疆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呈现出走向现代化、走向世界、走向未来的蓬勃生机和活力。

认真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60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全面正确地宣传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强调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都是我们必须信赖和依靠的基本力量。在宗教工作中,注意把握政策尺度,讲求方式方法,使各族群众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相互尊重、和睦相处,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祖国统一而共同奋斗。各族群众可以完全自主地选择自己的宗教信仰,没有人因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而受到歧视或不公正待遇,正常的宗教活动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的实践中,探索形成了一套符合新疆实际的办法与机制。建立健全爱国宗教人士管理和培训的工作机制:从新疆实际出发,自治区党委、政府把爱国宗教人士作为肩负特殊使命的非党基层干部来对待,坚持 “政治上信任、信仰上尊重、工作上依靠、生活上关心”,制定和完善了爱国宗教人士聘用、管理、培训、生活补贴发放等制度;
建立健全爱国宗教人士培训工作机制,形成了自治区、地州市长年集中培训,县乡村定期或不定期学习培训,根据形势任务有针对性地特殊培训三个层次的大培训格局。给任职满3年、考评合格的宗教教职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目前,全区享受生活补贴的宗教教职人员已达到93%以上。通过多措并举,基本上形成了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使他们成为一支抵御渗透、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加强爱国

宗教人士的思想队伍建设。和平解放后,新疆对宗教制度实行民主改革,废除了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制度,实行政教分离,着重加强了爱国宗教人士的思想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张春贤书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上提出“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安定和谐”,报告第五部分指出稳定是新疆的大局。说到:当前,新疆社会大局总体稳定、总体可控、总体向好,但稳定的基础仍很脆弱,稳定的形势依然严峻。我们必须始终清醒地认识到,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尖锐的,有时甚至是十分激烈的。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中央提出的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的正确论断;
坚持发展和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坚持“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创造性地贯彻落实自治区稳定工作的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做到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常态化,保持社会政治大局稳定。报告还提出:“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认真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保证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我们要全面正确理解和贯彻“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要旨。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是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威胁,利用非法宗教活动作掩护是“三股势力”进行分裂活动的一个显著特点。他们煽动宗教狂热,极力向群众灌输宗教极端思想,企图挑起宗教冲突,煽动民族仇恨,制造社会动乱。多年来反分裂斗争的实践证明,暴力恐怖活动的背后一般都有非法宗教活动的影子。党的宗教政策在新疆的成功实践,促进了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积极作用的发挥, 充分证明了党的宗教政策的正确性。在本月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过程中,我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和更深刻的理解,作为一名刚参加工作的教师,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刻苦学习党的各种方针政策,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并付之于日常工作事务中。

康苏学校教师:李冉 2013年11月10日

在宗教人士三定学习培训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各位教长:
(色兰)!

今天,我们组织召开宗教人士三定学习会议,目的对宗教界人士进行一次宗教政策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宗教界人士和教职人员的整体素质。下面,我将全镇重点工作向大家作一简要通报,并就做好当前和今后宗教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珍惜当前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

2014年镇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县委、政府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开拓创新,许多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和跨越,工作既有亮点又有特色。一是狠抓产业结构调整,突出发展特色农业。引导新华村种植苹果树3320亩,团结村种植苹果树600亩,八方、杨塘种植生地、银柴胡中药材500亩,梨枣等特色种植400亩,填补玉米倒茬空白,增加农民收入。二是扎实推进综合整治,绿化美化镇村环境。深入开展全镇“大绿化、大整治”工作,拆除违章建筑物、统一个体经营户匾牌、及时清运村社垃圾,使镇村面貌焕然一新。争创“美丽村庄”,村庄绿化110多亩;
夯实林业基础,高速公路两侧、八方、金家梁种植宽幅林带1200多亩。三是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夯实基础造福群众。为隆基硅光伏发电二期工程征用土地1200余亩,清水河河道治理中征地2000余亩,协调解决了330输变电线路过境28座塔基用地,保证了全县重点工程如期实施。三是社会综治常抓不懈,优化改善发展环境。农业农村工作全面推进,禁毒戒毒工作取得新成效,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妥善解决和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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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矛盾和问题,努力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同时,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丁塘镇也被吴忠市委、政府评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镇。

总之,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势头越来越好,这个良好的局面来之不易,这是镇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带领下,团结一心,苦干实干的结果,也是广大宗教界人士的支持和积极的结果。因此,广大宗教界人士要一如既往地发扬优良传统,切实增强维护大局、顺应大势的自觉性,倍加珍惜稳定和谐的大好局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带头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团结和带领广大信教群众,以实际行动为加快发展、促进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政策,全力维护宗教领域的稳定

