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分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我县按照国务院、省、市相关政策和文件的要求,以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提高群众幸福指数,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水平为目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准谋划,周密部署,责任单位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并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力打造棚改为民造福工程

2017年,我县将棚户区改造作为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一项为民造福工程,突出民生理念,做到科学运筹,坚持公平公正,严守工作程序,全力推进依法征收、阳光征收、和谐征收,取得了可喜成果。目前已完成协议签订2690户、征收2573户、置换房屋1305户。

(一)强力启动,健全组织。近年来,随着我县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使县城面貌实现了明显改善,城市品位得到了较大提升。2017年5月份,第一批涉及的卧龙区、揽胜路西北、顺城路东、中都大街东、旧二中周边5个片区、3405户、住宅面积69.42万平方米、附属用房面积14.58万平方米、占地面积1249.75亩的棚改项目开始启动。8月25日全县动员会后,在由县委书记任总指挥、县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分管县领导任副总指挥,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成的全县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的坚强领导下,由县委、人大、政府各负责一个片区,政协负责两个片区,全面进入了房屋征收动迁阶段。同时,建立了棚户区改造工作群,每天县主要领导适时在群里调度,解决征收中遇到的问题,指挥部办公室将各动迁单位征收进度、小组排名、动迁单位排名在微信群公布,极大的调动了动迁单位的紧迫性和积极性。

(二)完善程序,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牵涉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因此,县委、县政府始终站在群众立场去思考和运作棚户区改造工作,并回应群众关注的一些敏感问题,凝聚强大的群众正能量。为了让群众心知肚明,消除疑虑,在圆满完成入户征询、摸底调查等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在征收片区显著位置张贴《棚改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下达了棚改项目范围内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通知、《选定棚改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公告》和安置房户型图、楼层价;

通过被征收户投票选定了3家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在群众的监督下,7月初客观公正地全面完成了评估任务,依据评估结果,经深入研判,反复论证,拿出了切实可行的棚改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创新房屋征收思路和模式,全面推行了由政府建棚改安置房进行产权置换的补偿方式,经公示一个月期满后,由政府常务会讨论做出征收决定,确保了整个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为了让广大群众吃透政策,将房屋征收方案、征收范围、补偿标准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等形式进行及时公示;

住建局、房管处作为全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的具体实施部门,组织人员深入各征收片区对有关动迁人员就补偿方案等业务知识进行详细讲解,并公开联系电话,建立服务热线,热心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疑难问题。同时,要求各动迁组入户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并严把政策标准,一律按《方案》的规定办事,切实做到执行一个政策,坚持一个标准,用好一把尺子。

(三)三方共管,确保质量。在2017年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中,为有效抑制房价持续上涨态势,保证被征收户能够实现买得起楼房、有楼房住的目标,通过学习借鉴重庆市及我市兄弟县区棚户区改造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县实际情况,本着“让利于民、造福于民”的原则,确定了“以实物安置为主、货币补偿为辅”的棚改房屋征收与补偿方式,为此,2017年在县城选择交通便利、入学就近、生活便捷、环境优雅的东关新民居周边、卫计局北侧、新二中北侧3个地块,决定新建3496套安置房用于棚改安置。

安置房建设工程于8月初完成了场地平整和围档设置,8月18日在陆续办结相关手续后开始挖槽动工,截止目前,有1168套正在基础或主体施工中。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并真正打造成功能齐全、环境优美,使征收户住得舒适、舒心、舒畅的高品质、高档次棚改安置小区。

一是签订施工合同。通过“竞地价、限房价”的方式出让,由住建局分别与在张北开发多年、信誉度高、有实力的天保、诚宏、万正3个中标房开企业签订了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建设施工合同,明确了具体建筑面积和建设标准、要求。同时,为了便于居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安置房建设的基本情况,在施工现场张贴了棚改安置房工程建设设计图、效果图、户型图、楼层价。

二是实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承揽3个棚改安置小区建设的房开企业分别向住建局缴纳了工程质量保证金5000万元,待工程竣工验收、且出了五年保质期后,视工程质量酌情予以退还,并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追究负责制。

