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2020年度年报公示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目标,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度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川市监办〔2020〕124号)及《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监函〔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做好与即将出台的《企业信息公示条例》的衔接,保障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围绕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长效机制,转变监督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服务意识,扩大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社会影响力。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发挥信用约束在促进市场主体诚信自律、创造良好市场秩序的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指导推动市场主体依法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督促指导我县2020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国家关于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事项的要求,依法报送2020年度报告。

(二)依法清理长期未经营企业。加强与税务等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和数据比对交换,根据《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第六十条等有关规定,依法清理长期未经营企业。通过清理工作,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降低年报市场主体基数。

(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年报。加强与药品、特种设备等内部协调沟通、密切配合,指导督促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及时报告相关许可证信息,并确保100%年报。加强与人社、统计、税务、商务、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多报合一”工作,做好无法报送“多报合一”年报等问题咨询工作,及时总结“多报合一”成功经验。

(四)积极做好宣传引导。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有针对性地做好对大型企业年报及其逾期未支付小企业款项公示的宣传引导工作。要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宣传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公示系统申报年报的便利方法,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年报的主动性。要利用省局“大数据监管和服务平台”筛选出来的数据异常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点对点宣传,核查比对,切实提高年报质量。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各所按照本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目标责任制,制定目标责任分解表。要利用多种媒体和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同步宣传加强引导,提示各类市场主体及时做好年报公示工作,实现宣传效果最大化。要张贴和摆放年报宣传资料,提供外网电脑,开通年报绿色通道,安排年报宣传咨询员,进行专人服务,方便群众随时咨询年报相关政策及操作流程,并现场协助进行年报。

(二)全力推进阶段(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各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相关股室、队、会要将年报工作作为全局重点工作,全力推进年报工作。市场主体户数较多,情况复杂的辖区,要抢前抓早,不要在临近年报工作结束时搞冲刺、突击,给基层增加负担。要尊重市场主体运行的客观规律,也要把年报工作与其他工作统筹推进,尽量把集中年报时间提前1至2个月,以便后期查漏补缺,确保按时完成工作目标。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1年7月1日至7月15日)。认

真组织对年报公示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回顾,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改正不足,提出解决意见建议。做好未年报市场主体后续处理事宜,着手部署开展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机关相关股室、队、会要充分认识年报公示的重要意义,明确年报公示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把年报工作作为阶段性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更新监管理念,转变监管方式方法,强化优化服务意识。要成立年报工作领导小组,精心部署,明确责任,将年报工作作为全局工作重点,全局动员,强化主动工作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切实抓好年报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落实推进责任。各市场监管所,机关相关股室、队、会要提高认识,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具体分工细化、完成时限明晰、推进措施有力的工作机制。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年报公示信息的更正应当在每年6月30日前完成,各所要做好政策解读和企业宣传,不得以本单位没有修改权限等原因推诿或要求市场主体向其他部门咨询。针对群众私人手机号码被企业作为年报联系电话的投诉举报问题,经核实确实存在的,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中“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情形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责令企业整改。

(三)适时督导通报。实行年报通报制度,将年报工作纳入本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并按阶段目标通报年报总体进展情况,以促进年报工作的落实。每月按照全县市场主体年报率进行排序,对排名靠后或未完成工作目标的部门进行通报。于5月30日起,对未达标部门进行重点督导,点对点解决问题。

(四)严格工作纪律。各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指导各类市场主体自主年报。要正确履职尽责,不得代替市场主体年报,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年报事项,不得违规擅自修改年报相关数据,切实杜绝虚假年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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