宗教问题历来是我县重要的社会问题之一,宗教和顺历来是全县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作为宗教界人士,大家应该从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从长远发展出发,无论是当前还是今后,要始终与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在面对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团结和谐、影响宗教和顺的是非中,明确认识,旗帜鲜明,坚定立场。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自觉接受政府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

第一,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正确理解和把握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我们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有“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其中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党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首要内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党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但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宗教信仰自由是信仰的自由,而不是宗教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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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宗教信仰自由不等于宗教活动不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约束,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尊重和保护信教自由,绝不等于对宗教放任自流,也不等于对宗教活动和出现的一些问题不问不管。任何自由是有限度的,任何行为必须置于法律的框架。如果肆意妄为,目无法纪,最终会玩火自焚;
相互包容、彼此尊重,这是宗教、教派、门宦相互之间和睦和顺的首要前提,离开了这一点,相互攻击,水火不容,后果将是可怕的;
一切宗教活动都是社会化的,都是为信教群众服务的。如果为了某一方面的利益,你争我夺、引发冲突,宗教就会违背教义,就会偏离方向,最终受害的是宗教本身。近年来,在宗教方面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我镇在抵御非法宗教活动渗透方面的任务还很艰巨。对此,广大宗教界人士都要引起高度重视,一定要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方针政策的基础上,正确理解和全面把握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第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持宗教领域和睦和顺。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宗教和谐、做好宗教工作的必然要求。当前,我镇宗教领域问题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极少数信教群众法制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缺乏从民族利益的高度、从宗教自身利益的角度看待问题、思考问题,这也是引发一系列问题的客观原因。因此,要继续加强对国家《宗教事务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若干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活动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学习贯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要不断提高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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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政府的依法管理,把一切宗教活动纳入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之内。一是在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方面。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新建、翻建、迁建、扩建进行严格审批管理,必须符合土地管理、城乡规划、文物保护和消防等方面规定;
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加强自我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寺务、财务、安全、消防等各项制度,推进寺务财务公开,安全规范运行、阳光操作,从源头上减少诱发矛盾的不利因素,真正做到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二是在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教职人员聘任审报批制度,无证人员不得主持教务活动;
各宗教活动场所搬请教职人员时要依法、依规、依序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搬请教职人员,更不得因搬请教职人员造成矛盾、制造事端,尤其是在明知有矛盾的情况下,若擅自搬请或辞退教职人员,谁牵头、谁组织、谁负责。三是在宗教活动的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宗教活动审批制度,加强监管,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真正把宗教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经常化的管理轨道;
坚持“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和“小型、就地、节俭”的原则,按照宗教活动审批程序及活动开展的相关规定,依法开展各类宗教活动。

第三,充分发挥自身特殊作用,切实增强做好宣传引导的责任性

作为宗教界人士,不仅有宗教责任,也有社会责任。大家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的民族宗教工作要求上来,自觉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立场。要做学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宗教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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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自觉护法守德、坚持正见、倡导正行,带头学习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发挥助推发展的“八大员”作用,主动承担宣讲政策法规的责任义务,多向信教群众宣传宗教政策,多向信教群众宣传法律法规,使广大信教群众懂得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保证各项宗教活动合法有序进行。要让广大信教群众明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是对他们的保护,绝不容许利用宗教干预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绝不容许任何人凌驾于法律之上,对合理诉求一定要通过正常的渠道进行反映问题,不能采取过激行为、越级上访。

我们乡镇各站所也要加强协调联系,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及时掌握信息动态,畅通信息渠道,切实做到对宗教领域矛盾的源头预防;
坚持定期召开宗教人士“三定”学习会议,教育和引导宗教界人士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自觉肩负起维护宗教和睦和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责,努力塑造丁塘镇宗教界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各位教长:

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宗教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团结带领广大信教群众积极投身跨越式发展的主战场,在经济发展、捐资助学、扶贫济困、政策宣传、植树造林、禁毒禁赌、调处纠纷等方面,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多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全力维护宗教领域和睦和顺,努力开创宗教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和谐丁塘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宗教学习心得体会