三是实行三方监管。在承揽工程的房开企业自聘监理公司、县监管部门进行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的同时,由政府聘请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进行“旁站式”监理,通过三方齐抓共管,确保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施工,真正建成优质工程,向居民群众交付人人满意的回迁安置房。

四是提供一流的物业服务。棚改安置小区通过公开招标,选聘有资质、有实力、信誉度高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揽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全力打造群众满意的“和谐小区”。

(四)阳光操作,科学推进。根据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选房分配的实际需要,为方便群众办理手续,形成一站式办公。在县城机关幼儿园东侧原超市发地块新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心,于9月11日正式开始运营。中心内建有审核大厅、摇号大厅、选房大厅、结算大厅,并制作了沙盘模型,设置了计算机辅助摇号和选房软件等服务设施。选房工作中心由住建局具体负责运作,并确定一名副局长亲自抓,从全系统抽调20多名得力干部,负责安置房分配的摇号、选房、签定安置协议、房款结算、入住后的产权证办理。选房大厅内张贴了《2017年张北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选房办法》,使群众对选房的基本原则、选房区域、摇号方式、选房程序和注意事项一目了然,坚持公平公正操作,并制作和公开了《棚改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图》,注重细节,严格程序,确保科学合理分配,具体操作程序是:被征收户签定《房屋征收协议》和《腾退住房协议》并查验证件后,方可有资格摇号,通过摇号确定选房的先后顺序号。如抢先签订征收协议进行摇号的被征收户,选房时不仅可优先在3个棚改安置小区任意选择,而且能够选择理想中位置好、楼层好、价格好、面积适宜“三好一适宜”的安置房。摇号选房系统的设置,使被征收户可以通过抢抓良机,先摇号先得实惠,实现拆迁补偿利益的最大化,这一系统的运用,极大地刺激了广大群众主动积极地参与棚改征收的热情。

(五)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县电视台、张北网、微观张北等新闻媒体根据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开展多方位、宽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工作,制作了专题片、棚改进行时等栏目,宣传解读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意义、优惠条件和实施方案等,引导广大居民参与改造和建设,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氛围。同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倾力做好困难家庭的安居工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重要民生工作来抓,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住房困难,一贯坚持阳光操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将好事办好做实,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

(一)基本建成情况:今年的任务为295套,目前全部完成任务,其中花园北苑60套、元都广场27套、平安二期(财富星城)100套、富鑫豪园36套、郡都家园7套已分配入住。

(二)分配情况:我县共建设保障性住房1655套,其中2009年至2014年建设责任目标为开工1432套,我县共在23个商住小区配建完成了1432套公租房,已分配入住。到目前我县共分配1488套,超任务完成56套。今年完成对309户申请家庭材料的联审联查、入户调查工作,根据联审联查、入户调查结果,按照《张北县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对象排序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排名、经公示无异议后,8月9日对226户符合保障对象进行分配入住。

(三)协议签订及档案资料整理情况:我县专门建立了住房保障档案室,确保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妥善保管。对保障家庭纸质档案进行了装订、编号、归档,住房保障档案按照“一户一档”、“一套一档”的原则,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保障材料等相关材料建档立卡,对入住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每户都与张北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签订了租赁协议。做到按时归档、及时变更、存放有序、查阅方便。

三、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一)棚户区改造融资贷款情况:我县积极筹集棚户区改造资金,通过农发行融资14亿元,8份农发行总行通过待审会,9月底农发行拨付7亿元资金已到位,目前已兑付资金13.54亿元。

(二)保障房基础设施配套资金使用情况:我县积极准备相关资料,目前完成了相关建设手续的办理,正在对三个安置小区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进行核算,完善相关资料,待通知下达后积极争跑。

四、认真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根据市审计局对《张北县2016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的审计报告》提出的存在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组织召开有住建、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房产、林业、审计、各乡镇等部门主管领导参加的专题会议,针对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必须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严肃纪律,明确责任,对经审计组指出的问题迅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具体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好好存在,以后用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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