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加工协议(式样)

  惠州市鸿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加工合同

 甲 方: 剂吉泰光电科技(惠州) 有限公司 编号:

 乙 方: 惠州市鸿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

 一 、目的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送货的准时性,明确双方的质量责任及合理处理质量问题,甲乙双方根据双方业务交往准则及合同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二、 范围

 适用于所有向剂吉泰光电科技(惠州) 有限公司提供加工产品的协力厂商。

 三、 要求

 1. 乙方负责为甲方加工SMT产品,负责按甲方要求进行PCBA表面贴装工艺作业(SMT)。

 2. 乙方针对每一个订单要求到甲方指定区域领料,完工后负责送货至甲方工厂。

 3. 甲方对乙方的加工产品实施进料检验。

 4. 乙方按照甲方的的品质要求进行加工生产,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问题改善。

  5. 甲方可每月对乙方实施品质考核。

 四、检验标准和检验依据

 1.甲方向乙方提供加工样机和品检规范;

 2.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

 3.甲方对乙方的每批加工品按 GB2828-2003 正常一次抽样检验方案进行验收;一般/特殊检验水平Ⅱ/S-3

 级,合格质量水平 AQL CR=0 MAJ 0.4 / 0.65/1.0 ;MIN2.5 /2.5/4.0;当连续两批出现批退时,AQL将

 调整为CR=0 MAJ0.25 /0.4 ;MIN1.0/1.5,调整后的连续五批合格方可转为调整前 AQL 要求;如调整

 后仍出现批退,甲方有权拒检,直至乙方整改合格,合格后仍以调整后的AQL方案执行。

 五、质量责任及罚款

 1.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工艺文件,图纸或样品,生产完毕须退回甲方;

 2.加工产品经甲方IQC检验出现质量问题时,按以下情况处理:

 A类(CR 致命缺陷)超标;不能使用。情节极其严重时,甲方保留监督乙方现场销毁物料的权利;

 B类(MA严重缺陷)或 C类(MI 轻微缺陷)超标;生产急需情况下,如需甲方全检或加工使用时,

 经乙方同意后,乙方需支付甲方的工时费用。单件工时费用为 RMB 30 元/H;

 3.延期供货问题:若因乙方责任供货不及时造成甲方停产、转产则按:RMB500 元/天计算,如造成甲

 方客户对甲方扣罚金额,则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4.市场客诉问题。如因乙方供货数量、供货质量问题引起甲方用户及市场投诉、罚款或造成退货、返修

 等质量事故,涉及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保留进一步的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惠州市鸿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其他质量问题;

 (1)乙方加工产品出现数量/重量不足现象,应予以补足,并提出书面改善报告.

 (2)乙方加工产品出现混装、甲方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处以罚款。

 6.质量信息:

 (1)乙方在接到甲方质量问题投诉后,必须及时给出有效的处理意见(不超过二个工作日),必要时派

 人协助现场解决,尽量减少损失。

 (2)对问题处理不及时或整改不彻底,造成甲方进一步的损失将由乙方全部承担间接和直接损失,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加工合同。

 六、质量考核

  1.甲方对乙方供货准时性、批次合格率、质量整改、质量事故情况进行月度/季度/年度考核,

 2.对乙方采取的处罚措施,均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对处罚有异议,应在通知发出3天内提出;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视为乙方接受处罚。

 七、不合格处理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产品,经检验不合格,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

 甲方办理确认和退货。如乙方逾期未办理退货,甲方强制实施重工,重工工时按30元/H核算由乙方担当;

 单价确定及付款方式:

  1、单价:每元件加工费单价为:不含税0.012元/点(RMB),开增值税发票另加17%费用。

 常规元件0402-1206,一个为一个点,超过1206当作异型元件计算。

 IC以4个脚为1个点计,不足4个脚的以1个点计。

 异型元件1个为2个点算(大三极管、按键开关)

 排插4个脚为1个点,2个固定点计1个点、不足4个脚的按1个点计算。

 2、试产费用:单款PCB每次试产加工费为 600 元RMB,单款PCB每次加工费依据点数计算不足600元的按600元收取费用,超过600元的按照实际费用收取。

 3、夹治具、钢网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若由乙方代开钢网费用,可在对账单中体现实际发生的费用。

 4、结算方式:月结90天(最长可在付款日到期后10日内完成支付);延期支付乙方将按未付金额1%/天的交纳滞纳金;

 九、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若本协议有所变更,以甲乙双方重新签定最新版为准。

 3.本协议书未尽事宜,以双方友好协商方式处理。

 十、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十一、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按本合同支付完乙方费用。

 十二、本协议到期后,本协议自动终止,但乙方有权优先续签同等条件合同,双方可根据合作情况重新签署新的合作协议。

 十三、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四、本协议经甲方签字盖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代表 (签字) : 乙方代表 (签字) :

 甲方单位 (盖章) : 乙方单位 (盖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访问:外协加工保密协议 式样 协议 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