20xx年11月15日下午在新疆教育学院音乐厅内认真聆听了闫科培老师主讲的关于新疆地方史与民族宗教政策 民族团结教育的讲座,讲座内容的涵盖面很广,老师形象生动的从古至今来阐述新疆的发展过程,通过一个个具体的事例,来说明各个民族之间在历史上曾经存在矛盾与不和,发生过冲突和战争,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友好交往,一直是历史的主流,从古代史上魏晋南北朝和五代十国两次大分-裂以后又分别重归于好的事实是中华民族伟大向心力的生动表现。汉朝的隋文帝、宋太祖、蒙古族的元世祖、满族的康熙帝都为中国的统一建立了不朽功绩,以及张骞的出使西域,在西域建立都护府,更能说明新疆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时历史一再证明维护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在当前形势下极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也极力鼓吹民族独立,他们的阴谋及破坏活动一直也没有停止,我们一定要清楚地认识到国际上的敌对势力一直蓄意挑拨我国各兄弟民族之间的亲密关系,企图分-裂我们统一的社会主义祖国。我们知道因民族发生分-裂必然会引起社会动荡,对国家、对民族、对个人都会带来损失乃至灾难。09年的“ 7.5”事件就是一个血的教训,使生活在新疆的我们更加体会到稳定的重要性。如果没有团结我们很有可能让敌对势力有可成之机。面对国内外严峻的形势,我们更应该做到团结,用一种全新的姿态来面对世界!时代需要楷模,精神引领发展”。省财政厅选派干部沈浩同志,用年轻的生命谱写了一篇扎根基层、服务人民的壮丽华章。“沧海横流显本色,一片丹心为百姓”。沈浩同志用自己人生谱写了一曲“热爱农村、为民谋利”的感人篇章,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诺言,为我们诠释了人生的真谛。

通过学习沈浩同志先进事迹,我感触颇深,从中学习和领悟了沈浩同志平凡当中有追求;平静当中有激-情;平常当中有责任;平淡当中有奉献;平和当中有执著。学习沈浩同志,

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是世情、国情赋予民族宗教干部的重要使命和责任,我们要深刻理解建设学习型政党的战略部署,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要求,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全面理解和正确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通过多种渠道、运用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手段获取知识,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管理水平。同时,提高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能力是服务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必然要求。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着眼点就是做好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工作,我市有4万少数民族群众和15万信教群众,民族宗教工作任务繁重,为此,民族宗教干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学习沈浩同志“一草一木都含笑、一石一水皆有情”的亲民、爱民的朴实情怀,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工作,坚持信仰上相互尊重,政治上团结合作,积极引导他们投身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为蚌埠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就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是全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宗教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着社会大局的稳定,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主动深入基层、深入到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中间,倾听他们对我们工作的意愿和要求,认真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始终把他们的利益作为最高追求,把党的利益与群众利益高度统一起来,重实际,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切实维护好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学习沈浩同志“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的公仆情怀,当好群众的贴心人,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沟通与交流中同群众建立起感情,取得信任。

民族宗教干部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当前,按照中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都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如何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民族宗教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推进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我们提出了新的思考。

一、在今后的民族宗教工作中,要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牢牢把握”的总体思路:

(一)在民族工作中,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进一步明确促进民族工作的工作思路,切实服务科学发展;在宗教工作中,要牢牢把握把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结合起来,把发挥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结合起来。

(二)在民族工作中要牢牢把握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这一根本,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 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宗教工作中,要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发挥宗教界在构建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从而自觉维护社会和-谐,切实促进社会和-谐,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稳定。

(三)牢牢把握履行职责、转变职能这一重点,强化社会

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服务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

(四)牢牢把握“弘扬正气、树立新风”这一关键,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二、民族宗教工作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民族工作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以及*以来党的民族理论的最新成果为指导,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累新经验,为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贡献力量。同时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宗教工作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提高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的认识和理解,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学会用科学发展观审视宗教问题,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们的宗教工作。

(二)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两个共同”主题的实践要求,就是民族工作必须是发展和团结两手抓。必须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民族平等政策,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民族团结政策,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

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在宗教方面,科学发展观是创新宗教工作体制机制、解决 当前宗教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指导思想,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和宗教界爱国队伍素质要有新的增强,工作水平要有新的提高,依法管理要有新的加强,机制建设要有新的进展。

三、按照统筹兼顾,两不误、两促进的要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明确把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作为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探索建立健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推动全面落实和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系列民族政策。结合宗教工作的实际,组织开展好解放思想和爱国爱教大讨论,继续推进“探索和-谐宗教理论,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载体活动,积极研究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的工作意见,切实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做好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两不误,两促进”。

发挥好宗教人士的作用,促进宗教和谐 (调研报告)

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位置。农村宗教工作能否依法管理、健康开展,对农村的乡风文明建设,和谐社会的构建,乃至农村经济的发展都将产生直接而实际的影响。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政策,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了突出位置,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不断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和宗教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使全市的民族宗教工作出现了良好的局面,为全市的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柞水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学员对此次培训的主题、课程设置、后勤服务等工作一致给予了充分肯定,纷纷表示培训班时间虽然短,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既有理论层面的讲解,又有实际问题的剖析,感到受益匪浅、启发颇深。大家总结的学习收获由三点:一是对党和国家对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政策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增强了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使命感;
二是加深了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
三是对民族宗教的知识有了新的增加,提高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

1、宗教工作机构现状。目前,全乡主要有伊斯兰教教派。共有依法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34处(加满寺8座、主麻寺3座、一般清真寺24座),宗教人士有有37人(其中哈提甫2人、伊玛目哈提甫9人、伊玛目26人),信教群众6000多余人,其中2个宗教活动场所是重点宗教活动场所。每周五11座加满寺和主麻寺进行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场所有1500多余人参加宗教活动,在过节期间可达3000多人。

二、发挥宗教人士的作用方面所做的工作

多年来,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开拓管理宗教人士工作领域,为开创全乡人民团结、宗教和谐的工作局面做出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

1)抓好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教育。坚持将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教育纳入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内容,纳入各类培训教育的规划之中,纳入公民道德教育的全过程,一是在办班培训和日常学习中进行教育。配合上级选送宗教人士到县、地区、自治区去培训,受到培训的宗教人士,思想政治觉悟有了明显的提高。集中培训和经常性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每半月在乡里召开一次学习、座谈会,采取政治学习同科技知识、法律、法规学习结合起来,谈心得、讲感受,使宗教人士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自己的勤劳,走致富之路。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按照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通报内容 “3.01”,“4.30”案件的真相通报给党员干部、宗教人士、寺管会成员,加强面对面宣传教育,营造正确舆论。2014年以来加强对宗教人士的思想政治教育每周五进行一次学习,严格执行学习教育制度,营造了思想上不动摇、行动上不动摇的积极现象;
二是在引导发扬宗教积极因素中进行教育。针对深入开展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增强宗教人士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举办了“维护稳定、民族团结”的知识竞赛、“维护稳定和民族团结,有利于共同发展”为主题的演讲。为了更

好开展稳定工作,对宗教人士政治安排和生活安排制度化、规范化,我乡经常向一些威望高的宗教人士交谈,听取他们的经验和建议。建立健全了生活费管理办法和奖罚制度,更加有效地提高宗教人士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是在开展“科技致富、勤劳致富”和公益事业活动中受到教育。我乡紧紧抓住积极引导宗教人士学科学、用科学,依靠科技致富、勤劳致富这一基本要点,改变旧风俗、旧习惯,树立新风气、新观念,使我乡宗教界涌现出一批养殖专业户、个体户、种植专业户,并影响和带动广大信教群众勤劳致富、科技致富,为我乡经济发展起着积极作用。同时积极鼓励宗教界发扬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不断提高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的积极性,积极参与我乡社会助学、助残、救灾、扶贫等各项公益活动;
四是在竞争机制中进行教育。每个季度、半年对宗教人士进行民主考核,通过开展 “双五好”评比活动,调动宗教人士积极性、激发宗教队伍活力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组织宗教人士学习,使他们进一步划清了合法、非法宗教的界限,确保了党的宗教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和执行,确保宗教同全乡的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使宗教事务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

2)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日常管理。坚持落实宗教人士有事请假制度,坚决阻止随意脱岗,把龛座转让别人的现象。经希依提墩乡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管理宗教人士请假制度,规范全乡宗教教职人员的日常管理。坚持落实请假1天的村支部批,1-3天的乡宗教分管领导批,3天以上的县有关单位批的制度。

二、当前宗教教职人员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致使一些基层干部看不到宗教问题的敏锐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如:落实“两项制度”时,部分村干部和乡领导不重视,谈话记录走形式、开始到尾一模一样。

2、信教群众发展过快。近几年来,信教群众几倍的发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党的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群众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法律保障;
另一方面是在社会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转型期间,人民面对的各种挑战和竞争日趋激烈,来自各方的风险给人民的心理带来巨大的压力,促使一些文化较低的群众信仰宗教去寻求安慰和寄托,因此出现宗教狂热和宗教极端思想。但2012年进行古尔邦节礼拜时,有个年轻人说“为我教受苦的人祈祷”指的是在监狱里面服刑人(政治嫌疑人),当时由乡统战民宗办叫来谈话教育培训,后由被公安部门处罚。

3、非法活动时有反弹,但有些宗教教职人员,假装不知,不按时上报。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宗教活动的旗号,背地搞非法活动。如婚姻、葬礼、家庭聚会等,有些农村信教群众由于不懂政策法规,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参与非法活动。如:2013年7月15日,在我乡二农场范围内发现1处地下教经点(家庭式的)

4、信仰危机有所抬头,宗教气氛过热。目前,发现用因特网、微博、微信、QQ、电子邮件等媒体宣传宗教狂热及宗教极端思想行为,另外有些不懂事的年轻人平常做礼拜时,影响宗教极端思想参加一系列的暴恐案件,毁了自己的生命也毁了他人的生命。如:云南昆明市发生的“3.01”恐怖案件,参加人员中最小的只有16岁。

5、宗教教职人员,对引导广大信教群众不周全,不利索。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迫在眉睫、不容忽视,近几年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未成年人逐渐增多。

如:参与2012年和田“6.6”案件幼儿当中,我乡有4名有,大的8岁,最小的有4岁,这4名幼儿没有户口,这也是值得我们考虑的问题。

6、我乡宗教教职人员的年龄结构偏老,文化程度偏低,进行宣讲教育时说服不了信教群众。我乡有37名宗教教职人员中,超过70岁的9名、超过60岁的有5名,初中毕业的有12名、小学毕业的13名、其余均是文盲。

三、做好管理宗教人士,做好宗教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要在全体党员干部、宗教工

作人员、信教群众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党的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普法教育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使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规范信教行为,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崇尚科学。

2、加强网络建设。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完善民族宗教管理责任制度。对非法活动场所,要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一线情况清、工作直接的优势,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制止。

3、加强人员管理。着力建设好两支队伍,一是抓好宗教干部队伍建设。确定专职宗教干部职数,提高宗教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战、敢管善管的队伍。二是抓好宗教人士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感情、宗

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
通过充实调整等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确实构建好宗教团体管理班子;
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引导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养,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从而建立起一支遵守政策法规、信教群众基础较好、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人士队伍。

4、加强依法管理。应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帮助宗教场所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落实。另一方面要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和打击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
进一步强化检查督促力度,确实防止宗教狂热的“回潮”;
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学习宗教知识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也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在我党历史上,对于宗教问题的认识有一个由浅入深、曲折发展的过程。中国共产党的最终奋斗目标当然是消灭阶级和剥削,建立无阶级、无宗教的共产主义社会。但是我党对于宗教的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等特征从一开始就有着比较深刻地认识,在社会主义低级阶段保护人民宗教信仰自由、团结宗教界爱国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是我党长期坚持的基本宗教政策在新的时期,我们党反复强调要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在教育与宗教的关系问题上,我党一贯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这既是由我党的本质及我国社会主义社会这一国家性质决定的,也符合世界教育现代化发展的潮流。如果借口“宗教自由”而放弃这一原则,那就是开历史的倒车。何况,宗教自由是指人们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如果在学校中强行进行宗教信仰教育,在一时一地必然只能向学生灌输某一种宗教信仰,而剥夺了学生信仰其他宗教的自由或者不信仰宗教的自由。这与宗教自由的原则显然是相违背的。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就是说,公民可以信仰宗教,也可以不信仰宗教,既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我国宗教坚持实行独立办教的原则,无论哪一种宗教都没有超越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不允许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在我国,学校是传播现代化科学知识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场所,禁止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更不允许学生从事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权利,为什么学生在学校不能从事宗教活动呢?”。这是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学生从事宗教活动的理由之一,也是许多青少年思想认识最模糊的问题之一。在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都规定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的权利,学生也是公民,为什么禁止学生在学校从事宗教活动呢?

学校是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场所,不允许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在学校传播宗教意识,从事宗教活动,干预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在《宪法》第36条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1条都在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又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我们必须懂得,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国家在各级各类学校推行社会主义教育制度和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不是培养宗教信徒和宗教教职人员,要求每个学生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方针、办学要求和培养目标来要求约束自己,履行自己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五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当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活动”。

教师作为一个普通公民虽然同样具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但教师不同于一般群众。作为人民教师既不应信仰宗教,更不应参加宗教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二章第八条还规定:教师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的义务。教师的职责要求教师必须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科学知识的传播者,教师在教书育人过程中起着主导性的关键作用。教师要教育学生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教师本人要不信仰宗教和不参加宗教活动,这是一项基本的教育原则,是教师职业对教师的基本要求。

2013-04-26

学习民族宗教心得体会 ———— 阿不力米提·艾合买提 当前,按照和田县委、政府都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如何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民族宗教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推进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我们提出了新的思考。

一、在今后的民族宗教工作中,要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牢牢把握”的总体思路:(一)在民族工作中,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进一步明确促进民族工作的工作思路,切实服务科学发展;在宗教工作中,要牢牢把握把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结合起来,把发挥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结合起来。(二)在民族工作中要牢牢把握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这一根本,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 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宗教工作中,要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发挥宗教界在构建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从而自觉维护社会和-谐,切实促进社会和-谐,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稳定。(三)牢牢把握履行职责、转变职能这一重点,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服务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四)牢牢把握“弘扬正气、树立新风”这一关键,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二、民族宗教工作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民族工作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以及*以来党的民族理论的最新成果为指导,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累新经验,为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贡献力量。同时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宗教工作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提高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的认识和理解,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学会用科学发展观审视宗教问题,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们的宗教工作。

(二)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两个共同”主题的实践要求,就是民族工作必须是发展和团结两手抓。必须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民族平等政策,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民族团结政策,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在宗教方面,科学发展观是创新宗教工作体制机制、解决 当前宗教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指导思想,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和宗教界爱国队伍素质要有新的增强,工作水平要有新的提高,依法管理要有新的加强,机制建设要有新的进展。

三、按照统筹兼顾,两不误、两促进的要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明确把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作为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探索建立健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推动全面落实和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系列民族政策。结合宗教工作的实际,组织开展好解放思想和爱国爱教大讨论,继续推进“探索和-谐宗教理论,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载体活动,积极研究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的工作意见,切实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做好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两不误,两促进”。篇二: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心得体会 (1) 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心得体会 --------张忠全

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我我学习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之后,感到受益匪浅,感触很深。

通过学习我明确了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不代表共产党员可以信教。我们党宣布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当然不是说共产党员可以自由信奉宗教。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

通过学习我加深了对宗教本质的认识。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人类思维能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产生的社会现象。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在历史上曾对社会的文化、文明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贡献。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

通过学习我加深了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认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必须坚持的观点。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这是一项长期政策。我想,我们党之所以制定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基于对宗教本质的深刻认识。因为宗教是意识形态范畴,是长期存在的,而且不可能通过行政手段消除,宗教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并发挥重要影响。

通过学习我更加清醒地、深刻地认识到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在新疆,非法宗教活动总是披着宗教的外衣,干着不耻的勾当。有的干预教育、婚姻、计划生育,强迫青少年和学生信教,教唆学生非法学经,甚至和民族分裂联系在一起,利用部分群众的无知,歪曲宗教教义,煽动宗教狂热,蓄意制造民族矛盾,打击和迫害爱国宗教人士和干部群众,成为影响新疆的团结和稳定的主要危险。在新疆,清醒地认识到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来自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就是讲政治的具体体现。

通过这样系统的学习,使我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更加明白了熟悉和掌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对于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认清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危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掌握了一些处理复杂民族宗教问题的观点和方法。我想县委政府提出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就是要让我们充分理解

和掌握这些知识,和依法运用政策解决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篇三:学习民族宗教政策心得体会

学习民族宗教政策心得体会 7月3日,在教育局党委的安排下,教育系统再次掀起了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在这次的学教活动中,我们和广大教职工一起学习了《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民族宗教政策工作的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法规,通过学习,再一次认识到,作为民族地区民族学校的校长,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是做好学校整体工作的首要任务。下面就这次学教活动的一些认识理解和今后工作的一些启发进行一下浅谈:

一、对民族宗教政策地认识与理解

我国宗教坚持的是实行独立办教的原则,不允许任何国际宗教势力进行干涉。我们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无论哪一种宗教都没有超越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不允许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公民不论信仰或不信仰宗教都享有法律规定的各种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各种义务。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这是对每一个中国公民的基本要求。任何人,不管是信教的公民还是不信教的公民,都不能以任何借口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的安全。有些人不能正确理解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却错误的认为宗教信仰自由就是“宗教自由”,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以“宗教自由”为借口,反对政府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这是不允许的。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在思想意识形态领域里,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都是自由的,而不是说信仰宗教的人可以打着宗教旗号为所欲为。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

法治国家,宗教不能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离开法律讲“宗教自由”,是违反人民利益的,也是与历史发展规律相悖的。发生在我县的7.15事件,就是一起性质非常恶劣的事件。他们披着宗教的外衣,践踏共和国的法律,实施暴力恐怖。这是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都绝不答应的事,尤其令人更加痛心的是实施暴力者居然是未成年人。这更加警醒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所肩负的责任和今后工作要把握的重点。

二、今后工作要把握的重点

1、做好党的民族宗教的宣传工作:

职业高中现有教职工60余名,学生一千九百多名,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有很多学生甚至是我们的教职工忙于学习专研业务,未必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能够有用心的认识和理解,往往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对政策的认识不到位,理解不透彻。这种思想上含含糊糊的现象,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是工作中必须把握的一个重点。我校将加大宣传力度,增加早读课,做到每天为学生宣传教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另外班会课、板报宣传、校园广播等也绝不放松。真正的让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入脑入心,不能有任何含糊。

2、帮助教职工和学生解释和理解重难点问题,

帮助教职工和学生反复思考几个问题,如:国家干部和共产党员为什么不能信仰宗教?人民教师和青少年学生为什么不能参加宗教活动?宗教和风俗的区别;

正常宗教与非法宗教的具体界定等等,

把这一系列容易踩的雷区让教职工和学生在思想深处想通,想明白,使教职工和学生自觉做到不参加宗教活动。杜绝了宗教向学校渗透。

3、丰富师生的精神世界,用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世界观来充实广大师生的精神领域。 首先要加大职业技术学校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招生,鼓励青少年学生来我校学一门技术,解决就业问题,或快速致富奔小康。让科学技术与宗教进行比较,是什么才能让口袋鼓起来,日子富起来。

其次不断提高办学能力,加大教职工的培训力度和专业学习力度,提高专业教学水平,打造一支技术真正过的硬的职业技术教师队伍。

第三,在校园生活中,要经常举办办一些师生喜闻乐见愿意积极参加的文体活动,丰富师生的课余生活,充实广大师生的精神世界。

4、关心爱护广大师生员工。

我们党是走基层路线的党,是关心爱护群众的党,是关注民生的党。我作为职业高中领导班子的一员,我要做到关心爱护广大师生员工,关心他们的生活,帮助解决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跟各种难题,尤其是离退休人员,他们为党工作了一辈子,劳苦功高,如今个个年岁已大,我们更应该关注他们的疾苦,送去我们党的温暖。也督促他们虽退了休但永不退的是国家干部的本色。

以上是这次学教活动的一点心得。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的加强学习,不断地摸索总结工作经验,做好党交给我的各项工作。

向党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正确认识 把握方向 做好工作

杜绝宗教向学校渗透 --------学习民族宗教政策心得体会

杨四远 2013年7月篇四: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心得体会 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心得体会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几千年来,各族人民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帮助,相互团结,共同开发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创造了中华民族的灿烂文明,建立了休戚与共的紧密关系,形成了具有强大凝聚力的民族精神。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全国各民族之间形成了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行了符合我国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真正实现了各民族的平等和各民族人民的大团结。

我们党始终把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平等和睦相处,各少数民族之间也平等和睦相处。全国所有民族,无论人数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都是祖国大家庭平等的一员,都具有平等的政治地位,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各民族都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神圣义务。全国各族人民要继续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反对任何形式的分裂活动,为维护祖国统

一、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不断作出新的贡献。

坚持民族平等,增进民族团结,必须加快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民族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整个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只有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起来,整个中华民族才能振兴。推动各民族发展进步和共同繁荣不仅是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各族群众的生活日益改善。广大干部群众要继续艰苦奋斗,开拓进取,不断取得改革和建设的新成绩。

正确处理宗教问题,一是要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二是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三是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我们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信仰宗教,但我们坚持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要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使之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积极力量。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信教群众要遵守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法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宗教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
二是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宗教界人士要爱国、进步,要为祖国统

一、民

族团结和社会发展多作贡献。我国宗教界有爱国的好传统,要继续发扬光大。宗教界人士和宗教团体要运用自己的影响,引导信教群众爱国守法,抑恶扬善,服务社会。

纵观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新中国建立后,我们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是最好的。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我们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是最成功的。实践充分证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我们要继续坚持不懈地在全社会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及民族基本知识的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增强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新疆的良好氛围。

****** ****年**月**日篇五: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心得体会 近期,根据县委、政府的安排,我参加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学习。学习之后,感到受益匪浅,感触很深。今天来到这里,演讲谈不上,只是把我学习以来的心得和浅显的认识,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做以汇报

一是加深了对宗教本质的认识。第一点,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人类思维能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产生的社会现象。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在历史上曾对社会的文化、文明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贡献。第二点,宗教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虽然宗教的消亡在当今是看不到的,但宗教和其他事物一样,早晚会消亡;
第三点,宗教不会现在消亡,宗教的消亡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只有经过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长期发展,在一切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完全具备的时候,在所有人们充分认识世界、了解世界之后,世界的宗教才会消失。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

二是加深了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认识。第一,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必须坚持的观点。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这是一项长期政策。我想,我们党之所以制定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基于对宗教本质的深刻认识。因为宗教是意识形态范畴,是长期存在的,而且不可能通过行政手段消除,宗教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并发挥重要影响。通过学习,我了解到,早在80多 年前的1923年,我们党就提出了宗教信仰自由政。1945年,毛主席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根据信教自由的原则,中国解放区容许各派宗教存在。不论是基督教、天主教、回教、佛教及其他宗教,只要教徒们遵守人民政府法律,人民政府就给以保护。信教的和不信教的各有他们的自由,不许加以强迫或歧视”。此后,中国共产党一直奉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建国后,这一政策被写入宪法。宪法规定: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
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
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第

二、坚持宗教信仰自由,前提是任何宗教不能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婚姻和计划生育,不能危害国家政权和主权。要保护合法,打击非法。坚决保障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就意味着要坚决打击一切在宗教外衣掩盖下的违法犯罪活动和反革命破坏活动。一方面,我们党要贯彻执行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从宗教界来说,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这在宪法和宗教事务条例中都有所表述。第三,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还要坚持独立办教的原则,“一切宗教活动场所,都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领导之下,由宗教组织和宗教职业人员负责管理。”共产党员,国家干部不能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第四,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不代表共产党员可以信教。我们党宣布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当然不是说共产党员可以自由信奉宗教。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 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第五,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代表我们党支持宗教的发展。党和国家保护信教群众和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但不代表着就是支持宗教。宗教始终是一种反科学的事务,是一种落后的事务,正因为我当认识到宗教的本质,方才提出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但这和支持宗教没有关系。

三是更加清醒地、深刻地认识到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在新疆,非法宗教活动总是披着宗教的外衣,干着不耻的勾当。有的干预教育、婚姻、计划生育,强迫青少年和学生信教,教唆学生非法学经,甚至和民族分裂联系在一起,利用部分群众的无知,歪曲宗教教义,煽动宗教狂热,蓄意制造民族矛盾,打击和迫害爱国宗教人士和干部群众,成为影响新疆的团结和稳定的主要危险。这一点,我们应该有充分的认识。在新疆,清醒地认识到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来自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就是讲政治的具体体现。在我们库车,就有所谓的伊斯兰解放党,就是依扎布特组织,利用穆斯林群众朴素的宗教情感,故意歪曲宗教教义,恶意攻击和诋毁党和政府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引诱青少年进行暴力恐怖活动,诱骗青少年加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这是严重触犯我国法律的行为。今天,虽然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在世界范围内都遭受了沉重的打击,从事恐怖破坏活动的势头有所减缓,而他们提出的建立所谓的单一民族国家或单纯的伊斯兰教政教合一的国家,更是行不通的,放眼世界,这样的国家已经屈指可数,且都在走向没落。他们逆势而动,不会有好的 下场。看看我们国家,从秦始皇横扫六国统一华夏开始,直至封建社会最后一个王朝清朝为止,两千多年的历史证明,团结统一始终是社会的主流,搞分裂破坏者都难逃失败的下场。比如说魏晋南北朝以至隋唐时期几百年的民族大融合,再比如说清朝实行的民族共和的政策,更加巩固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虽说团决统一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但是,在一定的范围内、一定的人群中,他们的势力依然存在,他们倒行逆施,仍然在明里暗里的搞分裂破坏活动。这一点,我们要有一个非常清醒地认识,时刻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在行动上予以坚决打击。

我想,县委政府提出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就是要让我们充分理解和掌握这些知识,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和依法运用政策解决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通过这样系统的学习,使我更加明白了熟悉和掌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对于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认清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危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掌握了一些处理复杂民族宗教问题的观点和方法。

最后,我要说的是,我们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是世界上最好的、最成熟完毕的政策,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尤其是党员干部,一定要成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最坚定支持者和拥护者,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站在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最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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